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一起来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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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服地冲完澡,她到厨房喝了一杯牛奶,才心满意足地走进主卧室,钻到被子里。

  男人动了下,半梦半醒地问:「舒娅?」他赤裸的手臂横过她的腰。

  「嗯。」她微笑地任他拉入怀中,抵着他的裸胸,鼻子在他颈窝吸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放松不少。「没事,睡吧。」

  冯昱畅下意识地抚摸她的腰,想来个小别胜新婚的极致缠绵,只是他才刚登山、泛舟回来,身体太过疲倦,感觉她蝴蝶般安抚的轻拍后,又睡了过去。

  连舒娅还是没什么睡意,手指漫不经心地在他结实的手臂上滑动。他的体温像毯子一样将她包裹,幸好冷气开得强,否则大热天的,都要闷死了。

  她动了下身子,抬头注视他的睡脸,就着外头一点光,隐约还是能瞧见他粗犷的五官。

  手指滑过他宽阔的额头、浓眉、高挺的鼻梁与饱满的嘴唇,阳刚的脸孔帅气又好看。会跟他在一起,外貌占了决定性因素,父亲总说她肤浅,她倒觉得自己是诚实,世上男男女女谁不在意外貌,只是求得与求不得罢了。

  父亲总爱拿她与奶奶相提并论,典型的自私又不顾他人死活,奶奶年轻时曾跟人私奔,谁想那人也不是个好东西,好吃懒做,只靠奶奶出去工作赚钱,一年后,奶奶终于死心,离开了男人。

  奶奶的家人对她不谅解,她也没脸回家,于是在纺织工厂工作,后来嫁给了大她二十岁的爷爷。虽然奶奶长得极好看,但已经不是黄花大闺女,在那个年代要嫁到不错的人家也不容易,最后只好屈就嫁给纺织工厂的厂长,是个大她二十岁,长相普通的鳏夫。

  奶奶虽有许多缺点,但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说谎。婚前,她把私奔的事告诉祖父,祖父想了两天,最后还是娶了祖母。

  王子与公主并没有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王子虽然心胸宽大,但太过严肃、刻板,没有生活趣味,又有个精明刻薄的婆婆,于是结婚三年后,奶奶又与男人跑了。

  「不晓得奶奶喜欢的男人长什么样?」连舒娅勾了下嘴角。「应该也是帅气的吧。」

  她撑着手肘欣赏了冯昱畅的五官。「偏偏长得帅的男人都看不住。」她顽皮地戳了下他的额头。

  第1章(2)

  冯昱畅反射地皱了下眉头,她轻笑起来,旋即打个呵欠,总算有了点睡意,连舒娅窝进他的怀里,不到五分钟就平稳地进入梦乡。

  她一如既往地作了好几个梦,在林子里跑,在海里游,被追逐也追逐别人。当海豹把她压在沙滩上亲吻她的脸时,她醒了过来,发现压在身上的是冯昱畅,身上的衣物早已不翼而飞,她以为自己只睡了几分钟,可从窗帘透进的阳光告诉她已经早上了。

  「醒了?」他给她一个慵懒的笑容。

  「你把我吵醒了。」她语气虽有抱怨,双手却主动地攀上他。

  「妳可以继续睡。」他笑着一路从颈子吻下去。

  连舒娅故意踢了下他大腿,他立刻抬起她的膝盖亲了亲,再一路往大腿亲吻,他的胡髭弄得她发痒,她轻笑了起来,心情极好地与他在床上厮磨缠绵一番。

  接着从床上闹到浴室洗鸳鸯浴,等他满足了胃口才把她抱到餐厅,为两人煮了顿丰盛的早餐。

  冯昱畅最常给自己做的就是早餐,所以很熟练,味道自然不在话下,他给她弄了一盘蛋卷、烤吐司、切片的奇异果、番茄还有炒得极香的培根,他自己的则多加了鸡丝跟高丽菜,分量也大上许多。

  见连舒娅吃得津津有味,冯昱畅满意地点头。下厨的人最开心的就是自己做的料理被吃光光。

  他瞥了眼早在他开伙时就跑过来的玛尔济斯,连舒娅倒了狗粮给它,但显然狗粮的魅力比不上他煮的。

  他丢了一点鸡丝在狗盆里,连舒娅赶忙阻止。「会把它宠坏,以后都不吃狗粮怎么办?」

  「它现在不是掺着一起吃?」他喝口茶,再吃一口培根。「怎么突然想养狗?」

  「我才不想。」她嘟嘴。「你知道我最怕麻烦,美波是琪君养的,当初租房子的时候房东说不能养宠物,结果前几天被房东发现,她只好骗房东说美波是我的,叫我帮她养一阵子,反正租约要到期了,她打算另外找房子。」

