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迟到十年花烛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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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夜?花烛夜? 明星

  春天破200的主题系列终于隆重登场喽!

  首先,明小星要在这里唉一下,说起这个“好恋成双”之《迟到十年花烛夜》,其实最开始定的书名叫《迟到十年新婚夜》啦。当初接到这个主题时,本应是一本现代稿来着,可惜明小星在费尽千辛万苦写完之后,编编觉得故事的基调比较悲伤并不喜庆,不符合“好恋成双”这个名称,所以……所以明小星很不幸的被退、稿、啦!

  为此,“新婚夜”不得不被迫改成“花烛夜”,现代版不得不改成古代版,得知这个消息的明小星很抓狂,因为截稿日的关系,不得不在短时间内再重新设定故事,而且一定要记住喜庆啊喜庆。

  还好在很久以前脑袋里就有一个很想写的故事,故事的原型和这本新稿居然很相配,因此《迟到十年花烛夜》终于如愿以偿的问世喽。

  好不容易如期完稿后,或许是为了释放压力,我不但迷上了网络小说,不停的看,还下载了好几款网络游戏猛玩。当时间飞逝,赫然发现明小星沉迷在游戏世界里已经很久很久。唉!我果然是一个容易被诱惑的家伙!

  最近发现自己的身体发出警讯,先是因为长时间使用计算机,导致手腕发生病变,听说好多同行的朋友也都有此症状,而且这个毛病还很不好解决,只能慢慢调养。

  其次,就是一向自以为豪的眼睛也跟我抗议了。以前读书时,就算每天看电视看到三更半夜,也没因此变成近视眼。可最近这几天,明小星发现自己居然患了飞、蚊、症!

  所谓飞蚊症,就是眼球上总会出现波浪形的物体,在光线好的地方近距离看东西,这种波浪形物体就会随着眼球的转动而转动。虽然对视力没有太大的影响,可是这个病很讨厌,是长期也无法治愈的一种眼疾。

  所以在这里我要提醒那些长时间接触计算机的亲朋好友们,使用一段时间,一定要多多休息。毕竟现在是一个网络发达的时代,人们十分依赖网络,但若因此忽略了身体的警讯,小心,有些疾病会在无形之中找上你。

  总之,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健康才是目前重要的。

  楔子

  “这就是我的新娘子?”

  身着一袭大红喜袍的俊俏少年,姿态潇洒的跃下枣红大马,掀开大红轿帘定睛一瞧,顿时一乐。

  “横看竖看,我怎么瞧都觉得她是个还没长熟的矮冬瓜。”

  说着,就要伸手去掀女孩的红盖头,却被身后的小厮一把拦住。

  “使不得啊少爷,新娘子的红盖头是要入洞房时才能掀的。”

  “这是哪个王八蛋订的狗屁规矩?”他哼笑一声,“今儿个被老太婆逼着娶媳妇已经很不痛快了,如果还是一个丑八怪,我可是坚持退货。”

  话音刚落,也不理会小厮的劝阻,手臂一扬,绣着金色喜字的红盖头,就这么被抛飞出去。

  轿子里,规规矩矩端坐的姑娘,约莫八、九岁年纪,生得一张俏生生的可爱面孔,一双水灵灵的大眼中透着几分畏惧之色。

  当红盖头被掀开之时,她本能的跟眼前那一身喜袍的俊俏少年四目相对。

  “咦?这明明就是个还没断奶的娃儿嘛。”

  小厮无语,心底不断腹诽他自少爷。这门婚事是自家老太君亲自定下来的,轿里年仅九岁的小新娘,也是太君费尽心机给少爷选的童养媳。

  虽说少爷打心眼里不满这场突如其来的婚事,但新郎官的大红喜袍都穿在身上了,还嘴上不饶人的挑三拣四就有些太刻薄了。

  仔细端详了小新娘一番,俊俏的新郎官勾唇一笑,“娘子,把手伸出来,为夫的有好东西要送给你当见面礼。”

  见到少爷眼底闪烁着恶魔一样的光芒,小厮不由得心下一惊。

  全然不知危险为何物的女娃,眨巴着一双大眼睛,怯生生的伸出一双白嫩小手,掌心朝上,模样很是乖巧。

  “收好了,这是为夫的一番心意,你可不许丢掉喔。”

  当一只肥大无比、丑陋不堪的癞虾蟆被放到女娃的手上,还“呱”的发出一声尖叫时──

  双手恭恭敬敬捧着这只“怪物”的小新娘,当场两眼一翻,直接被吓晕了过去。

  第1章(1)

  京城西郊一条官道上,迎面奔来几匹高头大马,骑在马上的是几个年轻男子。

  其中为首之人身穿一袭玄色长袍,墨黑长发高高束起,轻扬的发丝迎风飞舞。

  他身形挺拔健壮,腰板挺得笔直,背后斜背一把硕大兵器,身下一匹雪白骏马撒开四蹄肆意奔驰。

  身后几人皆身穿靛色外袍,井然有序的跟随着。

  “萧何,距京城还有多少路程?”

