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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式的空间就有这个好处,他虽然人在客厅,但还是可以轻易看到厨房中的她在做什么。

  烤土司,煎蛋,果汁。

  然后她把东西放在餐盘上,推开后门,坐在檐廊放置的小圆桌椅那边吃。

  背影看起来轻松可爱。

  真想出去跟她聊天,不过不行,他还有工作,叹口气,回头看到毛毛一脸疑惑的望著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毛毛的头,“你想跟她玩吧?”

  毛毛的狗头对著他,嗷了一声。

  “对吧,我就知道,你这个家伙,才一天就对人家有好感了对吗?觉得人家什么都好可爱,还偷看人家吃早餐,没节操,你啊,你是成熟的男人,不要像情窦初开的小伙子那样行不行?人家才十九岁,护照下来就要回美国了,就算可以追到,你以为维持远距离恋爱容易吗?

  “不过老实说,想想又不犯法。”卫峻扬伸手在毛毛的脖子上搔了搔,“你也是男人,应该很懂我的想法吧,而且真要说分合的话,那原因真的多到一本书都装不下,何况,又不只远距离恋爱难维持,近距离有时候也很难维持啊,这个世界有种东西叫做缘份,缘份跟距离没关系,缘份只跟缘份有关系,所以我明明住台北,但却在彰化捡到你,这就叫做缘份,懂吗?”

  毛毛很显然不懂它的主人怎么了,但还是维持著它的忠诚视线,继续嗷了一声当做回应。

  “美国跟台湾很远,不过一个屋檐下也是会分手,你啊,你还记得贺之欣吧,又漂亮,又火辣,我们真是近到不能再近,都同一个大门出入,但当爱情跟理想冲突,她还是选择了理想,所以距离算什么?对吧,你也这样想对不对?”在毛毛头上揉了两下,“我就知道你这样想。”

  “不过话说回来,你有没有觉得曾经在哪里见过她?我越看越觉得她眼熟,想了一整夜也没想起来,你觉得呢?什么?不用想了,这世界相像的人又不是没有,也是,想那么多也没用,我又不可能问她‘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我没去过美国,她又刚从美国回来,那样问好像登徒子一样,‘小姐,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小姐,你长得好漂亮,可不可以跟你做朋友’,这可不是你卫峻扬应该用的方式,顺其自然比较好吧?什么,你也觉得这样不错,真是我的好兄弟。”

  ***

  晚餐之前,卫峻扬已经写完“真爱向前冲”的第一集,当他将档案关掉时,自己也很惊讶,这大概是他有史以来写得最快的一次。

  他的小腊肠狗毛毛依然躺在它专用的狗垫上看著他,然后他觉得自己好像多养了一只猫──江晶雅。

  毛毛横在狗垫上,江晶雅横在沙发上。

  毛毛痴情的望著他,江晶雅戴著耳机在听音乐。

  她不会吵他,但也不是无所事事,整个下午,她都在沙发上,慵慵懒懒的半卧著,听音乐。

  偶尔他抬起头,会发现她在偷看他。

  一旦眼神交会,她又会若无其事将脸转开,就好像刚刚只是不小心,一切都是刚好的关系。

  他无法否认那种感觉很好,尤其是早上跟毛毛进行过男性对谈之后。

  好感,是可以感觉得出来的。

  尤其是当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时候,所有的情绪反应都特别明显。

  就在他关上手提电脑时,他几乎可以感觉到江晶雅的耳朵几乎快竖起来。

  以前还住在家里时,婷婷有养猫,那只猫很奇怪,明明是宠物,却完全不像宠物,很期待主人的关爱,可从来不会主动靠近,心情好的时候才会主动撒撒娇,虽然看起来一副“我自己也很好”的样子,但每当他们其中有人把那只猫抱过来逗弄,猫咪马上什么都忘记了,一支逗猫棒就可以逗得它乐此不疲。

  简单来说,主人主动示好时,猫咪还是可以很像宠物。

  所以卫峻扬知道,他应该主动去逗……呃,是“接近”江晶雅。

  他站了起来,“我写完了。”

  江晶雅摘下耳机,喔的一声。

  “从我家上去一点有个小凉亭,走过去大概二十分,从那边看夕阳很漂亮,我都带毛毛去那边散步,要不要一起去?”

