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续弦妃子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5 页

 

  解忧惊讶地看到,当翁归靡插下马鞭时,不仅号角响起,就连本来围在他们身边的人们也都纷纷退开;甚至侍女和汉朝使节等,都在长老和乌孙侍者的簇拥下,退至十步之外的篝火边。

  「这两条马鞭,有什么特殊意义吗?」她惊奇地问。

  翁归靡带她至篝火边,早已铺设好的座席前双双落座。「插马鞭是乌孙人定情的习俗,表示马鞭主人从此要生活在一起,别人不可干涉。这有点像汉人成亲时的夫妻对拜,喝交杯酒──」

  正说着,两个女子举着盛满食物和酒的大盘,来到他们面前,请他们享用。

  翁归靡端起食盘上的酒碗,对解忧说:「我们不喝交杯酒,只饮大碗烈酒、吃大块羊肉。今夜,臣下饮下这碗酒,以示对吾王与公主的祝贺和敬意。」

  说完,他双手举酒,一口气将碗中的酒饮尽,侧转空碗向四周的人群举了举,在人们的欢呼声、笑声和号角声中放下碗。「是否饮此烈酒,公主可随意选择,但不能不吃肉,否则她们不会离开。」

  解忧看那两个手捧食盘的女子,见她们面带笑容,充满期待地看着她,她明白翁归靡没有骗她,因此不服输的举起另外一碗酒,大大地饮了一口。

  本来她想学翁归靡的样子,将整碗酒喝光以表诚意,没料到那酒远比故乡的酒烈;才入口,嗓子眼便彷佛被火烧灼似的,害她咳出了泪水。

  「公主,快吃肉。」翁归靡的声音响在耳畔,手里的酒碗被取走的同时,一块热呼呼、香喷喷的羊肉,被送到解忧嘴边。

  来不及擦拭悬挂在眼睫毛上的泪水,她抓过羊肉塞进嘴里。

  吞下几口羊肉后,她终于缓过气来,发现自己正用手抓肉吃,而除了翁归靡,还有很多双眼睛注视着她,于是不好意思地说:「你们的酒太烈,我喝不了,可你们的羊肉味道很美、很好吃,我可以多吃一点吗?」

  「当然可以。」听到她的话,翁归靡心头一悸,忙转过身,对那两个送食物的女子说了几句话。

  两个女人高兴地响应,然后将食盘放在他们面前的木台上,笑着退开了。

  因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也不懂他们的风俗,解忧不禁问道:「你们说什么?」

  「我告诉她们,公主说羊肉很好吃,她们很高兴,因为那是她们煮的。」

  「确实很好吃。」解忧赞美着又取了一块肉,但这次她没有用手去抓。

  虽然饮酒让她出了小小的丑,但她豪迈的举止和平易近人的神态,获得了众人的好感,人们不再拘束,全部纵情饮酒吃肉。

  当视线不再聚集在她身上时,解忧紧绷的身躯才得以放松,加上陪伴她的翁归靡,不时用轻松的语言与她交谈,她感到很自在,因此她尽情的品尝可口的羊肉,欣赏草原牧民热情奔放的舞姿,和粗犷豪迈的歌声。

  她的侍女和几个护兵,也被牧民们拉入狂欢的人群中,与大家一起畅饮猛吃。

  这时解忧想起,曾与冯嫽有过「西域人茹毛饮血」的担忧,不由感慨地想,传言不可全信,羊肉经过这样的烹煮后,确实是道美味佳肴。

  一堆堆篝火将夏夜的草原照耀得火热而明亮,此刻,一群衣着绚丽的男女,走到场地中心最大的篝火边,有的击鼓吹号,有的边舞边唱,还围绕着篝火转圈;篝火上架着一口大得惊人的铜鼎,里面熬煮的,正是美味可口的羊肉。

  喝着浓郁芳香的羊肉汤,解忧对翁归靡说:「用这么大的铜鼎来煮肉,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是乌孙人特制的『天锅』,一次可以煮二十只羊。每逢重大聚会时,我们就用它来煮肉,大家共享一锅食,表示我们亲如一家。」

  「二十只?」解忧咂舌,再看看多个篝火堆上烧烤着的野味,惊叹地说:「这么多肉,能吃得完吗?」

  「能。」翁归靡肯定地回答。「乌孙人乐意与人分享食物,等天亮赛马后,公主将会发现,所有过路的游人和牧民,都会成为我们的客人。」

  他的话让解忧对乌孙人豪迈好客的天性,有了更多的了解。

  吃饱喝足后,她环顾四周,留意到狂欢的人群虽然分散,但大体是按左、中、右,分红、白、蓝三色汇集在一起,与她身后的祭台组成一个巨大的圆圈,圆心就是场地中央最大的篝火,和烹煮羊肉的巨鼎。

