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多年以后,钟心瑜才明白,当年元以伦说他很难追的那句话,根本当他在放屁就好。
他难追个屁!
不能怪她言语粗俗,而是那男人的言行举止简直令人发指!
他没有女朋友,但是全世界成年、未婚——总之是上床不犯法的美人们,全可来报名当他的「女性友人」,反正信奉博爱论的他几乎来者不拒。
那男人的魅力不止凡人无法挡,连路边发情的母狗都会跑来对他摇尾,等着他摸两下也好。
他无时无刻都处在放电状态,站着、坐着、躺着,走路、吃饭、喝水,甚至连呼吸都在持续放送电波,无论摆出任何姿势都迷人得不得了。据说他没去当明星不是没有经纪公司找他,而是担心自己帅得抢尽一票男明星饭碗,让一堆人沦落街头,所以好心放他们一马——
真的,他说的话当放屁就好。
「屁屁屁的,那你还那么喜欢他?」
罗蜜鸥扔掉手中的鸡屁股,白了好友一眼,再继续吃。
「我犯贱。」
钟心瑜恨恨地嚼着口中的炸鸡排。
「哈哈哈,算你还有自知之明。」罗蜜鸥很没同情心地拍她后背。「不过也不怪你难过『美男关』,虽然元以伦还差了我家隔壁那个朱立业一点点,比不上人家『美若天仙』,也算是超级美男子了。而且他聪明、能力好、交际手腕高明,年纪轻轻就一路升到日商百货的公关经理,真的很优秀。」
「我宁愿他没那么优秀。」
钟心瑜叹口气,看着夜市里人来人往,明明热闹,心里却寂寞又荒凉。
当年元以伦还说错了一句话。
她的眼光一点也不糟,而是太好了,才会看上一个才貌无可挑剔的男人,让自己陷入暗恋。
是啊,一向敢拚、敢冲的她,竟然暗恋一个男人,自己都觉得丢脸。
当年,她的确对元以伦有些心动,不过在离开餐厅、坐上电车、远离浪漫氛围后,她马上拾回理智,元以伦给的电话,她一次也没拨过。
不只是因为她刚失恋,不想这么快又一头栽进爱情里,也因为她隐约觉得元以伦和尹南锋都不是简单人物,而事实也证明,她的直觉无误。
如今,才二十五岁的尹南锋大胆并购,资本额不过几千万的「震阳实业」,硬是并下了资本额上亿的日商百货,改名为「震阳集团」,目前更积极筹划上柜中。
而她,刚好就在被并的那间百货公司里担任小企划,尹南锋顿时成了她的大老板。
至于元以伦,则和董事长同时「空降」,成了企划兼公关部经理,也就是她的顶头上司。
「孽缘」再续,元以伦对她似乎已经没什么印象,她对他却是二见钟情。
比起当年,他多了一股成熟韵味,不只外貌迷人、风度翩翩,性情更是风趣、幽默,外加聪明脑袋与机智,任何危机到他手中就变转机。
对待下属,他和颜悦色又慷慨,小错可改、大错可戴罪立功,功劳无论大小必赏,让人觉得没把事做好简直不是人,愧对这么好的主管,因此他掌管公关部不过将近四个月,工作气氛简直是从地狱直升天堂,让她每晚挂笑入梦,天天期待天亮上班。
他真的是个极富魅力的男人,倘若男女关系能再单纯一点,简直是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
可惜,世上没有人完美无缺。
她不认为自己有足够魅力,让像元以伦那么抢手的男人为她斩断所有桃花,只爱她一人。
可是爱情又不是靠理智分析就能开始或结束的东西,所以明知不应该,她还是爱得惨兮兮。
最糟的是,他们天天见面,她三不五时得向他单独提报企划案,忍耐着抵抗他毫无自觉的电眼,偶尔来个部门聚餐,他还会和她说说笑笑,害她每天更爱他一些。
再这么下去,她被「电死」恐怕是早晚的事。
「我决定了!明天我要去向他告白!」她想通了,豁出去地大声宣告。
「咳咳——要、要死了!喊那么大声干么?」
罗蜜鸥猛咳,差点成为台湾第一个被鸡屁股噎死的人。
「小鸥,我去向元以伦告白好不好?」
「呿,你刚刚不是说决定了,现在是在问爽的喔?」
「嘿嘿。」钟心瑜笑得有些不好意思。「现在说很简单,就怕明天我一见他又变孬种。」
罗蜜鸥翻了个白眼。「真是的,一点都不像你,我认识的钟心瑜应该是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敢脱裤子裸奔——」
钟心瑜翻白眼。「你确定你认识我?」裸奔?她作梦都不敢。
「欸,总而言之,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早死早超生。」
罗蜜鸥说得慷慨激昂,她听起来可是有够不吉利。
「你现在是在诅咒我告白失败吗?」还早死早超生哩!
