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她怕自己被说服了,连忙打断他的话。“呃,我老家在花莲,我想我应该回去才对。”
“你应该留在这里发展才有前途!而且──”毅风突然捉住她的手臂,一双澄澈的黑眸看进她眼里。“我舍不得跟你分开。”
天摇了,地动了,火山爆发了!
咏晴的脑袋因为他的一句话,瞬间有如核弹爆发,一片浑沌。
这、这就是她曾经以为就算等到世界末日,也不可能发生的“爱的告白”吗?!
“如果你回花莲,我要多久才能见你一面?你来我们公司就不同了,我迟早是要接班的,到时候我一定会把你调到我身边,我们就能天天见面,像现在一样。”他牵起她的双手。“答应我好不好?跟我一起开创我们的未来吧!”
我们的未来……
咏晴仿佛从他迷人的笑容中看见自己披上白纱、巧笑倩兮地倚在他身旁的幸福未来,开心得魂都快飞了。
“好,我愿意跟你在一起。”
她相信自己此刻一定笑得甜美极了,原来老天爷还是眷顾她的嘛!感恩哪~~
“那就说定了!”毅风回以一个灿烂的笑。“你一定能成为我爸的心腹,以后我出捶的时候就有你帮忙说情了,日后由你当我的秘书,帮我安排约会肯定万无一失,我最信任你了。”
她一愣。“安排约会?”
“嗯,我的女朋友太多,约会时间老记错,但是八百年没连络的前女友姓名、电话,你都比我清楚,果然是天生的秘书人才,有你在我身边,公私都不用担心了。”
在他身边……原来是这个意思……
咏晴觉得自己就像一片挂在树梢、摇摇欲坠的落叶。看来全是她自作多情,这下真是自掘坟墓。
唉,她还能不能反悔?
“呃,我好像答应得太快了,这件事我还是应该回去跟我家人商量再──”
一个火辣辣的印记落在她光洁的额头上,瞬间让咏晴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不管,我在你身上做记号了,为了我的幸福著想,你这个贤内助我是要定了!啊,好像有人回来了,我出去看看。”
毅风说完便离开厨房,根本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贤内助──不是这样解释的吧?!”
咏晴全身酥软地跌坐在地,抚著他的唇刚吻过的额头,狂跳的心始终无法平静。
她根本就被这男人吃定了嘛!
第3章(1)
七年后
清爽俐落的短发、米白的无袖针织衫,搭上流沙色的丝质长裤,脚上一双三吋细跟露趾凉鞋,加上淡雅的彩妆,独坐在餐厅一角的单身女子虽然不是能让人一眼便为之惊艳的美女,却自有一股知性气质。
“唉,又迟到了。”
咏晴细致的眉微微蹙起。也不晓得毅风又在玩什么把戏,有话在公司不说,非要约在外面谈,结果把她一个人晾在这里快半小时了还不出现。
她看看表,浅叹一声,望著窗外来往于夜街上的人群。
七年,让她在“元氏企业”由副总助理一路高升到董事长秘书,月薪五万加上年终分红,很快就让她存够钱,在公司附近买了间小公寓,还有一辆性能不错的二手车,就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来说,应该算是事业有成了。
但说到感情……
唉,就像沙漠一样,一片荒芜。
也不是没有试著跟别人交往,奇怪的是,再优秀的男人也无法让她有怦然心动的感觉。
后来她才明白,就算毅风再花心,只要他一天不结婚,她就无法对他死心,也没办法跟其他男人顺利交往。
唉,她上辈子肯定是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经验”实在太丰富了!不然这辈子她怎么会这么习惯这种漫无止境的等待呢?
“对不起,我迟到了。”
一个声音把她的神思拉回来,咏晴将视线由窗外移至在面前落坐的男人身上
嗅,无论何时看,他还是该死地那么迷人哪……
“要出门时艾丽突然在公司外面堵我,非要我陪她吃饭不可,费了我不少唇舌才哄走她,结果汀娜也打电话来凑热闹……”
跟服务生点完餐,毅风扯下领带、松开衬衫领口两颗钮扣,带著歉意解释自己迟到的原因。
艾丽是52号,公关公司经理;汀娜是56号,法国酒庄的千金。
咏晴把毅风的“芳名录”都记在脑子里编名列册了,50号以前是“过去式”,51到56是“现在进行式”,只要再加点油,他的花名册应该很快就能破百了。
唉,毅风这个人就算自己不主动追求,身边也总是“桃花”满天飞,明知自己希望渺茫,为什么还是对他深爱不移?或许她该找个时间去看看心理医生才对……
“咏晴?咏晴?”
