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美眉好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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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咏美眼一瞠。“哪有?乱说!”不知怎么搞的,说这话时,她竟然脸红了!

  眼一抬发现华姨盯著她直笑,咏美羞恼一瞪,抓起扫帚就往楼下跑。

  没有没有,她绝对没有喜欢那个脾气坏又难伺候的男人──咏美一边切著小黄瓜边在心里辩驳。她只是觉得他有点脆弱,所以才没办法丢下他不管,虽然他真的长得满帅,偶尔不生气微笑的样子,还真的满好看;还有他的嘴,好软……想到这,咏美不自觉抬手轻碰自己嘴唇。从那日被梁睦月莫名其妙强吻,她一直不愿仔细回想当时心头的感觉,只怕多想一点,她就会发现自己──

  “尹咏美。”

  梁睦月声音打断咏美沉思,吓了她一跳。她拍拍扑扑直跳的心口,奔出厨房。“我在这,什么事?”

  “半个小时后把早餐端上来。”梁睦月站在二楼要往三楼的楼梯口说道。

  咏美点点头,赶忙奔进厨房做最后一道菜。

  整个三楼全是梁睦月私人工作空间,占地近百坪,华姨刚才还特别提醒她注意,三楼工作室若没梁睦月允许,绝对不得进入。

  咏美手端著托盘分批将早餐端上三楼,然后再推著餐车去敲门。先前听刘经理说梁睦月正是Star-like的设计总监,她还有点不相信,想说这么一个脾气暴躁、动不动就要人滚的公子哥,怎么会是那个号称“东方Manolo Blahnik”的Laurence?

  得到里头允许,咏美推著餐车进门。工作室三面墙以木头书架连接,但里头摆的不是书,而是成千上万、双双不同的鞋款,高跟乎底楔型船型粗跟细跟,想得到的应有尽有,但里头最精彩的画面不是这个,而是正前方背窗而坐的男人,梁睦月正坐在长桌后读著手上传真纸,那个气势跟专注度,真的是帅!不知该用什么言语形容的帅气好看。

  听见声响的梁睦月抬头,正好看见咏美捂胸歪头,一脸若有所思。

  “在想什么?”他放下手里纸卷,指指桌前,要她把早餐拿到他面前。

  “没有啊。”咏美四两拨千斤。“我只是在想,这里好多鞋子──”

  梁睦月瞧她一眼,没吭气地拿起筷子拨了口米粥入嘴,还不错。一早暖粥下肚情绪很好的他,难得没下逐客令,任咏美站在他身边左瞧右看。

  “想想你真厉害,才三十岁就有那么惊人的创作力,我读过一些流行杂志,很多外国女明星也喜欢穿你设计的鞋。”

  她这几句赞美让梁睦月心情大好,他拿著筷子的手朝左右一点。“你自己去挑,我送你一双。”

  “送我?!”咏美本想回说她平常没什么机会穿这些高级鞋,不过一想到Star-like鞋子的标价,到嘴的“不用”两字立刻被她咽下──她没机会穿,不代表外头女生也跟她一样没机会啊!

  “真的?我挑哪一双都行?”

  梁睦月还不知咏美心头盘算,当然点头。

  “那我要这一双。”咏美自架上取来一双桃红皮面,脚踝与鞋尖横带缀著水晶珠串的华丽鞋款。

  她还记得它一双售价两万八千八,定价这么高,可一上市,仍旧不到几日即被贵妇人抢购一空。她心里算盘拨得滴答响,这一双拿上网卖,少说也可以卖个两万七、两万八的……嘿嘿,赚翻了她!

  见咏美挑好鞋后便没了动作,梁睦月好奇地看著她问:“你不试穿?”

  她又没打算穿!她抬头一瞧梁睦月狐疑表情,马上找了张椅子坐下试穿,以免被他看穿她心头打算,反悔不送她鞋了──不过就像灰姑娘故事里的大姊,鞋小脚大,咏美脚塞不进去。

  她苦恼地问:“没再大一点的吗?”

  “就算有,那鞋也不适合你。”梁睦月难得起了兴致,他离开座位沿著长柜走了一圈,拎来三双鞋。“试试看。”他将鞋摆在咏美脚边。

  说真话,眼前三双鞋不管哪一双,她穿起来都比华丽的桃红鞋适合,可是──咏美嘟嘟嘴巴,她挑桃红鞋的用意本来就不是为了要穿。

  “没关系,我还是喜欢这双桃红鞋,当作纪念也好!”

  她话说得好听,但梁睦月却觉得奇怪,像她这么斤斤计较的人,怎么会挑一个完全没有实用价值的礼物?梁睦月脑里闪过一念,除非──她另有所图?!

