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木头猛男追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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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铃铃铃铃--铃铃铃铃--

  他回过神来,她的电话又响了,她睁开眼,再度接起电话,转身走回屋子里,消失在通往另一个房问的门后。

  看着合上的门,他喝掉手中的咖啡,拿着那两片吐司,也转身走出厨房,囚到摆满电脑的工作间。

  ***

  虽然一直看着她,他却从没想过要去认识她。

  她只是个有点小怪异的邻居,让他不由自主的盯着她看的邻居。

  不过说她怪异,他自己也没有正常到哪里去,但他很安逸于现在这样的生活,多数的时问,都是没有人打扰的,他的生活非常的规律,除了每周五必须要出门到公司,平常他都是晚上七点起床,八点到九点运动,然后吃早餐,接着工作到凌晨一点用餐,吃完饭继续工作到早上九点,运动到十点,在十一点洗完澡,上床睡觉。

  他日夜作息颠倒,但生活规律,和日夜作息正常,生活却十分混乱的她全然相反。他在固定的时问出门购物,她则想到才出去,所以虽然他们当了三年邻居,却从没面对面见过。

  偶尔,他会在路上和地擦肩而过,有一两次的星期五早晨,他出门时正好遇见她晨跑回来,她拎着一杯星巴克的咖啡,一边看着手里买回来的报纸。

  她从没注意到他,他想。

  她总是专注在手里的报纸,或街角那只会对着她猛摇尾巴的哈士奇身上,每回经过,她都会蹲下来拍拍它的头,和它玩上好半天。

  所以,或许他不应该惊讶当眼前这意外发生时,她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即使是在她失去了某一部分的热情之后的现在。

  今天早上,他同往常的每一个星期五一样,一夜没睡,灌了一壶咖啡,套上西装,准备到公司去应付蓝斯的手下,他把车倒出车库,才想到忘了拿班顿千交代万嘱咐的文件,只好将车停到街边,上楼回去拿。

  等他重新下来,才打开车门,还没上车,就看见那个女人穿著运动服跪坐在大马路上,她的身前有一只狗,她正在帮它止血。

  那只狗被车撞了,他转过头去看,不是街角的哈士奇,品种不一样,毛色也不一样。

  她是那么的努力想救那只受伤的狗,甚至不在乎身处大街上,随时会有车辆疾驶而过,然后她抬起了头四处张望,像是想要寻找援助,但没有人停下来,就算曾有人注意到,也都别过头去。

  下一秒,她对上了他的视线。

  他无法移开视线,他原以为会看到她无助慌乱的眼神,但她并不慌乱,只是生气,然后那双炯炯有神的黑瞳隔街传达出无声的恳求,她甚至没有抬起按压在那只狗身上的手,没有任何动作,只是就那样看着他。

  他的手搁在早已打开的车门上,却无法就这样坐进车里,和其它人一样,假装什么都没看到,然后扬长而去。

  他应该这样做的,他又不是兽医,他也不养宠物,他根本不知道遇到这种事该如何处理--

  在他犹疑不定的那几秒里,他几乎能感觉到她的失望在一点一滴的加深,他不喜欢她那一副他怎么可以见死不救的表情。

  该死的!

  暗暗咒骂一声,他紧抿着唇,甩上车门,皱着眉头穿过马路,满心不甘愿的朝她走去。

  天杀的,他甚至不喜欢「狗」这种动物!

  ***

  「需要帮忙吗?」

  那个高大壮硕的男人如是说,他像一辆坦克般向她走来,表情却是一副被赶鸭子上架的模样,眉头微蹙、面容冷硬,像个遭人打扰用餐的将军。

  他说话的口气和表情,一点也不像是真心想帮忙的样子,不过她刚刚也没想到他真的会过来,甚至开口询问她。

  「是的。」她看着他说:「它被车撞断脚骨,需要送去诊所。」

  那只狗仍在流血,染红了她的双手。

  他迟疑了一下,眼底闪过不知名的情绪,然后才开口道:「你知道地址?」

  「嗯。」她点头。

  他脱下西装外套,递给她。「把狗抱起来,我送你过去。」

  命令的口气、冷硬的表情,虽然他的行为是在帮忙,他看起来仍不像想帮忙的样子,他始终都是站着,让她一直要仰着脖子抬头看他。他脱下外套时,她一度以为他会蹲下来抱狗,但他没有,他只是把外套递给她,然后等着。

  聊胜于无,她想。

  接过高级的西装外套,她包住受伤的拉不拉多犬,然后站起来,他转身走回他的车,她抱着狗跟在后面,这只狗不小,还颇重,幸好她早已习惯搬运重物,而且它虽然受伤了,却还挺乖的。

  他替她开了车门,但依然没替她抱狗,她抱着狗,动作有点困难的爬上他的车。

  他开一辆黑色的吉普车,车上一尘不染,像刚出厂的样子,唯一不同的,是车子的里程数,新车不会有那么高的里程数。

  所以这个阿诺史瓦辛格有洁癖?

