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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穿衣镜前转了一圈,确定她美丽动人。

  她,出发了!

  坐上小黄,宣妍来到派对现场,在门口和友人们聚合,鱼贯进入会场。

  这是一处私人招待所,从门口开始就摆置着古典又精致的艺术饰品,踏上玄关走进去,偌大的会场晶璨生光,大型的水晶吊灯上头还雕饰着维妙维肖的天使像,壁上是各式巴洛克时期风格的画和雕制品。

  看得出来,派对主人相当艺术派,而且不是财大气粗的暴发户,而是真懂得艺术韵味的风雅人士。

  现场有小型演奏会,空气中飘扬着清亮乐音,充斥着轻快而令人舒服的音符,所有人声都因此而有所保留,花香让在场所有人都漾开怡人的笑。

  宣妍也忍不住笑了。

  这还是她头一次参加这么有品味的派对呢。

  “宣妍,不要只会发呆,赶紧找猎物。”败家友人一号推她一把。

  “我哪有发呆呀?”她小声地说。

  只是这里情境太美,闭上眼享受一下而已。

  “宣妍,你怎么又穿得这么怪?”

  “会吗?你不觉得这样很好看吗?”她超爱这蓬蓬裙的,名牌加运动风,超有型,走在路上绝不撞衫。

  “不管那些,你看,眼前三点钟方向,型男一枚。”败家友人二号强力推荐。

  宣妍不着痕迹地看去,随即收眼。“还好吧……”那个叫型男哦?都有点年纪了说。

  “哇~你眼光很高喔。”败家友人三号又推了推她。“你再看看你的十点钟方向,那里有个雅痞。”

  目光偷偷地探去,随即唉了声。“拜托,那样叫雅痞哦?”都没人喽?

  想不想看真正有品味、有质感又正点的雅痞?她家里就有一个。不管是外貌、身形,举手投足俨然像个英国皇家贵族,绅士又宠人……怪,她乾么一直想着他?

  “冻ㄟ!A级猎物出场了——”

  三枚败家友人有致一同地往后一转。

  宣妍兴致缺缺,不愿再相信友人们的眼光,然而后头竟然响起阵阵压过乐音的拔尖声响,仿佛重量级人物出场。

  什么状况啊?

  那些名门淑媛向来不都是最矜持、最娴雅的吗?怎么会叫成这样?

  回头的瞬间,她懒懒的眼对上一双淡漠慵懒的眸,心头狠狠的拽痛了下,下一刻,那双眼在发现她之后变得阴鸷。

  他!

  宣妍不由分说地躲在友人身后。

  天啊,他怎么会在这里?

  心在胸口狠狠的跳动,震得像是要把她的魂魄给挤出身外。

  “你在乾么?”败家友人一号想把她揪出来。

  “等等、等等。”她还没有心理准备。

  他刚才变沉的目光教她害怕起来,像是在苛责她似的。

  “还等,再等就不见了,这种A级猎物不常见的。”

  “对呀,听说他已经消失一阵子了,好像一两个月前刚回台湾,听说不太喜欢宴会场合,加上前阵子出了点事,好难得能够在这里遇见他,要多看两眼,记在心里才行。”败家二号连珠炮地报导着。

  宣妍顿了下,小声问着,“听起来,你对他似乎很了解?”

  “还好,不过就我所掌握的资料,我知道他是四方集团总裁的外孙,父母从事跨国观光业,虽说目前无职在身,但再怎么说,他都是个非常令人垂涎的小开。”

  第3章(2)

  宣妍躲在友人身后偷觑着奉在威被人簇拥到另一头,放起心地观察他。

  原来他是小开啊……难怪,感觉上就是和常人不大相同,但他也太能乾了吧,当个小开,还是个极称职的煮夫。不过,看他今天的打扮,三件式铁灰色的西装显现他俊挺的身形,头发梳得油亮扎在脑后,露出出色抢眼的五官……确实是A级猎物。

  站在这里,她和友人顶多只是衬托会场气氛的小小绿叶,而他不同,从他一出场,就觉得光移位了。

  光,随着他在移动。

  “听说,他前阵子还是他表妹的丈夫候选人之一呢。”

  宣妍闻言。“嗄?”

  “没有血缘关系的表妹。”又补充。

  她瞪大眼,想起他说的表妹。他还敢说不是喜欢?这念头自心头窜起,狠狠的掠起一阵血腥味。

  “你怎么了?”友人见她晃了下,不由得扶她一把。

  “……我没事,只是有点闷。”她勉强笑着。

  “最可怜的是,他最后被抛弃了,表妹嫁给别人了。”

  宣妍闻言,精雕细琢的眉重重拧起。

  他被抛弃了,所以他才会躲起来疗伤?

