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圣恩育幼院门前,一名八岁男孩和一名六岁女孩正紧紧握着彼此双手,离别的感伤在两名幼童的脸上清楚可见。
男孩听到后头呼唤自己的声音,他依依不舍的用布满烫伤疤痕的手,拉下女孩在他手臂上紧抓不放的小手。“小红豆,我真的要走了,你要听院长的话,以后不要调皮捣蛋,好好念书。”
过往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如果没有小红豆的陪伴,他真不知自己是如何度过那段自我封闭及遭人嘲笑冷眼的两年时间。
“我不要……”女孩知道,这一走,有可能再也见不到男孩了,因为院里其他哥哥、姊姊们就是这样,只要一出院,就再也不会回来。
她心一急,眼泪就流出来,惹得男孩慌了手脚。
“你别哭。”他最不希望的就是见到小红豆流泪,但背后的呼唤声令他不得不硬下心来。
这是一个新的机会,他的养父母是对和蔼亲切的男女,他们会供应他一个衣食无缺的未来,只要他肯好好努力念书,将来一定可以赚很多的钱,这样就能把小红豆一起接走了。
小孩子的心思,就是如此简单。
“小红豆,我答应你,一定会回来找你。”
“真的吗?你不会有了新爸爸、新妈妈,就把我忘记了?”
“不忘,我王毅绝对不会把小红豆忘记了。”他牵起小女孩的手,小拇指勾上她的小拇指,“我们打勾勾,以后每年你生日的时候,我都会去我们常骑脚踏车的那座桥下等你,还会带好多好多礼物来给你过生日。”
育幼院里很多小朋友是被父母抛弃而不知道自己的生日,院长都用接到他们的第一天当作他们的生日。
“你不会骗我吧?”女孩终于破涕而笑。
他对女孩露出右手小拇指,代表他们的约定。“有了勾勾,我一定会回来找你。”
小女孩对他一笑,那笑容在别人眼底或许不算什么,但对王毅来讲,却是他见过最漂亮的笑容。
他跳上养父母接他的轿车,隔着玻璃和女孩挥手道别。
王毅,别难过了,离小红豆的生日只剩下两百九十五天,所以很快他就可以见到她了,还可以替她买漂亮的生日礼物。
只是当他再次回到这里时,小红豆已经被人领养走了,而他,也因为家里因素,不得不离开这块他喜欢的土地。
二十年后,男孩蜕变为男人,回到这片熟悉的土地上,却依旧没有忘记当年的约定,和小红豆见面一直是支撑他度过漫长岁月的原动力,如今他有了足以让人幸福的能力,就只剩下一个问题。
小红豆到底在哪里?她还记得两人当年的约定吗?
第1章(1)
夏记海鲜馆是一间既地道又传统的两层楼餐厅,位于中部地区,虽然不在市中心,位置有点偏远,但祖传三代留下来的传统味,依然是老饕客以及周边住户的最爱。
只不过随着时代变迁以及周边各式美味餐饮业的出现,尽管海鲜馆的生意依然不错,却也没有往日来得繁华。
近日更是有集团看中他们这一区的地块,想尽办法威胁利诱要收购夏记海鲜馆以及周边的老宅。
不过这都影响不了这一代经营者,夏大荣的信念就是坚守着家业,秉持传统手法以及新鲜食材,要把每一道料理送到喜爱夏记的食客面前。
夏大荣的妻子在十年前便因癌症病逝,留下两儿一女。
这大儿子任苦任劳,简直就是他的刻版,好人一个,又勤奋向学,考上人人称羡的好大学,还被推荐领取奖学金到外国念书,儿子有这番成就,他这个老子可得意了,自然不愿意让孩子窝在这充满油烟味的地方,鼓励他在国外念个博士回来。
反观他的二儿子就有点好逸恶劳了,书也不好好念,毕业后成天在家吃饱闲闲不做事,要他帮忙借口一堆,动不动就跑得不见踪影,真不知道这贪玩的个性是从哪学来的。
至于小女儿,这个就更值得夸赞了,虽然功课平平,没有大哥念书的好本事,但打小就懂事,一放学有空就进厨房帮忙,懂得减轻家人负担,知道哥哥有机会出国念书,大学毕业就说要待在餐馆里工作照顾父亲,好让哥哥放心出国,人是傻气了点,却也让夏大荣疼到心坎里。
老天给了他这一双好儿女,他夏大荣真是此生无憾了,当然,如果能让那个老二脑袋开窍,勤奋一点,那就更好了!
“臭小子,我在仓库叫了老半天,你人在外面做什么不应声?”一天到晚正事不做,就知道玩那个什么摩托车。
夏家是一栋简单的透天厝,就在夏记海鲜馆的隔壁,上下班工作相当方便。
夏家大门口,夏英雨一副不知死活的模样,懒洋洋道:“老爸,你找我?”
