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拇指抹去她滑落的泪水,嗄声要求:“告诉我你不会再这么做,不要为我牺牲性命,那不是我能够承受的事。”
凯闻言,含泪开口承诺。
“我不会再这么做。”
她额前的发,被风吹扬起来,在那其中仍有一抹白。
即便是那男人也无法将其恢复,就像她的胸前,仍有着为他所受的伤,那是她灵魂上的伤,无法被轻易抹灭。
他伸出手,将她拥入怀中,告诉她。
“我不在乎你是女巫,或是魔女,你在这里,所以我才在这里,如果你想离开,我就和你走,若你想留下,我们就留下来,无论到哪里,不管去哪里,我永远都会是你的骑士。”
他说过,在她和他一起从狼堡回来的时候说过。
可是,她没想到在经过昨天的事情之后,在看到她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情之后,他依然不曾改变他的想法。
她是个女巫,是个魔女,可这男人爱她。
即便他看到的是天使,他依然爱她。
凯含泪笑了出来,伸出双手拥抱他,在灿灿金阳中,在成熟的麦田里,昂首亲吻他。
“我爱你……”
她笑着说,抚着他的唇,摸着他的脸,悄声道。
“我哪里都不会去,你永远都是我的大人,我的心,我的爱,我的波恩。”这话,让他心紧喉缩,不由得收拢铁臂,将她更加紧拥在怀中,低头亲吻她。
当凯回神,蓝天就在眼前,她已经躺在地上了,他包在她身上的毛毯落了地,半个人高的麦子包围着他和她。
她羞红了脸,心跳飞快的喘着气,理智告诉她,这么做不太好,却依然情不自禁,他跪在她腿间,褪去了她身上的衣裙,脱掉了他身上的羊毛衫,露出强壮的胸膛,结实的肌理。
晨光映照在他身上,让他看来和一旁的黑麦一般,也是金黄色的,当风吹拂而过,他的黑发会如草一般翻飞着。
眼前的男人,如此美丽,可他那宽厚伟岸的胸膛上,也有伤,被她烫到烙印的灼伤,昨天深夜,她曾试图为他疗伤,但那伤疤无法完全消除,像她的一样,深深的烙在了灵魂上。
这个男人不愿放手,即便她烫得像块火炭,即便她灼伤了他,他依然将她紧拥在怀。
想起那一刻,每每教她热泪盈眶、心头紧抽,对他的情与爱,无法控制的充塞满溢全身四肢百骸。
情不自禁的,凯朝他伸出双手,波恩俯下/身来,重新低头亲吻她。
空气无比寒冻,两人吐出的气,都化成了氤氲的白烟,但他的身体是热的,她也是。
他用那双大手抚摸她,用热烫的唇舌亲吻她,撩拨得她不断娇喘呻/吟,当他终于进入她的身体,凯攀抓着他结实的背,张嘴轻喊出声。
他在天地之间,在晨光里,在麦田之中,和她做/爱,两人的汗水交融在一起,光线在四周闪动,让一切美得不可思议。
她亲吻着他,抚摸着他,感觉从里到外,充满了他,就连灵魂也被拥抱,被喜悦与爱,还有无尽的力量充满。
事后,她懒洋洋的蜷缩在他怀里,有好一阵子都不想起来。
秋风飒飒吹拂而过,结满的麦穗随风摇晃着。
她和他一起躺在麦田里,仰望着风将白云在蓝天上拉成了丝。
当她终于强迫自己爬起来,偷偷摸摸的套上衣服时,他依然仰躺在毛毯上,双手枕在脑后,一脸轻松惬意的看着她穿衣。
“现在,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带毛毯了。”
她的话,让他笑了出来。
那低沉的笑声,回荡在风中,让她也跟着笑出声来,但还是忍不住提醒他。
“你小声一点,会被人听见的。”
“你忘了,昨天每个人都到城堡里去避难了,晚上大伙儿又庆祝到深夜,大部分的人都还在睡,现在这里不会有人来。”
“噢。”她恍然过来,发现他确实早有预谋。
“你真的要改掉这种带我到处偷情的习惯。”她放松下来,重新在他身边坐下,把他的衣服拿给他,让他套上,一边咕哝着:“我们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的。”
这话,教他又笑。
“放心,我不会让别人看到你的屁股,你有个大屁股的事,只有我会知道。”
这话,让她红了脸,羞窘的拍了他胸膛一下,他捣着被拍打的地方,装出一副被打痛的样子,嘴里的笑声却没有因此停下。
噢,可恶。
她应该要再次和他抗议,可她喜欢看他笑得那么放松,如此开心。
他没有承诺会改掉,可她猜他需要偶尔能放松一下,不当领主,不当大人,只当波恩,当一个普通人。
说实话,她其实也喜欢看他这样笑得停不下来,她也很少看他穿得如此轻便,他没带长剑,身上只套着一件陈旧亚麻衫和裤子,看起来如此随性,却万分性感。
当他终于停下那开心的笑时,她忍不住道。
“下次,我们把面包和水果也带来吧。”
她的提议,让他愣了一愣,然后他再次扬起了嘴角。
“好。”
她脸微红,却也忍不住扬起嘴角。
他将毛毯再次包回她身上,牵握住她的手,带着她往回走。
凯把头枕在他肩上,和他一起在东升的旭日中,手牵着手,一起漫步在金黄的麦田里。
“波恩。”
“嗯?”
