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盗王之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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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盗者,盗国者王。

  怀平城,与这个国家任何一座县城一样,高高的城墙内,富人的穷奢极欲与穷人的悲辛疾苦形成巨大的反差,用沉默而残忍的表情告诫着世人──乱世即将来临。

  廖宛甄坐在马车里,听着车轮压过青石板发出的“吱吱咯咯”的声响,时不时掀开纱帘向外张望着。她今年十九岁,随父亲廖吉前往怀平城赴任。

  初到怀平城,一进城门,宛甄便见到街边有卖儿卖女的,马车里的她不禁探出头去多望了几眼,看着那被卖的孩子面带泪痕,那双爹娘脸上尽是苦痛,便让车夫停了下来,下了马车,塞了些银子给那一家,那一家人连连磕头拜谢,声声唤着“女菩萨”。

  此时的宛甄未曾察觉,她的一举一动都被阁楼上的男子捕捉在眼里。春光十里,碧蓝的苍穹下,宛甄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小袄,淡粉的罗裙,戴着小小的珠花簪,那模样称不上惊艳,只是让人看了无比的舒服。

  宛甄转身回到马车上,一阵风吹过,撩起了她的长发,淡淡的散着桂花的香气,一片淡黄色花瓣也随着这阵风落进了阁楼上男子的酒杯中,那男子痴痴地端起酒杯,放在唇边,正欲饮下之时,坐在男子对面的友人“啪”地合上了手中的乌扇,点在杯子边上。

  “怎么了?”男子抬眼询问自己的友人。

  “杯子里有花瓣飘了进去。”

  “哦。”男子低头望去,一片淡黄色的小小花瓣浮在酒上,正如刚才看见的那个女孩,楚楚可人的样子。男子的内心忽然被触动了一下,只觉得这落入杯中的小花瓣,彷佛是落入他怀中的廖宛甄,嘴边不由得泛起了笑意,端起酒杯,将那杯酒连同花瓣一饮而尽,清冽醉人。

  男子是南淮一带有名的义贼,绰号“如风”。与他对饮的友人名叫洛天,常年隐居在阴山,因善制药,号称“药王”。

  “怎么,你看上她了?”洛天摇了摇头,露出了挑逗的神情,明明天不热,却扇起了扇子。

  “看上谁?”如风明知故问。

  “刚才的那位‘女菩萨’啊。别瞒我了,你一脸痴呆相的望着人家,傻子都看出你在思春。”

  “洛兄,您又讽刺我。”如风莞尔,又为自己斟满了酒杯。

  “刚刚那是新任知县的马车吧?这么说,那姑娘应该就是知县千金?”洛天轻摇扇子,推测道。

  “廖宛甄。”如风端起酒杯,念出了宛甄的名字。

  洛天一愣,“你认得她?”

  “何止认得,”如风玩味地道,“我可是看着她长大的呢。”

  “哦?”

  “别小看她只是个女子,论智谋,她不输你我。当年我的小仆猫柳就是栽在了她手里,被关进了大牢,虽然不久便被放了出来,但那场牢狱之灾却让猫柳刻骨铭心哪!在那之后,我仔细调查过她,”如风望着窗外宛甄的马车经过的那条路,如数家珍地道:“她父亲廖吉是个窝囊废,原本只是乡里的小官,空有官衔,却无治世之能,如今当上知县,全靠他女儿的经世致用之才。”

  听到此处,洛天忍不住冷哼了一声。“兄弟,她是官,你是贼,她太聪明对你没什么好处吧?”

  “正巧今晚是个机会试一试她,看看她这些年是否依然聪敏过人。”如风脸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笑容。

  “总之,夜明珠的那八百两订金我是交了,今晚不要出什么差错的好。”洛天喝了一口酒,不知为什么,他心里有一丝不祥的预感。

  “我盗侠如风并非浪得虚名。”

  “哼,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你还是多加小心吧。”

  此次洛天远道从阴山到南淮来,就是为了南淮首富夏家的传世家宝夜明珠。洛天本不是什么爱收藏奇珍异宝之人,只是这夜明珠不仅是一件宝物,在药书上也有记载,说是将夜明珠放于枕下能驱除噩梦、还能治头痛。

  下个月就是洛风爱妻的生日,洛风想将此物送给最心爱的女人。

  倘若没有看见如风望着那个“女菩萨”的表情,他对如风可是信赖有加。正如如风自己所言,南淮一带赫赫有名的义侠又怎会轻易失手?如风行侠多年,将他视为眼中钉的人中倒也有几个顶尖的,高手过招,如风从未失手。只是这次有些不同,自古红颜多误事,其中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洛天只能祈求天命。

