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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受到提醒,也好奇地抬起头来,看看盘子又看看我,笑嘻嘻好像很有兴趣的样子。我哭笑不得,捧着一份三明治夹蛋不知吞下去好还是放下来好。在两个大男人挑剔的注视下吃东西,真怕自己会得胃结石。
然而这还不够,阿陈还要回过头对着老板更加亲昵地嗔怪:“您看阿锦,年轻轻的也不知道打扮自己,天天一件白衬衫,少有女孩子这样不懂得穿衣裳的。”
我叹息,踩吧,踩死我吧,下一步他大概要批评我的口红颜色了。可是如果让我顺应他的品味去搽那种薰死人的香水,我宁可停止呼吸。
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这顿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回到办公室,我冲一杯咖啡狂灌下去,狠狠吐出一口气,才觉呼吸顺畅。
正想再冲第二杯,猛地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差点没让我把刚喝下的咖啡喷出来——沈曹来了!
怎么也没想到沈曹会不避嫌疑地——不,岂止是“不避嫌疑”,根本是“大张旗鼓”,“明目张胆”,“招摇过市”,“惟恐天下不乱”——闯到办公室里来约我。
他甚至不是在约我,而是直接下命令。他找的人,是阿陈:“我可不可以替顾小姐请半天假?”
阿陈吓一跳,赶紧堆出一脸谄笑来说:“可以,可以。当然,当然。”那样子,就好像舞女大班,而我是他手下随时候命出台的红牌阿姑。
我总不成在公司里同沈曹耍花枪,而且也不愿再看到阿陈在言不由衷地恭维我的同时害牙疼一样地咧着嘴咝咝着,仿佛很为沈曹居然会看上我这件事感到诧异和头疼。是有这种人,巴不得将别人踩在脚底下,看不得手下有一星半点得意,看到别人中奖,就好像自己腰包被抢了一样。最好别人天天大雨倾盆,只他一人走在阳光大道。
拎了手袋出来,心里又是懊恼又是惊奇,藏着隐隐的欢喜与心痛。
一进电梯沈曹立刻道歉:“对不起,我没有别的办法约你。”
我张了张口,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见到他,才知道我盼望见面,盼得有多辛苦。但是,这样霸道的邀请,我总该有点生气吧,不然也显得太不矜持了。
然而还没来得及打好腹稿兴师问罪,沈曹已经转移话题,他心仪地看着我,由衷赞赏:“自从所谓的‘波西米亚’风格流行,已经很少见女孩子懂得欣赏简单的白衬衫了。记得十年前,我在美院窗口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也是穿着一件白衬衣。当时我就对自己说,‘这是一个仙子’。”
我差点泪盈于睫。
赞美的话谁不愿意听呢?尤其是从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口里说出。
我知道有许多女人的衣橱宛如没有日照的花园般五彩缤纷,但我打开衣柜,终年只见几件白衬衫,乍一看仿佛永远不知道更衣似的,只有极细心的人才懂得欣赏每件白衣的风格各自不同。
我立刻就原谅了他的擅作主张,连同午餐时被阿陈抢白的不快也一并忘了。
被不相干的人损上十句百句有什么关系,只要得到知己一句诚心诚意的肯定已经足够。
车子一直开到“Always Café”,还是靠窗的座位,还是两杯咖啡。
不同的是,沈曹替我自备了奶油。
他还记得,上次我在这里对他说过张爱玲每次点咖啡总是要一份奶油,并且抱怨现在的咖啡店用牛奶取代奶油滥竽充数。他记得。
我的心一阵疼痛,第一次发现,咖啡的滋味,真是苦甜难辨的。
上次在这里喝咖啡,到今天也没有多久吧,可是中间仿佛已经过了许多年。
一日三秋,原来说的不仅仅是思念,也还有犹豫挣扎。
沈曹开门见山:“听说你男朋友回来了?”
听说。听谁说?阿陈吗?真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喜欢在我和沈曹之间传播消息。我无端地就有些恼,点点头不说话,从手袋里取出一串姻缘珠来,翻来覆去地摆弄,当作一种掩饰也好,暗示也好,总不成这样干坐着不说话吧?
这两只珠子是子俊带给我的礼物,说是如果谁能把小木柄上的两个珠珠对穿,就是三生石畔的有缘人。但是我扭了一个晚上,左右穿不过去。问他个中窍门,他笑而不答,只说给我七天时间试验,做到了有奖。
我问他:“为什么是七天?”
