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桃色约定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 页

 

  序

  登高而望远

  简璎

  (1 )最近迷上爬山,爬我们家乡的石门山,而且这地方还是住在另一城镇的萱美女带我去的,在她没带我去之前,我对此山从未听闻。

  “不会吧?你住这里,不知道石门山?”金萱妈不信地说。

  不只金萱妈不信,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哪。

  (2 )开始登山之后,英明的简小薰认为我们应该取个队名,这样才有统一性。

  早期很迷陈升的简小璎说:“叫恨情歌好不好?”

  “应该叫恨上高才对。”萱美女喘吁吁地说。

  大家立即赞成,因为首次爬山,体力不敷使用,真的好恨它这么高哦,到底爬到什么时候才能攻顶啊?

  (3 )攻顶后,下山的某一处,从树与树之间看向远处的山峦叠翠和隐隐泛着绿光的宁静绿水,简小璎惊叹不已。

  “好美的湖泊哦,那是什么湖啊?”简小璎迷醉地说。

  萱美女和简小薰同时受不了的喊,“白痴!什么湖泊,那是石门水库啦!”

  瞬间,美女璎差点有一头撞死的感觉。

  哦!老天,居然会从我这样一位有文采的作家口中说出这么两光的话来,我还怎么做人啊?

  (4 )一路上,总会遇到别的登山客。

  “很难得看到小女生来爬山,年轻人爬山,心才会美。”不认识的登山客经过我们身边时如是说。

  “喂,喂!有没有听到她说什么?她夸我们耶。”三个人立即交头接耳,很乐。

  “重点是前面那句,她说我们是小女生耶!”简小璎当场爽得东倒西歪,另外两位老女人也有同感。

  简小璎笑咪咪的说:“就冲着她那句话,我爬死也甘愿!”

  那天很有感想,岁月真是女人最大的敌人。

  (5 )山路间,有登山队伍将小旗帜结在树枝间,有天就看到“快乐登山队”的标语旗帜。

  “下次带笔来,加个“不”字。”简小薰提议。

  “还要在后面加个“吗”字。”简小璎附加一句。

  让他们变成“不快乐吗登山队”。

  (6 )我们的恨山高登山队有位六旬出头的金萱姑,原本我和简小薰都担心她拖延我们的进度,心想,要是爬到一半她体力不支怎么办?我们要不要背她啊等等等的疑问。

  到后来,发现跟我们想像的完全不一样,落差很大。

  “姑姑!等等我们啊!”这是美女萱和简家姊妹花告饶的声音。

  一路上,金萱姑总是一马当先、精神奕奕地领队前进,后头是反剪着双手、永远气定神闲的金萱妈,最后,是永远落后一大截的三名女生,我们总在气喘吁吁地赶。

  真是再也不敢小觑老人了,他们很有两下子。

  (7 )某天,寒流,我们恨山高登山队不畏艰险地在山脚下集合登山。

  天色阴暗,还没见到我们其它的队友来到,简小璎和简小薰拉紧了外套,两个人都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在原地小跳着取暖。

  “这么冷的天气,我就不信还有人穿短袖来爬山。”简小璎牙齿打颤地说。

  说时,一名穿着背心汗衫、短裤,光脚的老头从我们姊妹俩的旁边矫捷地跑过去,直接开始“跑山”——他用跑的登山。

  姊妹俩看了一眼老头,再互看一眼,除了傻眼,还是傻眼。

  登山趣事说不完,只要我们恨山高登山队还存在的一天,这个单元就会永垂不朽,谢谢。

  第一章

  “我们现在已经在录制了,要请大家再多等一段时间。”

  “不过别说是歌迷,就算是我们这种一天到晚在播音乐听音乐的人,都想赶快听到你们的专辑。”说到兴奋处,主持人的声音也高了起来,“上一张的新浪潮风格实在太精彩了,身为歌迷,没有办法不期待。”

  莫烈还是一派淡然,“谢谢大家的支持。”

  reaL,引领华人音乐潮流的乐团名字。

  这四名男子的乐团组合于五年前出道,首张标榜着工业摇滚的专辑即狂销百万,第二张前进摇滚更受到乐评的一致肯定,此后尝试的后庞克与碾核金属也受到歌迷喜爱,被视为乐界奇迹。

  大卖奇迹引来所有的唱片公司前仆后继的推出乐团,但也许是因为仓卒成军,后起组合总无法脱离偶像色彩,结果是出一团死一团,五年来,只有reaL仍能以乐团的形式在舞台上演唱,舞台魅力从台湾延烧至整个华人地区。

  而reaL的中心人物,便是身为团长的莫烈。

  在乐团中担任鼓手的角色,打起鼓来似狂风暴雨,尤其在演唱会上更见实力,一击一敲都是直击人心的声音。

  “有听众朋友问,reaL有一半左右的歌都是由莫烈跟主唱武焰一同创作,莫烈跟武焰的感情好像比较好?是不是这样呢?”