“这里就只有你跟我,我不跟你说话跟谁?”这兔崽子就是想气死他。
“哦。”
“哦什么哦,我刚刚跟你说的话,你究竟是听进去了没?”夏大荣气得跳脚。
夏英雨摸摸鼻,这才不舍的把注意力从自己的宝贝机车上移开,“到底什么事,老爸你非要急得这样吼来吼去?”
“什么事?我要你快点赶去阿水伯家拿那两袋新鲜龙虾和螃蟹回来,再晚店里就要营业了,我们的食材会不够用。”
阿水伯是他们常合作的鱼贩,人老实,海鲜又新鲜,夏记从老一代就跟阿水伯合作许久。
“这怎么行?我车子才洗到一半……”话没说完,他头一低,顺势躲过迎面而来的平底锅。
哇!玩这么狠,他可是老爸的儿子咧!
不过面对父亲气到铁青的脸,夏英雨也只好默默把“不要”吞下去,心不甘、情不愿的进屋拿外套准备出门。
就在他穿好外套,碰巧撞见刚送完外卖的妹妹回来。“小妹,老爸刚刚说要你去阿水伯那里拿一袋龙虾和螃蟹回来。”
女人有着一张清秀的瓜子脸,五官不算出色,但有一双灵活的大眼楮,一头直顺黑发让发圈扎起,此时脸上露出狐疑神情。“可是我刚刚在夏记见到爸,他没有叫我去阿水伯那里呀?”
这丫头平时傻气,却没想到有时候也挺机灵的。
“管那么多做什么,总之家里要你去,你就去拿啦!”
夏千晴盯着穿上外套一副准备出门的二哥,突然她明白了,“哦,我知道了,爸一定是叫你去阿水伯那里,可是你懒得去,对不对?”
既然被发现了,夏英雨也不想狡辩。
“我的好妹妹,你就帮帮二哥嘛!”夏英雨双手合什拜托,来回一趟阿水伯那边也要一段时间,晚上他跟朋友约好要带着他新买的机车出去亮相,怎么样也要花点工夫把车子打扮清洗一番。
“人家才刚回来耶!大气都还没喘几口,你就要我马上出去。”每次都这样,自己的事都不自己做。
“拜托啦!大不了明天中午的外送,我来帮你。”
黑白分明的眼珠子直盯着夏英雨看,“这是你说的,可别又想抵赖了!”
“我保证不会。”
“如果你又骗我的话,我就去跟爸说,说你硬拉着我去河边骑车……”
这番话果然吓得夏英雨变脸,赶忙摇头晃脑并对天发誓,明天一定乖乖待在家帮忙,夏千晴才愿意替二哥跑一趟。
要说夏英雨为什么这么怕,是因为夏家有条家训在,就是严禁带夏千晴到溪河边玩耍,违者家法伺候,小时候他就顽皮带着妹妹偷玩水,结果被爸妈打得屁股快开花,差点闹家庭革命,自此,没人再敢带夏千晴去河边。
看来这夏大荣是真的疼女儿疼上天,女儿比儿子还重要。
从抵达阿水伯家到准备离开,她足足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海鲜馆的厨房一定已经开始准备了,而她背负使命带回的龙虾和螃蟹都还在机车后座,真是糟糕,她就快迟到了!
只能说,阿水伯一家人实在太亲切,不但拉着她天南地北的聊,还盛情邀请她喝阿水伯老婆煮的红豆汤,她一时推却不了,只好坐着喝完那碗刚煮出来,烫口要命的红豆汤。
夏千晴心里估算时间,从阿水伯这里骑回去少说要花二十多分钟,她望着腕上手表看,怎样可以在十分钟内赶回去呢?
干脆……走快捷方式吧!
她把机车一个紧急掉头,从大马路上弯进巷子,再穿过小隧道直抵河畔道路,由这条路一直往下骑,不但省去路上红绿灯,还可以少弯几条巷子。
虽然爸爸再三交代她千万不可以靠近河畔,但是现在是紧急情况,只要她不说出来,没人知道她今天犯了禁忌,不是吗?
机车行经一座饺接两河岸的废弃桥墩下,这里平时很少有人,夏千晴的视线扫过一道站在河边的高挑身影,可能是太过诧异了,她不小心多瞄了那陌生男人几眼。
实在是因为挺拔身形的主人有一张夏千晴从未见过的俊逸面貌,这里不是热闹的大城市,要见到这样帅气的男人不常有,对方完美的侧脸此时望着河边失落难过的样子更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让人心头跟着一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