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寻找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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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磨的过程,太疼了。

  有时静下心来审视我们的爱情,总觉得血淋淋的,肉刺模糊,不知道折损了多少根刺,又扎穿了多少个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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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得最凶的一次,就是我离开苏州来上海前夕,整理了几年来他送我的所有小礼物,一骨脑打个包儿归还了他,清楚地说:子俊,让我们分开,永远做朋友吧。

  他茫然后退,受伤的样子令我心疼。

  他说:“能做朋友,又为什么要分手?”

  能做朋友,又何必分手?也许他说的是金科玉律,最简单的真理。

  我有些不忍心,但还是咬着牙说:“我们两个,不合适。”

  离开苏州那天,下着雨,我左手拎着一个藤编的箱子,右手擎着竹纸伞,对子俊开玩笑:“看我这样子,像不像徐志摩?”

  他不以为然:“为什么是徐志摩?他是男的你是女的,我看不出来哪点像。”

  我叹息,子俊子俊,我们两个,是真的真的不合适。

  奈何子俊始终不肯这样想,后来到底又追到了上海来……

  上班的时候,对着电脑做扫描校色,我又忍不住想:“怎样才能见到张爱玲呢?”

  第二章

  半个多世纪的沧桑

  液晶显示器上,是一幅旧上海的广生行月历画,手抱鲜花的姐妹俩穿着大花大朵的旗袍,故作娇憨地巧笑嫣然,双眼弯弯如月,很天真无辜的样子,可是因为隔了半个多世纪的沧桑,便有了种过来人的味道,凭添几分风尘态,反而似烟视媚行。

  我用鼠标在妹妹的脸上圈圈点点,除去斑渍,涂黑眉眼,使唇更红,笑更艳,恨不得对着画中人唤一声“卿卿”,便将她拉下画来。

  那时的上海,是张爱玲一路走过,看过,写过的。现在,它和我近在咫尺,只隔着一层电脑荧屏,但是,我走不进它,它也容不下我。

  电脑内外的两个世界,就好比梦与现实的距离,看着触手可及,其实遥远得令人绝望。

  忽然听到背后有人说:“网络发明以后,色彩与声音已经把模拟再现的功用发挥到极至,以假乱真已经不是童话,如果再加上时间控制,人们岂非可以自由穿梭于世界历史?”

  我为之一震,回过头来,看到一个星眉朗目的年轻人由老板陪着走进来,正做指点江山状夸夸其谈。

  按说他的样子相当张扬,与我个性相去十万八千里,可是不知为什么,只这一眼,已经让我耳朵发痒脸发烧,心惊肉跳地想:这是谁?这个人是什么人?我可不可以认识他?什么时候能够再见到他?

  刚刚见面,还不待认识已经惦记下一次约会。只有花痴才会这么想,可在那一时那一地,这的确是我心声。

  耳边听得来实习的小女生们一片低呼:“哗,好帅!”可见发花痴的并不只是我一人。

  老板叫我:“锦,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沈曹先生,著名摄影师和彩色平面设计师,这是顾锦盒小姐,绘图员。”

  沈曹?我一愣,心底莫明震动。著名摄影师沈曹?我昨天刚刚因缘买下他的摄影集,今天就见到了作者本人?而且,那样有灵魂有思想有阅历的一位天才摄影师,原来竟是这样的年轻!

  但是认识了又怎么样呢?他是“师”, 我是“员”,高下立见,阶级分明,由不得我不有一点自卑,伸手出去时,只觉手心里凉津津的都是汗。

  偏偏空调又坏了,本来心底无尘室自凉,可是现在,风吹皱一池春水,只觉阵阵热风拂面,几乎睁不开眼。

  “锦盒?好名字!”那个可恶的沈曹朗声大笑,“词典里关于锦的成语都是最有神秘感的,锦囊妙计,锦上添花,锦绣前程,锦心绣口,锦衣夜行,但是锦盒……神秘兮兮的藏着些什么珍珠宝贝呢?”

  说得办公室里的人都笑了。

  我也低下头微微笑,答不上话来。我真笨,打七岁起就有这坏毛病,遇到喜欢的男孩便紧张,手心出汗,双耳失聪,兼哑口无言。好口才是用来对付子俊那种大块头的,他每次看到我都满脸局促手足无措,我反而轻松。可是沈曹不行,他太潇洒自如了,于是轮到我面无人色。

  但是他还有下文:“咦,为什么我好像见过你?你有没有印象,我们到底在哪里见过?”

