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世事总有意料之外,莫修边叫边跳,边捶胸猛吸气,却没有一如以往地倒下。“你、你竟然光了一万两,就为了把小刀!”吸气、吐气;吸气、吐气……
想到一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在眼前飞舞,却愈飞愈远,简直让他的心在淌血!
一个箭步,他上前抢过那把破铜烂铁的小刀,狠狠地、用力地、仔细地用他那双精打细算的小眼瞧了一会儿,随即冲到被列为仇人的齐公子面前,鼻间哼气道:“有没有搞错?这种东西哪值一万两?!我看几十两就够了!真是太浪费、太奢侈,就算你再有钱,也不是这样挥霍!”
口气冲,向来以礼着称的齐公子,面色不大好。
“莫公子,莫非你方才没听清楚我的话,这铁矿来自大理苍山……”
“那又怎样?不过就是个蓝矿嘛!前几年我跑大理办事也听过,还知道许多未经开采的矿坑,而且含量都很丰富,只要能找到,根本不需要浪费一千甚至万两,是你一身贵气让人坑了都不知道!”
齐公子嘴角牵强一笑,“莫公子可能有所不了解,这是各商家的公定价,况且还是从品质优良的矿坑开采出来……”
“没有什么不了解,像你们这种为了要顾全商家以及声誉的商人,哪有办法拉下脸来和人讨价还价,什么千两,只要敢讲价,至少可以低到半价以上,是你不懂。”
这种讨价还价,他莫修最擅长了,不然那小气名声是从何而来?
“再说,野矿到处都有,为什么一定要上苍山找?不就是为了个虚名儿,随便一座小山采出来的矿也不比你差,价钱可就差上几百两咧!”不是他自夸,他肯定可以挖到最低价。
“可是这也得多出些人力,或许久久也找不到。”齐公子反驳。
“只要有诚心毅力,就不怕找不到。”莫修信心满满的道,自己可不像那些有钱人,只会挥霍金钱来指使别人,“我若要找一样东西,就会卯足劲去找,找一辈子也不放弃!”
莫修没注意到有双闪亮亮的水眸,正牢牢盯紧他脸上的誓死决心。
“也许莫公子说得有理,但这品质……”
“这就得看刀功了。”这点莫修也同意,“是,天下第一刀的汪师傅在这方面确实是数一数二的匠才,但难道齐公子就这么笃定,其他未出名的刀功师傅一个个都比不上?”
讲到这里,莫修可神气了,“告诉你,我就认识一个刀功绝对不输汪师傅的男人,而且只需五两就可以打造出一把漂亮锋利的小刀,至于那些什么玛瑙、翡翠……”
莫修皱起眉,“用几颗彩石装饰就好了,干脆点就什么都不需用,反正你要展现的不过就是刀面神秘的自然蓝光,多了那么多金光闪闪的东西,岂不喧宾夺主吗?”
第3章(2)
一件稀世珍宝就这样被莫修贬得好像只剩几十两的价值,直教人冒火气,可他说得又不无道理,教齐公子很难为自己接话下去。
“咳,既然蓝月已经见过了,钱小姐不如瞧瞧我的金鹦哥。”一旁,胡公子出来打圆场。
金光闪闪的鸟笼让人拎入,里头站立着一只全身都是金黄羽毛的鹦鹉,向在场所有人展示它一身金彩夺目的羽毛。
“哇哇哇!它的羽毛是金色的,眼睛也是耶!”
钱府小姐的赞叹声,将双眼差点因刺眼金光而瞎掉的莫修唤醒了,败金娘子的那种崇拜目光令他感到浑身不舒服。
“此鸟可是南缅国王的宝贝,据说有人用了千万两黄金才让南缅王割爱,只是后来这名商人家道中落,不得已才用一万两黄金卖给我。”
“一万两黄金买只笨鸟!”
胡公子隐忍着怒气,用自己最好的修养面对不知道在鬼吼鬼叫什么劲的莫修,“是鹦鹉,不是笨鸟。”
“管它是什么,一万两买只随处可抓的笨鸟,真是、真是……”真是个半天,一口气差点提不起来,有钱人都像他们这样败家的吗?
胡公子口气冷淡,“不知道莫公子的眼睛是不是有问题,这不是普通的鹦鹉,光是它一身的金黄羽毛就已经是其他鹦鹉所无法相比,更何况它的价值……”
“告诉你,这样的鸟根本不需要花半点银子,随便到深山处一找,几百只让你抓都怕你嫌太多,什么金色羽毛,只要花一两银到城中染色坊里,我包你金的银的、黑的白的,甚至五彩的,统统给你弄出来。”还可以随心情换鸟色,有多划算!
