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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里,植满各式珍奇花卉,每当春临,繁花尽情开得烂漫,花香迷人。

  在那里,廊柱与廊柱间,系上粉色轻纱,风儿一来,纱浪袭来,迷蒙园林景色。

  在那里,她隔着窗,看见严尽欢与秦关。

  严尽欢坐着,秦关站着,严尽欢的长发既黑又亮,长度及腰,每一根发丝都轻柔飘逸,衬托严尽欢小巧瓜子脸。秦关在她头顶盘弄着繁复髻型,不似他三两下就帮朱子夜绕好的小髻,他编妥几根细辫,再将细辫尾端绕至最先前盘好的髻后,用黑色小夹固定,再以镶有红玉的圆形金钿簪上。

  「这髻型好复杂,我脖子都酸了。」严尽欢状似埋怨,却又满意从铜镜中看见美-丽小粉娃,便也乖乖坐着不动,任由秦关梳弄。

  「但这髻型很适合妳,妳发质极好,发间光泽像是另一种饰品,是我做不出来的发饰。」

  「嘴什么时候这么甜?」稚嫩的严尽欢笑起来好可爱,就是这副模样,让严老爹至死都不知道女儿的真面目,以为女儿是像花一样娇柔无助,需要人时时保护,示点风吹雨打就会生病。

  秦关笑而不答,挑起一条饰炼,它是以水玉圆珠所串成,绕在她白哲饱满的额间,清丽容颜更锦上添花。

  「难怪我最喜欢叫你替我梳发。」严尽欢不得不承认,秦关的手比春儿更灵巧,明明是一个男人吶,这叫女人如何自处呢?「不像某人,梳发像拔毛一样,总是弄得我好疼。」

  那某人,她与他都知道是在说谁。

  「别让他碰妳的头发,暴殆天物。」秦关将发髻下方的长发仔细梳整,披散在她背后,没忘掉捉两缯发,点缀胸前。「以后,我去当铺上工前,都先过来帮妳梳头。」

  「太好了。」严尽欢求之不得。

  朱子夜在窗外,怔然看着。看着秦关在笑,看着严尽欢在笑。看着秦关小心翼翼,如待珍宝一般地轻扶严尽欢,让她在铜镜前转圈检视打扮过后的成效。

  看着秦关表情柔和,看着秦关轻声细语,看着秦关……

  「……原来他喜欢欢欢呀……」她喃喃低语,感觉好意外,又彷佛这是理所当然之事。欢欢那么美,谁不喜欢吶?虽然现在她仍小,不用三四年,她就会美得惊人吧。忍不住偷偷帮秦关和严尽欢计算年纪差别,还好嘛,才差十岁,等欢欢十六岁,秦关也不过才二十六,刚刚好耶,但欢欢二十七岁时,秦关就三十七了耶!老牛吃嫩草嘛,改天要糗糗他才行。

  真的是……

  好寂寞哦。

  这打击,比她十一岁时惊觉小黑是条公狗,永远生不出小幼犬来送给秦关的失望还要更大。

  她没想过有朝一日,她的好哥儿身旁会有另一个人陪,男人向来重色轻友,以后她找他骑马逛大街,他一定都会拒绝她,毕竟,陪情人比陪哥儿们来得要紧许多。这种突然领悟的寂寞感,教她无所适从。这些年来,她太缠他了,在牧场,每晚花一个多时辰写信给他,密密麻麻写满她几日遇见的种种事情,他虽不在身边,却是她最常「说话」的对象;在严家当铺里,她同谁都处得好,在与众人寒暄打闹过后,她还是会溜回他身边,陪伴着他。

  正因为太缠,一想到以后失去可以缠他的权利,心里竟然微微发酸起来。

  朱子夜来时的气焰化为灰烬,失落,快将她淹没。

  儿时玩伴鲁蛋,有了茶花没了朋友,都不会让她如此沮丧……

  呀,她和鲁蛋的交情没有秦关来得深,秦关是好哥儿们嘛。

  她垮着脸,瞟见秦关在替严尽欢戴耳坠,耳坠是一串小巧鲜红的碎玉,不知怎地,她叹口气,叹完,自己还一头雾水,不明白自己在长吁短叹什么。

  秦关爱欢欢吶……

  唉。

  朱子夜龟步踱出园子,心情一整个复杂,走着走着,走到马厩,暴暴嘶叫声把她的神智唤回来。

  「暴暴……」她揽着牠的马脖子,用脸颊磨赠牠,闷闷道:「跟你说哦……关哥喜欢的人是欢欢……一定是的,你都不知道他有多认真专注在帮欢欢梳头,他花费的时间,都足以料理完五十个朱子夜……」她现在只剩暴暴能听她说话。

