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平民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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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直觉,她认为这个歌手有一副好嗓子,虽然没听到他唱歌,可光凭说话声,她就可以判断出一二。

  她立刻有了兴趣,想看看他的脸庞。

  一束灯光正好照耀过来,映在他的颊上。

  叶蓝不由得微微一怔。

  印象里,这种酒吧歌手,就算有副好嗓子,也不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俊美容貌,但此刻,这个站在不远处的年轻人,却打破了她的刻板印象。

  他很英俊。

  不过,不是那种白马王子的温文尔雅,他更像一匹旷野上的骏马,有一种极具个性的刚阳之美。

  晒成古铜色的皮肤,剪得短短的头发,肌肉结实的高大身材……颈项间一条增添狂放韵味的粗环银链,这一切,构成了一种俊朗的观感。

  他的臂上,居然还有一朵刺青。看不出是什么花纹,似乎是某种神秘的图腾。

  不过,这刺青并不会让他的外表沦为恐怖的黑社会,反而让他更添一份魅力。

  叶蓝觉得自己做为一个刚失恋的人,应该多思念一下前男友,但此刻却被眼前的男子吸引了太多的注意力。

  “经理,感谢你这些日子的照顾,从此往后,我不会再给你添麻烦了。”礼貌地鞠了个躬,不卑不亢,他转身便走。

  “思凡,你等一等!”酒保一把拉住他,“我们再跟经理商量一下,你别急著走啊!别忘了,你还等著钱交房租呢!”

  他没有回答,轻轻甩开规劝他的朋友,重新迈开步伐。

  呵,好一个不切实际的人!

  叶蓝觉得自己稍稍被打动了。

  她一向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人,因为她也是这种人。

  “经理,”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冲口而出,“我想点歌。”

  “呵呵,叶小姐想点什么歌?”经理听觉灵敏,立刻上前。

  “点什么歌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让他来唱!”朝著即将远去的人一指。

  “什么?他?!”经理大吃一惊,“叶小姐,你确定吗?他只是这里的临时歌手。”

  “我就是想听听新鲜的声音。”她浅笑。

  经理张大嘴巴,难掩尴尬,但最终还是为了生意著想,不情愿地叫道:“楚思凡!楚思凡!请留步!”

  原来他的全名是楚思凡。叶蓝再次微笑。

  他终于止步,回过头来,不过脸上面无表情。

  “楚思凡,先别急著走,这位小姐想听你唱一首歌。”经理说。

  “我刚刚已经被解雇了,”不料,他却倔强地说:“所以,不必再为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唱歌了。”

  “你……”经理急得跳脚,“唉,好好好,暂时不解雇你,回来替叶小姐唱一首歌!”

  他不答,脸上明显写著「不愿意”。

  “你到底想怎么样?”经理直冒汗。

  “楚思凡,我请你为我唱一首歌,”叶蓝站起来,强忍微醺醉意,拖著步子走向他,“你听清楚了,不是‘叫’你唱歌,而是‘请’。”

  楚思凡微微拧眉,似在打量她。

  她笑著,光明正大地与他四目相对。

  “既然我已经不是这间酒吧的职员,”他终于开口,“想让我唱歌,必须给出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

  “理由?”她微愣,可是脑袋转得快的人,理由很容易找到,“呃,我失恋了,你不能安慰一下一个失恋的女孩子吗?”

  天知道,她绝对没有撒谎。

  望著她的脸,他似乎感到她说的是实话。

  “好吧,”只见他就近拉了张椅子坐下,抱起吉他,调了调音,“你想听什么歌?”

  “随便好了,你最拿手的是什么?”

  看了她一眼,他没有再与她商量,就这样忽然地唱了起来。

  他一开口,她便知道为什么从前很少客人向他点歌了。

  首先,是因为他的嗓音。他的嗓音乍听之下有些沙沙的,不是一般人素来欣赏的那种清悦高昂之声。然而,“沙”不代表“哑”,他的音域依然宽广,到了高音处,依旧能够直冲向云霄。

