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维洛娜的麻烦誓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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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真不可思议,这个系列怎么这样就结束了啦?印象中,唐席好像很少在一年内把一个系列结束的……也许是以前没注意到吧!总觉得好像很快。

  这个系列,牵扯到欧洲好几个国家,有些是唐席去过的,有些是没去过的,但最主要的焦点是放在维洛娜。

  这个古城对唐席到底重不重要?唐席到现在还理不出头绪,但会在义大利几十个景点中留下印象,是因为唐席在那里买到了邮票。邮局就在茱丽叶故居的后面,和布拉广场有一整排商店之隔,唐席在那里买到一张非常漂亮特别的明信片,顺便问邮票要怎么买,结果店家说的也听不懂,刚好看到两位警察在巡逻(不知是否因为那天是义大利国庆的关系,他们巡逻是两个人一起步行的)就冲上去问,他们回答老半天,看唐席显然听不懂,便从口袋中拿出地图……这个动作对唐席这个路痴而言,简直就是神迹!警察摊开地图,手指两个地点,唐席就知道该怎么去邮局,终于买到唯一的五张邮票。大概是这个原因使唐席印象更深刻吧。

  还有那张明信片,那是唐席买过最喜欢的一张,明信片不大,比一般的风景明信片小,纸质很特别,图像是菜丽叶站在常春藤下,看起来非常悠闲美丽,旁边还有类似浮雕的凸起的花样,很雅致的造型。只可惜那张被朋友A走了,只能在记忆里回想它的样子。

  说起这个系列,除了第一本写本土青梅竹马外,一个写路痴,一个写留学生,一个写歌迷,写着写着,唐席愈发觉得不管是路痴或留学生,在异地生活都需要有莫大的勇气,对连在国内都不太敢乱走的唐席来说,这算是纸上演练,希望有天自己也能到国外去长住。

  关于欧洲男人……(躲在厕所偷笑中)不必到高级场合去,即使是路边、小餐馆、风景区,都会看列什么叫气质、什么叫风度、什么叫优雅,尤其他们笑起来的亲切感……哇,昏头,好想跟他们走。

  这四本书的男主角,唐席都很喜欢呢!

  不管是时尚王子朱凯、钻石小开希杰或欧盟的秘密武器洛德维希,好想一次拥有喔!

  这些人忙着打拼事业,大概忙到没空陪唐席谈恋爱,那就本土的萧翼好了,坏坏的,但又温柔、聪明得要命!

  昏头中……唐席要去作美梦了。

  下个系列来点特别的吧!(只要如菁大巫婆点头的话……呃,如果唐席能写到让如菁小天使点头的话。)

  下次见喽。

  楔子

  「誓约之墙」位于义大利的维洛娜城,是茱丽叶故居里的一面墙。

  幽绿的长春藤蔓延在誓约之墙上,像杰克的魔豆般往上无限攀爬,仿佛要爬上天去传递永恒的信息。

  长春藤下伫立着茱丽叶风姿绰约的青铜雕像,含羞的茱丽叶,笑看人世间的爱情;右上方的大理石阳台,正是罗密欧与茱丽叶当年许下生死承诺的楼台。

  誓约之墙上,长年纸片飞舞,红的、橙的、白的、蓝的、灰的、绿的……;新的、旧的、长的、短的、方的、圆的、糖果纸、名片纸、导览手册一角、小布条……

  纸片上有文字,英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中文、法文、葡萄牙文、非洲文……

  相传,只要将写有两个名字的纸条贴在誓约之墙上,就会获得永恒的祝福。

  数百年来,不管肤色、不分国籍、不论大小,深情的有心人在这里留下只字片语,留下一则则美丽动人的传说……

  第一章

  「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洛德维希!」

  香港红墈体育馆内,人潮爆满,红、橙、黄、紫、蓝、绿的萤光棒满天满地飞舞,呼唤声很有默契的跟随音乐的节奏此起彼落。

  洛德维希是来自欧洲的梦幻歌手,现年二十四岁,身高一百九十公分,体重七十公斤,金发蓝眼,五官出众,面无表情时酷到可以冻伤人,笑起来时两颊有迷死人的酒窝。

  他的曲风走的是摇滚流行路线,却同时有灵魂乐和乡村音乐的味道,让人感受到灵魂的深沉时,还能感受到乡村的纯真,在当今世界歌坛上,是很奇特的嗓音和表达方式,加上人长得帅,很快就红遍半边天。