  第1章(1)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一路颠簸总算到了县衙门,廖吉下了轿,伸了个懒腰;一路上他喝了三壶黄酒,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打着酒嗝。宛甄也跟着进了府里,她的娘亲过世得早,她俨然已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丝毫没有大小姐慵懒骄纵的性子,反而精明洒脱,家中的大事小情,都由宛甄亲自打理,样样过目。

  马车上的东西还没卸完,便有人找上了县衙门。来者是怀平城第一富豪夏府的家仆,表明有急事请知县走一趟夏府。

  宛甄听后心里犯着嘀咕:“有事不是应当来县衙办的吗?想不到怀平城的第一富豪架子还不小。”

  宛甄虽然嘴里嘀咕着,却依然转身回到房间,换了一袭青色的男装,与爹爹一同前往夏府。

  一进夏府的大门,廖吉和宛甄一时之间都看傻了。这夏府可是比十个县衙还要大啊!亭台楼阁,水榭楼台,秀山明水,画意斑斓,无不透着奢靡之气。

  宛甄顿时警惕起来,与廖吉耳语道:“这一方富甲能有这样的气派,定是不会把知县放在眼里的,估计头几任的知县乌纱帽都戴不长久,也是与这夏老爷有关,老爹您仕途险恶啊。”

  廖吉呵呵一笑,摇了摇头,抓过宛甄的手,放在掌心轻轻拍着,“女儿莫怕,乌纱帽乃身外之物,只要你一直陪在爹爹身边就好。”

  宛甄听了之后露出甜甜的微笑。“宛甄当然会一直陪在爹爹身旁。”

  “廖大人,您可听说过‘盗侠如风’这号人物?”到了夏府大堂落坐,几句寒暄之后,夏老爷单刀直入切进正题。

  “盗侠如风?”廖吉搔了搔头,“廖某刚刚赴任,初到怀平,未曾闻这个盗侠什么……如风之事,还望夏老爷赐教。”

  听到此处,宛甄端起茶碗,心中莫名的激动了一下,羽睫一掀,瞳眸倏地一亮,透出一丝精明。

  夏老爷从怀中掏出一张纸,展开递到廖吉眼前:“您看,这是方才在我书房里发现的。”

  宛甄从廖吉手中接过纸,读了起来:“今夜子初三刻,吾辈将取走夏府至宝夜明珠。如风敬上。”

  “这夜明珠,乃是先皇赐予我夏家祖辈之宝物,绝不能让此等江湖小贼盗走!廖大人乃是新官上任,或许这怀平城的规矩你还不懂,但是有一点,我希望廖大人知道,怀平的前几任知县皆不满三个月便辞了官,廖大人,夏某希望您能做得久一点。”

  廖吉就算再胡涂,也听出了夏老爷话中的威胁──若丢了夜明珠,你的乌纱帽也不保了。廖吉皱着眉头挠了挠脑袋,“哎呀,这可难办了。”

  宛甄放下茶碗,气定神闲地开口道:“区区一个江湖小贼,也能扰得怀平城鸡飞狗跳的。”说到“鸡”、“狗”二字时,宛甄故意加了重音,斜眼看着夏老爷。对于威胁,宛甄素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种小事实在不必劳烦爹爹亲自出马,有我廖宛甄就够了。”

  “宛甄,休得无礼。”廖吉低斥了一声。

  “这位是?”夏老爷起初看见男装扮相的宛甄,还以为是廖吉的漂亮随从,直到她落坐,才又重新打量了宛甄,只见“他”肤如凝脂、眉目如画,一双凤眼透着灵气与不羁。想不到如此窝囊的父亲,竟会有这么个漂亮的儿子,只是太过阴柔,缺乏男子应有的阳刚之气。看年纪,宛甄也不过十八、九岁,小毛孩子,真是口无遮拦。

  “犬子宛甄。”听了宛甄的话,廖吉不由得吓出了一身的冷汗,这牛皮吹得太大,万一失手可真是吃不了兜着走,于是便一边拭汗,一边点头哈腰地陪礼,“小孩子年轻气盛,失礼失礼。”

  “宛甄,是你吗?”就在这时,一个身着白色云如意缎衫的少年跑了进来,那少年和宛甄年纪相仿,浅笑间难掩欣喜之情。

  宛甄嘴里一口茶差点喷了出来,真是冤家路窄。“夏云泽!你怎么在这儿?”

  “泽儿,你们认识?”夏老爷也愣了一下。

  “爹爹,您当初曾送孩儿去‘岄篱书院’读书,宛甄正是孩儿的师弟啊。一晃两年过去了,前天我听说廖伯伯当上咱们怀平城的新知县,还不信呢,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就又见到了你。宛甄,你可知这些年,我有多想你啊。”

  宛甄被云泽那不怀好意的眸子望着,不由得背后发毛。两年前,她在岄篱书院读书时也是女扮男装,在一群学生里夏云泽聪明过人,她当时便对他格外留神,却还是在一次更衣时,不小心被他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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