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哇~~是好久不见的党英集耶!
帅哥!
偶像!
一直稳占公司“白马王子排行榜”冠军宝座的大帅哥,总算从美国返台了。
认识党英集的人都知道,他一向很有女人缘,唇边也总是挂着一抹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
他不仅长得高大俊挺,还是总裁的独生子、公司下一任的继承人呢!她们若是被党英集看上的话,不就飞上枝头当凤凰了?
两名柜台女职员紧盯着刚刚踏进一楼大门的挺拔男子,眼眸中闪烁着爱慕的光芒,只差没流口水了。
“早安。”神采飞扬的党英集一身白色西装,唇角勾起一抹浅笑。
“早安~~”两名女职员坐在椅子上傻笑。
耶~~头号白马王子对她笑了,今天一定是她的幸运日啦!女职员甲笑得眼睛眯成一直线。
好棒,党英集刚才紧盯着她,还露出大大的笑容对她打招呼,真是太幸福了!女职员乙飘飘然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口水又流了一地。
党英集步伐稳健的踏进电梯中,完全不晓得自己刚才又不小心迷倒了两名女职员。
叮咚!
党英集轻快的踏出电梯,笑容可掬的走向办公室。,
二十六岁的吕秘书一看到党英集的俊脸,手忙脚乱的站起来。“经理早。”
“早安,吕秘书。”党英集瞧她一脸紧张,微微一笑。“是我长得很凶恶吗?不然你怎么那么紧张呢?”
吕秘书用力摇头。“不,你长得一点也不凶恶,是我没想到经理会这么早到,才吓了一跳。”
刚上任的开发部经理党英集,果然跟传说中一样帅气迷人,害她不由得小鹿乱撞。
党英集颔首。“那就好。对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以后还要多麻烦你了。”
“不会的,党经理,我会努力协助你的。”从采购部被调来开发部真是太幸运了,因为有个超级养眼的大帅哥可以看,在这里上班简直有如置身天堂嘛!
嘻,年底公司同事私底下再举办“白马王子排行榜”票选活动时,她一定会记得投给党英集一票。
啦啦啦~~她以后上班可幸福了,每天都有帅哥看,好养眼耶!她一定会努力工作,才能每天看到他那张俊脸。
她真的好幸福喔!就算被其它秘书瞪死、恨死、嫉妒死也甘愿啦。
第一章
“总裁,你找我有事吗?”党英集坐在总裁办公室里的沙发椅上正色道。
“你回来公司一阵子了,工作还习惯吗?”一名和党英集五官相似的中年男子漫不经心地问道。
他是党亚仑,党英集的父亲,同时也是际会电子的总裁。
“嗯,已经习惯了,谢谢总裁关心。”党英集公事化的回答。
“公事谈完了,谈点私事。”党亚仑年近六十,除了两鬓微微泛白之外,帅气的长相完全不输给小马哥。“你还不搬回家住吗?”
既然是谈私事,党英集也跟着改口了。“爸,我住外面住习惯了,还是住在外面就好了。”
“你妈很想念你。”好不容易盼到儿子回来了,没想到党英集一回国就租好了公寓,根本是存心气死他们。
“我上星期已经回去看过妈了。”他在美国时,老妈的越洋电话总是不忘催促他结婚,所以他聪明的在回国前先托人找好公寓,等一回国就直接搬进公寓,免得一回家就每天被老妈以相亲宴伺候。
他现在聪明得很,就算要回老家,也绝对不事先通报,免得不小心惹祸上身。
党亚仑冷冷瞟了儿子一眼。“哪户人家的儿子像你这样?要你搬回家住,简直像是要你的命一样。”臭小子,老是趁他不在时才回家,真是翅膀长硬了。
“有呀!你要我举例吗?”人选不少,只不过他怕讲出名字,老爸会更生气。
“你是指你那些狐群狗党吧?一回国还没上任,每天就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比我这个老板还忙碌呢。”儿子返国后的生活可热闹了。
党英集唇角一勾。“没办法,我人缘好嘛。”他从小到大都一直很有人缘,交游广阔,无人能及。
党亚仑重重放下杯子。“好,不搬回家住可以,条件是帮我一个朋友的女儿变成淑女。”
他的老友范暄长年不住台湾,而他那个宝贝女儿范筱冉这阵子越来越像个男孩子,令范暄很头疼,所以昨天在出国前特地来拜托他帮忙管教一下范范。现在,他决定把这个烫手山芋丢给不肖儿子去处理。
“我如果不答应呢?”他没事干么自找麻烦?又不是呆子。
“那就搬回家住,并且娶胡大强的女儿胡圆花。”党亚仑笑得很奸诈。
党英集差点把口中的咖啡喷出去。“娶富豪金控那个又肥又丑的大花痴?!”
