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说好的皇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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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唐宁华仿佛活了起来,她聪明、不莽撞,因为个性改变让她整个人就像一朵艳丽牡丹,教他有些心动。

  「少言,那里怎么围了一群人?我们过去看看吧!」

  唐宁华全副的注意力都放在前头吸引她的东西,没注意到自己居然挽着宋梓让的手走着,宋梓让也不排斥她率真的行为,任由她拉着自己往前走。

  「他们在做什么?是不是像……天桥底下说书那样?」前面的人个个聚精会神的听着一名老人说故事,她听不明白却看得津津有味。

  「没错,他们在听说书。」

  「真的啊!以前都只是听或是看,没想到现在竟能身历其境,真的好不可思议喔!」她转头看他,正好对上他深邃的眸子,从来没有被一个男人用这般热切的目光注视,害她小小害羞了一下。

  以前每天睁开眼就为了钱在伤脑筋,压根没想过恋爱这回事,因此对于男女之间她十分笨拙,不过她却明显感觉到他是真的喜欢自己。

  咦?等等,少言喜欢的并不是她,而是真正的「唐宁华」吧?

  「唐宁华」跌入水里,应该是死了,她的灵魂才会附在她身上,也就是说她不仅霸占了「唐宁华」的身体,也霸占了他的感情——这太糟糕了吧?

  宋梓让察觉到她的眼神忽然飘过一抹阴霾,「怎么了?」

  唐宁华抿唇,转身离开人群,直到这时她才注意到自己握住他的手,连忙松开,「没事,只是有点累。」

  她霸占「唐宁华」的身体就算了,实在不该连少言也牵扯进来,毕竟他也算无辜,只是爱错了人。

  「少言……」有些事情不能说,可有些事不得不说,「我想了想,既然我已经忘了你,不如你也忘记我,我给你一些银两,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吧。」她说不出真正的唐宁华或许已经死了,等他们分开后,说不定他就能慢慢忘记唐宁华而去另觅真爱。

  「为什么?」

  唐宁华不知怎么将自己犹如天方夜谭的经历告诉他,而且他说不定会当她是疯子。

  「因为我不喜欢你啊,你对我来说也算是陌生人,加上宋梓让必定会派人追来,我们分开逃才不会拖累彼此。」瞧,她多为他着想。

  「我说了不会离开你。」

  一想到那个「你」字是指原本的唐宁华,她便过意不去,这一切要怪上天为什么要让她穿越到这里,如果她没来这里,「唐宁华」不会死,说不定他们这对有情人真能双宿双飞,唉。

  「对不起……」

  「为什么要抱歉?」

  唐宁华抬起脸,有些懊恼地抿着唇,眉心纠结,最后终于想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我没有忘记你,说不定我们早已顺利逃走,过着逍遥的日子了。」她以为这么说会让他好过一点,没想到却见他沉下脸,她哪里说错了?

  「你很惦记着溺水前的记忆是吗?」宋梓让冷声质问。他一旦动了心,就不喜欢她想着另一个男人。

  第3章(2)

  惦记?其实并没有。坦白说她还比较希望是第一种穿越方式,整个人连灵瑰一块儿打包过来,也好过这里牵扯一点、那里纠缠一些,麻烦死了。

  「至少可以弄清楚真相,弄清楚唐宁……我是说弄清楚我真正的想法,就算所嫁非人,还是按照步骤走比较好,先离……夫妻分开的情况该怎么说?」

  「离缘。」

  「先离缘,再去爱下一个,这样比较合乎我的个性,因为我讨厌混乱,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也就是说你现在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

  「没错。」其实她对他是有一点点特殊的感觉,但还称不上感情。

  「既然你忘了我,那么,我们重新来过可好?」唐宁华眨眨眼,看来少言爱「唐宁华」很深喔,即使她都忘记他了,他还不肯放弃,让她几乎想歌颂爱情真伟大。

  「少言,你应该知道我失去记忆后和之前的唐宁华有着极大的差别吧?」

  「嗯,你们几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呵呵!」唐宁华笑得有些尴尬,「没错,所以你喜欢我的地方恐怕统统都不见了,这样你还要和我重新开始吗?」她向来是好话坏话都说在前头,免得顾客最后以此刁难。

  「我比较喜欢现在的你。」

  哇……这算是告白吗?