“我爱你。”
他和她十指交扣,只觉喉紧心热,眼眶微湿的哑声开口。
“我爱你。”
凯含泪笑着,握紧他的手,再无言,只和他一起牵握着手,一路慢慢走回那座飘扬着熊、斧头与麦子旌旗的城堡。
从今以后,那是家。
他和她的家。
她会和他一起,在那生儿育女,让他们在这块土地上成长、玩耍,然后和他一起,活到很老很老。
第10章(2)
数年后
“一、二、一二,拉——”
随着工匠的号令,粗大的麻绳,绕过在屋墙上的铁钩,在男人们齐心协力下,将绑在麻绳上的巨大木梁拉了起来。
“一、二、一二,拉——”
这一边,几个男人们忙着架设木梁;那一头,另外几名工匠则耐心的用灰泥将石头叠成墙。
村子的这一边,准备盖一栋新的谷仓,男人们都一起来帮忙。
孩子们好奇的围在一旁观看,但很快就被一队坐着篷车而来的乐团,吸引了视线。
吟游诗人坐在车尾,手拿一把琴,边谈边唱着歌。
“来哟、来哟,明天市集就要到来,让我们一起扛着大麦,唱歌跳舞,吃饱喝足,来做买卖——”
篷车一路穿过村子,经过麦田,来到市集所在。
空地上,商家们早已自行将帐篷搭了起来。
篷车里的红发小女孩跳了下来,熟门熟路的到第一个帐篷那儿申请登记参加明日的市集。
史瓦兹的市集,有一套自己的规矩,这儿要求公平交易,每一名商家都要先来登记,市集上还会有士兵巡守,防止有人闹事,所以也少有扒手。
因为这儿的领主公平又聪明,非但在森林里开出了一条路,还提供免费的房间,给来这儿做生意的商家住,而且史瓦兹的市集,每天傍晚都会有人打扫,把环境维持得干干净净。
据说,这是领主夫人的要求。
一开始,当然有人不开心,不过清扫过的市集,不再总是充满动物粪便的味道,地上也不会有烂掉的菜叶与水果散发出腐烂的味道,所以第二天再来做交易时,确实让人很开心。
加上那位领主夫人,还特别在一旁建了几间厕所。
“厕所?什么东西?”
“做什么用的?”
“拉屎用的。”
“什么?拉屎还要特别盖一间房啊?”
“贵族大人们都是这样的,可以坐着拉屎呢,挺不错的。”
于是,因为好奇,人人都跑去那厕所参观一下,回家好炫耀自己和大人们一样,使用过坐着就可以拉屎的厕所。
这种种新奇又实际的措施,很快让人发现确实有其好处。
干净的街道、不会散发臭味的市集、安全的环境、方便的交通,加上这儿的大麦和麦酒价格公道,让来做交易的人越来越多,不只附近的农家把自家产品拿出来买卖,还有许多商人远从北方的海港来此做生意,在这儿把买来的腌鲜鱼卖出之后,再买进大麦、麦酒和上好的亚麻布,运到北方出售。
人多了之后,小丑、乐师和吟游诗人也来了。
市集的集会,也从一年两次,变成一季一次,每到市集的日子,都热闹非凡。
“喂喂,你听说没?史瓦兹爵爷要成立商会呢。”
“听说啦,说了好几年了,是真的有要做吗?”
“有,今年要成立了,想加入的人,可以到城堡里去申请加入。”
“加入之后有什么好处啊?”
“听说市集摊位的租金会便宜一点,也可以用较低帘的价格,申请士兵随队保护商品,虽然加入商会每年要缴会费,但多了一层保护,也比较安心。说不得,以后我们这儿也能变成自由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