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一夜浪漫,终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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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懒虫写序 瑾鸯

  啊!上帝,救救我!

  我又得写序,又得头痛,又得精神错乱了!

  伤脑筋,毕了业,全身骨头像散了似的,动一下都觉得没力气,只好专心一致的工作了--其实是懒,懒到不想敲键盘,所以在外面找了一份工作。

  超级大懒人又要出书了!这消息把我的亲朋好友吓得一愣一愣的,从第一本书(由另一家出版社发行)到现在,我居然签了五张契约,目前只有一本流落在外,其余仍在酝酿中。

  因此有读者写信向我抱怨,找不到我其他的「笔迹」。

  从没想到自己居然有这个能耐,又写出十几万个字到出版社「骗」钱,其实我对自己的作品并不满意,因此当有同学告诉我要买我的书时,我都会仔细的问:你、你确定?不後悔吗?甚至,我会贬自己一番:写得又不好,你、你不一定会喜欢,考虑清楚再买啦!

  没看过比我更呆的人吧?有人买就不错了,居然还劝人家别买自己的作品。但是我很怕有人买了不看,或後悔莫及,这样岂不浪费人家的钱了?(突然觉得自己很虚伪。)

  基本上,我这只懒虫在半夜写序已经很精神错乱了,所以呵欠连连,满眼的泪,前面写的东西都看不清楚,所以更没瞧见「虚伪」两字,OK,继续。

  今年六月,我毕业了,现在的我除了白天工作、晚上摸鱼,假日就更不会待在家里了!

  虽然有四技二专的联考在後头,但我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有百分之百的自信,绝对考不上。(别摔倒,地上没有香蕉皮。)

  我是个很爱玩的人,怎么有可能乖乖的埋头苦读?本姑娘相当调皮的,因此让不少人伤透脑筋,尤其是老妈子,她快被我气炸了,可是呢?……哎!直接承认自己不肖算了!

  (啊!眼前又是一片模糊,瞌睡虫来敲门了。)

  不知该写些什么,还是补眠去吧!连最爱听的音乐,现在都成了催眠曲,非睡不可了!

  明天要上班……(睡著了。)

  楔子

  「你爱上我了吗?」表情神秘不可测的年轻女孩问道。

  「我……」年轻男孩像做坏事被捉到般,不知所云。

  「你向我求婚只是为了要负责,回去吧!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说过我不会要你负责,这件事不全是你的错,我们都有责任。」女孩转身背对他。

  「但是我……」

  「回去,雨妁在等你,她不能没有你。」女孩的口气异常坚决。

  男孩神情落寞的欲迈步离去。

  「等一下!」女孩的叫唤让他顿时充满希望,他回过头,发现女孩依然背对著他。

  「去了台北,好好保重。」她只是淡淡的说了这句话,然後走回屋里,「砰」的关上了大门。

  男孩走了,沮丧得不知如何是好,他尝到了自己的懦弱,但一切还没结束,问题还没解决,感情还没有归属,隔天,他就上台北读书,开始新生活……

  第一章

  徐又玮缓缓张开眼睛,窗外的太阳已开始西斜,他伸了个懒腰,振作精神後,两眼盯著桌上成堆的卷宗,脑袋一片空白,却开始回想起许多年前的那段往事——徘徊在他梦里不去的往事。

  十年了。已经那么久了吗?他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十八岁那年他实现梦想上台北读书後,就不曾再见过她——梦中的女主角。

  他写过信、打遇电话、联络过几个朋友,但没有人知道她怎么了,唯一可能知道她近况的人——她的知心好友——也和她一样消失无踪。

  她没有如大家所预期的参加大学联招,反而像失踪似的躲著每个人。

  她不是他的女朋友——十年前还不是,但他和她有过一夜春宵,当时两个人都醉了,虽然这件事没有多少人知道,後来却让他付出极大的代价。

  他当时的女朋友施雨妁猜到了,她是个敏感又脆弱的女孩,不忍让徐又玮难做人,选择了和他分手,但那女孩始终不愿嫁给他,虽然他求过婚,向她解释过事情的严重性,但她依然坚决说不。

  他到台北读书後一年,施雨妁死了,本来身体就不好的她,在和他分手後病得更严重,施家唯一的女儿走了,施伯伯不想触景伤情而移民到澳洲去。徐又玮再一次去找那个女孩,还问那女孩的父亲她有没有怀孕,结果被当场轰出来,她父亲说如果他只是为了她可能怀孕才想娶她,那他永远别出现在他们家门口。

