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嘴软吧?”他的反应出乎她的意料,他是在逃避责难,还是真心的?
“不会,我没那么天真。”他露出“怎么可能”的苦笑。“但我知道你对我的所有两难都是为了焕娣,所以我还是感谢你。”
丁茤萸不发一语,深深地打量他好久好久的,终于开口。“你不是一时兴起吧?”若是的话,她绝对不会饶他!
“你有五十年的时间可以观察我。”他不慌不忙地回道。
“希望你未来五十年的表现都能像今天一样。”换句话说,她很满意他今天的表现。
“我会的。”他深情地注视着坐在身旁的娇妻,作出不悔的承诺。
“咦?今天不是我生日耶!”看着琳琅满目的闪亮珠宝玉饰,丁焕娣没有被迷惑,只有疑惑。
晚餐过后,孙泽仲没有驱车返家,反而来到一家知名的精品珠宝店,里头的每件珠宝都是六位数起跳,价值不菲。
“送你礼物不需要任何理由。”他的话说得好听,目的在掩饰心虚。结婚五年来,他没送过她任何礼物,这是迟来的补偿。“我想要你戴着我送的礼物,想着我。”
“我不知道要选什么……”她喜欢珠宝设计,却不喜欢配戴珠宝,而且这里的珠宝都太过华丽,不适合她。
“我们店里的珠宝是全台湾最好的,你喜欢钻石还是翡翠?我可以帮你介绍。”训练有素的店员打从他们一进门就紧紧点着他们,拥有一双精明锐眼的她,一眼就看出他们身价不凡,绝对是非常有潜力的客户。
尤其是眼前的帅哥,长得又帅又有型,一看就知道是有钱的贵公子,当然要用力地给他招呼喽!
焕娣退后一步,倚在孙泽仲的身上,眉头微微耸起,不喜欢店员的紧迫盯人。
“我们想自己慢慢看。”孙泽仲伸手搅着焕娣的肩,说话的声音很轻,却很有魄力。
“喔。那……那你们慢慢看,有需要时,再喊我一声。”女店员被他的冷脸吓到,不敢再多待一秒,话一说完就立刻消失,不敢再贪看帅哥。
“哇~~你连声音都没放大耶,她们居然就乖乖听话,你是怎么办到的?快教我!”没看他板起脸或放大音量,但他就是有办法达到吓阻的效果,比獒犬还好用。
“你学这干么?”他环着焕娣的腰,减轻她脚的载重量,慢慢绕着展示柜走。
“吓人啊!”她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回道。这招绝对可以吓阻不受欢迎的推销员,超好用的。
他叹了一口气,开始传授“吓人”秘术。“最重要的是忘乎所以而不是音量,要非常、不容质疑,而且表情要严肃。”
“喔……像这样吗?”表了一下喉咙,故意压低声音,凝着一张俏脸,学他刚才说话的证据。“我们想自己慢慢看,我说得像不像?有没有很有魄力的感觉?”
“嗯……很有魄力。”她的声音天生柔又娇,再怎么刻意也不具威胁性。但看着她期待的小脸蛋,善意的谎言不自觉地脱口而出。
“太好了,以后我都要这样吓人!”
第9章(2)
她纯真的笑颜让他的表情也跟着放松。“来,看看有什么喜欢的?”
“我不喜欢太华丽的设计。”
“你不想要一件我送的礼物吗?”
“嗯……”她想要拥有他送的礼物。“那就……你选吧。”
他挽着她慢慢走,眼睛快速描过店里的物品,突然,他的视线定在一个晶莹剔透又带着绿光的手镯上。
“我想看那个镯子。”他招呼店员,指着玻璃橱窗里头的翠玉手镯。
“先生,你的眼光真好!”店员小心翼翼地拿出价值不菲的镯子,交给孙泽仲。“这个是玻璃种又会放光,而且还带有一大截绿,颜色还是顶极的金丝绿,非常漂亮又罕见呢!很多人都很喜欢,只可惜手围太小,戴不进去。”
“你要不要试试?”他将手镯交给焕娣,要她试戴。
她接过,试着套进左手,但戴到一半就卡住。“不行哪,我戴不进去。”
“没问题,我来帮你。”店员接过手镯,拿到柜台,小心放在锦盒里,接着拿起一瓶儿油沫在她的手腕处。“你的手骨很软又小,只要抹上婴儿油就可以轻松戴进去了。你看,这不是进去了吗?哇~~你的皮肤很白,戴上这只手镯好好看喔!”
