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土匪与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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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姑娘好酒量。」他看着她嫣红的脸庞,微醺的她显得十分明艳,让她看来多了些许女人味,但即使她黑眸迷蒙,唇色娇媚,豪爽的英姿依旧。

  谢自嫚扬唇一笑,「你也不差。」

  然后她站起身,拎起一壶酒,又抓丁半只烧鸡,迈步往大堂外走去。

  「举杯怎么可以没有明月呢?」她回眸朝他摆了摆头,「要一起来吗?」

  也不等他回应,她便迳自步出大堂,然后轻巧的一跃,飞身攀上山寨里头那座最高的了望台。

  也跟着走出大堂的傅觉遥见状,唇一弯,随即踮步飞身而去。

  两人并肩坐在了望台的棚顶上。

  一轮银盘似的明月已经高挂夜空,将远方的山丘、深壑映照出深浅不一的轮廓,也映照着寨里的点点灯火以及不少醉倒在地上的人。

  大堂外,庭中几个并没有完全醉倒,只是醉得神智不清的人,拿起竹筷敲着碗盘、酒壶,放声高歌,叮叮当当的敲击声响伴随着完全不成调的破锣嗓音,却是唱得好不快活,歌声响彻夜空,早就把他们今晚的任务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夜风吹拂,吹去了大半醉意,谢自嫚看着眼前的景象,笑了,那是种再无所求的笑容。

  「对饮明月,醉当高歌!」拎起酒壶饮了一口,她笑吟着道:「听月楼头接太清,依楼听月最分明。摩天咿哑冰轮转,捣药叮咚玉杵鸣。乐奏广寒声细细,斧柯丹桂响叮叮。偶然一阵香风起,吹落嫦娥笑语声。」

  傅觉遥不禁讶然,这只是首寻常的「听月诗」,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竟然从她口中听见一首诗。

  他以为天下所有的土匪头子喝酒时都应该只会说「来!乾!」之类的话,怎么也想不到她会吟诗。

  但他只是维持着从容的微笑,道:「谢姑娘好风雅。」

  「哈哈,人生偶尔风雅也挺不错的,不是吗?」

  「说得是。」看着她那双大眼在月色下闪耀着光辉,晶亮而炫目,令傅觉遥移不开目光。

  「啊!很久没喝得这么过瘾了。」谢自嫚快意地道,举起酒壶又暍下一口之后,将酒壶递给他,「来!再喝!」

  傅觉遥接过,就着壶嘴喝了一口,然后递还给她。

  她没有接过,只是比了比两人中间的位置,见状,他便把酒壶放在两人中间。

  接着,她把一半的烧鸡分给他,「吃吧!喝酒就该配烧肉。」

  傅觉遥看着那在她大口撕咬下的烧鸡,伸手接过,细嚼慢咽起来。

  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夜晚,如此对酒当歌,豪情快意。

  逍遥山庄是江湖中的稻门正派,家中礼教严谨,规矩繁多,必须时时自律、自爱,任何不冷静、不稳定、不符合道德礼教的情绪与举动都是不应该的,所以他悠然自适的性子,早已经被家中的人视为「浪荡子」那类的不肖子孙。

  傅家家族庞大,山庄目前由他大哥掌理,与山庄里的其他人一样,他也同样必须接手处理许多江湖上的大小事,然而那也不过是周旋于各门派间,尔虞我诈,他从来不曾像今晚这样单纯畅快的喝酒吃肉,吟诗高歌,仿佛人生的舒心快活其实就只是这么简单而已。

  看着自己满手的油腻,傅觉遥竟感到某种从没有过且难以言喻的放松感。

  庭中的歌声依旧响亮,谢自嫚在他身旁迳自喝酒赏月,偶尔随着歌声随性的哼上几句。

  这样的率性,这样的豪气,竟然出现在一个清秀的女人身上,也许很多人都会觉得真是可惜,但他并不这么认为,因为他喜欢这种只属于她的独特姿态,是一种超出男女情愫之外的纯然欣赏,而且,比起许多名门闺秀,或者江湖上以侠义为名,实际上只是骄纵又任性的女侠,他更喜欢跟这样的她相处。

