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大小姐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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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让他留下也无妨,家中进进出出的人原本就多,这么多双眼睛成天盯着他,谅他也不敢乱来;况且小樱身边还有阿巧,也是多了一层防护。

  “咳咳!”沈艾蓝清了清喉咙,简单自我介绍。“我叫沈艾蓝,舞樱的爸爸,她跟你提过吧?”

  “你好。”他冷淡却不失有礼。

  这小子,年纪轻轻,应对态度却是有礼中带着生疏,气质温和但保持距离,沈艾蓝更加确定对他的推测。

  观察之余,他不忘道谢。“你救了我女儿,我该向你道谢。”

  “不管是谁看见,都会这么做。”

  言下之意,他不是被女儿的外貌吸引才英雄救美就对了?这小子……沈艾蓝哼了哼,再问:“有名字吗?”

  “不值得去记了。”又是问他名字……他唇边浅浅的笑略带嘲弄。

  “自己想一个,以后才好称呼。你几岁了?”

  “十八。”

  “在念书吗?”

  “美国学校高三。”

  “拿外国护照?”见他没否认,沈艾蓝续道:“我想你应该有不想回家的理由,说实在话,你救了我女儿,这份情我本来就该还,我家也不缺你一个吃饭,还不想回家的话就待下,多久都没关系,OK的。”

  “谢谢。”

  这是他第一次和艾爷的对谈,从那天起,他成了沈家的一分子,沈舞樱帮他取了名字,他叫“沈莫问”。

  他接受这个名字,也留了下来,艾爷对外宣称他是远房亲戚的遗孤,家里只剩下他一人,所以由沈家收留,成为沈家的一分子。

  崭新的身分证上,除了照片,他的名字改了、家庭背景改了,连出生年月日都彻底改变,他觉得自己宛若重生。

  艾爷开始要求他学习防身术,不是为他自己,是为了沈舞樱。

  后来他才渐渐知道,为什么沈家总是有一堆人进进出出,而艾爷又为什么帮他改变身分,以及沈舞樱明明是个单纯的高中女生,但会遇到绑架事件,又为什么需要保镖随侍在侧。

  因为年纪轻轻的沈舞樱是“玫瑰帮”下一任的接班人。

  在台湾,众多大大小小的帮派之中,就数在南部势力最庞大的“玫瑰帮”最为众人所知,创帮至今近七十年,始终屹立不摇。

  “玫瑰帮”之所以如此出名,在于“玫瑰帮”的传统——帮主之位传女不传男,创帮至今历任帮主皆为“女性”,算是所有帮派中的特例。

  可即便帮主是女性,却从没有其它帮派敢小看成品近万员的“玫瑰帮”。

  “玫瑰帮”首任帮主为沈牡丹,据传,她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凡是有其它不长眼的帮派敢蓄意挑战,她必定正面迎击,绝不手软;面对背叛者也绝不轻饶,轻者断其手脚筋,重者见不到隔天太阳,务必杀鸡儆猴,以示警惕。

  在沈牡丹的统领之下,“玫瑰帮”迅速在南部建立威信与地位。而她正式退位后,便远赴太平洋上的私人小岛养老,由女儿沈玫瑰接任帮主之位至今。

  据说,沈玫瑰个性爽朗、大而化之,本就不是喜爱逞凶斗狠之人,她认为与其过着成天打打杀杀,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日子,倒不如做个正当事业才是长久之道。

  在她正式接班后,致力于帮派漂白,更名为“玫瑰集团”,如今原本的黑道帮派已逐渐转型为国内首屈一指的保全公司,近几年,沈艾蓝创立了餐饮事业、又加入媳妇白慕琪所开设的婚纱公司,“玫瑰集团”,已经逐渐摆脱黑道色彩,但是只要一提起“玫瑰帮”三个字,旁人还是得敬畏三分。

  由于沈玫瑰仅有独子沈艾蓝,而依照集团的传统,接班人必须是女性,所以沈艾蓝的独生爱女沈舞樱,便成为集团的唯一接班人。

  而他——“沈莫问”,从被沈舞樱捡回家的那一天起,不仅成为她的保镖,也成为她身边最亲近的同伴、朋友。但他心甘情愿放下过去那些属于严溥宣的一切,因为沈舞樱不仅给了他一个安身之处,最重要的是,在他清醒过来的那个早晨,她单纯直接的关心,笑着递给他的一杯牛奶,让他的心热了,觉得自己不再那样孤单……

  所以对于艾爷提出的任何要求,他都接受,接下来的人生,他只希望好好守护这个将阳光带进他心底的女孩,沈舞樱。

  第三章(1)