党亚仑老神在在的轻笑。“没错,胡大强开口了,只要有哪个名门贵公子愿意娶他的宝贝女儿,金控股份大放送,外加豪宅几幢,倘若婚后让她顺利怀孕,整家富豪金控就直接送给他的女婿。”
党英集大惊失色。
拜托~~要他娶那个大名鼎鼎的大花痴,还不如让他去死吧!
听说胡圆花爱吃到不行,一天吃六餐还填不饱她有如无底洞的胃,一年比一年还要胖,难怪肥得跟待宰的母猪有得拚。要不是她爹地是超级好野人,有座金山银山可以供养她,她恐怕早就流落街头,成为史上最胖的女乞丐。
难怪胡大强为了把高龄三十五岁的女儿推销出去,不惜释出大利多,就连辛苦打拚一辈子的金控公司都愿意双手奉上。
虽然男人可以忍受妻子长得丰腴一点,但是食量像猪、脾气又差,那就敬谢不敏了。
尤其对他这种名门贵公子来说,家里已经够有钱了,实在不需要自己降格以求到那种地步。
“爸,你是开玩笑的吧?”党英集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
党亚仑眉开眼笑的反问:“我像是开玩笑吗?”
像,超像!光是想到那个贪吃又脾气差的花痴女,党英集的额角就不禁冒出冷汗,压根儿不相信老爸愿意跟胡太强那个势力鬼当亲家。
“我是个商人,如果可以不花本钱就赚到一个金控公司,怎么想都很划算呀!”党亚仑露出一口白牙。
只要儿子愿意牺牲一点去娶胡圆花,他就赚到一个很会下蛋的金鸡母——富豪金控,他可是求之不得咧!反正胡圆花又不是要当他的老婆,他当然不介意让胡圆花过门。
党英集咬牙切齿道:“那还要我努力做人,否则光娶了她是没用的。”
“所以要是哪一天你很幸运的娶了她,记得多努力一点呀。”党亚仑看到儿子脸色铁青,差点失笑。
党英集并不是嫌弃胡圆花的长相,可是他真的没办法抱一个比他重的女人。
胡圆花在他出国时,好像就已经有八十五公斤了,经过她这一年努力吃吃喝喝之后,不知道又增胖了几公斤?该不会已经迈向一百大关了吧?!
我的妈咪呀!娶了她,大概等于娶了一只母猪吧?
党英集举起双手投降。“爸,我很乐意帮一个女人变成淑女。”只要老爸不是要求他这个大男人打扮成妖娇的小女人就好。
“她不算女人,今年才刚升大一。”党亚仑纠正儿子。
“年纪这么小?”一个乳臭未干的臭小鬼,看样子她绝不是老爸帮他挑中的媳妇人选,他可以安心接下这个简单的任务。
党亚仑斜睨了风流的儿子一眼。“对呀,免得你胃口太好,把人家给吃了。”儿子长得很俊美,桃花处处开,女人缘超好,老少通吃呢。
“我没有恋童癖,OK?”他对二十岁以下的小鬼没兴趣,大一的学生大概才十八、九岁,并不在他狩猎的范围。
“最好是。要是搞不定她,你就等着给我娶胡圆花吧!”丑话先说在前面。
“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党英集拚死都会完成这项攸关下半辈子幸福的任务。
党亚仑满意的点头。“要怎么做都随你,不过她是我老友的宝贝女儿,我想你应该会有节制吧?”
“当然。”女人嘛,哄一哄就好了,这对他而言,真是再简单不过的任务了。
党亚仑啜了口茶又接着说;“你就以刚回国当理由,暂时住在她家。”
“不用,我三两下就可以搞定她。”不是党英集在自夸,他还没遇过搞不定的女人,就算这次的对象是个半大不小的女人也一样。
党亚仑放下杯子,冷笑一声。“你最好还是听我的建议吧!如果她那么好搞定,我就不用拿胡圆花的婚约当作交换条件了。”
呃……这也挺有道理的,听起来似乎有一点棘手。
“时间以一年为限,儿子,加油吧!”党亚仑挑眉道。
“成交。”既然是老爸的朋友,家境应该不会太差,只要他能不被逼婚,暂时换个地方住住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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