  「你漂亮的摆平了这场鸿门宴呢。」傅觉遥微笑道。

  刚才四爷他们那桌私底下讲的那些「悄悄话」,当然尽数落入他耳里,以谢自嫚的武功修为,他不相信她没有听见。

  「哈哈哈!」她快意地大笑,「还赚了一顿好酒好菜,平时四爷对我可不会那么慷慨的!」

  她向来胃口好,食量大,四爷总是说,如果放任她毫无节制的大吃大喝,寨里肯定会被她吃垮。

  「他们太夸张,也太爱瞎操心了。」她嘴上这么说,却相当愉快的笑着。

  她对此并不在意,反正有得吃有得喝就好,而偶尔能够这样尽兴畅饮,就是人生一大乐事了。

  「几年前刚认识熊大时,他们也是这样像一窝跳脚母鸡似的,胡乱想要把我给嫁出去。」谢自嫚好笑的回想着。

  「什么?」

  「熊大就是熊肇啊。四爷他们以为,像熊大那样的男人跟我很相合,绝对能够凑成一对,哈哈哈!」

  熊肇人如其名,是个虎背熊腰的大男人,心思却纤细得比她还像个女人,四爷以为他们这样的性子恰好互补,所以一定很适合结为连理。

  「什么?」傅觉遥有些呆愣。

  「他们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当下就直接跑去问熊大愿不愿意娶我,结果把熊大吓得好几个月都不敢来寨里露脸,哈哈哈!」谢自嫚越说越觉得好笑。

  她跟熊肇认识,得从几年前说起,他们是不打不相识,她一连抢了他好几趟镖,跟他打了好几场架,当然都是她赢,但也因此在心里认同了熊肇这个人——她抢他几趟镖的地点完全相同,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因为打输她、被她抢了镖,就刻意避开那里,反而越挫越勇,坚持要与她一较高下。

  后来熊肇曾说,除了她的武艺与豪气,他更佩服她虽然抢钱、抢货,却不杀半个人。

  他们四家跟那些江湖混混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绝不夺人性命,打斗在所难免,但他们认为想取得什么东西就各凭本事,若得不到就动手杀人,是最没本事的行径,这是他们四家的尊严,也是坚持,更是一种骄傲。

  后来,有另一批不属于四家的土匪也意图抢熊肇的镖,谢自嫚因为厌恶竟然有人胆敢抢了她的地盘,所以出手救了他那趟镖,从此,她和熊肇便成为莫逆之交。

  之后,她偶尔还是会抢熊肇的镖,不过都只是抢个意思,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样便可以跟老友喝上一盅酒,笑谈风花雪月。

  第3章(2)

  「什么?」

  谢自嫚古怪的看傅觉遥一眼,「什么『什么』?你到底要问什么?」

  傅觉遥的眼神闪烁了下,也察觉自己有些莫名其妙,于是很快恢复平时的神态,然而,说出来的话还是出乎他自己意料。「熊肇是你喜欢的男子类型?」

  「啊?哈哈哈……」她像是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怎么可能!」

  别看熊肇是人高马大的粗汉一个,偏偏心思缜密,做事认真又谨慎,那种心思像个姑娘家的大个儿,当朋友很不错,要结为夫妻?光是想就让她忍不住翻白眼。

  「难道你从来没有想过你会中意什么样的男子?」

  「我想过啊。」这几年来,全寨的人总是不时提酲她这件事,她要是没想过就太说不过去了,只是……她爽朗的一笑,「想不到罢了。」

  傅觉遥发现,她笑起来的时候,豪迈之中有抹孩子气,纯真得宛如朝露反射出的晨光,教人移不开眼。

  「对了,熊大最近过得如何?他很久没来了。」谢自嫚问道。

  傅觉遥眨了下眼,移开视线,看向夜空中皎洁的明月。「他老婆刚生了个白胖小娃,乐得跟什么似的,每天绕着老婆、儿子团团转。」

  「哈哈哈!那真是挺不错的。」前年,熊大终于娶了个能干又聪慧温柔兼备的女人之后,每每向她炫耀个不停,教她好笑。

  「你难道不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家吗?」傅觉遥不由得问。

  谢自嫚坦然一笑,目光看向山寨里头,「我已经有家了。」这个山寨就是她的家,全寨的人也都是她的家人。

  果然是这样的想法。她的答案在他意料之中。

  来到这里之后,他很快便发现,这儿收留了许多孤儿,而且几乎大部分的孩童都是孤儿,甚至许多人也都是以孤儿的身分在这里长大成人的。

  那些被收留的孤儿们在这里安身立命,得到了温饱与照顾,再也不必担心饥寒贫困,并且得以学习技能或武艺,长大后不管是想继续留下,还是想去外头闯荡,都依照个人的意愿。

  而山寨里之所以大部分是老弱妇孺,是因为碍于地形,山寨无法扩建,空间有限,所以大部分的孤儿成年之后便会离开山寨,留下来的则是自愿照顾这些孩子们的人。

  所以,山寨里不论男女老幼,都有一定的武功修为,就算遇到状况,也足以自保,更何况他们的头子一代比一代厉害,只要有当家头子坐镇,便不怕任何外人进犯。

  「你这里是个相当了不起的地方。」傅觉遥真心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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