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寻找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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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张爱玲寂寞的游魂

  “她的一生虽然沧桑却曾经绚丽而多彩——生于乱世,少年时受尽折磨,忽然上帝将一个女子可以希祈得到的一切美好都堆放在她面前:才华、盛名、财富、甚至爱情,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可是其后又一样样抽走,换来加倍的辛酸苦楚,跌宕流离,当她开至最美最艳的时候,也是她的路走到尽头的时候,于是不得不选择一死以避之——人生的悲剧莫过于此。”

  放下剪报,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是那样的委屈,不能控制。

  窗外,细雨如丝,有燕子在雨中急急地飞,苍灰的天空,苍灰的屋脊,苍灰的鸽子背,哦,这是张爱玲笔下的上海,可是距离张爱玲离开已经整整半个世纪了。

  那是一份1995年9月的旧报纸,新闻栏里说,一代才女张爱玲于8日晨被发现死于洛杉矶的一座公寓里,警方判断,距她去世大约已有六七天的时间……

  洛杉矶?怎么会是洛杉矶?她明明是上海的女儿,竟然一个人走在那么遥远的孤独的异乡,谁也没有告诉,便独自决定了要悄悄地结束生命。

  噫,生又何欢,死又何惧,她是真的累了,厌倦了,是吗?

  我打开窗子,让风吹进来,让雨飘进来,让张爱玲寂寞的游魂飞进来。我想告诉她,我有多么爱她,有多少人爱她,惋惜她,不舍得她,她怎么忍心就这样离开了呢?

  记得小时候听外婆说,人死后会将生前所有的路重走一遍,一一拾起前世的脚印,这样才可以重生,转世投胎。

  上海留下了张爱玲那么深的回忆那么多的脚印,她总要回来的吧?

  当她飞过上海的天空,会看到我,看到这个为了她才来到上海寻梦的姑苏女子吗?

  ——从十几岁第一次看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到二十几岁终于有机会把她所有作品买全,整整爱了她十年,从来没有改变过。

  这个追星的时代,每天都有FANS们为了争看偶像打破头,如果说我也有偶像,那就是张爱玲。是为了她,才痴迷于上海的风花雪月,才会对电视连续剧《上海滩》奉若圣经,才会把阮玲玉的美人照挂满闺房,才会有心无心地开着音响一遍遍放周璇的《夜上海》,才会放弃工作分配一个人独自来到异乡为异客。

  可是走在上海的街头,我却见不到她。

  连梦也没有一个。

  晚生了数十年,就有那么遗憾。

  我穿平底鞋,白衬衫,软料长裙,梳麻花辫,手里恒常一柄十六骨水墨山水的竹纸伞,雨天两只黄鹂鸣翠柳,晴时一行白鹭上青天。

  上海看我是异乡客,我看自己是槛外人。

  反正已经格格不入,索性做到尽。

  子俊笑我住在上海想着上海,可是心里的上海和身边的上海却不是同一个。

  我同意。日思夜想,怎样才可以见张爱玲一面呢?

  裴子俊是我的男友,一个酷爱旅游不爱动脑的家伙,正职是导游,兴趣是做登山队员。也有人会把他的样子形容成英俊,因为他那一米八的个头在上海很不易见,而且手长腿长,四肢发达,时时喜欢弓起双臂做勇武有力状,这个时代没有老虎给他打是可惜了。

  但是我不认为一个男人有肌肉就可以算英俊,我心目中的英俊男生是许文强——注意,是电视剧《上海滩》里的许文强,而非电影明星周润发。

  一个演员塑造了某个角色,并不会因此就变成这个角色;张爱玲写了《倾城之恋》,但我爱的是张爱玲,不是白流苏。这点我分得很清楚。

  我对子俊说:“怎么能见张爱玲一面呢?”

  他笑:“还说你不是白日做梦?”

  这一句是电影《大话西游》里青霞笑紫霞的对白,学几句周星驰已经是我男朋友最高的艺术细胞,书他是绝对不读的。不过好在他虽然不知道刘文西就是刘海粟,八大山人只是一个人的号而不是八人组合,却也知道张爱便是张爱玲的简称。

  我过生日的时候,他也晓得买了最新版的礼品精装本《传奇》送给我。可是我又忍不住要教训他:“买书是为了看文字的,不管它是印在花纸上还是白纸上,是装在木盒子里还是金盒子里,它的价值都不会改变。”

  他挠头:“但是包装得漂亮点不是更好看?漂亮的女博士也比丑的受欢迎。”

  你不能不承认,他的话有时也未必没道理。

  但我还是要问:“怎么才能亲眼看一眼张爱玲呢?”