  八年后

  今天是星期一上班日,早上八点,沈舞樱这位“玫瑰集团”的未来接班人却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闹钟对她而言如同虚设,就算它在八点整时尽忠职守地大鸣大放,下场却是被狠心的主人一把拨落,电池飞散后,悲惨地躺在地上宣告阵亡。

  叩叩。

  在闹钟静止的下一秒,房间的门板上传来不疾不徐的敲门声,简洁的两下,却带着坚定而不容拒绝的气势。

  约莫三十秒过去,门内的人依旧搂着被子熟睡,这时门外的人已经拿出钥匙,很快地,“啪答”一声,房门开启了,管家梅嫂打头阵,入房后便转进更衣间,替小姐备齐衣物。

  在梅嫂身后跟着进房的是个年轻男人,结实修长的身材套上窄版的黑色西服更显出色,搭配修剪整齐的黑色短发,令他有股利落的菁英气息。浓眉下是一双略显忧郁的黑眸,习惯性的漠然使得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却不损他俊美的外貌,反倒因这样疏离的气质而深深吸引女性的目光。

  他来到落地窗边,伸手拉开遮旋光性极佳的窗帘,瞬间房内大放光明,阳光毫不客气地洒落在房内的每一个角落。

  床上传来一声几不可闻的呻吟,被打扰睡眠的人犹不死心,把脸埋进被子里,不一会儿又再度睡去。

  “起床了。”他站在床边,用他一贯的冷咧清嗓划破宁静。

  连闹钟都叫不醒的人,却在听见他的嗓音后,从被子里发出闷声回应。“知道了啦!再五分钟好不好?”

  他眼睛也不眨。“八点过五分了。”

  “喔……”好想飙句脏话。沈舞樱掀开被子,没好气地坐起身,顾不得一头乱发遮面,劈头便抱怨道:“时间怎么过那么快?我不是才刚闭上眼睛吗?shit!今天为什么要上班?”

  是啦,她这人平时好相处得很,但是有个小小的缺点,就是有点小小的起床气,睡眠被打扰便会有点不爽。

  这位接班人的个性,与她奶奶有几分相似,平时开朗又大方,很好相处,私底下却有点迷糊、像个傻大姊,但是处理起公事却又认真负责,多种特质却矛盾地并存在她身上,让她更加迷人。

  他的嘴角极轻地扬起,不一会儿又敛去,本就闇黑的眼眸更深沉了。

  她老是这样不拘小节,起身后,身上那件丝质睡衣的细肩一边已经滑落在左手臂上,裸露出光滑细致的肩头,却不自觉;刚睡醒的她还有些惺忪,半瞇着迷蒙的眼,将遮面的发随意往后拨,模样有些慵懒,还有少见的小性感。

  这一幕教他看得胸口隐约发热,只好逼自己转开眼。

  “莫问,你刚刚说现在几点了?”沈舞樱打了个超大呵欠。

  刚刚才夸她性感,马上就破功了。他低头看表,回道:“八点十分。早上十点,你和台南分店主任有约。”

  “唉呦,知道了知道了。”她不情不愿地起身。“梅嫂,早啊!”打过招呼后,她接过梅嫂手中的衣物,进浴室更衣梳洗。

  他目送那道窈窕纤细的身影进入浴室,思绪也跟着飞扬。

  他来到沈家,今天是第八年了,已经从十八岁的青涩小子成为二十六岁的男子。

  这八年来,他一直陪在她身边,从初遇的那天起,不曾间断过。

  其实他从没想过会在沈家待得这么久,可无法否认的是,这里让他有一种归属感,她让他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的,是重要的、无法被取代的,比起阳明山上那间华美却冷漠无生气的房子,这里反而更有“家”的气息。

  这些年来,爷爷也不曾找过他。如果爷爷有心,找到他对爷爷而言是易如反掌。所以,他明白爷爷不是找不到,而是刻意不找。

  早在他离家的一个月后,效命于爷爷的华总管便找到他了,一直到最近,几乎每个月都会来看他一次,说些爷爷和公司的近况。

  若说华总管来找他的举动爷爷不知情,这根本不可能,但爷爷不曾要他回去,这是事实,很明显地,他老人家的沉默便代表已经放弃他这个孙子了——

  他垂眸,嘲弄一笑。

  这样也好,反正他本来就不属于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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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男香鸡排”二十多年前由沈艾蓝所创办,从高雄商圈的一间小摊位发迹,其独特的独家特调腌渍酱汁、炸鸡粉与黑胡椒盐,曾创下单日卖出两千块鸡排的辉煌纪录。

  之后,在母亲沈玫瑰的建议下,他创办“美男餐饮连锁”,将鸡排导入“美男厨房复合式餐厅”,成为独家招牌套餐菜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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