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暗恋他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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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静,我又来光顾了!」

  熟悉的声音响起,宁静抬起头看清来人,不禁露出微笑。「绍元,你怎么有空来?」

  「又来订花篮啦!」柯绍元耸耸肩。「网球俱乐部最近要接待外宾,所以要我来订花。」

  虽然年少时打得一手好网球,可碍于现实环境,柯绍元并没有机会继续朝更高境界发展。因此大学毕业后,便进入网球协会担任教练和文书工作,负责推广国内的网球运动。

  而宁静则选择自己最喜爱的植物系,并且理所当然地继承父亲开的花店。

  「需要我介绍吗?」宁静放下洒水器,将手上的水擦干净。「还是你已经有决定的式样?」

  「这倒没有!」柯绍元拨弄着向日葵的花心,有些神不守舍的。

  「既然如此,就由我帮你配了。」宁静拿出纸笔,准备口述给柯绍元听。「是什么场合需要的?数量多少?花篮的尺寸呢?」

  柯绍元突然静默不语,手指依旧扣着向日葵的花心,隔了一会儿,才缓缓地说道:「呃……我需要三十个花篮、两百个胸花,还有五束大型花束。花色要够艳、够亮。」

  「哇 好大一笔生意,真是多谢你了。」宁静笑道。可看到柯绍元严肃的神色时,心里不禁……愕。「绍元,怎么啦?你有心事?」

  「没……没什么。」柯绍元赶紧笑笑,又恢复成原本开朗的模样。「原本以为妳念植物系,是立志做个植物学家,没想到竟然开起花店来了。」

  「你说错了,我是为了继承我父亲的花店,才去念植物系的。」宁静纠正他。原本以为他会笑出来,没想到柯绍元却绷着个脸,似乎在思索什么。

  「绍元,你今天真的不大对劲欸!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柯绍元看着她,表情有点奇怪。「宁静,妳还记得高中时代的事吗?」

  心口突地一紧,难堪的往事瞬间涌上心头,但宁静极力压下那股情绪,淡然地说:「高中时代?没什么印象,毕竟都过了十年了,谁还会想那个,又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事。」

  一眼就瞧出她的口是心非,柯绍元叹口气。「算啦!我也不瞒妳,老实说,跟妳订的这些花,是为了办记者会用的。」

  「拗!订得这么多,又是哪个网球明星要来台湾啦!」宁静双手合十,笑着说道:「我还真是感谢他啊……」

  「是溥君颉!」柯绍元突然爆出这个两人刻意遗忘的名字。

  宁静一瞬间白了脸,双眼陡然瞠大。呆了几秒钟后,却立刻换上满不在乎的神色。「喔!是那个世界排名第二的华裔选手吗?」

  「宁静……」

  「我知道,我会选择适合的花种。」宁静若无其事地振笔疾书。「香水百合可好?还是香槟玫瑰?不然波斯菊配蝴蝶兰也不错。」

  望着她平静无波的脸,柯绍元松口气。

  没印象最好,这种骄傲的人,本来就不值得为他浪费生命,既然宁静已经遗忘了,他也没必要再提起。

  和宁静寒暄了几句后,柯绍元付过订金,便离开了花店。

  望着柯绍元离去的背影,十年前那幕很快地涌上她心头。

  忘记?!她怎么可能忘得了?溥君颉是她生命中第一个爱上的男人,也是伤她最深的男人。

  为了当年那些话,她对爱情失去了信心,不敢再轻易投下感情;因为她怕,怕自己再度陷入那种难堪的境地。

  可,最重要也是最可笑的一点,就是 她心里仍然有溥君颉。

  即使他当初那样伤她,她依旧对他死不了心。这些年来,嘴巴上虽然不提,但她仍然暗中注意着溥君颉的一切。

  否则,怎么会柯绍元一提,她就能立刻说出溥君颉的现况呢?

  世界第二,离高峰就那么一小步,可对华裔选手来说,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了。这次溥君颉是应台湾体协之邀,回台湾做一季的网球推广活动。这些她早在报上得知了。

  多么想再亲眼见他一面,宁静不敢奢望什么,只希望能再见他一面就好。

  这样的她,是不是太傻了呢?

  溥君颉以世界名将之姿,风光回台推广网球运动。

  一身白衣白裤的他,姿态有说不出的潇洒迷人。一个月前才获得美国公开赛冠军的他,此刻正带着前所未有的荣耀,衣锦还乡。

  自转入职网之后,溥君颉如鹞鹰般一飞冲天,首次参加大满贯公开赛,便连败世界前几名选手,为死气沉沉的男子网球,带来蓬勃的朝气。

  尤其他出色的外型与高大的身材,更颠覆了外国人对东方人原有的刻板印象,加上溥君颉的球风强势豪放,自是风靡不少年轻球迷的心。

  也正因为少年得志,因此溥君颉身旁的花边新闻不断,一下子和模特儿交往,转瞬间又与女网选手同进同出,私生活和他的比赛一样精采。

  这么具有新闻价值的人来到台湾,怎不教人兴奋莫名呢?

