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孟夏惜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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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是女孩子,除非能够哭得很有格调,否则也没几个敢当街大马路哭得这么难看的。而她,是异数吧!

  “哩嘛帮帮忙,只不过死了一只小猫而已,还不是我们家养的,有没有那么悲情啊!”对了,这就是他会特别注意到她的原因,她怀里抱着一只血淋淋的死猫。“呜哇呜哇……”

  “哇靠,表姊,请不要愈哭愈大声好不好,粉丢脸耶!”

  听那小男孩开口闭口叫“大男孩”表姊,实在很滑稽。

  在他眼里,那位“表姊”根本不像什么表姊,不但身材平平板板的毫无半点曲线可言,个子也高挑得不像女孩子,还有一副偏男性化,有点怪怪的,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才好的五官……说实话,除了哭声,她没有一个地方像“表姊”的。

  “哇哇哇哇……”

  “好啦,好啦,我们带它回去埋葬,这总可以了吧?”

  小男孩无奈地牵起“大男孩”的手,往回家的路上走。

  目送那副悲怆的背影逐渐远去,哀凄的痛哭声也随之渐逝,容惜莲方才回身往反方向走。不管她是男是女,都不关他的事。

  她真的是女孩子吗?

  第二回见到那个很像男孩子的女孩子,容惜莲心里明知她是女孩子,脑子里却还是否定了事实。不,他应该是男孩子才对!

  “操你妈的OOXX,你们丢不丢脸啊,竟敢欺负小学生,你妈妈没教过你们什么叫作‘敬老慈幼’吗?”

  “不关你的事,滚远一点,不然连你一起开扁!”

  “来啊,怕你们啊!”

  三言两语结束开场白,接下来是一场媲美功夫动作片的拳脚大战,刀光剑影,拳来脚往,龙争虎斗,战况激烈,斗到那六、七个混混痞子很有“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的精神,全体趴到地上去找回牙齿;女孩子则像个男人一样,一脚狠狠地踩在带头痞子的背上。“哼哼哼,小姐我打架功夫十二段,领教到了吧?”

  “……”妈的,男人婆!

  “下回再让我看见你们在我的地盘上威胁勒索人,我就直接把你们的手脚拆装成折迭椅!”

  “……”折伞行不行?

  “现在,统统给我滚!”

  一个眨眼的时间都不到,那些混混痞子们就一溜烟逃得不见半根毛了,女孩子也若无其事地拍拍手走人了。表演结束,散场。

  容惜莲默默地从开演看到剧终,始终面无表情,没有吭半声,心中只有一个非常简单的想法——不管她是男是女,他最好离她远一点。

  原来她真的是女孩子!

  再次看见那个很像男孩子的女孩子,她又不一样了,整整齐齐的穿制服——裙子——背书包搭公车上学去。她叫孟吟夏。

  容家的对门邻居陈妈妈告诉他,说她是个孤儿,在父母双亡之后,并没有被送到孤儿院去,而是由众多亲戚叔伯阿姨、姑姑舅舅们轮流照顾她的。乡下人的温情总是比城市里的人来得深刻、浓郁。

  “她刚上高一,十五岁,个子可高着了,有170公分呢!”

  十五岁?

  170?

  她真的不是男孩子吗?

  “以她的年龄来讲,确实很高。”容惜莲低语。

  “原本她是住在阿公阿嬷那里——阿公阿嬷最疼她了,一个多月前才搬到我家来,如果不是考上台北的高中,阿公阿嬷还不肯放人呢!”

  “难怪以前从没见过她。”原来是刚搬来的。

  “她是个好孩子,很懂事,很听话,”陈妈妈诚心诚意地夸赞孟吟夏。“虽然性子怪了一点……”

  “怪?”的确,她的五官是有点怪怪的。

  “嘿啊,她的个性明明像男孩子一样大大咧咧的,又豪迈又爽快,心却软得一塌糊涂,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她就可以哭倒101大楼,”陈妈妈叹道。“我都担心哪天台湾岛会被她哭到陆沉喔!”容惜莲微勾唇角,表示他笑了。“真有这么夸张吗?”