  「怫怫佛。」暴暴哪里听得懂人话。

  「友情比不上爱情,你看,他只记得帮欢欢打扮,连和我们两个约好的事都给忘了。」

  「怫怫怫。」暴暴只觉得奇怪,为什么今天还没带牠出去遛遛。

  朱子夜静默片刻,胡乱揉去眼里的蒙雾和刺痛。

  以往她心情不好,就会骑着暴暴,让清风吹散沉重的坏情绪,今天,比照办理。

  她牵出暴暴,利落上马,强打起精神。

  「算了,咱们两个自己去遛达遛达,别理那个臭哥儿们!」缰绳一扯,暴暴兴奋扬蹄,快步奔驰出府。

  「朱朱!等一下!」终于见到朱子夜身影的小纱猛挥手想斓人,朱子夜和暴暴早已跑得只剩远处一个小黑点,以及满地尘土飞扬,徒留小纱跺脚。

  马蹄跶跶蹬着,盖掉身后所有声响,朱子夜的耳里,仅存轰轰作响的打击余威。

  暴暴拐过街角,十分熟稔跑往目的地,那片几年来不曾改变的翠绿大草地,牠已经不会再迷途了。

  牠跑得急,是因为爱玩的雀跃;她策马策得急,是因为她根本没专心在察觉自己马鞭甩得多急,只想着远离严家当铺。她此时真的无法整理好思绪去面对秦关和严尽欢,她甚至不确定自己要如何对秦关及严尽欢露出笑容。突地,街角窜出一只花猫,惊吓到暴暴,牠慌乱踢蹄,马背上的朱子夜却一时分心,来不及捉紧缰绳,被震落马下!

  古今中外,死于马脚下之人,不计其数,没死也残的数字,更加惊人,今日,要再添一条!姓朱,名子夜。

  她紧闭双眸,等待重重摔到地砖上,等待暴暴的马蹄落下,踩断她整排肋骨!

  「妳毋须一副等着领死的表情。」

  耳边,有人笑着这么说,而她的腰带一收紧,被人一把捞起,躁动的暴暴也被扯回缰绳,轻抚马脸,慌张受惊的喷吐鼻息,缓缓平静下来。

  她确定身上没有感受到任何痛楚,暴暴的大马蹄,稳稳当当踩在砖块地上,没深深陷在她的胸口……她慢慢张开眼,先从右眼缝偷瞄,看见一袭衔纹衣袍,是漂亮的亮褐色,她印象中,早上才见过……

  视线再上扬,完全看清楚将她自马蹄下救出的容颜。

  公孙谦。

  第3章(2)

  都过了晚膳时间,朱子夜仍没有回来。秦关从小纱口中得知她骑了暴暴出去,脸上表情相当的乌云密布,而小纱更向他道歉,她没能及时将他的交代转达给朱子夜。看来,她是在同他呕气吧,气他失约。

  依他对她的认识,就算是带着怒气去遛马,等她跨过门坎回来,一定也会挂满微笑,云淡风清,不会气太久。

  秦关替她留了些饭菜,灶上温着汤,今天饭桌上一人一根的酥炸鸡腿,他将自己那一份留给她,当作赔罪,他知道,那是她爱吃的食物,多吃到一根,她会乐上整晚。

  他自己尚未用餐,想等她一块儿吃。

  戌时,她终于回来了,一脸嘻嘻笑,白牙招摇显露出来,看来半点怒气也不剩,手里油腻腻捉着蜜汁烤鸡腿,连袂与公孙谦回到后堂大厅,两人有说有笑,讨论方才吃饭的那家饭馆菜色真不错,正因为食物可口,公孙谦见她爱吃鸡腿,便嘱咐店家为她外带打包一只。

  「谦哥,你答应过我要泡一壶茶给我喝,消消油腻。」朱子夜挨在公孙谦身旁,仰头觎他,她眼眸中点缀着欣喜神色,使得眸光变得灿亮,双颊红通通,像扑了胭脂般的好看。

  「那当然,我现在去泡,妳稍等。」公孙谦没踏进大厅,直接转身去厨房烧水。朱子夜咬口甜嫩腿肉,看见秦关坐在厅内一角,好脾气的她,本来应该是蹦蹦跳跳跑过去,和他一笑泯恩仇,但一想到他与欢欢那幕,她也不懂为什么自己还是有气。

  她明明很喜欢严尽欢这个表妹,明明很喜欢秦关这个好哥儿们,怎么两个她喜欢的人凑在一块儿,却让她无法喜欢加两倍?

  这种心情是陌生的。

  幸好,现在秦关是单独一个人,在她喜欢的范围内,所以,她仍是走近他。

  「用过膳了吗?」秦关先开口,关心她的肚皮问题。「若还没,厨房里!」

  看见她挥扬手中烤得金黄油亮的大鸡腿时,他知道答案了。

  朱子夜在等他先跟她道歉,至少,得为他的失约说句对不住吧?

  等呀等,没等到,等到他的下一句!

  「妳怎么会和谦哥一道回来?」

  她想装一下冷酷,让他知道她是有性子的人,不是每回都会快快遗忘掉不顺心不快乐之事的少根筋。不过,她的冷酷大概只维持了三次吸气吐气,够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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