小说九九 > 娃娃的危险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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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是买的。」龚天擎收起票,双手交叠在胸口,专注地看着电梯数字键。

  「不可能,演唱会的票早就销售一空了。」媚芸大惑不解地瞅着他的冷脸。

  「是透过特殊管道买到的。」是他经由友人得到的公关票。

  「你为什么要去?」她想不出个道理,不觉得他会跟她一样也喜欢周董。

  「哼!我要去看看周董到底有什么魔力,值得你追着他绕着地球跑!」电梯停在一楼,他走了出去,她呆立在原位,发现他说这句话时表情凶神恶煞,像是带着……熊熊妒火。

  她一时失神,而他伸进手来,一把揪着发呆的她出电梯,搂着她走向大厅。

  她被搂得浑身不自在,一路扯着他的手臂,她可不想跟他走得太近。

  「你给我好好待在我身边,别想乘机脱队。」他执意搂着她。

  「谁跟你是一队?本小姐没说要跟你一起去。」她推拒,脚步歪斜,活生生跟他在大厅上演一场拉锯战。

  「你可别忘了,有资格发号施令的不是你。」他的手牢牢定住她的小蛮腰,警告她。

  她严正抗议,一抬眼却被他眼底的两道寒光镇住,一个不留神,已被「挟持」到饭店外。他大手一挥,礼车驶了过来,她被他塞进车里,等他也上了车,司机立刻把车开走。

  赫媚芸只能坐在车里哀叹,她以为能拥有的自由时光,此时正式宣告幻灭。

  「你打算什么时候结清饭店的帐,放我回台湾?」她充满无力感的问,本来她是想留在香港再玩一个星期的,但现在她迫不及待想回台湾,她坚信只要回到家,自己一定可以逆转目前的颓势。

  「有人说要让你回台湾吗?」

  「那……你要带我去哪里?」她心头一阵冷风吹来。

  「一个有趣的地方。」

  「我只觉得逛街和看演唱会最有趣。」瞧向他笼罩在黑夜里的侧脸,她完全看不出他真实的想法。

  「除了这两项,那里什么都有。」

  「那是个什么……鬼地方?」她想起他说的魔鬼训练,那到底是什么?苦等好半晌,他就是不回答,她心底开始泛寒,情急之下只好向他要提示。「那里可以使用信用卡吗?」

  「用不着。」

  「那……没有现金也能生活吗?」她内心乱到极点。

  「没错。」

  「我要在那里待多久?」

  「直到你让我满意为止。」

  「你……你指的是什么?」她困难的问。

  「我要求你的任何事。」

  那是包括……像刚刚那样……调戏她吗?

  噢!他真是天字第一号大坏坏,她的命运为何这么凄惨?

  她好想哭,哇~~

  第三章

  人潮汹涌的演唱会开始了,露天的舞台灯火辉煌,魅力四射的周董以嘻哈造型在台上又唱又跳,卖力的演出让台下惊叫连连;舞台周围距离歌手最近的特别区挤满了观众,每个人都如痴如狂地挥舞着萤光棒。

  媚芸在人群中,提不起兴致像以往那样随着音乐尖叫,因为……龚天擎就像门神似的立在她的身后,他面无表情,目光冷淡,一点也不像来看演唱会的歌迷,反而较像值勤站岗的保镳,只要一想到他的存在,她就提不起劲疯狂投入。

  再加上人们唱得太high,时常有推挤的状况,她不得已跟他紧紧靠在一起,背贴着他结实的胸膛,他吓人的「硬度」害得她惊悸连连,好想拨开人群火速溜走。

  虽然一时没有信用卡可使用,但她有朋友,朋友有通财之义,她可以打电话求救兵,才不跟他去什么鸟不生蛋的地方咧,还得任何事都让他满意,她实在办不到!

  「我要去洗手间。」她聪颖的脑袋终于想到这个好理由,回头告诉他,想趁乱走先。

  「可以。」他同意了。

  她雀跃不已,事不宜迟,立即就转身缓缓穿越人墙……

  「借过借过!」她想着要快闪,而且还真顺利,人们都很好心的让开一条「生路」,她一路畅行无阻,喜上眉梢,直到有人叫了一声——

  「天擎哥,真没想到你也会来……」

  是谁在那里乱叫?媚芸下意识地停住脚步,在舞台投射的灯光下试图找寻那魔音,目光瞬间和叶安柔那女人短兵相接。

  她竟也穿了跟她同一款式的旗袍!