  这是他出道三年来的首次巡回演唱会,也是第一次到亚洲来,亚洲地区的歌迷早就雀跃不已。

  「哗!」

  当灯光突然一亮,洛德维希与劲爆的音乐同时出现,现场的欢呼震耳欲聋。

  洛德维希的超级影迷——孟葳,当然也在其中。

  他是她的偶像、白马王子、梦中情人,他的巡回演唱会,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过的。

  「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洛德维希!」

  孟葳在观众区兴奋地呐喊、摇摆,扯开喉咙跟着唱他的每一首歌,仿佛如此可以与他有心灵上的交流。

  因为他的一句问候而兴奋尖叫;因为与他一个眼神交会而痴迷陶醉;因为接收到他一个浅浅的微笑而欢呼……二十一岁的孟葳觉得此刻的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和所有歌迷一样,她三天前就跷课来排队,等着今天的进场,等着亲眼目睹洛德维希的舞台魅力。

  舞曲令所有人疯狂舞动,抒情曲又令人如痴如醉,伴舞、合音与灯光效果反而显得多余。

  演唱会在不断的安可声中结束,洛德维希谢幕再谢幕,所有歌迷都还不愿离去,原本预定十点半结束的演唱会,硬是拖到十一点二十分。

  每个歌迷都想再多看洛德维希几眼,因为这是三年来唯一一场亚洲演唱会,现在离开,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目睹他的丰采。

  一万多名歌迷傻傻的等在前台,孟葳才没那么笨,她在谢幕第五次时,早早跑到后台去了——孟氏企业专营传媒事业,旗下几名歌手都在这里开过演唱会,她总是充当打杂兼小妹,偷偷在后台钻进钻出,这里对她而言,比自家厨房还熟。

  前台热情的掌声没有稍歇的趋势,让后台工作人员一直发愁。孟葳一到这里,就听见他们用法语抱怨。

  听他们用法语交谈,孟葳连呼幸运,因为这是她与人沟通较没障碍的欧洲语言。

  「歌迷还是不肯散,怎么办?」

  「我不要再出去谢幕了,你们自己想办法。」

  孟葳马上就分辨出洛德维希性感的声音和任性的口吻。

  这么骄傲?她没听错吧?洛德维希是歌迷心目中温柔又深情的白马王子,怎么可能有这么任性又不负责的态度?

  「歌迷热情是好事,可是我们都累了。」另一个乐手唉声叹气。

  「就算如此,我们也要想办法,不能放着这样不管。」

  即使无计可施也不能不管。嗯,说话的这人该是总监吧?

  「准备的安可歌曲都唱完了,舞跳完了、曲也奏完了,还拿什么谢幕?你们还有什么办法?总之……我先走了。」相同的动作重复太多次,不只他会腻,连歌迷都会厌烦,洛德维希只是率先表达想法。

  难得的演唱会、难得这么热情的歌迷,他不想再把结局拖得更惹人厌。

  「不可以!」孟葳赶快跳出来,举起双手挡住想慨然离去的洛德维希。

  洛德维希狐疑的看着眼前这个莫名其妙的女子。

  他的歌唱事业如日中天,每个人奉承他都来不及了,敢跳出来阻止他做任何事的,她是第一个。

  「歌迷的心意是必须被珍惜的!不可以有骄纵、弃歌迷于不顾的想法!」孟葳义正辞严。

  啊啊,这么近距离看偶像,孟葳的心脏跳得如擂大鼓,双颊也热得像火在烧。

  哇,她居然因一时看不下去,就做出这么冲动的事……怎么办?怎么办?她好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事到如今,挖洞实在来不及,逃也逃不掉,她只好慌张的继续讲个不停。

  「前台那上万名歌迷,大部分是千里迢迢从台湾、日本、美国、欧洲追来的,不只抛下工作、学业,还搭飞机、转地铁、排一天的队、在外面搭帐棚,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几经周折才能看到你的演唱会,你怎么可以因这些微不足道的原因就拒绝谢幕?耍大牌怎么对得起大家的热情支持?」

  孟葳愈讲愈觉得自己在为歌迷们伸张正义,但这些人好像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她看着心中有气,索性放倒旁边一个箱子,踩到上面去,而那高度和位置,就恰巧让她可以顶着洛德维希的鼻子,她的心顿时跳得要令她发慌。

  糟糕,很糟糕啊,事情怎么会这么凑巧?她该不该下来,把箱子挪后一步?

  不,为了广大的歌迷同好,她该一鼓作气把大家的心意传达出来。

  于是,她深吸一口气,继续训话。

  「你们累,歌迷们就不累吗?他们何苦花钱又受累,何苦在台下呐喊,不回家洗个热水澡、好好补眠、好好吃顿像样的消夜?这全是因为他们太喜欢你,太舍不得就这样结束,难道你们得到这样的心意,不感动、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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