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银光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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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的忍不住,下次揍肚子就好。不要打脸,打脸太明显了。”他说。

  她再一愣,整个人转了过来,傻眼瞪着他。

  “还有,记得找没人看到的地方,才不会被抓到。”他替她把前面的浏海梳整齐,道:“但直接打人还是最笨的,因为那很容易被发现,最好的方法,是暗地里给他好看。”

  她杏眼圆睁,好奇的问:“怎么做?”

  “收购他家的店铺子,让他叫你小姐。”

  他瞧着那可爱又暴力的小疯婆子,将歪斜的衣裳拉正,替她重新绑过一次腰带,道:“把你的敌人,变成朋友,然后他就不敢再说闲话了,至少不敢公开的讲。”

  她拧着秀气的眉,道:“我也不喜欢他们私底下乱讲。”

  心头,莫名的再一揪。

  凝望着眼前顽固的丫头,她乌黑的大眼,如此坦然而直接,他喉头紧缩着,然后蹲下了身,帮她拉好松脱的罗袜。

  “阿静?”

  “嗯。”

  “为什么你叫爹娘是叫老爷夫人?”

  他略略一僵,看着她套着白色罗袜的小小脚丫,半晌,才道:“我是风家少爷。”

  这不是一个回答,它没有解决她的疑惑。

  她困惑的看着低着头,从一旁衣箱里替她拿出另一双新鞋的他,悄声再问。

  “你是我兄长吗?”

  这个问题,让他又僵住了,但只有一下下,他把小小的新鞋,套在她脚上,先是左脚,然后是右脚。

  她等着他回答,可他始终没有开口。

  莫名的,她不安了起来,当他替她穿好鞋袜时,她叫住了他。

  “阿静。”

  终于,蹲在身前的少年,抬起了眼。

  她认真且执着的看着他道:“你不要担心,等我长大之后,我就嫁给你,这样就不会再有人说闲话了。”

  眼前小小的姑娘,眉洁目秀,衣着端庄,一左一右顶着两个小小的发髻,她看起来,就像个可爱的三彩瓷娃娃,可和其不同的,是她小小的脸蛋上,有着因为激动而泛起的嫩红,一双乌黑的瞳眸闪着坚定的亮光。

  她是认真的,非是妄言,不是虚语。

  他无言以对,只听到心在跳。

  待回神,他已伸出双手温柔的将这可爱的女娃拥在怀中,抱着她起身,往外走去。

  “阿静,你有没有听到?”她圈着他的颈项,乖乖的让他抱着,却依然忍不住叨絮,“等我长大嫁给你,你就什么都不用担心了。”

  他没有回答,只是像捧着刚出炉的瓷娃娃那船,小心翼翼的捧抱着怀中的小女娃,穿过长廊绿柳下,送她去陪她爹娘用膳。

  可她不甘心没得到回答,仍是执着的在他耳畔,一问再问。

  “阿静,你听到了没啊?听到了没啊?”

  ***

  是听到了没啊?

  她翻身掉下床时,仿佛还听见自己稚嫩的声音在室内回响。

  “可恶。”

  姿势难看的趴在地上,她万分不变的咒骂出声。

  都是他害的!

  事后回想起来,她小时候问他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从来不曾回答过。

  每次她说她要嫁给他,他不是顾左右而言他,要不就干脆假装没听到。

  那么多年来,她还以为他的心会在这里,就算不在她身上,也在风家,在凤凰楼上。

  她以为他就算不在乎人,至少在乎这些年他打下来的江山。

  可直到三年前,看见他发给自己的薪饷,她才知道,他从来不曾想要留下。

  他不担当风家大少爷,不希罕富甲天下的凤凰楼,他会在这里,只是因为他认为他欠了爹娘一条命而已。

  他是个弃婴,是养子,他和她不是亲兄妹,从来就不是。

  他顾着她,护着她,然后突然有一天,他就出门去了,一次又一次,回来了又出去,回来了再出去,从此再也没有停止过。

  她都已经习惯睡他床上了啊,习惯床边会有他挡着当栏杆,习惯他替她梳发整衣,习惯一伸手就能抓住他,可他纵容着她养成一堆坏习惯之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留她自己一个人收给善后。

  都是他害的!

