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钻石单身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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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吧。后来杜唐卡门继任为法老,当时他才十二岁。少年法老为了安抚神官,所以颁布恢复信仰古神的御令,重修神殿,甚至对神官赐予优厚的待遇,但是神官有更大的野心,结果杜唐卡门年纪轻轻就离开了人世,继他之后,神官耶以叶终于登上了法老的宝座,耶以叶反正是达到目的,所以并没对无辜的少年法老尸体不敬,杜唐卡门还是依法老王之礼风光下葬王陵谷。”

  说完,楚歌表情得意地看向廉星樵,一迎上他那双闪耀如黑曜石的眼眸,刹那间,她的心弦,仿佛被人用力一挑……

  “你的埃及史大概是甲吧。”

  廉星樵慢条斯理的说。

  “嗯,”她避开他的眼神,转看文生。“你告诉他,想要从佩托里教授手里拿到甲,有多么不容易——”

  “像我这么优秀的学生,也只有乙而已。”文生自嘲的说。“我实在很怀疑就算挖到杜唐卡门墓,那里面也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廉星樵摇头,“不会的,只要是在法老王墓中发现的,哪怕是在历史上微不足道的法老王,也会有奇珍异宝。”

  金字塔不只是坟墓而已,也是法老财宝的仓库。古埃及的法老、王妃或贵族们都会将生前所有的金银珠宝,还有食物、饮料、洗澡用水、香水、衣物、床、椅子、食器、乐器、埃及象棋等全搬入墓中。有些法老甚至连船也带进金字塔里。

  文生松了一口气。“只要有金银珠宝就好,因为已经挖三年了……”

  “也许是这样子,不过佩托里教授常常说,金银宝石在他眼里,还不如刻在壁上的文字来得重要。”

  既然要冒充佩托里的学生,对他平常的言行,她自然做过功课。

  “那老头子的经典名言,我听了四年,有时晚上作梦都还会梦到。”

  文生呵呵笑说。

  “我同意教授的话,一个陶土做的壶,上面刻有古代的文字,价钱虽然比不上黄金打造的壶,但在考古学上的价值,却远远超过黄金壶。”

  他考古的目的,不是要发现宝物,乃是希望借着调查木乃伊、古棺、谜样的绘画,因而揭开古代人生活的奥秘,将不为人知的历史显露在现代人面前。

  “我比较希望我们挖到的东西全是黄金做的。”文生贪心的说。

  “杜唐卡门的墓室不曾被盗墓贼破坏,应该是个真正的宝库。”廉星樵沉吟道。

  文生在听到“宝库”时,双眼发直,“真的吗?”

  “真的——但先别高兴,就因为它是宝库,所以才会找了三千多年都没找到,好吧,就算给我们找到墓,也不一定找得到入口。”

  廉星樵又说:“入口还是小事,也许我们只要炸个洞就好,可怕的是那些不可测的机关,只要一个不小心,我们不是被大石头压成肉饼,就是变成上百支尖矛的目标。”

  许多古墓为了防止盗墓贼,都在建筑时费尽心思,除了机关外,还有地下迷宫,进去后就再也找不到出口,最后饿死在里面。

  一想到自己可能在古墓之中,被三千多年前的古物射成刺猬,楚歌艰难地吞咽了一下。

  “怕了吗?”廉星樵盯住她。

  “呃……我不会被你吓走的。”楚歌昂起小巧的下巴。

  “谁在吓唬你,我说的都是真的。”他忽然凶暴的说。

  “你干嘛那么凶!”楚歌顿时觉得委屈,跟着眼睛里泛起了薄薄的泪光。

  “天啊,我指不过声音大了一点,有人眼泪就快掉下来了——”他轻蔑地翘起嘴角,“女人,就是难搞!文生,到时候她就交给你了。”

  “你不用把我像烫手山芋一样丢给别人,我说过我可以照顾自己。”她瞪着他。

  “大话人人会说。第一次到沙漠的人不可能不需要人照顾。”他讥讽的说。

  “我会证明给你看我不是说大话!”她忿忿的说。

  文生有趣地看看楚歌,又看看廉星樵。这两人正在相互摩擦,生光发热。

  “明天我们启程去王陵谷,我等着看你的表现。”他语带嘲讽,“你住哪家饭店?”

  “前面不远的绿洲饭店。”

  “明天早上五点在饭店大厅见,不要迟到,我不等人的。”

  “我不相信你从没等过女人。”她挑衅地说。

  “是没有。”说完,廉星樵丢下楚歌和文生先走了。

  这男人真没绅土风度,外面黑漆漆的,她又人生地不熟,也不送她回饭店——还好有文生陪她走回饭店。

  “你认识那个人很久了吗?”

