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太阳那么大,又不觉得冷。”她非常自然地靠过来挽住他乎臂,再将双手放进自己的羽绒外套口袋。
“不要靠那么紧,这样很难走路。”虽然嘀咕,朱立业也没甩开她。“觉得冷不会去暖暖棒那里烘一下就暖了,不要一直黏着我,很恶心。”
罗蜜鸥看了眼地铁站设置的圆柱型电暖器,也就是朱立业口中昵称的“暖暖棒”,再看看他,然后一动也不动。
“干么不过去?”
“走过去要二十秒,我怕二十秒内我会冻僵。勉强用你这人肉暖炉凑合、凑合就好。”
“勉强?”他听了真是又气又好笑。“没人勉强你,不用凑合,哪边一你快哪边去。”
“朱立业,你的个性真的很烂耶,难怪朋友没几个。”她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幸亏我脾气好,从来不跟你计较,不然我们哪能做那么久的好朋友?”
“谁说我没朋友?我的朋友全是精挑细选,哪像你人人好。还有,我什么时候承认过你是我的好朋友?”他嗤之以鼻。“只要把你从小到大给我添的麻烦说出来,绝对没人会反对认识你根本就是──”
“衰神附身。”罗蜜鸥翻了个白眼。“厚,听你讲了八百遍,我都会背了!我也不过就是夺走你的初吻、看了你还没发育的小鸡鸡,在全校师生面前露屁屁的事不能怪我,又不是我撕你裙子,而且我不是很讲义气,立刻用双手帮你遮小屁屁──”
厚,有火花!
“啊,暖暖棒空着也是浪费,我还是去用一下好了。”她讲得正起劲,眼尾余光瞄见身旁男人的双眼快喷火,立刻聪明地转移话题,“你买完票再过来找我,bye。”
她从他手上拿过三个购物袋,溜之大吉。
“笨蛋!”
朱立业盯着她火速闪人的身影,火气和笑意同时在胸口流窜。
那-幕真的是“经典”。
她一双小掌巴在自己屁股上的画面!事后从照片上看来,明明是让群众哗然的咸猪手,她的表情却象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慷慨赴义一样壮烈,完全没想到用她比自己高的身体遮住也好过伸出那双手。
这类的蠢事,之后仍然是有增无减。
从小到大。他不知道骂了她几遍“笨蛋”,但是她非常有恒心地一路笨下去,丝毫没有长进。
她有一颗聪明脑袋,神经却可能比水管还粗,-旦认定他是朋友,就算是故意恶意使坏想让她讨厌,也迟钝到根本没察觉,只当是朋友问的恶作剧笑笑混过,一样继续玩掏心掏肺的死党游戏。
当然,她也一样三不五时以自己的逻辑挖坑给他跳,让他常会气到想将她绑上火箭、射向火星,终结这段孽缘。
可是,她很真。
不扭捏做作、不耍心机,不因为出身地方望族、家财万贯,就像个被宠坏的千金小姐,眼高于顶,只挑门当户对的朋友、娇滴滴地撒钱指使人做事。
相反的,她的个性大剌刺地像个男孩,率真、爽朗的性情从小到大都没变,千元和九十九元的牛排她都吃得津津有味,名牌华服还不如一件破牛仔裤来得讨她欢心;她可以住进酒店式旅馆、享受管家服务,开车出门,做个留学生公主,偏偏要住进二舅家和他一起分摊家事、挤公交车和地铁上下学,一点千金小姐的娇气也没有,有好处也从未忘了帮他讨一份。
老实说,除了三番两次白目气得他暴走,人生之大馍十之八九全因为她之外,其他时间她算得上是不错的朋友。
虽然口头上不承认,偶尔他还会梦见把她当小强踩扁,不过心里很明白,气归气,别说“罗蜜鸥和业”朱立这对怪名的缘分,两人当了十多年芳邻和从小到大同校的情分,这辈子她在自己心上就是个特殊的存在,说当她是亲妹妹看待也不为过。
不过,这个事实打死他也不可能说出口,不然她肯定笑到得意忘形,对他更加肆无忌惮。
他苦笑地摇头。
买完车票回来,朱立业发现罗蜜鸥身边已经聚集了一群年轻男女,一同围着暖炉取暖,她和他们说说笑笑的,任谁看来都象是早已熟识的一群朋友。
对于她马上能和陌生人聊开,甚至结为好友的个性,他十分佩服。
他曾经想过,自己和罗蜜鸥的性格就像蓝天上的太阳和鸟云后的月亮一样,她喜欢绽放光明照亮每个角落,他却喜欢藏身幽暗处。越不引人注目越好。
仔细回想后,个性南辕北辙的他们,吵吵闹闹到现在,还真的从未彻底决裂过。
嗯,真是个奇迹……
第3章(1)
“立业!”
