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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呼,好热喔!”

  薛雅筝穿着一袭纯白套装,脚上蹬着一吋半的低跟鞋,香汗淋漓地走在捷运站通往办公室的人行道上。

  由于最近她的律师事务所即将开业,所以今天一早她特地返回母校,拜访几位大学时期的恩师,禀报自己即将执业的事,并请他们在她将来需要协助时能够不吝指导。

  一个早上与教授们相谈甚欢,还有教授坚持请她吃饭,用完餐已经两点了,正好是阳光正炙烈的时候,她才会落得这副狼狈模样。

  她的纤纤小手上则拿着一方精致的手帕,拼命挥动扇凉。

  “热死了,台湾怎么这么热呀?”她嘀咕着,一边将手帕往白皙的脸上、脖子上快速按压,好吸取快要滴落的汗水。

  从美国西雅图回台已经快两个月了,她还是难以习惯台湾闷热的天气,热就算了,潮湿又闷热,浑身黏腻腻的,实在让人受不了。

  在美国时,无论再怎么炎热,至少衣服都还是干爽的,回到台湾之后,她好一阵子无法适应像淋过雨一样湿答答的衣物,这让稍有洁癖的她难以忍受。

  “台湾很热吧?”身旁不知打哪冒出一道声音。

  “是啊,热毙了!”薛雅筝一时没察觉是谁在自己身边,很自然地回应,还大力点头表示认同。

  “我去过美国几次,那里是个干燥舒爽的地方。”

  “没错!尤其是西雅图,那里真是——”

  等等——这是谁的声音呀?

  她猛然回神,煞住脚步转头一看——吼,原来刚才跟她说话的人,居然是她的冤家死对头、隔世的宿敌,那个她最不齿的黑心坏律师。

  可不是吗?那张噙着淡淡笑意的斯文俊颜,不是梁尔竞是谁?

  瞧他穿着一身合宜的灰色西装,修长笔挺、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呃,他虽人模人样,但骨子里却流着黑色的血,她敢相信他一定是恶魔投胎转世的。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瞪大眼,活像看见变态杀人狂出现。

  他是在哪里盯上她的?学校?餐厅?路边?

  “我要回办公室。”他温文有礼地浅笑回答。

  “办、办公室?”她像鹦鹉一样呆滞重复。数年来训练出来的伶俐舌头,此时却像打了结似的,迟钝笨拙得令人难以置信。

  “嗯哼。”梁尔竞潇洒地点点头,柔软乌黑的发丝随着他的动作飘扬,在炙烈的阳光下闪耀着黑金般的光泽。

  “往、往这个方向?”她万分不期待地指指自己新办公室的方向,绝望地见他点点头。

  她几乎快昏了。

  冤家路窄!真是冤家路窄呀!他们的办公室竟然不约而同选在同一区?

  “该不会是那栋新建好不久的威京商业大楼吧?”

  不会吧?天底下会有这么倒楣的事吗?

  “不是。”

  梁尔竞的回答,让她松了好大一口气,但是还来不及安心,他又说:“不过很巧,正好在隔壁。”

  “隔——隔壁?!”

  不——

  这句话,彻底把薛雅筝打入地狱。

  第1章(1)

  “啊,视野好好喔!”

  薛雅筝推开透亮洁净的玻璃窗,眯起眼,舒畅地凝视远方。

  这里是士林,地点正好位于阳明山下,站在八楼打开窗户,就可远眺连绵葱翠的阳明山群。

  天气好时,远山含笑,绿意入眼,好不宜人;天气不好时,倒也能瞧见山影朦胧,妩媚动人。她真是挑对了好地方!

  薛雅筝甜甜的菱唇噙着笑意,顺着山势流转双眸,然而在看见对面大楼窗边那个悠闲吞云吐雾的高大身影时,唇角呈直线急速下垂,整张脸像被扔进零下二十度的急冻室里,瞬间绷成了一张冰块脸。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她,移开含在嘴里的烟,略扬了扬手,礼貌地对她扯扯嘴角算是打招呼。

  “哟。”

  “哼!”向来知书达礼的薛雅筝没有回以笑容,而是冷哼一声,用力将窗户关上。

  她转身回到办公桌前,将自己扔进皮椅里,开始烦躁地咬起指甲。

  “倒楣!真是倒楣!怎么会遇上梁尔竞那家伙呢?”

  她至今仍不明白,是孽缘吗?还是她已经彻底被诅咒了?