  记者会上

  「溥先生,多年后再度回到台湾来?对台湾的看法如何?」

  溥君颉微微一笑,洁白的牙齿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台湾变了很多,车多、人多、美女也多。」

  他的话引来一阵笑声。

  「那您的意思是,台湾以前美女不多啰!」

  「也不能这么说,我想是台湾女孩变得比较会打扮,也勇于表现自己,和以前是不同了。」多年来早已习惯在媒体前露脸,溥君颉对答如流,也很知道记者们想要知道什么。

  「以前?溥先生以前在台湾念书,应该也有女朋友吧!」

  「当然……」他顿了一下,接着笑了。「没有!我那时天天练球,根本没时间交女朋友。」

  女朋友别想起丽莎,他在心底冷哼。即使事情经过这么久了,他还是对当年的事耿耿于怀。

  毕竟,丽莎算得上是他的初恋,初恋情人是如此不堪的女人,这教他如何轻易忘得掉?

  尤其昨天,丽莎不知从哪知道他的行踪,竟厚着脸皮打电话来,要求与他「重温旧梦」,简直要笑坏他。

  重温旧梦?亏她说的出口。她不是只对父亲有兴趣吗?怎么现在又回过头来找他?说穿了,不过是他现在成名了,收入又高,她自然会痴心妄想。

  女人没几个好东西!见一个爱一个,谁有钱有势便向谁靠过去,在成名、交过许多女朋友之后,他更加认定这个想法。

  纯情女子只活在上古社会中,现在要找,还不如去找长毛象比较快!

  「君颉,你太过分了,怎么可以这么无情,昧着良心说话呢?」突然其来的娇懒嗓音,自门口扬起。

  包括博君颉在内的全场人员,全都意外地抬起头,一致往发声处望去。

  第三章

  只见一个身着低胸洋装,媚态十足的女人,边摇着裙襬边往前走。「我们曾经那么轰轰烈烈地爱过,你竟然说你没有女朋友?」

  溥君颉差点气炸了肺,他冷冷地盯着丽莎,口气甚恶地说:「小姐,我想我俩不认识吧!」

  「不认识?亏你说的出口!」丽莎露出凄楚的表情,声音沙哑地说:「你说我是你第一个女朋友,还说将来若是登上世界第一,就要与我结婚。这些话你都忘了吗?我在台湾苦苦等你,就是痴心盼望有一天你能回来遵守诺言。没想到你拋弃我就算了,竟然连我们的过去都不承认。」

  溥君颉握了握拳,控制住自己想杀人的冲动。这女人简直无耻!当年分明是她背叛自己,籼父亲暗通款曲,今天却倒反咬他一口!

  丽莎就是认定他不愿、也不能在媒体前公布当年的丑事,因此才肆无忌惮来记者会放肆。

  她到底想干什么?竟然如此的恬不知耻?她以为这样做,就能逼自己与她妥协吗?太天真了。

  这世上从来没人能逼他做他不愿意的事情,何丽莎的这步棋可走错了。

  他清了清嗓子,镇定地朗声说道:「对不起,我错了。」

  一听到这句话,记者们全都睁大嗜血的眼睛,看来这下子,又有劲爆的话题可以炒了。各家cable纷纷将镜头转向,给两人来个大特写。

  「抱歉,我承认,我不该说我在台湾没有女朋友!」溥君颉脸上仍带着迷死人的微笑。「各位,我在台湾念高中时,确实有个要好的女友,我也曾经说过,将来成名之后一定会回来找她……」

  看见何丽莎脸上露出笑容,溥君颉真想伸手掐死她。他料不到这世上竟有如此无耻的人,这点他不得不佩服何丽莎。

  但很可惜,他并不会这么容易就被打败的。

  「不过和我约定的,并不是这位小姐……」

  丽莎愣了一下,立刻反击。「胡说,明明是我,除非你和我交往时,同时脚踏两条船。」

  这句「脚踏两条船」引起不小的震撼,大伙儿竖起耳朵,想听听看溥君颉要如何解释。

  溥君颉依旧不慌不忙,神态自若地说:「小姐,我想妳误会了,我的女友另有其人,这次我会答应回台湾来,绝大多数是为了她,因为 我要回来完成我对她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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