罗蜜鸥发现他已经去而复返,立刻和刚认识的朋友交换手机号码,就道别回到他身边。
“你真的是把‘四海之内皆兄弟’这句话发挥到极致。”他故意酸她。
“嘿嘿。”
罗蜜鸥笑笑,没回话,习惯性地又挽住他手臂,朱立业则主动接过她手中沉重的购物袋。让怕冷的她得以将双手放入外套口袋保暖。
老朋友就是这样吧?什么话都不用说,自有默契。
罗蜜鸥在心里想着。
虽然朱立业从小到大很少给过她好脸色,当她像瘟疫一样避之唯恐不及,可是
一旦她有事,也没见他幸灾乐祸,反而总在第-时问出手帮忙,他不晓得在气头上说过几百遍要一脚踩扁她、一拳打飞她,结果到现在连她一根寒毛都没动过。
态度高傲、爱耍酷,好像很难相处,却只能骗过不熟的人,认识久了就知道,他这个人其实贴心又善良。
刀子口、豆腐心,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不过,他真的很“龟毛”。
她认为无伤大雅的小玩笑,他总是气得七窍生烟,明明体内流着一半以浪漫着称的法国人血液,行事作风却跟浪漫两字从来扯不上边!
更奇怪的是他很在意自己的身高,明明都高她三公分了还不满足,也不想想身为混血儿的他,拥有融合中西方优点、宜男宜女、俊美无俦的脸孔,从小到大找上门恳谈的星探就好几个,拜倒在他迷人容貌下的更是不分男女、一概通吃。但因为他爱低调,有洁癖又眼光高,讨厌成为众人注目焦点的明星也就算了,到现在女朋友还没交过半个,这才是最让干妈担心的事。
“立业,我们班的──”
“不要。”
“不要什么?我话都还没说完!”真是岂有此理!
“你嘴巴一张开,我就一路看进你的胃了。”他悻悻地回说:“这是你第一百三十三次要帮我介绍女人了,不烦吗?”
“什么介绍女人,讲得我好像在拉客的老鸭,是介绍女朋友!”她气得用手肘撞了撞他的腰。“你也知道都一百三十三次了,你每次连约个会试看看都不要就拒绝,太不够意思了!”
“那是因为我对你的眼光没有半点信心。”
“我帮你挑的都是美女!”
“我看人重视内在胜过外表。”他说完,扫了她一眼。“看你就知道了。”
“看我?”
罗蜜鸥一脸茫然,真的低头看看自己,再抬头看他,眼中突然盛满惊讶。
“朱立业!你该不会从小暗恋我到现在吧?!”
“蛤?!”他下巴差点掉下来。
“嗯、嗯,很有可能喔!”说完。她点头认同。“毕竟我长得活泼可爱又大方,也算是小美女,暗恋我的人也不少──”
“你有这种症状多久了?”
她一愣。“什么症状?”
“大头症、自我感觉良好症。”那种浑身爬满鸡皮疙瘩的感觉又来了。“我看起来像笨蛋吗?跟你当青梅竹马已经够倒霉了,还爱──”
他一顿,搓了搓手臂,“光对你说那个字就觉得有够恶心。先说好,我顶多能接受当你朋友,千万不要爱上我、肖想我青春的胴体,虽然我叫‘朱立业’,但是你绝对不会是我的‘罗蜜鸥’。”
“厚,讲这样,我也很怕你看上我好不好?”她皱皱鼻子,学他搓手臂。“我一样只能把你当朋友,绝对没办法把你当成可以谈恋爱的男人,光想就觉得很可怕。”
“可怕?”他挑了挑眉,语气不悦。“我哪里可怕?”
“长得太美很可怕。”她真的诚实回答。
“不要说我美!”他最厌恶别人这么说他。简直当他是女人。
“你可以不听,不过事实就是事实。”她这个人一向就是有话直说。“我朋友都说,如果要票选全世界最俊美的男人,他们都会投你一票,还说你不做明星太可惜,绝对够资格当阿汤哥或强尼戴普的接班人,更夸张的是还有人说这辈子不求当你的唯一,能被你抱在怀里爱过就觉得超幸福──”
“花痴。”
他最讨厌的就是那些对着他流口水的女人──呃,还有男人。
“没礼貌,人家那么爱戴你要感恩。”她白他一眼。“反正我没办法想象跟一个长得像西施还是貂蝉的男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