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就算说帅到让人忘了呼吸,她还是无法想象长什么样子。
突然一片阴影压下,她抬眼探去,看见一个陌生男人正冲着她笑。
黑色背心配墨绿色的休闲裤,虽说没有外套,但应该就是他了吧。
脸上的笑意更柔,她起身大方地伸出手。“你好,我是TOOT流行杂志的编辑童俐人,该怎么称呼你?”
帅得让人忘了呼吸?唉,她只能说恬可太单纯,没看过真正的极品。依她看,这男人清俊有味道,中上货色,但离她看过的帅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至少……虽然很不想承认,但讨厌鬼至少比这个人帅上十倍不止。
男人一脸兴味地看着她,伸出手。“你好,我是隔壁美商公司的创意总监庄禀均。”他的手握得很紧,指尖有意无意地搔过她的掌心。
童俐人吓得赶紧缩回手,不悦地瞪着眼前的男人。
该死,认错人了!
“我欣赏大方的女人,但第一次见面就如此落落大方自我介绍的,你是第一个。”庄禀均在她旁边的位子坐下,颇自恋地拨了拨有些过长的刘海。“我想你应该不是第一次遇见我,我更可以大胆地推测,你是为了堵我,所以查清楚我每天中午都到这里用餐,对吧?”
童俐人眼角抽搐,皮笑肉不笑的赶人。“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要是我有什么动作引起你的误会,我向你道歉,麻烦你离开这个座位,我正在等人。”这个世界上还真的有不少这种自命不凡的天兵。
“不要害羞。”庄禀均压根听不进她的说词,十分笃定自己的想法。
他有毛病吗?还是搞创意的逻辑都跟寻常人不一样?“走开啦,不过长得还可以而已,自恋个什么劲?”
闻言,庄禀均俊颜难堪的爆红,耳边听见刻意压低的窃笑声,面子更挂不住,于是懊恼的吼着,“八婆,你也不过长得还可以,随便跟你哈啦两句,你还真以为我在跟你搭讪吗?!”
“你神经病啊!既然不是在跟我搭讪,就麻烦离开我的桌子!”敢骂她八婆?!对他客气他当她好欺负啊!
“你!”
“怎样?!”娇小的童俐人抬脸跟他对峙,突见一只大手横亘在对峙的两人之间,她缓缓移动美眸,视线顺着手臂看向大手的主人,立刻怔愣得说不出话。
“请问你对这位小姐什么意见吗?”文致熙摘下平光眼镜,冷沉的瞳眸充满杀气。
见状,庄禀均愣了一会,立即讪讪的快步离开,结束一场闹剧。
文致熙这才收回目光,戴回无框平光眼镜,将暴戾之气收起,脸上挂上万般讨好的笑。“你没事吧?”
童俐人被吓得散去的魂魄缓缓回笼,无奈的叹口气。
这算是阴魂不散,还是冤家路窄?
“你怎么会在这里?”她双手环胸,一脸很臭地瞪着他。
“不是你找我吗?”他笑得无辜,带着几分吊儿郎当,有种落拓不羁,超脱于世俗价值观外的洒脱。
皱起眉,童俐人听见四周响起抽气声,感觉周围聚集过来的视线如洪流般快要将她淹没,喔不,是将他淹没。
是,她必须再次承认,他确实是长得挺养眼的,五官抢眼出色,粗犷而有型,尤其是立体眉骨底下那双深邃的黑眸,似乎带着某种魔力,强力地吸引众人目光,加上挺拔的身形,在学生时代他便已是众人的注目焦点。
依她的审美观,他属上上货色,但是她就是讨厌他!因为他,她以往的人际关系是一片惨绿!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三年没见面所造成的错觉,她竟觉得他似乎没有以前那么讨人厌,彷佛变得比较无害,相对的,另一种杀伤力高度提升,笑容亮得快要闪瞎她的眼,快要迷死店内所有迷途小羊。
“谁找你啊!”为掩饰紧张,她故意一脸不屑。
说真的,她逃都来不及了,谁会笨得自投罗网?
“你不是要找幻的老板?”
“嗄?”童俐人愣了下,眉心皱得快要打结,仔细上下的端详他,随即大感意外的轻呀一声。
该死!黑色背心、墨绿色长裤、休闲西装外套、帅得让人忘了呼吸!天啊,他现在怎么会在做娃娃啦!
她暗自算着以自己的脚程,加上狗急跳墙的天性,然后如果够幸运的直接坐上出租车……不管,挤了!
