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惹上无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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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也是第一次!”比尔德忽然露出一个害羞的表情,“所以觉得这样我们就是一样的了。”

  他?也是第一次?程诗诗又不免将眉毛挑的更高了一些。

  “诗诗,你那是什么反应?摆明了不相信我的话。”真是屈辱,他的女人竟然对他的纯洁表示质疑。

  ……

  完事后,比尔德躺在程诗诗的身旁,顺了顺自己的呼吸,竟然又重新拾起了那个让他感到相当抑郁的话题,“诗诗,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是第一次?”这个问题他好像特别想弄清楚。

  程诗诗抿著嘴,用沉默代替了回答。

  “为什么?”打破砂锅问到底,向来是他家族的一项优良传统。

  程诗诗扬了扬眉,“因为王子殿下您之前的所作所为。”总是喜欢轻薄她,吃她的豆腐,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未经过人事的小处男,“而且技巧还很……”忽然意识到自己竟是在夸奖他,还指的是那个方面,她把最后一个字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技巧还很怎样?”比尔德却听得很真切,立刻从愁眉不展变成了神采奕奕,“诗诗是想说我的技巧还很好,对吗?”笑得有一点邪气。

  一个翻身,再度压到程诗诗身上,“诗诗能这么说,那就证明我刚刚的表现已经让你很满意?那刚刚我对你做了什么才会让你觉得技巧很好?是这样吗?”一只手突然握住她右边的雪/ru,“还是这样?”一只手又霍地探入她的腿窝。

  色胚!这是程诗诗对这位王子殿下迄今为止的第二个评价。

  ***

  为了无时无刻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就算已经得到了程诗诗的身体也会照样对她死缠烂打、不离不弃,比尔德之后的数天都像块橡皮糖一样,紧紧地黏在程诗诗的身边。

  除了上班的时候,因为他俩不是在同一个部门;除了睡觉的时候,因为他俩不是住在同一个屋檐,其他的时间比尔德几乎全都是和程诗诗两个人成双成对,共同度过的。

  就说现在好了,程诗诗正在员工餐厅吃午餐,比尔德便很亲密的坐在了她旁边的位置上。

  注视著程诗诗细嚼慢咽的把饭吞进肚子,他总是会流露出一丝馋涎欲滴的神情,然后跟她说道:“你碗里的饭菜看上去好好吃的样子。”

  尔后在程诗诗刚夹起一片青菜时,握住她的右手手腕,就这样将她夹起的青菜转而送入自己的口中,“嗯……的确好吃。”边咀嚼还要边振振有词。

  在其他餐桌上就餐的人们,若没有观察仔细,还都会误以为公司有名的冷美人竟然在给我们亲爱的比尔德王子殿下喂食,实际上这些看似亲匿,却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的画面,皆出自于王子殿下的自导自演。

  “诗诗和王子殿下的关系好像进展得很快了。”坐在他们隔壁餐桌上的唐静怡,望著他们不禁有一点目瞪口呆。

  “嗯。”坐在唐静怡旁边的强森点头附和道。

  他们两个人现在可算是同病相怜,一个是自己的好友被别人霸占了去,只能独自一个人吃饭,一个则是被自己的主子遗弃也只能独自一个人吃饭,形单影只的两个人便干脆凑到了一起,另组一桌就餐。

  尽管强森·特瑞并非屠氏职员,但由于比尔德身份特殊,公司出于对他安全等各方面的考量,特许他携跟班上班。

  吃完了饭后,比尔德又带著程诗诗开始在公司内闲逛,强森在距离他们身后大约五、六公尺的位置,跟著他们,尽著随侍应尽的职责。

  有了程诗诗的陪伴,比尔德早在数天前就已经把那个前不久还一直跟著他的赵锡阳赵经理打发走人,当时赵经理还很委屈的以为自已做了什么错事无意间得罪了这位王子殿下,才会被赶。

  其实比尔德根本就没有和程诗诗单纯参观公司的兴致,他不过是为了在公司里找个比较容易让自己对程诗诗为所欲为的隐秘场所,和她做爱做的事罢了。

  自从那次在程诗诗家里,让他成功上垒以后,他就发现自己已经对做那档子事上瘾。

  简直迷死了自己在诗诗体内畅快奔驰的感觉,而他想诗诗应该也不会讨厌他对她的碰触才是,否则也就不会每当在他们两个人那个的时候,她都会发出那么好听的声音。

  既然彼此都对这件事不讨厌,那他也就犯不著压抑和克制自己,珍惜时间,纵情的去做他们爱做的事就好了嘛。

  第4章(2)

