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英雄不过美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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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她如受蛊惑般一动也不动,在他的怀里依偎着,乖巧地回应着他的吻。

  长舌悍然在芬芳的唇齿间翻搅,不停吮着细软的舌儿,甜蜜的吻,教人久久无法回神,直到颜歌全身虚软,膝盖发软到几乎要支援不住,他才放开她,托着她的腰臀,将她抱到榻上。

  他怜爱地啄着她被吻得嫣红的唇办,霸道地说:“你现在该看的是我。”

  颜歌红着脸,贝齿轻咬,盈着薄薄水雾的美眸充满爱意地瞧着他。

  仅几天不见,他就无时无刻不在想她,想要她。

  这一夜,主屋的卧室内春情荡漾,缱绻旖旎,偶有让人脸红心跳的低语轻喘,断断续续地溢出窗棂……

  直到烛火燃尽,纱窗外初露曙光,房内的喘息和申吟才渐渐停歇,颜歌秀目闭阖着,趴睡在洛刑天怀中,人虽已倦极,小嘴却仍一开一合,不忘念叨着。

  “相公,你别生河儿和风儿的气,他们已经知道错了。”

  “相公,我想我妹妹了,你陪我去看看他们好吗?”

  “相公,我给你做了双新鞋,你记得试试看合不合脚。”

  她每说一句,洛刑天便答应一声,缠绵吻着她嫣红的脸蛋,指尖轻抚着她柔软渭顺的长发,眼角、嘴角满是柔情笑意。

  这就是他的小娘子,无论他是巴丘上落魄逃难,奄奄一息的无名小卒,还是乌托洛家的当家人,她只当他是自己的丈夫,相夫教子、起居饮食、衣衫鞋履,绝不假手于人,要将满心的爱意精心地缝制在这一针一线,一言一行里。

  人人都道他洛刑天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爱妻爱到如珍似宝。

  他们错了。

  当他再次遇到她,压根就没想过要错过她。

  如珍似宝算什么?在他心中,他的小妻子是真正的珍宝。

  他庆幸在茫茫人海中能够重新遇见她。

  番外篇

  我是晏小千。

  我是内宫中红极一时的总管太监卓东来最宠爱的男人,人人都唤我“千郎”。

  自十六岁起,短短三年,我就被卓东来在身上总共扎了七十一处,一身锦绣,文图并茂,被一千酸文人称作什么“一身锦片也似文字”。

  简直是扯淡,敢情不是他们受痛、受罪……受辱!

