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去玩,而是去运动,你留在家里就好。”说完,他将毛巾随意披挂在颈间,跨步走向大门。
“你不觉得保镖似乎应该随时跟在身侧才对,这里不是我熟悉的地方,会不会突然有人闯进来……”
鬼火不悦地回头,不满地斥责她的杞人忧天。
“喂!千金,我之所以选择住在这栋大楼,看中的就是它严密的保全,你只要待在家里别乱跑,还怕出事吗?”
她拍了拍胸口,松了一口气道:“喔,这样我就放心了。我以为你的工作会遭来许多人暗算,连带我的生命也会跟着受到威胁。”
“啐!你想太多了。”
“呵呵,原来是我想太多啦。”她吐了吐小舌,轻敲了下头部,偷偷在心里称赞自己精湛的演技,她还真是千金中的千金啊。
阳光透过大片玻璃窗洒落在她光洁的颈子上,勾勒出柔美的线条。蓬松的发丝垂在肩头,宽大的白色长袖T恤刚好盖至臀部,让一双修长的腿展露在空气中。
鬼火不由自主地眯起眸子,视线被眼前一幅美好的画面紧紧抓住,蚕食他过多的理智和坚持。
他飞快地甩了甩头。该死!他是怎么了?此时此刻竟然有股冲动,想要冲向前去把她压倒在餐桌上……看来他真的该出去跑步了。
“没事的话我出去了,你回房再睡一下吧。”
此话一出,鬼火顿时清醒,只差没咬断自己的舌头。他在干嘛?出门还要跟她报备啊,真是莫名其妙。
他再次甩甩头让思绪恢复正常,正准备出门,但移动的步伐又让一道俏皮的嗓音牵绊住。
“喂,记得带钥匙,否则到时候你站在外头喊破喉咙也没人会帮你开门。”
闻言,鬼火微愣了一下,蓦然转身,恰巧看见她打呵欠来不及掩嘴的糗态,顿时间觉得眼前这位仙女变得平易近人许多。
“哼!这点还用不着你来提醒。”这女人,嘴巴张得那么大,都可以吞下一个拳头了。
“喔,如果不麻烦,回来顺道帮我带份早餐吧。”她懒洋洋地向他走去,“我可怜的肚子又开始抗议了。”
“不是有人说自己不喜欢吃外食?”一丝宛如初阳般清新温暖的味道侵入鼻息间,他却一时之间找不到理由厌恶那种味道。
“无所谓,能果腹就好,只要是能塞进嘴里,管它是……”她半眯着眼懒洋洋地说着,忽然间惊醒,打住未说完的话。“哎呀!我在说些什么啊,真是失礼,呵呵……”她可爱地搔了搔头,心里不断提醒自己千万别露馅。
鬼火皱着眉看向她。这千金怎么越来越没有千金的模样?另外,她的眼睛周围为何泛着淡青的色泽?
“千金,你昨晚没睡好啊?”
余巧倩调整了下站姿,可怜地揉了揉酸痛的颈子。
“因为我会认床啊,早知道应该把我的枕头和棉被一起拿来的,它已经记录了我睡眠时颈部的高度。还有,麻烦帮我在房间里放一台湿度调节器,空气干得让我的鼻子不太舒服。”
事实上,她是跟电动纠缠了一整夜,昨晚和前天晚上都是。她只要一沾上电玩就难以抽身,直到方才勉强暂时止住,出来喝水解渴,打算待精神状态稍微恢复后再一举进攻,赢得胜利。
这几个晚上,她因为怕引起他注意,因此让电玩保持静音状态,眼睛看到的画面激动不已,耳朵却无法跟着感受到震撼,还真不够尽兴啊。
“哼!还需要调节什么湿度,标准麻烦的千金。”鬼火嗤笑了声,不自觉扯了下她微乱的发丝,低哑的嗓音除了取笑,更隐含了些宠溺。
“好了,你快点去晨跑吧,天已经亮了。”余巧倩拉回自己的头发,转身欲离去。揉了揉干涩的眼睛,该是她回房睡大头觉的时候了。
忽地,一只又力的大手蓦然伸向前去,握住纤细的手腕,阻止她离去。
“等等,一起去吧。你不是说想见识一下大安森林公园清晨的样貌?回家前我们顺道去吃早餐。”
闻言,余巧倩回头尴尬地干笑了几声。“嘿,我可是麻烦的千金,出去肯定会让你心情烦躁,我看我还是留在家里好了。”
晨跑?别闹了,她可是标准的夜猫子,和早晨的阳光向来八竿子打不着关系,再说今天可是周末假日,她得赖在床上一整天才对得起自己。
“说了一起去就一起去,快去换件衣服。”鬼火命令道。