  紧随其后的靛衣男子迅速环顾四周一眼,回答道:“二、三十里左右,快马加鞭的话,不到一个时辰就可以直抵城门。”

  “吁!”

  玄衣男主一拉缰绳,很快,后面几匹马也跟着放缓了速度。

  “元帅因何停下?”

  为首男子傲然扬起手臂朝不远处指了指,“那边好像有家客栈,先过去吃些东西果腹,也顺便歇歇脚,明日再继续赶路也不迟。”

  萧何眉头一皱,拉着缰绳跟在玄衣男子身边,“老太君连续派人捎了十余封家书催元帅速速回府探望,这眼看就到城门口了,元帅居然要歇脚,万一老太君的病情……”

  “你也觉得太君真的病了?”

  萧何沉吟了下,不再表示意见。

  玄衣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北麒国现任掌管虎符的兵马大元帅白君然。

  在北麒,老百姓也许不知道当今天子姓啥名谁,却无人不知兵马大元帅白君然是何许人物。

  这位年轻的马上战神出身将门之后,五、六岁便跟在祖母身边学习行军布阵,十几岁便被封为少年英雄。

  如今才二十有四,就为北麒国立下无数汗马功劳。

  他在边关驻守整整十年,期间征战无数,先后平定赤焰、西琉两国,为北麒江山扩大不少版图。

  十几天前,正在操兵的白君然突然接到京城寄来的家书。

  信中表明,白家的女主人、白君然的祖母、被先皇封为定国夫人的白老太君,身染恶疾,病情每况愈下。

  这个消息来得非常突然。

  事实上,类似这样的消息,每年都会来上几次。

  不过,白君然在自家府上安插了好多内线,通常家书前脚刚到,马上就有人通风报信,那纯粹是老太君拐他回京的计谋。

  所以他也乐得跟祖母打太极,任对方便劲折腾,他就是死活不露面。

  可这次收到家书后,通风报信的人却迟迟没有出现。

  白君然开始猜测,莫非奶奶真的病了?

  其中疑点虽然很多,但一想到自己有整整十年没回去了,这次倒也没再坚持。

  打点行装,安排好军队大小事宜,便带着得力副将萧何,以及三、五个心腹部属便赶往京城。

  龙悦客栈位于京城西郊,虽然地处偏僻,不过因为方圆十里内也就这么一家客栈,所以生意还是不差的。

  店小二见几人风尘仆仆的跃下马背,忙不迭上前招呼。

  “几位爷儿,是住店还是吃饭?”

  “收拾几间最好的客房,再上一桌你们店里的招牌菜和一壶酒,另外,这几匹马也给我好好的伺候着。”

  “爷儿您放心,小店服务绝对包您满意。”

  几个男子因为长期的军旅生活,浑身散发一股难掩的刚烈之气。

  尤其是身为将门之后的白君然,其父母当年都是北麒数一数二的风流人物,虽然现在已经不在人世,但每次提到白家子孙,百姓都忍不住用绝色出尘这样的词来形容。

  即使长年行军征战,也未改变白君然天生的俊俏容颜,反而使他整个人的气质多了三分霸气,以及增添狂肆狠戾之感。

  几人在店小二的指引下,选了张干净桌子坐好,点完酒菜,嘴巴一向闲不住的萧何使忍不住望向自家老大。

  “若我没记错,元帅好像已经娶了妻。据说,嫂子还是老太君当年亲自替您挑选的……童养媳。”

  最后那三个字一说出口,很快便换来白君然一记凶恶的瞪视。

  萧何心底一乐,不怕死的凑近对方几分,神秘兮兮的掩着唇小声道:“这件事在咱们军营里已经不是秘密了,大伙都知道这十年来元帅不想回京,有一大部份原因,是害怕见到自己的媳妇。”

  听到这话,白君然顿时瞪圆双眼。

  “你听谁胡说八道,本帅一介堂堂男子汉,怎可能怕她一个乳臭未干的丫头?”

  虽然他嘴上吼得大声,却有那么一点心虚。

  想当年,奶奶趁着他从军中放假回家之时,也不知是哪根筋不对,连哄带劝的让他娶媳妇,据说对方还是个连及笈之年都未到的小丫头。

  那时只有十四岁的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扬名立威,不让九泉之下的父母丢脸,儿女情长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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