  她马上翻身坐起,“我要。”

  卫峻扬想笑,但本能知道他绝对要忍住,不然所有的一切都可能因为这一笑而搞砸。

  “等我一下,我上去换衣服。”说完这句,她很快的起身,消失在楼梯转角。

  等他替毛毛绑好狗炼,她也刚刚换好衣服下来。

  白色合身T恤,粉红色七分裤,短短的刘海用发夹固定住,一身的青春无敌,对著他笑,脸上有种企盼的神情。

  他很自动的赞美了,“很好看。”

  江晶雅笑开了脸,甜蜜得让他几乎可以闻到苹果香味。

  以男人的立场来说,他是有点飘飘然的──他的一句赞美可以让她笑得这样可爱,可见他在她心中的地位十分不同。

  早上那些关于距离遥远,年纪有差的话语在瞬间被他抛在脑后,现在他决定活在当下。

  也就是说,顺从本能。

  本能驱使他接近,他就接近。

  “这样穿很适合你。”

  “我怕你久等了会不耐烦,换得很快。”

  “有什么好不耐烦的,反正就住在这里,今天没看到,明天再看就好了。”

  她看著他,好像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忍住,只是笑著点了点头,然后说:“毛毛让我牵好吗?”

  “有什么不好的。”他把绳子交给她,“毛毛很喜欢你。”

  “你怎么知道?毛毛又不会说话。”

  “它不会说话但它有尾巴啊,你又替它搔脖子又陪它玩球,它多爱你啊,你看它尾巴摇成那样就知道。”

  两人一狗,就这样朝山上走去。

  第3章(2)

  虽然是夏天,却不会热,微风徐徐,几乎没车子经过的道路十分宁静,卫峻扬的心情很好──独居在手机讯号不通的半山腰虽然环境清幽,但缺点是想找人说话时,只能抱著狗自问自答。

  这条路他过去两、三年跟毛毛走过无数次,不过今天的风景特别美丽。

  毛毛照例一路兴奋,江晶雅左手牵著绳子,转过脸问他,“昨天那位先生要的剧本,你全部写完啦?”

  他点点头,“他后天要来拿的部份写完,但那只有一集。”

  “这样还是很快啊。”她完全不掩饰自己的崇拜,“你今天才开始写的,所以几乎等于一天一集哎。”

  “是一天一集没错,但这种神迹只有偶尔才有。”卫峻扬很诚实的说:“大部份的情形是,三、四天才能写完一集,而且对完词有时候可能因为感觉问题还要修改一下,一修又是半天过去。”

  “之前不是有拜托你加台词的电话,那种要怎么办?全部加?”

  “他们都不知道,我只要接到这种希望多加台词的电话,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减他台词。”

  江晶雅噗的一笑,“真的?”

  “真的。”

  “如果是我也会。”她好像想起什么有趣的事情,“我昨天不是跟你说有个哥哥在华盛顿当医生吗,每次有实习医生报到的时候,总会有人妄想跟他套交情或是送礼物,希望他一切宽松,他们都不知道,我哥只要遇到有人想走后门,就会用更严苛的标准来要求他们,那些人不知道,还会想说,啊,还好有跟指导主任打招呼,要不然真不知道会忙成什么样子。”

  卫峻扬被她逗笑了,“他很疼你吧?”

  “嗯,我三哥对我最好了,我刚去美国的时候,因为不会英文,老师在说什么都听不懂,他那时候在哥伦比亚大学念书,学校有很多活动,可是因为我,他大概有半年都没参加社团,每天放学后就回来教我念英文,给我煮好吃的,后来去了华盛顿,还是常常打电话回家。”

  “你三哥……不是韩国人吗?”

  “嗯,可是因为我的爸爸妈妈很著迷于中国文化,受到他们影响,我三哥在学校副修中文,他说原本只是对语文有兴趣而已,没想到后来会多了一个台湾小妹。因为爸妈很忙,所以到美国后,几乎所有需要家长出席的场合,都是哥哥们轮流参加,只有三哥,每一次一定都会到。”

  “你三哥这么保护你,你男朋友不就很辛苦?”

  终于,让他逮到机会问这个了。

  虽然昨天晚上他们奇怪的自我介绍时她说自己单身未婚,但也有可能只是为了模仿游戏跟著他说而已,她可爱活泼,又正当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不太像没有男朋友的人。

  “我才没有男朋友。”

  喔耶!

  在心中欢呼了一声后,卫峻扬马上让自己冷静下来──没错,没有男朋友也不代表什么,只能说,阻碍少了一点而已,跟成功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怎么,眼光太高?”

  “不是。”

  “没人追?”

  “才不是。”江晶雅反应很大,“怎么可能没人追,我很多人追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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