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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什么气?”他们不是在谈论小艳迟到的事情吗?

  “咖啡。”

  “喔。那没关系,她又不是故意的。”

  “你不觉得烫?”

  她又不是没知觉!“会烫啊,不过生气又有什么用?咖啡已经泼下来了,又不是生气就能够挽救的。我以前也端过盘子,所以能体会这种工作的辛苦,也就没什么好生气的,不是吗?”既然不是故意,生气也无法挽回什么,还不如保持心情愉快。

  “你脾气不错。”他赞美。

  原本他对坐在对面只是陪客的莫立美没什么太深刻的印象,毕竟只是一个配角,加上她的长相并不出众,他对她更不会特别注意,直到刚才,女服务生打翻咖啡泼在她身上却不见她动怒,他才开始注意她。

  她一头柔顺的直发披在肩上,穿著粉色的洋装,脸上柔美的笑容宛若路边不起眼的小花.却是最舒服的点缀。

  没想到他会称赞她;莫立美羞涩一笑。

  “这没什么,只是将心比心。”咦?等等,他们不是应该讨论小艳的迟到问题吗?“徐先生,今天真的很不好意思,小艳不是故意的,请你不要见怪!”小艳,我已经尽全力了。

  徐之礼轻轻颔首,“我相信她不是故意的。你待会儿还有事吗?”

  “本来要去逛书店。”如果小艳准时出现,如果小艳中意这位徐先生,她应该早早就能编个藉口离去,也就不会被咖啡泼到,也就不会现在还坐在这里,也就能顺利逛书店买她喜欢的书了,所以人生难免有意外。“看样子现在是去不成了,我应该会直接回家。”上网或整理房间,时间很快能打发过去。

  “莫小姐是做什么的?”他开始对莫立美产生一丝兴趣。

  “我?”比起两人乾瞪眼,有话题聊也是不错,她好相处的话,他应该会对小艳有更好印象才是,所以她要努力帮小艳打好关系。“我是小说漫画出租店的老板。”

  在她说完答案的瞬间,她确信徐之礼眼底闪过一抹不甚赞同的眼神,不过她当作没瞧见,这是她的人生,用不著旁人说什么。

  “很特别的工作,为什么会想当这种店的老板?”

  还要继续问?难道他不知道会是千篇一律的答案吗?

  “因为我从小就喜欢看漫画,我想开这种店想了很久,也努力一段时间才成功。”其实她对漫画比较感兴趣,小说是因为太多字,她不太喜欢,往往看到一半就会放弃去看漫画,是在经营了出租店後才开始学著看小说。

  “小说漫画很不切实际。”他妹妹之雅就相当沉迷,他还曾经下令禁止她接触这类书。

  “你说得没错,小说漫画确实不切实际,不过这种书籍能够调剂身心,在现实生活中,我并不是运动员,却能透过运动类漫画去体会运动或是了解规则;我不是侦探,也能跟随主角去找寻线索探索真相;我没恋爱过,也能陪著女主角去感受一段恋情的美好……我们不可能什么都尝试,小说漫画却能帮助我们,不是吗?”

  徐之礼和其他人一样的想法,她早习以为常,多半解释到这里,点不通的也就没有继续聊下去的必要了,话不投机半句多。

  “你没有恋爱过?”在她一长串的话里,徐之礼只挑想知道的重点。

  呃……她居然不小心说出这种事,真笨!

  “嗯,我没有谈过恋爱。”她希望他点到为止,不要继续问下去。

  “为什么?”

  竟然还追著问?这位徐先生怎么会突然对她感兴趣?他不是认为时间就是金钱,小艳迟到已经让他浪费很多金钱了,怎么还要继续浪费在她身上?

  莫立美没有马上回答,反而低眸看了眼手表。

  第1章(2)

  徐之礼注意到她的小动作。

  “赶时间?”