  莫烈难得的笑了,“我们认识太久了。”

  “这位听众可能忘记了,reaL的唯一大写字母就是为了纪念你们共同的朋友。”主持人还在翻弄传真,“大家应该都很想知道,是什么样的朋友让你们两位记挂到现在,还有联络吗?”

  “不,没有,事实上我们已经整整十年没见了。”低沉的声音此时显出了些微的温柔,“不过我们都希望她能过得好。”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她”的存在,但却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她的名字。

  她叫谢东静。

  莫烈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十六岁那年。

  ***

  当时莫烈已经在奥克兰过了五个夏天,英文已然朗朗上口,跟养父母处得很好,也有了自己的朋友。

  他像所有帆船之都的孩子一样,喜欢游泳、出海、钓鱼,课余时间都跟海洋扯在一起。

  初见东静那天,也是在海上。

  “对不起,莫烈,这个餐会可能有点无聊。”养母莎莉对他说:“赞助厂商都知道我们有小孩,请柬上要我们“阖家光临”。”

  他的养父母都是生态研究学者。

  对于这种有点飘忽的工作来说,资助厂商是最重要的,有了大企业的赞助,可以买更新的解析器、更新的记录仪,还有,他们研究室中的冷气要维修,总而言之,对工作大大有帮助。

  莫烈不是那种喜欢耍个性的死小孩,知道这个聚会的重要性,“没关系,莎莉。”他一向直呼养父母的名字,丹尼与莎莉,“至少东西好吃,对不对,丹尼?”

  丹尼与莎莉一个摸他头,一个拍他肩膀,“谢啦。”

  十六岁的莫烈穿得像小绅士似的出席了那个奇妙的游艇宴会。

  赞助的企业家很显然的想表示出自己的财大气粗,宾客其实不过两百来人,却弄来一艘可以装下千人以上的大船,请来厨师、侍者、演奏人员,摆了满桌生鲜,然后浩浩荡荡开往公海。

  莫烈难免奇怪,他问莎莉,“这阵仗会不会太大?”

  她很幽默的回答他,“不然大家怎么知道他的财力雄厚?”

  全世界的宴会好像都是一样,衣香鬓影,杯觥交错,摆放自助美食的桌子拉得长长,见面客套寒暄,你赞美我儿子,我夸奖你女儿。

  莫烈随着丹尼与莎莉见过那个胖呼呼的企业家,吃了点东西,大厅的时钟指着八点,离散会还早,莫烈走到甲板透透气。

  入夜了,天气有些凉正当这样想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哈啾的声音。

  来不及确认声音的来源,第二声哈啾又接着传来。

  莫烈转过头,刚好迎上一张略受惊吓的脸。

  一个东方少女,大眼睛、薄嘴唇,长长的黑发在海风中飞扬,在入夜的海洋上仅穿着一件粉橘色的改良式短旗袍——他想,那应该就是她连打两个喷嚏的原因。

  他脱下外套,递给少女,“穿着,小心别感冒。”

  她脸一红,“谢谢。”

  奥克兰的华人说多不多,说少却也不少,这五年莫烈在各种场合认识了不少年龄相近的华裔,不过却不包括少女在内。

  “我叫莫烈,你呢?”

  “东静。”少女有着一副清嫩的嗓音,“谢东静。”

  “你在这里多久了?”

  “半小时吧。”她用不太确定的语气回答,“我没注意时间。”

  “这种正式聚会最没意思。”他望着漆黑一片的海洋,“但现在在公海上,没办法先离开。”

  东静涩然一笑,“我也不太喜欢人多的地方。”

  “人多很好,但都是大人感觉就不好。”莫烈笑,“不过算了,就当作来吃饭好了。”

  东静脸上还是那抹羞涩的笑容。

  怕生,又怕一个人的那种感觉。

  莫烈在她旁边坐下。

  她一脸惊讶,“你不用进去?”

  “我陪你。”

  他们其实没说什么话,就是在甲板上吹着风,听着宴会厅中隐隐传来的音乐,夹杂在海风中的浪声。

  那是莫烈第一次见到她,那年,他十六;她,十二。

  一切开始于海洋之上。

  ***

  “莫烈大概是什么时候开始组团的?”

  “十几岁的时候,我们第一个团叫leave.”

  主持人很敏锐的抓到了重点,“我们?”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