  因为太爱表妹,无法祝福她,所以躲起来……他对她好,也只是因为她像他表妹,只是因为她像她!

  “而且,他还是……宣妍,你要去哪?派对还没开始耶。”

  “我要回去。”她需要冷静,必须冷静。

  因为她刚知道一件事,一件非常重要的讯息。

  那就是——她过份在意他了。

  ***

  星光点点,月影朦胧。

  宣妍的身形在路灯下,拉得又长又稀薄。

  天,她真的用走的走回来了。瞪着住所的门,她真想抱头哀嚎。

  这散步也实在是散太远了一点。

  钥匙插入一转,意外的门没锁,她赶紧推开门,却发现客厅的灯是亮着的,逸出淡淡的声响,像是某谈话性质节目。

  他回来了?

  看了眼时间,这应该是续摊的时候,正常应该都还有节目,更何况,没人会错过他,应该有不少人会死命地缠住他才对。

  “回来了就关门,门开着等人抢劫啊?”戏谑的嗓音传来,不愠不怒,听不出温度,但她还是乖乖地关门上锁,脱下头一天上战场就挂彩的高跟鞋。

  “你怎么那么早回来?”她随口问着,哈哈乾笑两声。

  他肯定会骂她一顿的,对不对?

  没钱给阿嬷看病,却有钱打扮得光鲜亮丽到那种场所……若他要骂,她实在是没话反驳。

  她也很懊恼,开始觉得把钱花在这种地方超没价值。

  “过来。”声音懒懒的。

  头低低的,她像做错事的小孩晃到他面前。

  “坐。”

  她乖顺得像只猫。

  “把脚给我伸出来。”他的目光始终落在她的脚尖上头。

  “咦?”她眨着眼。

  奉在威不耐地自己动手把她的脚给捉放到膝上,她来不及抗议他的动作太过粗鲁会害她春光外泄,便听他吼着——

  “你是少根筋啊?你的脚在流血,后脚跟都磨到流血了,你都不会痛?”

  宣妍眨眨眼,看着还拎在手上的高跟鞋,赫然发现两只鞋里都有血……天啊,她的战利品要报销了啦!鞋尖挂彩已经超不舍,里头竟然还沾有血迹!

  “你的反应居然是这样?”奉在威瞪着她。

  “咦?”她不小心哀嚎出口了吗?

  “真是够了。”他被彻底打败,无奈地从早就备好的医药箱掏出棉花、优碘等等,开始料理她两脚上的伤痕。“你是参加竞走还是百米冲刺啊?居然可以把脚搞成这个样子。”

  “没啊,我只是从会场走回家而已。”说实在的,也没很远,只是也要花上一个多钟头就是了。

  不过,他对她也未免太好了一点?

  既不骂她,也不问她怎么会在那里,只是帮她上药……讨厌捏,又不喜欢人家,乾么对人家那么好啦。

  他抬眼瞪她。“你真的可以再给我白痴一点!谁会穿着第一次穿的高跟鞋在路上散步?你会不知道这种鞋子就属于穿着好看而已,并不适合用来散步。你都不会痛的?”

  “……不痛啊。”

  奉在威以为她在说谎,很不客气地倒上双氧水,等她反应,却见她神色自若,气概之威武,可比当年关云长剐骨弈棋之神勇。

  “……真的不痛?”他已经很故意用洒的,还洒很多捏。

  她摇头,慢而清晰地说:“我的痛觉满钝的,感觉到的痛比一般人还要淡,所以这种程度,还好而已。”所以,她实在没有办法像一般女孩子受一点点伤,就哎呀呀地撒娇喊疼。

  奉在威看了她很久,又低头替她仔细地上药,叹了声,“这样不是很糟吗?哪里痛了都不知道,等到哪天你有感觉了,已经不是痛,是完蛋了。”

  “唉,我也是这种想。”后知后觉真是她这辈子最大的败笔。“喂,你是小开啊?”

  “不知道。”奉在威显然对这个问题不是很有兴趣。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我也不可能因为你是小开就巴上你。”乾么防她?既然要防,就不要对人好。

  “你穿成这样,不就是想要去钓金龟婿的?”语调懒懒的,不是责怪也不是讽刺,纯粹就事论事。

  这种事少见多怪,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没料到会在派对遇见她就是了。

  宣妍闻言,有种被说中心事的恼羞成怒。“对,我是要去钓人的,但不是要钓你,你大可安心,反正你有表妹嘛。”后头恨恨的加上那一句,纯粹是呛声用的。

  “怎么突然扯到她?”他还是继续抹药,口吻轻松。

  “还说你不喜欢你表妹?”

  “我没说不喜欢。”话题为什么会转到这里?算了,继续包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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