  那天,他连她的一根头发都没见著。

  一晃眼十年,他过的生活就像无味的白开水,像个机械人般顺利读完大学,出来工作两年,他照伯父的意思去纽约进修,四年後回来接下伯父的公司,和他堂弟徐圣宣一起为公司效力。

  摇摇仍昏昏欲睡的脑袋,他堂弟徐圣宣敲了几下门就自己走了进来,他这个堂弟崇拜他几乎到疯狂的地步,但他搞不懂为什么,不了解他身上到底有哪个地方值得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还没忙完啊?」徐圣宣笑间,他是徐又玮唯一的堂兄弟,跟他长得有几分相似,但徐圣宣显得比较年轻稚气,即使只相差一岁。

  「忙到下辈子也忙不完,好想休息一阵子。」徐又玮阖上小酣前正处理著的公文,站起身活动筋骨。

  「今天晚上和我们一起去喝酒如何?我约了简瑞琛和夏炜宸。」

  酒。这个徐又玮一听就瑟缩的字眼,十年前,若不是喝醉了,就不会有那晚的事。

  「也好,我好久没看到瑞琛了。」简瑞琛是徐又玮的高中同学,也是他最要好的朋友。

  「我们去『ROCK』,我介绍几个小姐给你认识。」徐圣宣暗示的眨眨眼。

  「ROCK?那是什么地方?」徐又玮问,故意不理最後那句话。

  「一间PUB,我和夏炜宸常去,熟人满多的。」

  「哦。」徐又玮冷淡的应了一声,坐回办公桌前继续打拼。

  「你对美女不感兴趣吗?」徐圣宣好奇的盯著他。

  「目前没什么兴趣,就当认识新朋友好了。」徐又玮耸耸肩。

  「又玮,你有过女朋友吧?」徐圣宣皱著眉头,虽然他崇拜堂哥,但可不希望他是一个和尚。

  「有,但从来不长久,在台北时有三任,在纽约的更多,现在则没有。」徐又玮说,埋首公事中,没有抬起头瞧他一眼。

  「你不想找一个吗?我在ROCK认识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我想你会喜欢。」徐圣宣等著看他兴致勃勃的模样,但没有得逞。

  「你干嘛不自己留著?」

  「她比我大一岁,我对年纪比我大的女人没兴趣,但是我很喜欢她,我觉得她适合你。」

  「才差一岁,你也要计较?」徐又玮对他翻了个大白眼。

  「别教训我了,晚上八点半,我回去载你。」

  「你下了班不先回家吗?」在他走出门口前,徐又玮问道。

  「我和一个朋友约好了吃饭。」徐圣宣说著就走了出去,徐又玮回到他的工作中,自从七年前他父母意外过世後,他便一直住在伯父、伯母家,他父亲只有一个兄弟,伯父也颇看重他,所以才出钱让他去国外进修,把乔梭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位子交给他。

  他尽力做到最好,想藉此回报伯父对他的寄望,虽然工作上如鱼得水,但他心中的某个角落仍空著,他无法忘怀十年前的那一夜,无法忘记亏欠了施雨妁,更无法忘却那女孩的每一句话。

  刻骨铭心。这是他对十年前那段回忆的形容词。

  命 令 命

  「ROCK」今晚比往常热闹,热情的音乐使人不知不觉的款摆身体,长长的吧台边,几个互相熟识的年轻人嘻笑、喝酒,酒保也常和他们打打屁,交换许多杂七杂八的心得。

  「景鸯,想不想跟我划酒拳?」邢郁霄举起双手,邀著坐在他面前的黎景鸯。

  「不要,你每次都会作弊。」黎景鸯不耐的推开他的拳头。

  「不是每次吧?好嘛,来划两拳啦!」他催著她,但黎景鸯不为所动,邢郁霄认识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看她这么坚持的模样,也只有作罢。

  他暗恋她两年了,两年前在这里遇到她之後,身为PUB股东之一的他为了见她,每晚都在吧台为她调酒。她是他今生仅见过最与众不同的女人,叛逆、大胆、热情、无拘无束,每当有人惹火了她,她那种冷酷又犀利的沉默,常会令人想逃开,或找个洞躲起来,不然就是乞求她说些话,不要再生气。

  但当她不生气时,她会很活跃、狂野,而且无忧无虑,直率、大胆是她最吸引人的地方,她不是个可以任人摆布的女人。

  「景鸯,你心情不好?」坐在她身边的是范璇,从高中时代就与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没有啊!只是做什么都觉得很烦,我大概得了职业倦怠症。」黎景鸯灌下一杯啤酒,她的酒量好得令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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