  在偌大的办公大楼,其实想要找一个四下无人又可以供他们欢爱的场地并不算简单,但也绝不困难。

  就譬如说每层楼皆附设的茶水间,他们就曾在那里试过几次,感觉还算不错,既然有电梯这种设施便利,所以使用率不怎么高的楼梯通道,他们也去了两三回,滋味也还算是相当值得回味。

  当然,他们在忙著嘿咻的时候,也并没有忘做最基本的防御措施,于是强森便光荣肩负起了这项使命,无论在茶水间抑或是楼梯通道,他都会站在门外把门,谨防其他人员无意间闯入,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限制级画面。

  至于那位王子殿下也不知道都用了什么手段,那个和程诗诗告白过的林副经理除了在和她告白时曾见过之后,自此便再没主动出现过她面前,即便无意间在公司碰上,对方也会慌张跑走,对她避如蛇蝎。

  而王子殿下如今也已经在公司内以她的男朋友身份自居,凭藉自己在屠氏惊人的影响力,不到四十八小时就已经让全公司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员工都知晓了他们已然是一对甜甜蜜蜜、如胶似漆的小情侣。

  现如今那些正在公司内,或幽会或聊天或打牌或游戏的同僚们只要一看到王子殿下和程诗诗两人牵手而来,便会很自觉地起身离开。大大方方地把场地空出来让给他们这对在屠氏已经是最为轰动的男女朋友亲热之用,每当此时比尔德便会对那些人回以一个招牌式的温柔浅笑,以感谢他们的识相。

  公司的茶水间去过了、楼梯通道也去过了,这回比尔德便又想再换一个新鲜的地方,在这一次的亲热中再增加一点不一样的趣味。

  随意走到办公大楼的某一层,推开拐角处男生厕所大门,看到里面空无一人后,便把站在厕所门外的程诗诗拉了进去。

  强森自然又是被比尔德命令呆在男厕所外面,替他们看守,他们则在男生厕所里尽情的嘿咻,炒饭炒得凶。

  ***

  这日,趁著下午茶时间,程诗诗找来了当日的早报,搜寻著有关出租房屋的讯息。

  唐静怡奇怪的望了一眼,“咦?诗诗要找房子吗?”程诗诗淡淡地点了点头。

  “你不是有住的地方吗?为什么还要找其他的房子?”

  程诗诗抬起头看了眼唐静怡,“我打算换一个地方。”

  被比尔德肆意摆布了将近一个星期,每天都要忍受著他对她的毛手毛脚,难道程诗诗就那么软弱任其鱼肉?

  答案当然是不可能,她绝不可能任由一个男人把她吃个精光而不反抗。

  可她也知道他的对手是比尔德,一个各方面都要与她旗鼓相当甚至还要略胜她一筹的男人。

  面对他,她所有对付其他男人的招数都完全没了效用,只能束手就擒,根本无从抵抗,经验告诉她正面交锋的话,她只会一次次的败北,重蹈覆辙,输的一败涂地。

  那么不妨就试著换个策略,尽可能的躲开他,两人若能不再见面,或许她就不会再栽在他手上了。

  她知道这只是一个下下策,但是短期之内她又想不到其他更好的方法,既然要躲开他,那么第一步便是要换住所。

  想起一个星期之前,比尔德造访了她的出租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将近两个钟头,似乎一夕之间所有的左邻右舍都知道了他们两人关系非浅。

  到现在她和比尔德的事都成了邻居们茶余饭后的话题,有些人甚至还描述的绘声绘色,就像亲眼看到他们那晚在她的宿舍里都做过什么似的,让她不得不都佩服那些人丰富的想像力。

  其实那天过后,程诗诗就一直想要换个住处,避开那群长舌又很有联想能力的邻居,可是房子真的很难找,假使找不到房子,她也就无法再实施躲避战术的第二步、第三步。

  试想,就算她在公司里再如何千辛万苦的避开他,晚上她如果还是要回到那间宿舍休息,到时候他若在她家门外守株待兔,等待她自投罗网,她不是照样还是会在他的面前无所遁形了吗?

  唐静怡挑了挑眉,“换一个地方?”凑近程诗诗,“那诗诗不如住我那里好了,我的房子是我爸妈帮我在公司附近租的,二房一厅很宽敞地说,我一个人住一直都觉得有点寂寞,诗诗要是能搬过去跟我一起住,和我作伴,那就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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