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你要一辈子陪着我喔!」
「嗯。」
女孩的担心让他觉得好甜蜜,身体的病痛好像也随着她的泪水蒸发。
幸福,在心里胀得满满的……
第1章(2)
「铃——」
刺耳的闹铃声吵醒了男人,也打断了他方才的美梦。
即使醒了,他依然清楚记得在他昏沈入睡的隔天早上,是在母亲的尖叫中惊醒。
当时他一睁眼,就发现小主人竟然抱着祖先牌位睡在身旁,他先是一愣,才想到她昨晚说的「神仙爷爷」,继而忍不住笑到岔气,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她那可爱又可怕的模样。
可惜,后来年纪渐大,她懂得了男女之别,再也不曾跟前跟后、和他那么亲近,搬家后,更是音讯全无。
不过,从今晚起,他会让她重回他生命中,因为征信社已经给了他吕家的消息。
今晚,他便将登门拜访。
一想起这件事,周御丞忍不住又笑了。多希望吕家人也能记得他,开心于和他重逢——尤其是杏杏。
起床梳洗完、换上轻便服饰,开心归开心,他没忘记就算是星期假日,他也计划去看一笔土地。
没通知司机同行,他搭车抵达那个中意的地段,亲自估测交通便利程度,再看看沿途开发状况等等,这是从他还是个小小的土地开发商时就培养的习惯。
就算现在身为集团负责人,该亲力亲为的事他还是不假手他人,这就是他的行事作风。
步行三分钟后抵达捷运,十多分钟后再转搭公交车,他没带手机和任何记录工具,直接将沿途所见记在脑子里,遇到市场就进去走走逛逛,顺便吃份迟来的早餐,当作是随兴散步,也就不觉得假日工作有多苦,这便是他多年来寓娱乐于工作的心得。
「糟糕!」吃完馄饨面,他摸摸身上的夹克口袋要付钱,发现皮夹不见了。
仔细回想一遍,这才发觉刚才在市场上推撞他的中年妇人,八成是个技巧高超的扒手,他还傻得担心人高马大的自己撞伤她,反过来赔不是。
唉,虽然他里头没放什么证件、卡片,现金也只有一千多元,损失不算惨重,但是现在「白吃」的问题可大了,万一传到媒体那里,肯定成为今年商界最大笑谈。
他叹口气,硬着头皮走向正在剁猪脚的老板,老实招认自己没钱付帐的窘境。
「皮夹被偷?我看你是存心白吃吧!」小本经营的老板不想被当冤大头。「年轻人好手好脚的不去工作,只想白吃白喝?!我告诉你,要嘛就付钱,不然就跟我一起上警察局!」
他就怕遇上这类毫不容情的老板。
「老板,我真的不是存心赖帐。」他尴尬地商量。「这样吧,不然你借我打一下电话,我请人送钱过来。」
「借你打电话?厚,你诈骗集团是不是?想用我家电话打出去骗人,让我给警察追厚?」
周御丞真是欲哭无泪,只能摆出更诚心诚意的姿态和这个看起来像是被坏人骗怕了的老板商量。
「老板,只有五十元,我真的不会赖帐。不然你借我一块钱,我出去打公用电话,到时付你一百元,这样可以吗?」
「让你走了还会回来?我看起来像白痴吗?不要说了!跟我去警——」
「我帮他付。」
一名穿着浅蓝裤装,方才背对着周御丞的年轻女子,戴上褐色墨镜来到正在争论不休的两人面前,直接把一张百元钞交给老板,便转身走人。
「小姐——」
不惯于欠人情的他想追上去致谢,顺便请问日后还钱的方法,一不留神,脚滑了下,虽然及时稳住身子,没在众人面前摔成狗吃屎,可是大概是犯冲的他却按到了一片碎玻璃,手上浅浅割了一道伤口,立刻冒出好几颗血珠。
「受伤了?」
周御丞才刚起身,皱眉看了眼掌心,就听见身旁传来一声轻冷的询问。他转过头,原来是听见他叫唤而停步的蓝衣女子。
「跟我来。」
这命令的口吻让他顿时觉得有些熟悉,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真的跟着她走到不远处的巷弄转角,看着她打开一辆白色轿车车门,弯腰拿出一瓶瓶装水。
「受伤的那只手伸出来。」
他大概猜得到她想做什么,也信任地伸出手,女子立刻用瓶装水帮他清洗掌上砂土和血渍,再用面纸擦干,然后从包包里拿出一个扁平小铁盒,挖了一些绿色药膏抹上伤口。
「妳明知我一毛钱都没有,不怕我是坏人,乘机下手行抢?」他忍不住好奇问这名寡言却好心的陌生女子。