  可恶可恶可恶——

  生气的捶了地板好几下,她这才爬坐起来。

  窗外,天还是黑的,好黑好黑。

  她曲起膝头,把脑袋搁在上头,只觉眼眶发酸。

  都是他害的……

  第3章(1)

  天刚破晓,他就醒了过来。

  窗棂外,树影在晨光下摇曳。

  他洗了脸,剃了胡,将长发束起,在小院中打了一套拳。

  卯时三刻,阿万送来了早膳,还有一套新衣。

  他看着阿万手中捧着的新衣裳,然后抬眼瞧那戴着一只眼罩的家伙。

  阿万面无表情的说:“小姐说,你那套旧的被洗坏了。”

  那当然是谎话,他们两个都知道。

  一瞬间,阿万剩下的那只眼,几乎透出一抹同情和抱歉,但他死命忍住了。

  说真的,几年前,他被派来服侍这主子时,也听过很多流言,但真的跟在他身边了,他才真正开始同情风知静的处境。

  表面上,他是风家大少爷,但实际上,这位谣传不是老爷亲生的大少爷却三天两头就被外派,做的都是最苦最累,一般管事根本不想去做的事。

  春暖花开时,他被叫去西部大漠走丝路;夏日炎炎时,他被派去最湿热的南方跑商船;秋高气爽时,他得到山高水远的川滇去运药材;好不容易到了冬藏之时,才以为能歇口气,这位少爷却被丢到了冷到发僵的北大荒,在连绵的雪地之中,千里跋涉,大唐内所有的道州府,他几乎全跑了遍——

  好吧,说真的,他其实是同情自己被迫跟着走南闯北的处境。

  当初到底是谁和他说,跟了风家大少爷,他这辈子一定吃喝玩乐享用不尽的?

  啊,他想起来了,就是那个死没良心,女扮男装把这个工作说得天花乱坠的风家大小姐。

  可恶,他早该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话说回来,他至今搞不清楚这一家子是怎么回事,唯一确定的是,他的主子,也就是本来应该要让他吃喝玩乐的风家大少爷,根本就是风家父女的眼中钉、肉中刺。

  风知静一定是从小不知怎么得罪了这对父女,才会这样被恶整。

  虽然少爷刻苦耐劳,对凤凰楼尽心尽力,可风家父女似乎毫不感激,老的那个成天派他到偏远地区餐风宿露,小的那个则费尽所有功夫在他回家休息时,卯起来找他麻烦,或者制造麻烦要少爷回来收给。

  说真的,要在五年前,若是有人和他说,他会同情一个家财万贯的富家子——即便他是被领养的——铁定会笑掉他的大牙,但现在,在很悲惨的和他共同经历过这一切之后,他阿万真的是万分的同情这位看似有钱有权有势,其实一贫如洗,还要被那万恶的大小姐欺压的主子。

  这些年过去,他慢慢发现,虽然老爷貌似在商务上放手让少爷管理,但实际上根本不想让少爷继承家业,再怎么样,小姐才是他亲生的,风家夫妻将那掌上明珠捧到天上去了,他们留下这孤儿,只是为了要他替女儿做牛做马到死。

  再也没有人,比阿万他更清楚知静少爷所蔓的委屈了啊。

  明亮的晨光,落在他手中新制的衣袍上,因为少爷的衣服在回家的隔天,总是偶尔会变成破布,身为一名优良的随身小厮跟班,他当然早已和家中管事打点准备好最新的衣裳,要知道,偶尔撒点小谎,是无伤大稚的;特别是身旁总是有那个卑鄙的大小姐在搞破坏时。

  风知静瞧着阿万手上的那套全新的衣衫,没有多说什么,只将那套衣服接过手换上,这才开始用膳,然后照例在用过早饭后,前往风家老爷的书房。

  当然,和以往一样,老爷早已醒了,正在喝茶。

  阿万如往常一般,停在凤凰楼书房外候着,不敢稍踏进门一步。

  雅致的书房里,除了那坐在榻上懒洋洋喝茶的男人,就只有他了。

  窗外,鸟声啁啾,清风拂来,将那双大手中杯上的嫋嫋茶烟轻轻吹散,也吹响了那挂在窗上的风铃。

  不像他早已将仪容梳整,男人披散着长发,身着一袭简单白袍,连外衣也没套上,就那样半卧在窗旁的竹榻凉席上,平常总是挂在他脸上的银面具,此刻被搁在一旁的雕漆茶几上。

  男人喝了一口茶,吃了一粒葡萄,然后才瞅了那杵在榻旁,站得活像根铁杆的家伙一眼。

  蓝色的衣袍颜色极深,深得像黑夜,乍一看上头没有什么花边绣样,但在透光处,却能看见罗织其中的圆形的凤凰图样。

  “回来了?”

  “是。”

  “新衣啊?”

  “是。”

  “合身吗?”

  “是。”

  在轻透的凉风中,他简略的回答着男人的问题。

  男人上上下下的将他瞧了一回,扬起了嘴角,露出透着邪气的笑容,“听说你昨天一回来,就救了丫头一条小命。”

  “是。”他回答着同样的字句,但这一回,却忍不住补充道:“老爷,小姐年纪不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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