  冯昱畅点了点头。琪君是舒娅的好朋友,之前见过一次。

  「好吧,这次破例,以后不能这样。」他说道。「要先跟我商量过才行。」他并不讨厌狗,但也没想过要养宠物,重要的是这是自己的地盘,她应该先打声招呼。

  她露出笑,可爱地歪了下头。「对不起嘛,我跟琪君聊天聊得太忘形了,忘记打电话跟你商量。」

  「下次别这样就行了,快吃吧。」他只是不想她得寸进尺,并未生气。

  连舒娅俏皮地吐了下舌头,低头继续进攻蛋卷。冯昱畅就喜欢她单纯、没什么大脑的样子,她也乐于扮演这种角色,只是分寸要拿捏好,表现得太白痴反而会让他反感。

  他就跟所有男人一样,喜欢女人装傻时,女人最好就装傻,可偶尔又希望对方有点智慧,令人耳目一新,不然怎么会有「妇人之见」这种话?一边希望「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又不希望女人只拥有隔壁大婶的「见识」。

  男人看女人的某些言行极不顺眼,女人同样有此矛盾,连舒娅从来不对这些批评抱怨,说穿了不过就是「人性」,谁都想找个让自己满意舒心的,只是条件订得太高,失望自然也越大,而她从不订那些不切实际的条件。

  某方面的她与冯昱畅一样,不顺手的就甩掉,从不委屈自己,但顺手的就不换,不会随人起舞,盲目追求流行或品牌,他喜欢的衣服、鞋子跟刮胡刀等等,都是他穿用舒适后就不会再换的。

  只是把这种原则套用在伴侣身上,就会被批评为无情,「合则来不合则去」大家都能顺口说出,但真的把它用在感情上,却是无情与势利,因为人们会说:人又不是东西,是有感情的,哪能说丢就丢?

  不过连舒娅不在意,她不是及时行乐奉行者,但她讨厌把时间浪费在已经生厌的人身上,即使被说无情,也不会为谁改变原则。

  「你不用忍受美波太久,我已经找到房子了,下个礼拜就会搬过去。」她叉了一颗番茄入口。

  冯昱畅一怔。「妳要搬出去?」

  「对啊,当初搬进来的时候不是说暂时的吗?」她调皮地眨眨眼睛。「你该不会舍不得我吧?」

  一个月前,她的租约到期,一时找不到满意的房子,便暂住在他这儿。一开始他排斥,以为她是想乘机住进来,最后顺理成章变成同居。

  一得知他的想法,她生气地质问:「我是这种人吗?我们都在一起一年了,我的为人你还不清楚,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了?」

  他顿时哑口无言,她的确没黄牛过。

  「再说我会用这么蹩脚的手段吗?太看不起我了。」

  虽然过往的经验让他有些担心请神容易送神难,但冯昱畅最终还是答应了,除了她说到做到的个性之外,她的东西也很少,加起来不过十几个纸箱,住进他这儿之后,她也才拆了两个纸箱,其他都原封不动地堆在储藏室里。

  虽然搬进来一个月,但她前后不过住了十天,剩下的二十天,她都因为工作住宿在外,所以他完全没感受到任何可能的不方便,以及地盘被占领的感觉。

  「妳找了哪里的房子?」他收回飘移的思绪。

  「离你这边大概三、四个公车站,很近,一间二十二坪的小公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他颔首。「下礼拜我开车帮妳搬过去。」

  「谢谢,就等你这句话。」她开心地凑过来在他脸上亲一下。「对了,你决定跟小朱合作了吗?」

  朱信辉外号小朱,是冯昱畅当兵时认识的朋友,小朱的老爸是影视界大亨,很疼爱这个只爱打电动、玩漆弹的儿子,之前冯昱畅会去参加时尚派对,就是被小朱拉去的。

  「答应了,等一下我会过去跟他开个会。」他说道。

  前阵子朱爸买下一家经营不善的保全公司,打算让儿子接手玩玩,小朱根本没兴趣,但朱爸说了:「你就试着管管看,真不行我再教你二哥接手。他们成天在我耳边抱怨,说你成天无所事事,应该学点责任感,我也不能太偏心是不是?不过你放心,真不行,老爸也不取笑你,就当学个经验。」

  想想老爸从小对自己好,哥哥们看不下去也抱怨了好几次,他也不能太得寸进尺,于是硬着头皮接了,接着就是打电话要冯昱畅过来帮他。

  「你什么时候答应的?」因为工作的关系,她这两天都没跟他联络。

  「昨天。」他吃口蛋卷。「就像我们之前说的,我帮他训练贴身保镳,一个礼拜最多去公司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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