  我厌恶整个卓府,每个人,每样东西,在我眼里都是扭曲的、罪恶的、无耻的,怕是只有府门口那对儿石狮子是干净的吧。

  不,还有她,颜歌。

  我永远记得那张妍巧恬静的小脸,偶然绽放的笑吝里依稀有着微生的温暖和善意。

  十三岁时,我还是个小叫化,为了一个馒头在路边被人追打如落水狗,被她看见了,于心不忍地央求老管家收留了我。

  我成了工部左侍郎景大人家的小厮,她是我的二小姐。

  虽然主仆有别,但她从未轻视过我,甚至在初学针线之时,在我的央求和盼望下,还笨手笨脚地为我绣了一只锦囊。

  “这个有点儿丑,等我跟娘亲多学些日子,再绣个新的给你。”她捧看那只绣看燕子和我的名字的锦囊,十分不好意思的说。

  我却欢喜到快要死去。

  善良美好的她,是我生命中最宝贵的一个梦,可是没两年,景家因修皇陵大祸临头,九族被诛,她被没入宫中为奴,我则被抄家的大太监卓东来看上。

  卓东来是个心理变态的怪物,可若是要在怪物身边活下去,唯有忍耐。

  后来,我成了卓府最得宠的男人,而颜歌,则成了卓府里最受宠的女人,是卓东来宁愿冒着风险得罪戚家,也要愉梁换柱弄出宫的“菜户”。

  是的,是我告诉卓怪物小颜歌的存在,在卓府,她兴许能活下去,但在宫中只有死路一条。

  颜歌的姊姊朝云小姐就被那只看不见的黑手害死了,我绝对不能让颜歌重蹈覆辙。

  颜歌顺利地被“借尸还魂”到了卓府,卓东来倒是没有太早对小颜歌儿下毒手,只在她肩背处刺了一簇清艳生动的粉色桃花。

  不是他生了怜悯之心,一是因为颜歌还小,二是因为折磨我更让他高兴,所以,我得在卓怪物对我失去兴趣之前,将颜歌带走。

  卓东来只怕死也想不到,他最宠爱的男人有一天会用鸠毒毒死他,再带着他最宠爱的女人逃之夭夭,永远地脱离了他变态的掌控。

  每每想起,我都忍不住得意洋洋,万般愉悦,哪怕是在毒发前只剩下最后一口气,我还是在开心地想那姓卓的怪物当日暴毙的惨状。

  我知道自己就快要死了,可是颜歌怎么办?我不能任她在巴丘这个鬼地方自生自灭,问题是若想摆脱戚家的追杀,她只能待在巴丘,直到他们失势的那一天。

  直到那天,她在门外救了个男人回来。

  那个异族男人,曾出现在卓府,不是敌人,亦非友人,他与我不同,生下来便是天之骄子,全身有着倨傲和冷静,即便是他中了极厉害的毒,命悬一线,也未能折损他半分骄做。

  这样的男人,应该是有着担当的吧。

  我开始与他聊天,絮絮叨叨地说着,从颜歌幼时说起,一直说到眼下,一点一滴,事无巨细,我都反反覆覆地说与那人听,因为我实在是怕自己死后,我的小姐,与我一日夫妻都未做成的小娘子,会在这巴丘生存不下去。

  所以我得给她找个依靠,在我死之前。

  这个叫“洛刑天”的男人,显然是个不错的人选,虽然他伤得极重,但我知道,他不会死。

  可我会死,很快。

  “我就要死了。”我平静地说。

  他“嗯”了一声,淡淡地说:“早死早投胎,下辈子投个好人家,别在吃这些苦。”

  我被呛了一下,“你别忘了答应我的话。”

  他又哼一声,算是默认。

  “她是……好女孩儿,要待她……好一些……”我气若游丝地说出最后一个请求。

  “还真会操心。”他不耐烦地咳出两口鲜血,“我既应允了,往后如何待她,自是我的事。”

  他不是老实忠厚之人,野心勃勃,敢作敢当,手段亦会用,却不失为一诺干金的男子汉大丈夫……自是与我不同。

  我在担忧的同时又觉得很欣慰,终于心满意足地死去了。

  我的死让颜歌悲痛欲绝,她并不爱我,却愿意做我的娘子,还要和我一同下黄泉,真是个傻姑娘。

  洛刑天半死不活的躺在那里许久,颜歌醒来后,忘记了以前的事。

  她忘了我,忘了她的身世,忘了骊京的一切,甚至那个在宫中的牵挂,她唯一幸存的妹妹初蕊都从她的大脑中接除掉了。

  我凄凉地笑了笑,这下倒省事了。

  其实这些事忘了也好,卓东来、景家,都是会令她痛苦不堪的昔日往事。

  洛刑天很容易就让颜歌相信了自己是她的丈夫,渐渐地成了这个家的男主人,但因为伤重,更多的时候像家俱般,犹如摆设。

  可随着时间一天天流逝,他们在一起越来越融冶,他看她的神情越来越痴迷.连眼底都泛起了前所未有的温柔,如果不是因为伤重,恐怕早将可人儿一口吞下肚了吧!

  我放心不下,人虽已死,到底舍不得太快地走,灵魂日夜浮在半空中,看着他理所当然般接受颜歌的照料,看他在夜里盯看身边娇人儿熟睡的娇颜发楞,看他偷偷亲吻她,看颜歌对他从陌生到依赖,再看他们两情相悦。

  我羡慕、妒嫉,但是不恨。

  这是我要的最好的结果,洛刑天是个霸气的男人,既然爱上,就绝对不会让颜歌涉险,他会好好护她周全,而我,总算可以放心地离去了。

  我只盼,如果有来生,我仍要找到颜歌,三媒六聘、花红酒礼地娶她进门,让她真真正正成为我的妻,而不是像今生这般,有名无实。

  “那怎么成?”洛刑天站在我的坟前,眉眼一挑,一股霸气瞬间四射而出,再回首望向不远处的妻儿,唇角勾起一抹朗笑。

  他们年年清明和奠日都会来给我上坟,颜歌怀胎十月生下的一对双生子,长河、长风,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都似足其父,他们将是沙漠中未来的枭雄。

  “别想我会将她让给你。”洛刑天回过头,无比郑重的说:“下辈子她若是跟了你,你却又让她受苦,我怎舍得?”

  啊!他要霸着我与他都爱若性命的那个女子,不止一生一世,也不止三生三世,而是生生世世,我与颜歌,大概只能算“命薄缘悭”吧。

  可是……只要她好,我心足矣。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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