他说:“上帝用七天创造世界,人类用七天寻找姻缘。”
“这么深奥?”我有些意外,但接着反应过来,“是卖姻缘珠的这么说的吧?是广告语?”
子俊不好意思地笑了:“又被你猜着了。你等着,早晚有天我也说两句特深奥的话,让你佩服一下。”
正想着子俊的话,沈曹忽然从我手中接过姻缘珠,问:“就这个小玩意儿,要不要鼓捣这么久?”三两下手势,两个小珠儿已经乾坤大挪移,恰恰对调了位置。
我惊骇:“你怎么会做得这么简单?你是怎么做到的?是不是以前玩过?”
“这游戏我早就听说过了。不过没这么无聊,当真来试过。可是看你玩得那么辛苦,就忍不住出手,解了你的心结。”沈曹看着我,话中有话。他分明知道关于姻缘珠的传说。
我终于问出口:“那个女模特……是怎么回事?”
“分手了。”他答得痛快。
“那么是真的有过了?”
“我不知道你指哪个女模特,我有过很多女朋友,中国外国的都有。不过现在已经一个都没有了。现在我是清白的单身贵族,专心致志追求你一个。”他望着我,眩惑地笑,“你呢?什么时候和那个裴子俊摊牌,投向我的怀抱?”
有了答案了,我却又后悔——为什么要问呢?明明我不能够给他答案,却偏又要向他要答案。多么不公平!我明明已经有了子俊,却要为沈曹吃醋,我有什么资格?
我低下头,无言以对。
眼泪滴落在咖啡杯里
他忽然叹了一口气,说:“范柳原曾经说过,白流苏最擅长的事情是低头。原来你也是一样的。摧毁了一个香港才成全了倾城之恋,如果我想和你有个结果,难道也要整个上海做陪嫁?”
我震撼。沈曹沈曹,他每一句话,总能如此轻易而深刻地打动我的心,宛如我生命中的魔咒,魅力不可挡。
眼泪滴落在咖啡杯里,如风吹皱一池春水,动荡如我的心。
他再次叹息,站起来说:“走吧,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们第二次来到常德公寓。
但是那个房间已经完全变了样,不,也许应该说,复了样——典丽的沙发,怀旧的陈设,照片里丰容盛髻的太太是她的母亲,桌上压着朵云轩的纸,床角散着一双龙凤软底绣鞋,甚至连牛酪红茶和甜咸西点也都摆在茶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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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那个曾使胡兰成觉得“兵气纵横”、“现代的新鲜明亮几乎带刺激性”、“华贵到使我不安”的房间。
最大的不同,是墙壁的正中,悬着那面时间大神。
我心里一动,惊喜地看着沈曹:“你的实验有进展了?”
“冰雪聪明!”沈曹赞许我,“为了让你的这次访问更加精确,我决定来个实地重游。按照磁场学,这里曾经记录了张爱玲青春时代的生活与情感,在这里进行实验,磁场一定很强,效果必然会事半功倍。”
“聪明?从小到大,妈妈常常笑我傻。就像现在,沈曹,我这样子‘按图索骥’,会不会很傻?”
“不比‘因噎废食’更傻。”沈曹凝视我,可是眼中带着笑,削弱了一半的诚意。他说,“如果你因为自己谈了十年的恋爱就当成拒绝我的理由,那你真是太傻了。”
我看着他,欲言又止。我与子俊的感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又怎能三言两语说清?
好在沈曹并不纠缠在这个话题上,他的表情变得严肃,揿动时间掣,郑重宣布:“我们开始。这次,我保证你会准确地回到六十年前,我已经查过资料,胡兰成初访张爱玲,是在1944年初,我把你送回到那个时代,其余的,就要你随机应变,看看到底能不能阻止他们的见面了。”
什么,我今天就要见到24岁的张爱玲,并且和她平起平坐地讨论爱情,并设法扭转她一生的命运了吗?我忽然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所谓“近乡情怯”,却原来对人也是一样。
没有想到爱玲会在等我。
她已经是位风华正茂的名女子,穿收腰的小鸡领半袖滚边民初小凤仙式改良夹袄,却配洒花的西洋宽幅裙子,奇装异服,双瞳炯炯。头发烫过了,一双眉毛描得又弯又细,妆容精致大方。一个人要成名之先,光彩是写在脸上的,她那种神情,是要飞的凤凰,一个得到上帝眷顾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