  生平头一遭被男人告白,虽然是个古代人,唐宁华依然害羞的脸颊酡红,她捣着脸转过身去,宋梓让见她这可爱模样不禁莞尔。

  「我有哪里好呢?」她有些后悔学生时代只专注在拚奖学金上头,没有多修恋爱学分,也没有多加理会对她有意思的男生,现在才会被人告白便手足无措,真窝囊啊,幸好小助理不在,否则肯定嘲笑她的「蠢」真。

  「先前老爷怪罪下来时,我以为你会为了自己不顾我的死活,没想到你竟然连我一块儿救,让我十分感动。你不记得我们之前的种种,对你来说,我算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了,不是吗?」

  「呃……我觉得只要是人都会不忍心。」

  「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做,至少我认识的人之中只有你一个。」原来她这么伟大啊?唐宁华忍不住笑了起来,害羞的心情也抛至脑后。

  既然少言想重新开始就重新开始吧,反正她也没什么损失。

  「虽然我有一点点喜欢你,不过还没那么深刻,所以我继续喊你大哥可好?」

  「好。」宋梓让同意他们两人的新关系。

  唐宁华揉着惺忪的眼走下楼,她刚刚敲了隔壁房门,不见少言来开,看来他应该是出去了,掌柜也证实他确实在半个时辰前离开正店。

  她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反正孙羊正店就在这里,招牌挂得这么明显,又那么出名,即使迷路,找个人问路并不难。

  「姑娘要上街?」掌柜好奇地问。

  「我不能上街吗?」她更好奇地反问,莫非这儿有什么特别的风俗民情,女子不能单独上街?

  掌柜笑了笑,「当然可以,只是姑娘看起来弱不禁风,还是等你大哥回来陪同比较妥当。」眼前的姑娘模样娇俏可人,是那些地痞流氓的最爱,他不好意思在姑娘面前说这些下流的事才婉转建议。

  「我经常一个人上街,没事。」还经常半夜才回家呢。

  掌柜还想说什么,唐宁华却已快步离开,只能叹口气,希望她别出意外才好。

  有句话说给鱼吃,不如教他钓鱼,她从宋府带出来的首饰总有一天会花完,还是得尽快找个工作做,免得坐吃山空。她太了解那种没钱的感受。

  从小唐宁华就很独立,也习惯凡事靠自己,毕竟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秉持没道理别人会做的事她却做不来的信念,一路走来虽然不是事事顺利,但她未曾有过一丝犹豫或者停顿,一旦立定目标,她便会全心全意投入,不畏过程,只看结果。

  四处逛了一个时辰后,她到脚店吃了点东西,除了填饱肚子外,该知道的事情也差不多弄清楚了——丰县有两条河贯穿,一东西、一南北,因此造就丰县有「水上之都」的称谓,四面八方而来的商船都会在此地汇集,因此河岸边便成为贸易集散中心,许多商家都会来这里挑货。唐宁华也到那里看看。

  东西有好有坏,有完美无瑕,当然也有瑕疵品,一般而言,除非是有钱又刻意追求完美的人,多数人是只要东西还能用就顶着用,因此她在这些瑕疵品中看见了商机。

  「请问,这些可以卖嚼?」

  正在吆喝的男人打量她一眼,「姑娘怎么会想买这些瑕疵品?」

  唐宁华淡淡一笑,「自有我的用途,卖吗?」

  男人打着能卖就卖少赔一点的算盘,笑咪咪地回应:「姑娘想买,当然卖给你。」心里却暗自嘲笑这是个傻姑娘。

  「那好,请你多准备点这样的瑕疵品,三天后我再来看。」

  逛过河岸边,唐宁华往城里走。

  有了商机,自然还要找个好地点,行销最重要的一环除了商品本身的价值,更重要的就是通路管道,冷饮店开在沙漠里,简直是自寻死路,所以得在人潮聚集的地方设点,不然无论商品再好,也难以卖出去。

  她绕了几圈,发现一个绝佳的地点,就在入城后的第二条街,这条街与主街交会,左边的店家主要是贩售玉器,右边的店家则是以贩售古玩为主,若她在这里展店,群聚效应会带动其他顾客上门参观。

  唐宁华第二次觉得上天真是待她不薄,没想到有间屋子正好求售,她立刻走进去询问。

  售屋的是一对中年夫妇,他们要回乡定居,想卖屋求现,双方一拍即合,卖方也不刁难她,自动降价,唐宁华开心地付了头款,明天再补足尾款。

  她走出来时才惊觉已经黄昏,原来她出来那么久了。

  正当她要赶回孙羊正店时,在小巷子里遇见三名地痞流氓,他们不怀好意地围住她,显然是注意她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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