  她来上海开个唱

  他笑我:“如果她来上海开个唱,我打破头也替你抢一张票回来。”

  我瞪着他,还是忍不住笑出来。不能怪他调侃,也许我这个想法的确是荒诞了些。

  5年了,便是张爱玲在天有灵,也早已魂梦两散,亦或者转世投生,喝了孟婆汤,过了奈何桥,再也无复前尘记忆了。

  唯有我,苦苦地挽着两手旧上海的星痕梦影,走在五十年后的大街小巷里,寻找五十年前的风花雪月。

  每每去新华大戏院看电影,遥想数十年前这里首演话剧《倾城之恋》,张爱玲必也是夹于其间,悄悄地丰收着观众的喜悦与赞叹的吧?然而如今匆匆来去的人流中,哪里还可以寻到故人的萍踪?

  我叹息:“这一生中我老是错过,念杭州美院,没赶上林风眠当校长;来上海打工,没赶上张爱玲签名售书。”

  “但是你恰好遇上了我,不早也不晚,也算运气了。”子俊嘻嘻笑,又说:“过两天我们就要出发了,你要我带什么礼物给你?”

  这又是子俊一大罪状,送礼物当然是要有惊喜的才好,可是他每次都要认真地先问过我,而我总是盛情难却,只得随口答:“什么都好,风格特别的项链啦手镯啦都行,上次你去昆明给我带的那些竹伞呀绣荷包啦就挺好。”

  于是,我的箱子里便有了一整排的各式花伞荷包,足可以开个精品摊。

  一根筋的裴子俊哦,硬是看不出其实所有的旅游点上的工艺品都是差不多的,西安可以卖雨花石,南京也可以卖兵马俑,真正与众不同的礼物,根本不是随便上街逛一逛就可以买得来的。

  最可气的,是他有一次竟然拿了十几轴造假做旧的国画来向我献宝,说是倾囊购进的白石墨宝。也不想一想,真是齐白石亲笔,一幅已经千金难买,还能让你成批购进?他以为是1949年呢,400大洋可以买170幅。

  按说子俊足迹遍及大江南北,攀岩潜水都来得,连热气球漂流都玩过,应当见多识广才对,可是他的所作所为,就好像守在一个密闭的屋子里一梦睡到老一样,完全不懂得思考。

  他一生中做过的最大决定,就是在我已经决定与他分手、所有亲友也都劝我无效转而劝他放弃的时候,有一天他忽然福至心灵,辞去工作背着旅游包跑来了上海,而且一言不发地,直到找到工作和住处后才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那时我已经在上海独自打拼了半年,钱已经用完了,朋友却还没交到,正是最孤独彷徨的时候。这个排外的城市里,我和子俊不仅同是天涯沦落人,而且是他乡遇故知,于是重归于好。一转眼已经五年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明年春节我们会一起回家去禀报二老,把手续办了。

  可是,真的要嫁给他吗?就像一滴墨落到宣纸上,从此决定了纸的命运?

  如果是山水画,是青山秀水还是乌云压城城欲摧?如果是花鸟画,是百鸟朝凤还是日之西矣鸡栖于埘?如果是人物画,是工笔仕女还是泼墨李逵?

  ——怕只怕,连李逵也做不好,直弄个李鬼出来,到那时,才叫日之西矣悔之晚矣!

  “出门的东西收拾好了吗 ?”我叹息,尽自己为人女友的本份,“要不要我去你处帮你整理箱子?”

  “不用。你去了,我还要送你回来,来来去去地多麻烦。”子俊说,“除非你答应晚上呆在我那里不回来。”

  我睃他一眼,不说话。

  子俊有些讪讪地,自动转移话题:“你只要做到一点就行了……”他望着我,很认真地又是很孩子气地许愿,“你要每天在睡前说三遍:我想念裴子俊,我想立刻看到他。那样我就会很快回来。”

  我“哧”地一笑:“我想见张爱玲。说了千百遍不止,也没见她来过。”

  然后我们还是一起出门去为子俊挑选随行用品。

  其实子俊出门是家常便饭,一概折叠旅行包迷你牙具包应有尽有,但是他每次远行,我还是忍不住要陪他添置点什么小物件,仿佛不如此便不能心安理得似。

  走在超市里,子俊感慨地说:“你知道我最羡慕什么?看那些新婚夫妻一人一手推着车子在货架中间走来走去,挑一包方便面也要研究半天哪个牌子最可口,买瓶酱油也比来比去哪种价格最便宜。真是人生最大乐事。哪像我们,每次来市场都像打仗似的,想好了买什么才进来,进来了就直奔目的地,拿了便走。一点过日子的情味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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