「不管成功或失败,绝对都好过你犹豫不决、浪费青春,何况你迟迟不行动,迟早被人捷足先登。」
钟心瑜点点头,什么都没做就直接宣告放弃,这么懦弱实在不是自己的作风。
「告白失败就再来一次,再失败再加油喽!」一身中性打扮的罗蜜鸥搂着她的肩,两人看来就像一对热恋情侣。「谁教你爱上那么优的男人,只能像只打不死的蟑螂努力再努力,看能不能靠你的魅力让他改邪归正,不然还能怎样?」
「是啊,不然还能怎样?」她小鸟依人地倚进好友怀里,笑说:「罗蜜鸥啊罗蜜鸥,为什么你不是男人?不然我一定要做你的『茱丽叶』。」
「阿弥陀佛,好险我是女的,祖上积德啊!」罗蜜鸥嘴上念佛,右手却在胸前画十字。
「喂,想死啊!」
「死了都比娶你这个恰查某好。」
「恰查某也比你这个男人婆好。」
「你的自我感觉真是良好。」
「罗蜜鸥,你真的皮在痒……」
和好友说说闹闹间,钟心瑜有了面对真心的勇气。
明天,就算天会塌、地会崩,她也一定要向元以伦表明自己的心意。
至于结果——
那就听天由命吧!
★★★
一旦设定了目标,就会不屈不挠、越挫越勇、不到黄河心不死——这就是和元以伦再度相遇前,钟心瑜的行事作风。
因为一点小自卑,她曾经退缩、想爱却不敢爱,压抑的结果反而让她郁闷得快内伤,所以她决定,就是今天,一定要找机会向元以伦告白。
但是——
「心瑜,你看经理身边那个女的,是不是长得很像韩国那个女明星,叫金……金……」
「金喜善。」
明明享用着平日最喜欢的鱼面,钟心瑜却觉得味如嚼蜡,每一口都难以下咽。
本来想约元以伦一起吃午餐,趁两人私下相处时告白,结果被那个长得像金喜善的大美人捷足先登,耳力超好的她还刚巧听见美人娇嗲地邀约元以伦今晚去她香闺,他也答应了。
好啦,她也知道人家连她的男友都还不是,就算他有座藏了三千美女的后宫也不关自己的事。
可是因为太喜欢,心还是会抽痛,偏偏这个白目阿香还向着背对那对才子佳人的她「实况转播」,让她真想拿粒包子塞住她嘴!
「对啦!就是像金喜善。男的帅、女的美,连跟我们吃一样的平民美食,举止也优雅得像在五星级饭店用餐,拍起来当我们下期宝岛美食展的宣传照,包管DM马上被抢光光。」
和钟心瑜同在企划部工作的阿香,一脸羡慕又嫉妒地远望着在美食街另一端边吃边聊的两人。
「那你不去拍?」钟心瑜随口应和她一句。
「好,我们去拍!」
咦,我们?!
阿香说完看钟心瑜没动静,立刻筷子一放,拉起她拖着走。
等钟心瑜反应过来,已经被阿香拖到元以伦面前,丢脸地发现自己手上还拿着筷子,上头叉着一颗贡丸。
意识到有人来到身边,元以伦一抬头,视线好死不死地对准她手上那颗贡丸,让她藏也不是、不藏也不是,再见他对着自己微笑,脸上露出一丝疑惑,真是糗毙了!
「经理,你介意我拍一下两位用餐的照片,刊登在下期宝岛美食展的宣传DM上吗?」阿香完全没看到好友脸黑了一半,笑嘻嘻地问。
元以伦看了女伴一眼,后者微笑颔首,他才含笑对阿香说:「你还真懂得替公司节省预算,连模特儿的钱都舍不得花,找我和我朋友义务客串。」
听出他是同意了,阿香故意谄媚笑道:「谁不知道经理是百货界第一美男子,连女朋友都漂亮得胜过电影明星,你们两个随便拍拍都比那些名模、偶像好看。」
「以伦,你同事嘴真甜。」美女听得心花怒放,尤其是「女朋友」那一句。
他笑了笑,没说什么,眼光突然转到静默无语的钟心瑜身上。
「所以心瑜手上那颗贡丸是道具喽?」他微笑伸手。「给我吧!」
道具?
钟心瑜想都没想到,自己不晓得往哪藏的贡丸,到他口中马上变为有用道具,一时呆愣造成的搞笑举动,被他说成了专业行为,感觉自己没那么丢脸了,却有点汗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