  “三年多,你似乎对廉星樵很感冒。”文生笑说。

  “对,而且还是重感冒。他给我一种感觉,好像我是一个大麻烦。”现在她对他的好感已然全无——她根本就受不了他!他又自大又可恨!

  “他对你绝对没有恶意,他只是反对女人去考古的地方——其实,他人不坏,你和他在沙漠相处两天后,就会发现他很会照顾人。”

  “我和他?你不跟我们一起去王陵谷吗?”

  “我在开罗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晚你们一天到王陵谷。”

  坏消息!想到要跟那个不尊重女性的家伙相处两天,楚歌就觉得胃里一阵下坠。

  第2章(1)

  隔天早上五点不到,楚歌就已经坐在饭店沙发上恭候廉星樵的大驾。

  没多久,廉星樵走进饭店,一看到楚歌脚旁的两只大旅行箱,便皱起眉头。

  “里面装的是什么?”

  “衣服、随身听、地图、手电筒、盥洗用具,还有保养品。”她毕竟是女人,没有女人不爱美的。

  来埃及前,她买了各式各样的保养品,唯恐细嫩白皙的皮肤被沙漠的太阳摧残。

  “小姐,我们不是去参加选美,衣服不用带那么多,保养品就更不需要了,把那些没有用的东西留在饭店,只要带两件宽松的衣物和毛巾牙刷。”

  “带一罐防晒油可以吗?我不想回去后黑到我妈认不出我。”她讨价还价地说。

  “可以,不过我告诉你,沙漠的太阳很毒,涂防晒油根本没有用。”

  楚歌取出几件衣物,塞进旅行背包里,然后拖着皮箱到柜台。

  “你还慢吞吞的走——你已经浪费不少时间了。”

  “催催催,王陵谷又不会跑掉——”楚歌一面加快脚步,一面抱怨。

  她的背后响起廉星樵的声音,“你说什么?”

  她转过头,露出洁白的牙齿。“我说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普照。”

  显然他碰上的正是那种欠教训的女人。“你很快就会知道阳光普照的程度。”

  楚歌将皮箱托交给柜台后,以百米跑九点二秒的速度冲到廉星樵面前。

  “我们走吧。”

  他们一走出饭店,一个牵着两只单峰骆驼的阿拉伯人立刻快步迎上来,接过她的旅行背包,绑在一只骆驼身上。

  阿拉伯人命令那只骆驼蹲下,才道:

  “小姐,请上。”

  楚歌盯着属于她的骆驼看。

  它看起来挺温驯的,而且有鞍有辔,上去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你不会不敢上去吧?”

  他揶揄着说。

  她瞪了他一眼,然后抓住鞍垫,像上马一样跨坐上骆驼的背。那骆驼转动细长的脖子睨了她一眼,好像是瞧不起她拙劣的上骆驼技术。

  楚歌打了一下骆驼的头。该死的畜牲,骆驼眼看人低,她可是骑马高手。

  那只骆驼张开嘴巴,露出一口黄牙,悠悠地站了起来。

  “哇——”楚歌骇然惊呼。她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离地起码有七尺。

  “有什么不对?”

  “没有,没有——只是坐在鞍上比我想像的高多了。”

  “大惊小怪。”

  廉星樵一下坐上骆驼。

  阿拉伯人突然对楚歌的骆驼呼喝一声,骆驼立刻向前走。楚歌吓了一跳,以致身体失去平衡,她赶紧抱住骆驼的脖子。

  “你要勒死它啊!不用怕,不会摔下去的。”

  她哪是怕,她只是没准备好。楚歌心里嘀咕着。

  也许是骑过马的关系,没一会儿,她骑骆驼就骑得吓吓叫。

  “不错嘛,你已经会骑了。”

  他在骆驼背上说。

  楚歌带着骄傲的表情,扬扬眉毛。

  “知道小看我了吧。”

  他撇撇嘴,“真正的难题还在后头。”

  一踏进撒哈拉沙漠,楚歌立刻感受到沙漠给她的难题——炙热的太阳和温度很高的热风。走不到十分钟,她已经汗流浃背,衣服黏在身上,难受极了。

  楚歌掏出手帕来拭抹额头和后颈的汗珠。

  “好热,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巴比Q架上。”

  廉星樵把帽沿往后推,任阳光吻遍他的脸,“再走下去,你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熟了,所以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我宁愿热死在沙漠,也不回头!”她气咻咻地拉了拉缰绳先走。

  接下来,他们骑在骆驼上沉默地走了数小时,沙漠里一片宁静,唯一的声音就是挂着骆驼颈上的铜铃。

  要是她是旅行社的老板,绝不会开辟撒哈拉沙漠旅游这条线,这里看来看去都是黄色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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