  瞥了身旁坐上驾驶座的男人一眼,他衬衫下的肌肉线条清晰可见,它们随着他的动作起伏,他不苟言笑的发动车子,一双大手轻松的操控方向盘,将车开了出去。

  「往哪走?」

  她开口指示了方向,最近的动物诊所只在几个街区外,不到五分钟的车程,但一路上他什么话也没说,沉默的气氛和他庞大的身形,教她不自觉绷紧了神经,但右手仍安慰的抚着因受伤而不住喘气的狗。

  它脖子上有项圈,这只狗是有人养的,它非常非常的乖,即使受了伤,还是十分安静,只有颤抖的身子和那双乌黑的大眼显示出它的痛苦,它甚至没有呜咽。

  她喉头一紧,注意力全回到这只拉不拉多身上,柔声安抚它,「乖、乖,撑下去,马上就到了……」

  车停了,她抬起头,男人已经下了车,然后替她开了车门,她费力地抱着狗下车,他站到一旁,帮她开了动物诊所的门。她匆匆进门,和迎上来的兽医及诊所人员说明原由,兽医接手了狗儿,她松口气的同时,才发现那男人没进来,她回头看时,他正坐进那辆黑得闪闪发亮的吉普车,他发动车子,临走前,朝诊所里看了一眼,视线又和她对上。

  她心头猛地一跳,但这回他没停下,只是拉回视线,踩下油门,扬长而去。

  她忘了和他道谢。

  动物诊所的人将沾满血迹的高级西装外套是给她时,她怀疑这上头的血迹洗得掉,跟着她突然想到,就算她把外套送洗干净了,也无法还他。

  因为地根本不知道他是谁,或是叫啥名哈--

  ***

  她身上有着茉莉的香味。

  而且她的确没有穿耳洞,他一直没见她戴过任何耳饰,始终怀疑她没在耳上穿洞,直到刚刚靠近她,才真正确定。她的耳垂像珠玉般平滑,因为天冷和刚晨跑完而微微泛着粉红的色泽,和她玫瑰般的双颊一般。

  她有着东方人的单眼皮,眼尾微微的上翘,黑色的双瞳灵动有神,有种神秘的味道。被她自己剪短的黑发在这些日子里再度留长,她只是简单的绑了个马尾,但还是有几绺发丝因为运动过后偷偷溜了出来,垂落在她脸颊。

  其实,他很奇怪在那短短几分钟里,他竟能记得那么多、看得那么清楚,即使过了一上午,他仍能听见她柔声安抚那只狗。

  他听过她唱歌,却是第一次听到她说话,她的声音有一点点沙哑,但听起来十分舒服,像丝绒一样--

  「老板?亚当?亚当·巴特!」

  他回过神来,看见班顿·布莱斯脸色难看的站在他面前,金边的镜框反射着灯光,薄薄的双唇紧抿成一条直线。

  「什么事?」亚当勉为其难的配合他,开口问。

  「开会的时间到了。」班顿压抑着怒气,僵硬的提醒他。

  他看着班顿,然后起身,在班顿的押解下,走到会议室的大皮椅坐下,听着各部门的主管一一起身报告本周营运状况,在必要的时候、或是班顿从桌子下踢他的时候,意思意思的应个几声,说个两句话。

  班顿对那些报告听得很仔细,他却还不到十分钟就开始闪神。

  班顿·布莱斯原本是蓝斯底下的人,因为熟悉科技相关产业被调来帮他,虽然名义上班顿只是他的特别助理秘书,实际上这整间公司和班顿在管的没两样,至于他,只是挂名总裁而已。

  他喜欢写程序甚于管理,对当骇客的兴趣比当老板的兴趣还高,可惜蓝斯和老头子始终不愿意承认或相信这点,几年下来,他和他们达成某种程度的妥协,他成为这间科技公司的挂名总裁,一周上班一天,其它时间随他高兴做什么都行,班顿则成为他的特别助理秘书,掌管实际上的管理作业。

  班顿有能力成为专业经理人,他来之后的这几年,公司的业绩蒸蒸日上,虽然在这里班顿的待遇不比外面那些CEO差,他仍不清楚为什么这人竟愿意屈就在他底下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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