  这「撞衫」的情况教她快呕死了!叶安柔一定也是在下午那家店买的,而且发型也走复古风,整体美略胜她一筹,这都怪龚天擎,害她没时间去做头发。

  她再顺着叶安柔讨好的目光,回过头一看,当场脚底泛凉。龚天擎这混帐竟然跟在她身后,他表情结霜,一副不好惹的样子,令人看了就想快闪。

  怪不得人们这么好心让她路,全是因为他这只美洲豹跟着她!她怒火窜升,匆匆往前走,一刻也不想停留,龚天擎紧随在后……

  「天擎哥!天擎哥!等等我啊,哎呀……」叶安柔唤着龚天擎,一心想追上他,但此时台上周董唱得起劲,人潮疯狂欢呼,往前推挤,叶安柔不幸被人海推向前,离龚天擎愈来愈远……

  另一端,媚芸在龚天擎的「护送」下走出万头攒动的人墙,可是洗手间也是大爆满的状况,人们排成一条长长的人龙。

  媚芸加入队伍,没好气的对后头的跟屁虫说:「你总不能一直跟我在这儿排队吧!这是『女生组』耶!而且还不知要等多久,你何不去跟你的『叶相好』联络一下感情,人家她一直在叫你耶!」

  「什么相好,你别乱说,我跟她不熟,了不起只见过两次面,一次在台湾,一次就在香港。」龚天擎制止她的不当发言。

  「是吗?你下午还陪人家逛大街呢!」媚芸斜眼瞥他,故意说得暧昧,心底酸溜溜的,而且这股「酸味」似乎从下午起就跟着她了……

  「那是因为……」他突然迟疑了。

  开完会之后,他查知她的行踪,正要前去逮人,谁知这个叶小姐缠着他不放,开会时不离开他,连吃饭时间也出现在同一家饭馆,甚至用完餐还是像个牛皮糖甩也甩不掉,跟着他走进那家精品店,行径令人心烦。

  其实早在三天前,他就抵达香港,参加石化业会议只不过是顺便罢了,他此行的目的,根本是——她。

  但他不想透露自己为了找她,费了多少心神……

  「你说话老是吞吞吐吐的,是不是有语言障碍?」媚芸听得是满腹猜疑,这人只说了前半段,后半段来个闷声不响,不知在搞什么鬼。「你还是回去听歌好了。」少惹她烦心。

  龚天擎摇摇头。「坦白说,我不知道台上的人究竟是在唱歌,还是在念经,唱什么都听不清楚,奇装异服也挺古怪,舞更是乱跳一通,身上松垮的超低腰裤,怕是一不小心就会掉下来。」

  「厚~~老人!现在流行嘻哈风,宽松的服装是嘻哈文化的特色之一,超大尺码的服饰可是其中的经典风格呢!饶舌歌你都听不懂,真的是……太落伍了!」媚芸大声笑他不懂流行,在他们附近排队的人们听到两人的争执,好奇的回头看着他们。

  其中有个口里嚼口香糖、耳朵听MP3、衣着又酷又嘻哈的女生加入他们的战局,说了句:「HIP-HOP要加RAP才够BOMB!」

  龚天擎和媚芸同时朝那女生看去,媚芸神色激赏,龚天擎却是表情阴沉沉像听到火星话,而那女生只是耸耸肩,自顾自的吹了个大泡泡,低头去调整手上的MP3。

  「她说那是什么意思?」龚天擎满脸阴霾的问媚芸。

  「意思是嘻哈风要有饶舌歌才够屌,说得文雅一点是饶舌歌是嘻哈风的重要元素。」媚芸很愿意教育他这乡巴佬。

  「老兄,你真的一点也不懂吗?嘻哈发源于1970年代美国的皇后区,是纽约的黑人们创造出来的街头文化,饶舌乐是他们表现心中的想法、不满或喜悦的方式,也是他们的一种娱乐,节奏随着心情在变,想唱什么就唱什么……」站在后头排队的路人甲也看不过去发言。

  「只是周董的周式风格除了嘻哈外,也有抒情,曲风多变,周董对音乐敏感度高,个人风格强烈,可说是当今世上独一无二、年轻人的头号领袖,瞧我这支手机就是他代言的,饮料也是,我只用他代言的品牌。」路人乙不但大方说出自己的看法,也秀了秀身为歌迷的基本装备给龚天擎闻香。

  「我在家还玩他代言的电玩咧!你有玩吗?」路人丙点点路人乙的背,像是找到同好,两人私下聊了起来。

  龚天擎绷着脸,对这群「迷失的少女」感到同情。

  媚芸倒是很想拍拍手,给现场各路英雌一个爱的鼓励,她们着实替她出了一口闷气。

  「你在这里等就成了。」她随着队伍的前进,还跟排在前头的女英雄闲聊起来。

  轮到她进洗手间之时,她悄然回首,龚天擎正背过身去点菸,她心中大喜,终于有机会落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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