  “不。没有……”只是你的问题让我无法招架。她在心里叹了口气,还是决定回答,她向来不懂拒绝这门艺术。“我看徐先生立该恋爱经验丰富吧?”她这句话算是赞美,泰半的男性不会否认,毕竟这攸关自己的面子问题。

  “不。”他说。

  “呃……”她再次很无言。“总之,恋爱是很主观的,别人眼里的美丑不一定代表自己的感觉,有时候自己喜欢的对象也不见得会回应,所以我经常和恋爱擦身而过,还没有种下种子之前不是旱灾就是水灾。”唉,无缘。

  她的幽默逗笑了徐之礼。“是吗?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性7”

  “最重要不是我喜欢,而是要有个感觉;喜欢不喜欢很主观,但是感觉需要培养。”好比眼前的男人条件非常好,堪称是女性眼中最棒的男友,不过对她而言,连门槛也还没跨过,完全不列入考虑范围。

  “我赞同你的话,感觉需要培养,不过第一印象更重要,不知道莫小姐对我的第一印象如何?”今天要和他相亲的是董事长的外甥女,加上碍於母亲的压力,他不得不来,不过艳丽的外表不见得适合他,撇除外貌不谈,倒是眼前这朵小白花比较好。

  咦?怎么又问她这么难回答的问题?

  “……徐先生很客气、有礼貌,也很体贴,坦白说,徐先生条件极好。”

  “谢谢。”很一般的称赞,徐之礼听出她的敷衍。

  这样看来,他在她眼中似乎没有太多的好印象,非常意外的结果。

  他家世背景不错,工作的头衔也让人眼睛一亮,加上外表出众,没有几个女人能抵挡他刻意散发的魅力。

  当然了,也会有少数例外,不过他不会因此升起想要征服的欲望,诚如她所说,喜欢是相当主观的感觉,他不会自大到认定每个人都非喜欢他不可。然而——

  她是少数之中让他唯一破例很想要征服的女人。

  无关什么大男人心态,他纯粹觉得她令他感到舒服。

  舒服——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外表、家世反而是其次。

  他希望能改变她对他的看法。

  误会解决了,时间也差不多,因为衣服上多了一大块咖啡啧,她不能去逛书店,准备打道回府。“徐先生,既然……”

  “叫我之礼。”

  主人都这么说了,当然要客随主便。“之礼,既然你不计较小艳的事,那我也不好继续耽误你的时间,我代替小艳谢谢你。”

  “你赶时间吗?”

  呃……怎么又这样问?她当然不能老实说不想坐在这里浪费时间。

  “还好,我没有要去别的地方,待会儿就直接回去,所以不赶时间。”信聪明人应该听出她话里隐含的意思。

  “那就好。不知道你对婚後和公婆同住有什么看法?我知道现在的年轻女性都不愿和公婆同住,不过我是长子,加上我父亲过世多年,自是希望能娶一个愿意陪伴我母亲的妻子。”他提出结婚的先前共识。

  她又不是小艳,怎么代替小艳回答?不过她觉得小艳应该会拒绝,毕竟以她独立又不爱受人约束的个性,应该不会想和公婆同住。可即使她再了解小艳,依然无法代替她回答,所以能不能行行好,别再问她这么艰深的申论题,会很浪费她的口水。

  “你是长子,父亲又过世多年,当然最好能和母亲同住陪伴她,这很理所当然。”一般标准的答案,她刻意走中间路线。

  “立美,我是问你的想法。倘若是你,你会怎么做?”

  这位先生,我又不是你的女主角,问我做什么?莫立美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回答他。

  “如果是我的话,我当然也希望能和家人住在一起,毕竟她是我丈夫的母亲。我觉得人无论有再多的缺点,都能原谅也能忍受,但不孝是最可恶的,不过前提是他的家庭状况正常,毕竟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因此只能就我所知的考量,当然会希望和公婆同住。”

  “希望?”

  “我刚才也有说了,事情难免有意外,婆媳之间的相处是一条漫长看不见终点的路,走起来相当吃力,如果彼此到了一个忍耐的极限,无法再和对方相处,那么还是分开住好一点,若是住在附近,不但可以互相照顾,也比较不会有摩擦。”这是她结过婚的女性同学朋友们给她的建议,她希望自己不会走到这个地步。

  徐之礼频频点头,颇赞同她的看法。“你很成熟。”他衷心赞美,这样的赞美远胜过外貌的欣赏。

  “还好,不过我的看法不代表所有的人,如果你想知道小艳的想法还是要亲自问她。”小艳跟她就相差十万八千里。

  “这我知道。婚後,你会专心在家里还是要继续……工作?”他实在不清楚她的小说漫画出租店算不算是正式的工作。

  “这点我会和我丈夫讨论,虽然我赚的钱不多,不过多少能贴补家用。”即使疑惑他怎么老将话题在她身上打转,莫立美仍旧有问有答。

  “意思是如果你丈夫有能力,你会放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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