  现在他唱的,是一首前所未闻的英文歌,有点忧伤的摇滚风,在酒吧昏黄的灯光下,更显曲调阴暗。

  如果这就是他平素喜欢的曲风,则可能会成为客人们不爱找他点歌的第二个理由。毕竟摇滚不是主流,而且曲高和寡。

  可是,他的嗓音、他选择的歌曲,却令叶蓝听得十分入迷,几乎落泪。

  “我该付你多少钱?”一曲终了,她问。

  “为失恋的女孩子唱歌,我从不收钱。”他简短地答。

  “那……你把这个带走吧!”她解开手上的镯子,递到他面前。

  那镯子,是甩了她的男友送的,货真价实的钻石镯子。

  她曾经以为,会送这样贵重首饰的人,将来肯定也会送她结婚戒指。因为镯子上的钻石比戒指上的要多得多。

  可惜,她估计错误。有人或许会送她全世界的财富,却不肯允她一个承诺。

  “这很贵重。”淡淡看了一眼镯子,他低声说。

  “前男友送的,再贵重我也不要,免得看了伤心!你如果不收下,就替我扔到外面的垃圾桶吧,扔得越远越好!”叶蓝说得毫不犹豫。

  他盯著她,沉默好半晌。然后,什么也没有再说,接过手镯,提起吉他离去。

  当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处,她心想,这辈子大概不会再见到这个人了。

  刚才她用委婉的方式帮助他,至于他会不会接受,那就看他自己了。

  她并不打算要他偿还。

  然而,两人之间的缘份似乎没有断,两个月后,她又看到他。

  不过,这一次是在电视上,他正参加一个电视台举办的歌唱比赛。

  那一天,他的表现很不好,似乎感冒了。幸好,老天保佑,没有被淘汰。

  为了表示对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的鼓励,她打开电脑,为他在网路上建立了一个家族。

  她给自己取名为“水夜伊兰”。她说,要当他的第一个歌迷。

  其实,那晚在酒吧,他为她唱歌的时候,她就对他的声音著了迷。

  她深深觉得这样的好声音,不应该被埋没。

  ***

  第1章(2)

  “大小姐,现在有没有空?”主编凑过来,用一种讨好巴结的语气对她说话,脸上笑嘻嘻地。

  叶蓝警惕的瞄了眼前的老狐狸一眼,记得上次老狐狸这样和和气气对她说话,是打算派她到非洲吃苦的那次。

  “最近有没有谈恋爱呀?”主编又问。

  咦,老狐狸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关心她了?

  搅拌著咖啡,她满腹迷惑。

  “介绍一个帅哥给你认识,好不好?”更惊悚的话在这里。

  “谢谢,我不想相亲。”她差点将嘴里的咖啡喷出来。

  “不是相亲,而是去采访!”主编立刻澄清。

  “采访一位帅哥?”她挑挑眉。

  “对对对,一位时下很抢手的帅哥!”

  “芳姊,你手下强将无数,轮也轮不到我吧?”居然大发慈悲把这样的好事派给她这样的小角色?怎么想都觉得有鬼!

  “唉,别提了,她们都败下阵来了。”主编凝重地叹一口气。

  “怎么会?”叶蓝不禁感到惊奇,要知道芳姊手下那群妖精,素来见神杀神、见鬼杀鬼。

  “对方耍大牌吗?”

  “要是要大牌就好了,至少我们还有新闻可以写,偏偏他什么也不说。”主编无奈的摊开手。

  “他是哑巴?”最近有什么超红的残疾人士吗?

  “正好相反,他是一个嗓子好得不得了的歌手。”

  “歌手?”叶蓝不由得笑了,“怪不得,一般会唱歌的人都不太懂得讲话。”

  “可是也不能采访他三小时,只说三个字呀!”主编有些义愤填膺。

  “哪三个字?”

  “是、不是。”这种三岁小孩也会。

  “哦?破纪录了!”木讷的歌手她见多了,不过目前这个看来是极品中的极品。她不禁笑了起来。

  “所以呀,报社最后的希望就寄托在你大小姐的身上了!”主编双手合十,作祈求状。

  “芳姊,你觉得我会比你手下那群妖精强?”她估计自己最多也只能问出五个字。

  “死马当活马医啊,反正也没人可派了。”芳姊很坦白。

  “我对歌手一向兴趣不大。”除了那个人。

  “这个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为什么?”

  “有一次在休息室里,我发现你正在看他的电视节目,看得入迷,还一边看一边露出微笑。我打赌你对这个男人肯定感兴趣!”芳姊年轻时可是当过推理小说的编辑,观察力一流。

  “他是谁?”叶蓝感到心里忽然一颤。

  “楚思凡。”

  竟是他……

  她没发现此刻自己的表情有些凝固了。

  “看你目瞪口呆的样子,就知道你喜出望外!”芳姊拍拍她的肩,“就这么说定,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记住,别的问题可以不问,但关于爱情方面,无论他脸色有多可怕,也一定要撬开他的嘴巴,挖出多一点的内幕!”

  叶蓝仍是怔怔的,没有答话。

  其实她何须采访他,把这些日子与他在MSN上的聊天纪录Copy下来,够写无数则新闻报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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