接下来十秒不到,童俐人又在文致熙无奈的注视下,再次落跑。
“童、俐、人!”
丁海薇向来温婉软柔的嗓音,在刹那间变得阴沉骇人,高分贝地在TOOT流行杂志社的办公室里射出一道冷箭,箭靶童俐人痛得趴倒在桌面,好想要撝起耳朵假装没听到,但身旁同事冷极的目光全都在胁迫着她快快送死,免得战火波及到他们上。
无力呻吟了声,她像缕幽魂似地飘进总编辑办公室里。
今天的总编很不一样,不会笑了,也没要她坐,更不看她一眼,感觉好阴冷好可怕。
“你到底是在搞什么鬼?没一个企划是你搞得定的,你告诉我,你到底还能做什么?”丁海薇高分贝炮轰,只差没把桌上的文件拿起往她脸上砸。“这么简单的企划你都做不好,你不是最喜欢娃娃的吗?为什么连你最喜欢的东西你都做不好,嗄?!”
可怜兮兮的低下头,童锹人粉唇抿得紧紧的。
她又不是故意的,两次都遇到文致熙她也很不愿意好吗!但基于生物本能,她就是会逃啊!
第2章(2)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
一句暴吼震得她耳鸣,她快快回神,发现向来亮丽动人的总编早已幻化为母夜叉。
“有……”即使很心虚,但她还是鼓起勇气回答。
“有?”丁海薇瞪大眼,勾起唇角冷笑三声。“很好,那就赶快去给我采访。”
“咦?”采访什么?不是像以前一样骂骂就算了,顶多再叫别人去采访吗?
“呵呵,你不是说听见了吗?那就给我去!反正这两个企划案随便你选,我这个月一定要刊其中一则就对了,你要是办不到,只好请你另谋高就了。”
“嗄?”青天霹雳啊!这次居然直接用解雇威胁,让她连退路都没有……
可是其中一则?不管哪条路都有可能遇到文致熙……呜呜,总编好狠的心肠,都不知道这样是推她入火坑,偏偏这种私人理由又不可能跟总编说得通。
“装哭也没用。”丁海薇哼了声,等她决定。
“薇姊——”一定要搞得这么没人性吗?童俐人认真地扮可怜,突地听见门外响起一阵骚动,心想还有亲爱的同事们在为她打抱不平,实在是感动哪。
只是,他们在外头呐喊有什么用?直接入内谏言比较实际吧
正想着,就传来敲门声,她暗自握紧粉拳,偷喊了声Yes。就说平日待他们不薄,见她有难时,他们是不会见死不救的。
“进来。”丁海薇轻喊。
童俐人闪着感动泪水的大眼直盯着门板,眨也不眨,因为她想知道第一个入内救她的人到底是谁。
小美?津津?还是……都不是?!
只见一个穿着休闲西装、黑色休闲裤,内搭半透明且很养眼线衫的男人,如神只般地走进办公室里,脸上的笑带着几分浪荡,几分不羁,后头则跟着一群被迷得晕头转向的同事。
童俐人怔怔的环视一圈,发现在场的女性同仁,除了她和总编以外,其余皆得了同一疾病——花痴。
她顿时头痛得想哭。
还以为是同事要发挥同事爱,想不到入内的竟是她最不想看见的家伙,他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这边请坐。”丁海薇笑得风情万种,回头看向众员工时目光柔媚。“还不赶快去倒杯咖啡?”
“是。”一干女子争先恐后的冲出办公室去泡咖啡。
“你是来干什么的?”童俐人火速质问,若不是总编在场,她真想揪起他的衣襟问他到底想搞什么鬼!
“我……”文致熙话未完,就被丁海薇打断。
“欸,你们认识?”她诧异地问。
童俐人有股冲动想要咬掉自己多事的舌头!“不认识!”管他,说不认识就是不认识。
“是吗?”丁海薇微挑起眉,摆明有疑问。
“是。”她笃定得很。“总编,你又不认识他,干么要请他坐下?”快,把他赶走、把他赶走!
千万不能被总编发现他们认识,而且总编打足知道他就是幻的老板,事情更麻烦了。
“谁说我不认识?”丁海薇哼了声。“昨天义先生就来过一趟了,是来找你的,说跟你约了时间采访却临时有事取消,想跟你道歉,谁知道你昨天下午给我跷班没回公司!”
闻言,童俐人脸色大变。
什么嘛,总编早就知道来人是谁,自己刚刚还否认简直是糗毙了,更可恶的是,先前还要她做选择题,是想她如果选择绚境,就可以一次叫她做两个企划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