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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火大的吞下大半颗泡芙,咀嚼着满口不能骂的诅咒……

  ★★★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句话用来形容宋馨曼此时的悲惨处境再贴切不过了。

  前天她租于公寓顶楼的住处经过一场中台挟带豪雨的无情侵袭,才晓得更早之前几次大大小小地震、余震,已经悄悄损坏了这栋屋龄超过四十年的老房子,一整夜天花板、墙壁、水管不断渗雨漏水,使她的老窝泛滥成灾,整夜疲于奔命才勉强保住大半的私人物品。

  由于那些来不及抢救的家具、家电大部分都是房东的所有物,所以两方在各有损失的情况下,协议无条件退还她的押金和本月租金。房东太太还好心的在自己的住处空出一小块地方让她暂时摆放幸免于难的物品,不过也得在一个星期内搬走才行。

  她在附近的旅馆窝了一晚,马上面临到的是无处落脚的窘境,今天还特别请了一天假出来找房子,感觉实在很凄惨……

  忽然间,她瞥见不远处的街口有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和一个戴着棒球帽的年轻人在拉拉扯扯。还来不及搞清楚是什么情况,那老人已经被年轻人推倒在地,后者抱着怀里的东西拔腿就跑。

  她见状立即奔向那名跌坐在地的老人,担心地扶起他。

  「您还好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袋子……那个人抢走我的袋子,我的东西全在里头。」老人抓着刚从年轻人头上扯下的棒球帽,气急败坏的指着对方逃走的方向。

  「等我!」她丢下一句话,二话不说地追了上去,以跑百米的速度冲过一条巷子,果然看到前方有道熟悉的身影。

  「站住,你这个鸡毛头强盗。」那头五颜六色的醒目特征教她不认出来也难。

  抢犯往后看了一眼,掉头跑得更快。

  她也火力全开追得更紧,庆幸自己今天穿的不是高跟鞋,否则就很难发挥她高中曾经混过田径队一年的实力了。

  「混蛋!你还跑!」她扯开嗓子大吼,爆发力十足地追着前面的年轻人拐过街角,一连跑过几条巷子。嫉恶如仇的她很看不过这种年纪轻轻就不学好,仗着身强体壮却拿来欺负弱小的家伙。

  「干!唛……唛搁……追呀……」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谯人兼求饶,逃命的速度大幅减慢,不懂这女人干么像猎犬一样紧咬着他不放,活像要追他到天涯海角似的,她和那个老头子究竟有什么关系?!

  「你不跑,我干——么追。」她险些岔气地回呛,尽管视线好像有些模糊,而且真的喘得跟狗一样,不过脚下的步伐依旧紧跟着抢匪移动,目标锁定他怀里的袋子,意志坚定的非要帮那位老先生追回失物,讨个公道不可。

  「干……嘟到……肖查某……」感觉双腿快断掉的年轻人频频回头留意那个始终和他保持一段距离,但怎么都甩不掉的女人,开始觉得她像一缕阴魂不散的厉鬼,驾恐怖~~

  怀中的旅行袋逐渐成为沉重的负担。为了增加逃跑的速度,抢匪最后只好忍痛扔开到手的赃物,自顾自的逃命去,一晃眼就消失在下个路口。

  宋馨曼气喘吁吁地捡起那个旅行袋,尽管不甘心追丢了歹徒,但至少拿回了老先生被抢的东西……

  「她在那里!快停车。」

  被打劫的老先生刚好遇到巡逻警车,便连忙叫警察载着他到附近绕绕,找寻独自去追贼的年轻小姐。

  「小姐,你有没有怎么样?」陪同而来的警察看她满头大汗,脸色有些泛白。

  「没——事……这是……您的……」她挥挥手,大口喘气,把旅行袋交还给老先生。

  岂料老先生才接过袋子,她便翻了个白眼,整个人失去意识地昏了过去。

  「小姐?!你醒醒啊……」

  ★★★

  第1章(2)

  经过医院的诊断,宋馨曼应该是因为突然间剧烈运动,导致心肺一时无法负荷而产生休克现象,经过急救送医并无大碍,只要打个点滴便可自行回家休息。

  温振杰接到爷爷遭人抢劫的消息,火速开车赶往医院。

  「爷爷!你没事吧?」一见到自小扶养他长大还栽培他出国留学的温宗德,个性冷沈的温振杰脸上露出少见的激动与担忧,急忙检查爷爷身上有无受伤。

  由于父亲过世得早,母亲也在几年后改嫁,完全断了联络,如今住在台南的爷爷和奶奶就算是他在这世上仅存的亲人了。这次爷爷特地带着自家养的土鸡和有机蔬果北上探望他几天,帮孙子补补身体,没想到却在回程遇上这种倒霉事。

  「我很好,东西也全拿回来了,这都多亏了小曼。」温宗德表明自己只是受了一点惊吓,手肘有一小块瘀青。

  「小曼?」那是谁?听起来怎么有点耳熟?