  她大学毕业后便出国留学,接着留在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今天六月才从美国回来,之后就积极筹画开设律师事务所事宜。

  看过不少出租的办公室,她都不甚满意,后来经学长介绍,得知这里有不错的办公室,她不抱期望地过来看看,没想到一眼就爱上了,当天就签下租约还付了订金。

  环境整洁、交通便利、离捷运站近是主因,但窗外的青翠山景,才是真正吸引她之处。

  终于找到满意的办公室,她开始进行搬迁事宜,然而直到那一天,她才发现自己的芳邻——不,该称为恶邻。

  原来在她办公大楼的隔壁那一栋,同样八楼,与她仅有一窗之隔的,就是她多年的死对头——梁尔竞。

  知道的那一刻,她超后悔的,好想立刻冲到房东面前大叫——我不租了!

  然而现实是她已经签了约,也付了一个月的租金跟两个月的押金,那金额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恰好二十万。

  她打小至今还未曾替家里赚过一分钱,这二十万也是父亲代为支付的,她实在不想平白浪费父亲这笔钱,只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再说,她什么事也没做错,该滚的人应该是隔壁那个没人性的黑心律师,而不是她,急急忙忙搬走,只会让她看起来像落荒而逃的怯弱小动物,她没必要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

  百般思量后,她决定留下来,与那个黑心律师的“恶势力”抗争到底。

  薛雅筝讨厌梁尔竞,这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知道的。

  至于这个梁子不知是何时结下的?老实说连她自己都不太记得了,只隐约知道好像是从大学时期就开始了。

  说起她与梁尔竞,可说是律师界最极端的两种范例,如果说是梁尔竞是律师界的魔鬼,那么她毫无疑问就是戴着耀眼光环的天使。

  薛雅筝是法律世家出身,家学渊源。父亲是法官,母亲与哥哥都是律师,叔叔是检察官,甚至是已过世的祖父生前也是名律师。梁尔竞常笑她是温室里养大的花朵,根本不晓得人间疾苦的律师,如何替人打官司?

  而他们不但是同行,还是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曾联袂代表学校参加过校外的辩论比赛,一开始,薛雅筝并不是那么讨厌他,甚至有点欣赏他。

  平心而论,梁尔竞是个长得挺不错的男人,五官端正,眼眸深邃,身材高大修长,是个玉树临风的翩翩美男子。

  即使现在,处在那些宽广身材居多的中年律师群当中,他依然有如鹤立鸡群般耀眼醒目。

  学生时期的他,早已经是个气度沉稳、斯文俊逸的美男子,颇受女孩青睐,时常有貌美可爱的小女生送来情书和点心。

  而他不但长相俊逸,表现还非常优异,每学期都领奖学金,奖状奖牌挂满整面墙。

  话说回来,既然他长得好看又优秀,那她为何会对他如此不满,甚至可说是厌恶呢?她想,或许是因为看不惯他死爱钱的个性吧!

  没错,梁尔竞这家伙很爱钱。

  非常、非常爱钱,超级、超级爱钱。

  金钱是他的生命、他的喜乐,是他人生的光明灯、更是他毕生追求的目标,她从来没见过像他这么爱钱的人——尤其是男人。

  顺道一提,她上一次见到这么爱钱的人,是一个年过五十的欧巴桑,在市场里大呼小叫地与一个摊贩争夺滚到她面前的一块钱。

  梁尔竞那家伙眼里只有钱,而且积极可怕地赚钱,是个叫人恨得咬牙切齿的抢钱妖怪。

  她相信如果上帝要他选择除了人类之外的东西作为妻子,他一定毫不犹豫选择钞票,即使夜夜抱着睡觉,他也乐此不疲。

  打从学生时期开始,这家伙就无所不用其极地想尽办法挣钱。打工兼家教,自是不用说,举凡什么报社投稿、杂志征文,哪怕只是三百五百,赚些蝇头小利他也乐得很。

  不只这些,他偶尔还会参加奇奇怪怪的比赛——譬如什么喝水比赛、三天不睡觉比赛、单脚站立二十四小时比赛……只要奖金够诱人,一定少不了他的名字。

  她相信若有人举办一个“徒手游泳到金门”比赛,只要提供高额的奖金,他绝对毫不犹豫地扑通跳下海。

  总之,这家伙爱钱不是新闻,更称不上旧闻,而是铁的定律,任何人想从他口袋里污走一块钱,根本是作梦。

  然后呢,这家伙爱钱就算了,魔爪竟然伸向自己的同学……每回到了期中考、期末考,或是该交报告的时候,就是这个抢钱怪兽兜售自己脑袋瓜里的脑容量的时候。

  要重点整理?行!每堂科目五百元。

  要代打报告?没问题!每页一百元,熬夜加班费另计。

  需要考前冲刺总复习?好好好!每小时六百,最低时数两小时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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