五根修长的手指在咏晴眼前来回晃了五、六遍,她没好气地拉下他的手──干么!当她瞎了啊?
“听见了,汀娜约你两个小时后去俱乐部嘛!吃饭还赶时间,想害我得胃溃疡啊?有什么事留著明天说,你现在就去,我一个人吃还比较悠哉,去、去、去!”
“喂,你赶苍蝇啊?”他笑著捉住她挥个不停的小手。“好啦,是我不对,那三个小时够不够?我们慢慢吃。”
“懒得理你。有事快说,早早吃完我就要回家睡觉了。”
她抽回手,故意装得毫不在意,却控制不了脸上浮现的羞红,还好店里灯光晕黄,看来应该并不明显。
“那么早睡?不去看电影还是逛街的吗?”
比起那些来来去去的女友们,毅风更重视眼前的女子。
他的朋友是不少,但是能让他百分之百信任、依赖,感情好到像家人一样的,也只有咏晴了。
咏晴的存在,对他而言就像每天早上太阳一定会从东方升起,人一定要呼吸空气才能生存,那样地理所当然。
就连出国攻读博士的那段日子,已经习惯每天和咏晴见面的他,就算身在异国也不会忘了每天和她保持视讯连络。对于独生子的他来说,咏晴大概就像是他最珍爱的小妹妹吧?
应该是这样吧,所以每次只要他觉得咏晴好像有些情绪低落,总是忍不住想做些什么事宠宠她、哄她开心,因为他最喜欢看见她的笑容。
就像现在,他就觉得她的心情似乎有些闷……
“要玩,也要有伴才不会无聊嘛!”咏晴不明白他的心思,有些有气无力地回了他一句。
好友宜姝当了空姐,现在大概飞翔在欧洲某国的领空上吧?
大学时和她最要好的天才小鬼简天岚,虽然终于结束了美国的网路事业回台,可是他现在也有他自己的恋爱问题,三天两头地找他诉苦似乎也不太好。
其他人呢,结婚的结婚、恋爱的恋爱,大家都去陪另一半了,像这种星期五夜晚,落单的总是只有她……
“喂?汀娜吗?”
听见毅风的声音,胡思乱想了好一会儿的她才注意到他正在讲电话。
“对不起,我爸临时要我替他去赴一个重要客户的饭局,晚上不能陪你了……嗯,那就改明晚喽!明天见。”
“董事长要你参加几点的饭局?”毅风一结束通话,咏晴便疑惑地问:“现在都七点半了,这时间又塞车,你还不赶快──”
“哪有什么饭局。”
“可是我明明听见──”
“那是哄汀娜的。”他笑。“待会儿吃完饭我们去看电影,你不是喜欢动作片吗?听说最近有一部不错看,反正你没事,就陪我吧!”
她不笨,明白毅风是见她一个人太孤单,临时起意推掉约会陪她。
他总是这样,只要她有事向他开口,还是生病,心情不好被他看出来的时候,他一定会推掉所有约会陪她。
可是,那不是爱情,只因为她是“我们家咏晴”。
他总是爱那么说,连他爸都跟著那么叫,几次被旁人误会她真的是他妹妹,连他交的女友们就算知道有她这号人物存在,也没在意过。对她们而言,她这个“妹妹”一点也不具威胁性吧?
唉,人家是从友情变爱情,结婚久了又升华成亲情,她却是跳过了爱情的可能,莫名其妙地成了他奇怪的“亲人”。
“不要。”她嘟嘴,就是想闹一下别扭。“我才不要陪你,我吃完饭就要回家睡觉。”
他也不以为意,只是温柔地对著她笑。“吃完就睡,小心变成没人要的大肥猪。”
“无所谓,我爸妈和哥哥们要就好了。”
是啊,等到他要结婚的那一天,她就要回家吃自己,反正她早知道他不会看上她,变成大肥猪也没关系,大嫂比她重一倍,大哥不是也爱得要命──
“我也要喔。”他单手支颐斜睇著她,笑说:“我们家咏晴不管变怎样都可爱。真奇怪,那些男人眼睛都瞎了是不是?怎么没人发现你这颗珍珠呢?”
最瞎的是他吧?她在他面前晃了那么多年,也没从绿豆变珍珠,还说别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