  其实他对这种左邻右舍间的八卦闲聊一点兴趣都没有,远远一见到陈妈妈就想转身走人了。但容爸爸总是很感慨地一再告诫他,在城市里,生活愈是富裕,感情就愈是贫瘠,难得陈妈妈一家从乡下搬到北部来,二十多年来,在这片老旧的旧式洋房社区里,他们一家人依然能够保持着淳朴的心,眷恋着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不像其他大半人家,老想着要搬到高级大厦,过更好的生活,享受更靡烂的日子。生活品质愈高,人也愈无情了。

  总之,像陈妈妈这么有人情味的邻居,无论如何一定要跟对方保持亲善的友好关系。以上,都是容爸爸特别交代的。

  而容爸爸的话,他向来是有多少听多少!包括逗点符号,从来不愿违逆的,所以,现在他才会站在这里和陈妈妈保持“亲善的友好关系”。虽然,他上班快迟到了。

  “不夸张,”陈妈妈叹道。“她刚上台北来的那几天就天天都在哭,因为舍不得南部的阿公阿嬷;过几天,抱回来一具被车撞死的猫尸,又哭了一夜;然后,一只小鸟死在院子里,她又哭一整天;看场悲情电影,那得哭上两天才够……”

  “那也算不上是怪吧!”只是对“哭”情有独钟罢了。

  陈妈妈耸了耸肩,“不管怎样,我们得替她死去的爸妈多关心她一点,见她老是哭,我们会心疼啊!”顿了顿。“啊,对了,阿莲啊,你什么时候退伍呀?”容惜莲垂下半眸。“陈妈妈,我上个月就退伍了。”

  “咦,你退伍啦,已经两年了吗?”

  “现在兵役期只有一年,再扣除高中大学的军训时数,就剩下不到一年了。”

  “咦,现在兵期只剩下一年吗?我都不知道呢!”陈妈妈咕哝。“不过也难怪啦,现在当兵跟上大学住宿一样,周末就可以回家,根本不觉得你们是在当兵。”

  “我也这么觉得。”容惜莲淡淡道。

  “那你找到工作了吗?”

  “找到了,我在大学同学他家的公司上班。”

  “上班族啊,我还以为你会跟你爸爸一样教书呢!”

  “我没有爸爸那种能够压制学生的气势,教书恐怕不太适合我。”

  “说得也是,”陈妈妈点头赞同。“你不但名字像女孩子,个性也温吞吞的,别说压制学生,恐怕还会反过来被学生欺负呢!”那可不一定,不过,他对教书委实没兴趣。

  “我一直想改名,但爸总不许。”这个名字,着实为他带来不少困扰。

  “你阿爸有他的顾虑啊,瞧瞧你,小时候三天两头的往医院跑,好几次都差点去找你妈妈了,没想到改了名字芝后,就再也没进过医院了,好不容易长到这么大了,换了是我,我也不许,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呀!”容惜莲想说那只是迷信,尤其是当兵这一年里,他连感冒都没有过。

  不过,老人家包括他爸爸的想法有时候是很固执的,要改变他们那种根深抵固的认定,恐怕是不太可能了。“陈妈妈不是要去买菜吗?”没办法改变老人家的观念,只好改变话题。“啊,对厚,我都忘了!”陈妈妈咕哝,转身要走,忽又回过头来。“怎么你当兵之后,就没见你带女朋友回来过了?”

  “她也要上班。”用最平淡的语气,容惜莲说出最能令人信服的谎言。

  “也对,现在职业妇女比专职家庭主妇多,夫妻两人一起赚钱,生活也会比较宽裕。”说完,陈妈妈便匆匆往市场方向走去,顺便再丢下最后一句话。“要结婚时别忘了通知陈妈妈喔!”结婚?

  和“她”?

  恐怕陈妈妈一辈子都等不到他的通知吧!

  第4章(1)

  就跟许多男孩子一样,容惜莲在高中时代就交女朋友了,而当年的班对,能够维持到今天的也只剩下他们了。

  多半会再继续走下去,直到他们手牵手步入礼堂为止吧,大家都这么认为。

  毕竟,无论是外表、气质或个性——从没见他们吵过架或闹瞥扭,再也找不到比他们更登对、更速配的一对了。

  谁也没料到,事实竟是……

  “找到工作了吗?”

  “宋正廷找我去他家的公司帮忙。”

  在忠孝东路某家他们惯常光临的静谧咖啡厅里,这是容惜莲在退伍后,与他的女友徐莉雅的第一次“约会”。“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向我求婚呢?”

  “从来没那种打算。”

  “为什么?因为我爸爸吗?”

  容惜莲母亲早逝,父亲是高中老师,家境小康而已,而余莉雅却是含着金汤匙出世的千金大小姐,她父亲早已表态说反对他们的交往,然而向来温顺乖巧的徐莉雅,父母的话,她句句依从,唯独在这件事上坚持要自主。“你认为呢?”

  “我?”徐莉雅苦笑。“我认为你是这世上最薄情的男人!”

  “也许是吧!”容惜莲神情淡漠,毫无半点波纹。

  “一开始,你就是在利用我,对吗?”徐莉雅自嘲的低喃。“利用我做盾牌,好让其他喜欢你的女孩子死心,阻隔那些女孩子的骚扰……”从国中开始,容惜莲就是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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