他可不是天天都有这个闲情逸致和他人一块儿晨跑,虽然他最怕惹麻烦上身,讨厌规律的生活多出牵绊,不过今日却没有理由的破例亲自提出邀请。
“可是……可是我……”她已经连续打了三夜的电动,现在别说是跑步了,连走路都快走不稳了。
“快点去,不要给我拖拖拉拉!”鬼火不悦地吼了声,无法接受难得脱口而出的提议遭到拒绝。
“好嘛,我去换衣服就是了,到时候你可不要怪我麻烦……”余巧倩闷闷地咕哝,心里压根对晨跑没兴趣,只是看他似乎莫名的坚持,又难以开口拒绝。
对了,她可是千金大小姐啊!既然如此,她就该努力尽量“表现”才是。
她黑白分明的大眼灵活地转动了下。嗯,要是千金小姐遇到这种状况该如何应对才是呢……
“外面太阳好像很大,我怕我的皮肤会受不了耶。”她忽然苦恼地这么说,“而且我现在身体有点不大舒服,怕出去会拖累你。”
“快去换衣服,你比谁都需要运动,偶尔晒晒太阳对身体好。”这女人脸色苍白得不像话,一定是那种出门不撑洋伞绝对不行的做作千金。
“你说晒太阳啊……怪了,怎么听到这三个字,我的头就开始有点晕了呢?”她伸手捂住额心,双脚开始有些站不稳。
“喂!不要告诉我,你都还没踏出门一步,就该死的要昏倒在这里。”鬼火双手环胸,低吼着发出警告。
他向来最怕娇弱不堪的女人,遇到不满意的事情就噘起嘴红了眼眶,一点小挫折就要他人适时伸出安慰的手,但不知为何,此时此刻他非常不希望眼前的女人会成为让他厌恶的那种。
“晒太阳啊……我……”柔弱的嗓音自余巧倩嘴角逸出,虚软的身躯开始往地面摇摇欲坠。
鬼火被迫倾身向前接住差一点倒下的娇躯,先前的希望就在瞬间破碎――她无疑是那种最让人受不了的千金,让人打从心里排斥,所以他最好还是少惹为妙。
“麻烦!”
他将她拦腰抱起,往客房走去,急促的步伐象是想要赶紧丢下什么脏东西似的,脸庞绷紧,眼里尽是嫌恶之色。
粗鲁地将她抛向大床,他随手扯来被子替她盖上,嘴巴咕哝着直抱怨,之后便不再多逗留地转身离去,带上大门时还摔出一声巨响泄恨。
“该死的麻烦千金!”害他浪费那么多时间,甚至还穿着球鞋在屋里乱跑。
哼!管她昏倒还是怎么样,都无法阻止他长年的晨跑习惯。
第2章(2)
客房里,余巧倩翻了个身,将疲惫的小脸埋进柔软的枕头里,逸出一道舒服的低吟,鼻端依稀残留着他好闻的强悍气息。
她嘴角微微上扬,弯起漂亮的胜利弧度。
花店老板娘?
鬼火粗鲁地揉了揉鼻子,眼角微微带着泪光。
当初,那该死的电魔把余巧倩的个人资料交给他时,并没有事先提出警告,只是窃笑着说,她的工作肯定会让他非常“敏感”。
这几天,他终于弄懂了那家伙的意思,此时此刻的他何止感到不适而已,鼻子都快要变成不是自己的了。
“哈啾!”
他并没有花粉症的毛病,但只要闻到花香,鼻子就会非常不舒服。
曾经询问伙伴怪医的意见,诊断的结果竟然是心病。
或许吧,因为他一向讨厌脆弱的东西,举凡花和……女人。
余巧倩在她的住处附近开了一家花店,几天前他在里头待不到五分钟,便狼狈地逃出来,决定不再踏进一步。
“哈……哈啾!”
然而奇怪的是,此刻他明明身在花店对面的咖啡馆,隔着玻璃窗观看对面的情况罢了,为何依然感到不适?
“先生,现在为您摆上一束香水百合,请欣赏它的典雅和美丽吧。”咖啡馆的老板娘笑盈盈地走来,将一瓶美丽的花放在他的桌上。
见状,鬼火飞快掩住口鼻,嫌恶地挥手。“我只点了咖啡,没叫这些臭玩意,快点把它拿走!”
“臭?”老板娘低头深深嗅了一下浓郁的花香,纳闷地抬头。“先生,请放心,香水百合的味道很宜人的,并不刺鼻。”他还是头一位嫌花臭的,其他的客人都一致满意室内的馨香。
“我对花过敏,快点把它拿走!”他隔着手指闷声狂吼。
“这样啊,真是抱歉。”老板娘理解地点头,依客人的吩咐拿起花瓶,准备放在隔壁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