「你头顶上有一支监视器,正对面就是警局。」她说话的同时也帮他贴好了OK绷。「好了,再见。」
「我该怎么还妳钱?」他差点忘了自己追出来的重点。
「不用了。」她坐进车内。
「不能不还。」他最讨厌欠人情,何况还欠了她两次。「请告诉我妳的——」
「不觉得刚刚那样很丢脸吗?有时间烦我,不如快点去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她冷冷说完便砰地关上车门、发动引擎。救急不救穷,她能帮的也只有这样。
周御丞无奈苦笑,看来要不出对方连络方式,只能自报名号,反过来让她上门「要债」。
「小姐,不然我把我的连络方式给——」
「那些钱我当丢了,不用还。」
不等他把话说完,女子关上车窗,摘下几乎遮去她大半脸的墨镜,踩下油门。
就在这瞬间,周御丞赫然发现那是张和征信社传来的照片一模一样,他再熟悉不过的绝美容颜。
「杏杏!」
等他回过神来,车子早已开走了。
他有些懊悔,但也只有一瞬,毕竟他早有了她的连络方式,而且今晚就会上门拜访。
这是我不要的,你不吃,我就丢掉。
那些钱我当丢了,不用还。
听见她方才所说,再想起她儿时常挂嘴边的话语,周御丞唇角不禁悄悄上扬。
她那嘴坏心慈的个性,看来真是一点也没变。
就连那骄傲的表情、命令式的口吻,也还跟小时候一样,仍旧是他熟悉的那位大小姐。
虽然她的表情和话语一样冷,却掩不过她施恩不望报的性子,也让他除了旧情,更增添了一分新爱。
望着掌心上那条肤色OK绷,周御丞彷佛还能感受到她小心替他涂抹药膏时的温润触感,那柔软指腹轻滑过他掌心,也挑动了他尘封已久的心弦。
车子早已消失,为她瞬间加速的心跳却不曾减缓。
旧识重逢的喜悦转为更深的期待,他好想立刻再见她,好想——
成为她的男人。
*
「……好吧,那我把钱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嗯,等你回来再跟我连络……」
和男友通完电话,吕可杏从皮包里拿出一万五的现金放入抽屉,有些无奈地轻叹一声,便离开男友所住的套房。
她和华裔男友在美国读书时认识,三年前,她跟随父母返台定居,他竟然也追着她来到台湾。除了感动,同是家道中落的背景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她就这么无可无不可地跟他开始交往。
只不过,学商的男友并未学以致用,来台后因缘际会跑去Pub驻唱,一心只想当歌手,学乐器、置装、交际,加上食宿等等生活开支,几乎每月都是入不敷出。
她不想看他的梦想被现实拖垮,因此生活不足的部分一向由她这个做模特儿的女友代为补足,但是这几个月也不晓得他在忙些什么,有时几个星期还见不到一次面,好不容易连络上,却是要她帮忙筹措房租。
专程送钱来,等了一个多小时,他又说Pub老板临时留他讨论驻唱合约,赶不回来,她要是真的一点也不生气,那她就不是吕可杏。
唉,偏偏男友懂她吃软不吃硬的脾气,在电话里甜言蜜语哄得她心软,到头来她一句不满的话也没说,简直是被他吃定了。
「不过,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她开着不久前才买的二手车,一边凝眉思索。就算她不在意旁人说她是倒贴,也不计较男友收入比她少,但老待在Pub驻唱总不是长久之计,还是得想想有没有什么门路可以尽早圆了他发片的梦想……
二十几分钟后,吕可杏在一栋屋龄四十年的老旧双层矮房外停车。
她下车,瞥了眼那辆停在家门左侧的克赖斯勒豪华房车,皱了皱眉。如果没记错,这款新车比她家房价还高,来往亲友中,根本没人拥有如此身价,应该不是她家访客,可是——
「哈~~」
屋内传来父亲爽朗的笑声,又像是有客来访的样子。她狐疑地拿出钥匙开门,玄关处摆了一双黑得发亮的名牌皮鞋,客厅里还传来陌生男子的低沈嗓音。
「妳回来啦!」吕母一听见声响便过来查看,果然看见女儿返家。
「有客人?」她淡淡询问母亲。
「是啊,还记得小时候最疼妳的周哥哥吗?」吕母一把牵住女儿的手,笑咪咪地拉她进客厅。「御丞啊,你还记不记得杏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