  “想不到你这么有心──好,既然要送就送得彻底,我要人送你的尺码过来。”梁睦月走回桌边,边拿起电话说:“从明天开始,你就穿那双鞋来工作吧。”

  什么?!咏美瞠目大惊。

  梁睦月话已经接通。“刘经理,你等会儿带厨子过来的时候,顺便帮我拿个东西──”

  梁睦月电话已经按通。一刘经理,你等会儿带厨子过来的时候,顺便帮我拿个东西──!”

  “不不不用麻烦刘经理了!”不等梁睦月讲完,咏美咚地跳到他身旁猛挥手。“我挑那三双其中之一就好,我刚才想清楚了!”

  “我等会儿再打电话给你。”梁睦月挂断电话,转头瞪她。“你老实说,你挑那双鞋,真的是为了留做纪念?”

  被看穿了!咏美一双大眼左看右看,就是不敢与他四目相对,一瞧就知她心里有鬼。

  “尹咏美!”

  “对不起嘛!”人说“识时务者为俊杰”,自知理亏的她换上小可怜模样解释。“我知道我这样不太好,你送我东西,我还打算拿去卖……可是你设计的鞋一双那么多钱,留下来我自己穿,它就只是一双鞋,可是如果卖给别人……”说到这,她突然噤口不语。

  梁睦月挑眉,示意要她继续说。

  咏美想了一下摇头,不再说话。再说下去,她势必得抖出臭舅舅骗老妈钱的事,又不是什么好事,没必要跟他说这些。“你早餐不吃了?那我要收喽?”她扯开话题。

  “鞋呢?你也不打算要?”梁睦月手环胸看她。

  她小脸上尽是挣扎的神情。“算了。”她手指轻拨鞋面上的水晶珠串长长一叹。“我拿回去,一定又会忍不住把它拿去网拍,如果不拿,至少可以偶尔看看它。”

  看她的表情,梁睦月问:“你真的喜欢这双鞋?”

  “如果要说“真的喜欢”,那我会挑它。”咏美指向其中金缕鞋,鞋尖的花边设计不但吻合她脚,更把她孩子气的浑圆脚形修饰得较为秀气,虽然咏美只穿了一会儿,可感觉跟眼睛不会说谎,她知道这四双鞋里,就这双高跟金缕鞋最适合她。

  眼光还不错。梁睦月唇角微微一勾,抓起鞋往她怀里一塞。“它是你的了。看你要卖要穿,随便你。”

  “啊?!”咏美惊讶地看著他。

  梁睦月转身走回长桌后边,手将托盘往前一推。“等会儿刘经理会带厨师过来,你以后就负责跟他沟通讨论,还有──”他从抽屉拿出一叠发票。“整理好要李主任派人来拿。”

  咏美取走梁睦月交代的东西,当然还有他送她的鞋,回到厨房后,她将鞋摆在桌子上反覆打量,依她以往习惯,有这等好物,当然是二话不说上网拍卖掉!但是这双鞋不一样,她喜欢它,而且它穿起来又好吻合她脚……

  为了回味刚才感觉,咏美翻出胶带贴住鞋底,双脚一滑入鞋中,那种脚掌被牢牢捧住的感觉,让她忍不住当场转了三圈。之前有个香港名媛说穿Manolo Blahnik仍可跑步追公车,她区区一个卖菜小贩女儿,当然没穿过Manolo Blahnik鞋子,不过她脚上这双鞋,已够让她想像那感觉。

  她在厨房又走又跳,感觉还真是棒!穿这么高的鞋子走起来竟然那么稳,她表情开心地看著变得更加修长的小腿,难怪Star-like鞋子总要标价上万,果真一分钱一分货!

  “原来这就是当贵妇的感觉──”她对著冰箱门摆出多种姿势,一会儿双手环胸睥睨视人,一会儿头仰五十度角斜眼瞪人,摆完还乐不可支拍手大笑,笑完,她突然面露沮丧坐下。

  “唉呦!你干么不难穿一点咧!”她脱下金鞋捧起责备。它那么好穿,害她舍不得拿去网拍了啦!

  “你对我鞋子有意见?”

  梁睦月声音突然在她身后响起,吓得她尖叫一声。“啊!”

  “叫什么,见鬼啊你。”他瞪她一眼走向餐橱,打开取下一包咖啡豆。“有没有用过这机子?”他说的是美式咖啡壶。

  咏美站在一旁点点头。“在公司用过几次。”

  他将豆子磨好后退开,颔首要她接著做。“我习惯喝浓一点,两杯份的咖啡豆加一杯又七分的水,记下来。”

  咏美不敢怠慢,依言将磨好的粉放进暗门中。

  “还有一个诀窍。”梁睦月手指滴漏口。“你注意看这里,一见咖啡往下滴就马上把开关关掉,等一分钟之后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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