  我看着他,只觉茫然。若这话由别的男人说出来,无疑是最恶劣的吊膀子惯用句式,可是沈曹,他似乎不该是那种人。但是见过面?为什么我会毫无印象?按说这样优秀的人物,如果我见过,不该忘记才对。

  一阵香风扑面,我顶头上司、设计部经理阿陈走进来:“这位就是沈大摄影师?久仰久仰,有失远迎!”

  这时代还有这样老套的对白,我忍不住哧一声笑出来,放松许多。

  阿陈同沈某寒暄几句,带他一一参观各办公室,吩咐我:“锦,你打几个电话,看哪个饭店有位子,通知我们。”拿我当女秘书使唤。

  我忿忿不平,尽管职位低,也是技术人员,堂堂的中央美院大学生,沦落到日复一日对着电脑做些扫描校色的无聊工作不算,还要被他呼来唤去做茶水小妹看待,真也大材小用了。

  可是不平又如何,拍案而起大声对他大声SAY

  UNRAIR?结果会怎么样,用脚趾头也想得出,他会笑嘻嘻立刻对我点头道歉,顾小姐对不起是我错待了你对你不公平我们的合作至此结束请你明天另谋高就……饭碗就此砸掉。

  消磨人尊严志气的地方

  不为五斗米折腰?那样做的前提是家里有五亩田做坚强后盾。古人动不动挂冠归农,但是现代城市人呢?哪有农田可耕?天下乌鸦一般黑,无名小卒,走到哪里都一样受气,做生不如做熟,与其转着圈儿看遍各行各业不同黑暗面,不如一条道儿走到黑,看久了视而不见也就算数。即使上司是一个不长胡子的男人,闻久了他的香水味儿,也只有当作清凉油,反正又不是要跟他过一辈子,管他是否性别健全。

  这里是上海,专门消磨人尊严志气的地方。它要的不是“才气”,是“财气”。“财”大而后“气”粗,无财,最好吞声。

  我于是忍气吞声打了一轮电话后汇报:“海鲜坊今天基围虾七折,我已经订了三号包厢。”

  “很好。”老板嘉许我,“锦盒越来越能干了。”

  典型的下人的能干——不在你才高八斗,而在你八面玲珑,重要的不是能力而是听话,越听话越多服务就越能干,如此而已。我再一次忍下委屈。

  没想到种种细节都被沈曹看在眼内,临出门时有意无意地问一句:“顾小姐不随我们一起吗?”

  “阿锦?啊,当然,当然。”阿陈见风使舵的本事足够我再学三年,他倚在前台很亲切地探头过来,“锦,我站得腿都酸了,还要等多久你大小姐才能化完妆呀?”那口气就好像他原本就打算请我,倒是我装糊涂似的。

  我只得站起来,“已经好了,这就可以走了。”

  其实并不情愿沾这种光,可是如果不来,不是有气节,是没脸色,给脸不要脸。

  不过是一顿饭罢了,然而那群小女生已经艳羡得眼珠子发蓝,一齐盯住我竖起大拇指,我冲她们挤一挤眼,做个风情万种状。

  象跋蚌,三文鱼,龙虾船,大闸蟹,最大盘的一道是基围虾鲜活两吃,的确是盛宴,可是食客只有四个人——老板,阿陈,沈曹,还有我。

  虽然我不知道沈曹除了摄影师的身份外还有什么特殊地位,但是看在鱼翅盅的份儿上,猜也猜得出来头不小。我这个陪客当得相当莫名其妙。但唯其如此,就更要小心应对,木讷了是小家子气,见不得场面拿不出手;太活跃了就是小人物禁不起抬举,鸡婆飞上篱笆扮凤凰。

  我没有告诉他自己曾经买过他一本摄影集,怕被人觉得是巴结恭维。

  好在那个沈曹既擅谈又思维敏捷,不住插科打诨,随便拈起一个话题都可以高谈阔论,却又并不使人生厌,一顿饭吃得颇不寂寞。

  但是讨厌的阿陈老是忘不了揶揄我:“你看阿锦,平时打扮得淑女相,一看到吃的就没出息了,掰螃蟹腿的样子可真野蛮,要说这外乡姑娘到底是没有咱上海上姐来得文雅。”

  说得老板一笑。沈曹向我投来同情的一瞥,打圆场说:“今天这蟹的确美味,我也食指大动,恨不得生出八只手来和蟹子比威风呢。”

  我本来打算咽了阿陈这口气的,平日里“外乡人”长“外乡人”短地被他嘲讽惯了,已经不知道愤怒。但是经不起沈曹这一体谅,反而忍不住反唇相讥:“我们苏州人吃蟹本来是最讲究的,早在晚清的时候就专门制作了一套用来吃蟹的‘蟹八件’,可惜上海人贪吃不懂吃,只得一双手来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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