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竟被莫修批评成如此,胡公子张着嘴,气到说不出话来。
眼见两名伙伴莫名其妙被人打得满鼻子灰,李公子开始怀疑自己该不该拿出准备的珍宝。
奇怪的是,钱府当家小姐却丝毫没有开口制止莫修,反而用一副兴味的表情打量自己相公。
“那个……”李公子才启口,锐利视线便扫射过来。
莫修露出阴森森白牙,森冷道:“这位公子又有什么东西要献上来?”
“我……”怯生生的手将一个蓝色小盒子打开,李公子扯着僵硬的笑容道:“这……这是我半个月前,在云南一年一度的珍品会上挑的血玉红簪,呃,只花了一千多两……”
簪身晶莹透明,相当高贵,浅桃色的翠珠流苏挂在簪下,可说俏丽又不失庄重,轻轻摇晃,便会发出清脆悦耳之声。
钱府小姐爱不释手的握着它,“真美的簪子,我好喜欢喔!明儿个我就要丫鬟梳个适合的发型插上它,铁定很美。”
俏丽的脸庞因获美簪而发亮起来,莫修站在一旁却是七窍生烟起来。
“那个……莫公子。”李公子怯声道。
“干嘛!”
“你、你没话要说吗?”根据前两次经验,他已经等着被教训奢侈浪费钱,然后自己的红簪会被贬得连地上的牙签都不值……
等了半天,莫修才努力地挤出两个字,“没、有。”
女人家的东西他没涉足过,所以无法反驳,可是一股妒火却愈烧愈旺,不过一支昂贵奢侈又俗气丑陋的簪子,有必要特地梳个发型插戴吗?
就在李公子松口气的当口,一股狂风突然从他身边扫过,还差点让他摔了跤。
厅里瞬间少了一个人!
没多久,一名小仆匆忙进来。“小姐、小姐,姑爷直嚷着要出府!”
“他是姑爷,是钱府一半的主子,想做什么就随他去吧!”嘴角上扬的弧度一直未曾改变,听闻她相公自小拜师学艺,学得的就是这腿功,眨眼间可跑得不见人影,今日一见,果然不是传言。
不能小看自己夫婿的经商能力,毕竟莫月山庄在他手上也执掌了些年,总有些能耐,虽然某时候……咳咳,在私人生活上确实有点过火,可用在做生意上,精打细算却能恰到好处。
其实她还挺满意自己找来的相公呢!但话说回来,从没见过他溜得这么快,到底是上哪去,还真教她好奇呀!
***
外头飘着绵绵细雨,都已用完晚膳,小修子怎么还没回来?
数不清是第几次望着那动也没动过的门发呆,两道秀气的弯眉随着叹气声再一次揽紧。
再怎么说,她相公也是个男人,虽在钱府只能当个软脚虾,一旦出去,也是有点拳脚功夫自保,不至于遭遇什么险象才是。
那,她到底是在操心些什么咧?
是担心他会不会晕倒在某地某处?还是怕他有可能一去不回?不,她立即否定后者,虽然莫修恨不得甩开她,但两人已经成亲,况且还有圣旨做后盾,她才不怕他溜咧!
那到底是……吼~~真讨厌,他到底为什么还不回家嘛!
来来回回不停走动,也许是因为心急了,脑袋瓜感到些微不适,似疼、似痛,晕得令她站不住脚,只能停下来敲着脑袋瓜子,顺便歇口气。
终于,门外有了动静。
门板让人推开,一个她等待已久的身影摇摇晃晃跌了进来,一身衣服脏兮兮不说,还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
“小修子,你是跑哪去了?”瞧他气喘吁吁,活像跑了几千里似的。
没好气的瞄她一眼,“城……城西的……龙祥镇……”
“龙祥镇!”不能怪她大惊小怪,那可是城西近郊好几百里的小乡镇,光是坐马车来回就得花上半天工夫。“你没事跑那么远的地方去做什么?”
见他仍是上气不接下气,她也没闲着,拿了杯水送上前,这回莫修可管不了是精致瓷杯还是破陋杯子,抓来便仰头饮去。
“你去龙祥镇,为什么不同管事报备一声,乘坐马车去也比你跑出去租乘马车还快也舒服。”打量着莫修沾了尘土的一双鞋,她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拜托,你那几辆马车根本是想害我的命,弄得俗气不说,光见马厩里那些一匹比一匹还要昂贵的马,我哪敢乘坐上去?还不如到外头租辆简而小的马车,省钱又可以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