  看着眼前的布阵,想起在长安突然被要求准备定情物,还要在上面绣制红牛图案的经过,解忧不禁问他:「红白蓝,代表你们不同的部落吗?」

  「对。」翁归靡解释:「乌孙国有三大部落,分别以红牛、白狼、蓝鹰作为氏族象征。每逢重大活动,各部落都会派人参加。三种颜色的旗子交错,各部落的人们聚成圈,表示三大部落紧密相连,永不分离。部落首领是世袭族长,也是国王赐封的翕侯,与国王、法师、巫医和王公组成长老议会,协助国王治理国事。」

  解忧的目光落在他胸前的蓝色鹰头上。「那么说,你是蓝族的?」

  「没错,也可以称『蓝鹰』。」

  「大禄也是长老、翕侯吗?」想到他如此年轻,就做了相当于丞相的大禄,而且还能代替国王娶妻,似乎权力不小,解忧试探地问。

  翁归靡笑了,充满阳刚气息的面庞,因这快乐的笑容而显得格外英俊;乌黑的瞳眸在火光、月光的辉映下,熠熠闪亮。「公主觉得呢?」他反问。

  「我想应该是吧,大禄是吗?」解忧再把问题丢还给他。

  翁归靡低头看看自己左胸前的蓝鹰,目光落在她脸上。「如果我不是,就不能佩戴这个符号。公主觉得我看起来不像,是吗?」

  「不,我只是觉得大禄很年轻。」解忧被他显赫的身分吓了一跳。

  「二十六岁还算年轻吗?」他注视着她,笑容未减。「草原上的男人,十四岁当家的可不在少数,大汉皇帝和贵国诸王,不也多有幼年继位的?」

  他说的是事实,解忧有点被他瞧得不自在,于是致歉。「我说错话了。」

  「不必介意,公主并没有说错。」翁归靡安抚她,又指着场中央围着巨鼎跳舞唱歌的人群说:「公主听,『阿肯』在歌颂妳呢!」

  他突兀的转了个话题,解忧却明白,他是想以此消除她的拘谨感,不由对他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层。「什么是阿肯?」

  「他们是草原上最受欢迎的游牧歌手。」翁归靡兴致勃勃地说:「他们正在歌唱公主不远万里来和亲,不畏寒苦奔西域的经历呢。」

  「真的吗?」解忧倾听歌手们的歌声,赞叹道:「我只能说这歌声曲调悠扬、音色宏亮,可惜我一个字都听不懂……等以后我学会乌孙语时,一定要请他们再唱一遍给我听。」

  「没问题,只要公主召唤,他们随时可以来。」

  说到这儿,解忧钦佩地看着他。「乌孙与汉朝相距万里,身为乌孙人,大禄的汉语说得真好,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大禄说汉语那样,流利地说乌孙语。」

  翁归靡略显僵硬地说:「公主不必着急,在乌孙国居住八年后,公主的乌孙话一定也能说得非常流利。」

  解忧是个聪明人,当即问道:「大禄在汉朝住了八年吗?」

  「是的,臣下十二岁时,作为质子到长安去,直到六年前父亲去世才返乡。」

  弱国之君为取信强国,常将自己的直系子孙送给对方当人质,自春秋以来,便盛行于各国。

  得知他曾作过质子,解忧深感同情。「少小离家,大禄一定吃过很多苦,才会如此成熟冷静。」

  「那不算苦。」她的悲悯与赞美令翁归靡心头一热,不由得直言:「与大汉公主下嫁乌孙苦寒之地相比,臣下在长安,可是过着锦衣玉食的舒适生活呢。」

  解忧不否认。「长安的生活确实比这里好,可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离开父母,独自到陌生国度生活,肯定承受了不少孤独和寂寞。」

  翁归靡沉默了,一双黑眸凝着她,彷佛陷入沉思。

  「怎么了?我又说错话了吗?」面对他的静默,解忧不安地问。

  「没有。」他仍然注视着她。「公主没说错,开始时确实感到孤独寂寞,甚至想逃走,但等有了新朋友、熟悉长安城后,臣下就再也没有那种感觉了。」

  「难怪大禄说只要适应改变,生活就会快乐起来,原来那是经验之谈。」解忧低语,目光越过燃烧的篝火和欢乐的人群,投向深邃的夜空。

  星月的光辉,在熊熊火光中显得有点黯淡,就连天空也颇为晦暗。

  由翁归靡的话中,她联想到不幸早逝的堂姊,也想到了自己的未来。

  乌孙王求亲得亲,她奉召不远万里来嫁他,却连在婚礼上都见不到他的面。

  尽管有那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解释了他的缺席,可他的冷漠,仍在解忧心里留下很深的阴影。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