焕娣新奇地透着灯光看手上的手镯。剔透带着绿光的色泽,中间有一截约三公分宽的绿,颜色娇嫩翠绿,衬得她的肤色更加莹白,还真的满好看的。
“这只手镯多少钱?”她对翠玉的价钱没什么概念,但这只的成色很棒,几十万元应该跑不掉吧?
“五百八十万。”
“好贵!”
“这已经是很便宜的特惠价了。要不是这只手镯的手围太小,价格会高一倍以上。”
“请帮我拿下来。”贵得离谱,不值得买。
“小姐,你戴起来真的很好看耶!你看看这个含水度,又带萤光,还有一截绿,是顶级的金丝种,很少见耶!”店员鼓动三寸不烂之舌游说。“而且,玉是有灵气的,可以帮主人消灾解厄,化险为夷呢!”
“消灾解厄?化险为夷?”原本没在意的孙泽仲,开始有兴致听了。“怎么说?”他没接触过玉呀、珠宝这些女人的东西,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
看到真正的金主开口,女店员立刻加油添醋地说。“我们有一个客人,年纪很大了,有一次跌倒,家人都担心她受重伤,没想到她只是手上的镯子断掉,人一点事都没有。这是客人的亲身经历,不是我乱说的喔!”
“我不——”焕娣才开口要回绝,孙泽仲就已经拿出无限卡,交给让员刷了。
“我们买了。”
“谢谢!”想到业绩资金,女店员笑得合不拢嘴。
“太贵了啦!”两人走出店家的时候,焕娣忍不住恭怨。
她知道他负担得起,但总觉得花几百万一只镯子太浪费。
“只要能让你化险为夷,就不嫌贵。”
“你怎么这么好骗!店员的话怎么能听。”亏他还是做大生意的人呢,居然这么容易上当。
“宁可信其有。”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求她的平安。
“傻瓜……”轻柔带着亲昵的称呼,不像在骂人,比较像情人间的昵称,瞬间拉近两人间的距离。
从他认真又凝重的神情,她明白他不是随口说,他是真的将她的安危放在心上。
她不记得以前的他是什么德行,她只知道他现在对她很好很好,凡事将她摆在第一顺位,以她为重,宠她、疼她。
姑且不论他气宇轩昂的出色外表,光是他悉心呵护的温柔举动,就足以软化她层层防备的心。
要爱上这个男人,太容易了。
一直小心守护的心,慢慢、慢慢地失守中……
拥靠在床头舒适的大靠枕,手上的书看不到两行就被丁焕娣放到一旁,再一次举起左手,欣赏剔透翠绿的手镯,没多久心思就跑到隔壁房的男人身上。
今天他买镯子送她时,理由是希望她看到镯子就想起他。她暗自庆幸他不知道就算没有镯子,他依然一直在她心头绕。
她出院回家——她竟然可以将这里当成家了——那天,孙泽仲原本要跟她住在同一个房间,甚至愿意委屈地睡床边的沙发床,就只为了可以在夜里照顾她。
当然,他的提议被她的尖叫声否决掉了,换专业看护守着她,但他每天临睡前和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到她床边,探望她是否一切安好。
大多时候,她都还在睡。他没吵醒她,确认她安好后就离开房间。有好几次她还没入睡,但发现他进房后,立刻闭上双眼假睡。她发觉他都会将手放在她的鼻子下方,小心翼翼地查探她的呼吸,确定她还活着。
老实说,她第一次发现时,被他怪异的举动吓到,等他离开问了淑华才知道,这是他每天早晚必做的“仪式”。
淑华还说,只要看到他虔诚又带着惧怕的眼神,都会有股想哭的冲动。
自从发觉他怪异的“习惯”过后,她每天都会撑着沉重的眼皮等待他的“仪式”,就算她现在已经生龙活虎,淑华也搬出去住在另一个房间,他还是持续这个习惯。
刚开始,她单纯只是好奇他为什么要探她的呼吸,直到这几天,她才突然领悟到,他只是单纯地想确定她还活着,那场意外彻底吓坏他了。
然后,不知不觉地,每天晚上她都必须等他做完“仪式”,才能安心入睡。
每天早晚的“仪式”不只是他的习惯,也成为她的习惯。
真糟糕,“习惯”不是好事哪。
车祸后,她的性格虽然转变,但本性仍然胆小够动,老是默默等待,不敢主动为自己争取,一旦他走出心理障碍,不再进行“仪式”,她将如何自处?
他对她的好,不需要旁人说,她都知道,但……那是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