  「是啊,就是她刚刚帮了我……」温宗德把稍早发生的事都跟孙子说一遍,直夸那名帮他追回东西的女孩就像现代侠女一样路见不平、拔腿相助。现在的社会就是缺乏像她这种行侠仗义的精神!

  温宗德在孙子耳边大大的夸奖了恩人一番,接着带他去见那名热心助人的女子……

  「我的孙子来了。」温宗德笑咪咪地向她介绍,没料到两人却在见到对方时同时愣住,小姑娘还从病床上跳了起来——

  「是你?!」

  「是你?!」

  他们异口同声,不可置信。所谓冤家路窄,大概就是这种情形了吧。

  事隔一个月,她还记得这个长相帅气——不对!是在咖啡厅里霸占位子、又对她冷嘲热讽的高傲男人。没想到他居然是这位亲切爷爷口中杰出又孝顺的孙子?

  哈!好笑。

  「你们俩认识啊?」温宗德望着他们如出一辙的惊讶反应。

  「见过一面,不算认识。」温振杰很中肯地说明他们的关系,自然也没忘记这个曾在他耳边大小声、把甜点当手扒鸡吃的女人,怪不得他会觉得她的小名那么耳熟。

  不过刚听爷爷一番慷慨激昂的形容,他本来以为英勇追贼的是个威风凛凛、身手矫捷、身材魁梧的神力女超人。结果居然会是这个长发过肩,身形纤细的俏丽女子?!

  呵!不可思议,这年头老鼠也能抓猫了。

  「见过面就是认识,难道还叫陌生人吗?」温宗德朗声大笑,觉得相逢自是有缘,茫茫人海中要遇上一次也不容易,看来这女孩跟他们温家缘分很深呐。

  「振杰是律师,警察局那里尽管交给他去帮你处理就行了。」他拍拍孙子可靠的肩膀,要她不必担心上警局做笔录的麻烦事。

  「谢谢爷爷。」她微笑向老人家道谢,看着那个没什么表情的男人,心想他还真适合那些硬邦邦的法律条文,也确实很像个冷酷无情的律师。

  「哪里,应该的。」这点小事不足挂齿,何况她也是因为帮了他才跟警察扯上关系。「还有,小曼因为之前租的房子淹水,目前正在找地方搬家,在她找到新住处前,暂时先到你那里去住一阵子吧。」

  他们刚才聊了一下,温宗德觉得刚好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回报她的恩情。

  「什么?!」温振杰瞪大眼,俊逸脸孔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提议吓歪了。

  要那个女人去住他家?有没有搞错!

  「不用了啦!爷爷。」宋馨曼也没料到老爷爷会突然这么说。虽然她现在是急需要找个地方落脚,但住到一个非亲非故的男人家里好像不太妥当耶……

  「爷爷,我们跟她又不熟,怎么可以随便让一个来历不明的人住进家里。」当事人大表反对,觉得爷爷这个决定未免太过草率,他可不想冒这种引狼入室的风险。

  人性本恶,即使这女人曾经帮过爷爷,不过人心隔肚皮,这社会上多的是好心没好报,反过来被咬一口的案例,不能不提防。

  「你这小子在说什么浑话!她可是见义勇为帮我追回东西的人,连警察都看过她的证件、问过她的资料,怎么会来历不明?!」温宗德斥喝孙子的出言不逊,认为自己老归老,可没老到识人不清的程度。

  这小姑娘刚刚不顾一切的追贼,人都跑到休克送医了,哪里像那种居心不良的坏人。这小子不感谢人家就算了,居然还说得出这种话!

  没错,爷爷说得对,骂得好。她扬起下巴,在心里附和老人家的说法。想她家里人口简单、家世清白,哪有他说的来路不明呀!

  这男人果然很有惹人发火的本事。

  「那她至少也是个女人,怎么方便和我一起住。」他随机应变。这个理由爷爷总能接受了吧。

  至少?!她恼火地瞪他,觉得这个强调根本是多余的。

  拜托,她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个实实在在的女人好不好!

  「就因为她是女人,所以更不能放她一个人在外头流浪,太危险了。」这点温宗德早就考虑过了,所以更觉得为人正直的孙子很适合收留她,不会乱打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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