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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四川话啦!笨!下次要和别人吵架之前,先学好南七省基础方言口音,好不好?”当你想骂一个人,而他却听不懂你的用词时,这种感觉是很悲怆凄凉的。“好,为了不占你弱智的便宜,我重新开场──奇怪了!反正你回我家一定逃不过被老头子砍成肉酱的命运嘛,早死晚死都要死,索性临死之前陪我游山玩水有什么不好的?”他好像非常有兴趣到阎罗殿去找牛头马面赌牌九。“我……”就因为早死晚死都要死,所以他才巴望尽快解决完天机帮的小案子,免费奉送大伙儿投胎转世的机会呀!不过他继续吼下去就穿帮了。“辣块妈妈!”“什么?”轮到她瞪目结舌,不知如何以对。这下子你可不懂了吧?哈哈哈!原来说赢嘴的感觉如此爽快。

  “姑娘,下次要和别人拌嘴之前,麻烦先学会各省基础骂词儿好不好?为了不占你识见浅薄的便宜,我也换个流通性比较高的开场白吧──去你的!我活得不耐烦,渴望继承武林前辈独孤求败的遗愿,以早早去死做为终生的职志,不行吗?”“真的?”守静圆灵有神的瞳仁乌溜溜地转个圈儿。“那就太好了嘛!我就等你这句话。拿来!”“拿什么来?”他的寒毛竖直成最高警觉状态。“反正你迟早要死的,银两留在身边也没有用,不如交给我替你花掉吧!”听她口气,她似乎已经觊觎他的遗产很久了。“我就不能留下来做为日后的安葬费用吗?”这丫头简直没心没肺!他为了她拚掉大半条老命,结果她满脑子顾念的只有他的小钱囊。“没关系,”这种小问题难不倒她。“我允许你指定我担任疯大侠的‘收尸者’。赶快把安葬费交给我!我保证到时候把你的灵堂打点得妥妥贴贴的,孝子、孝女、孝曾孙一个也不会缺,甚至多烧几个纸糊的强盗去地府里帮你洗脚丫子,免得你寂寞。”封致虚自认非属昆虫类,但多多少少与她肚里的蛔虫还算有一点交情,这鬼丫头为了骗钱,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算了,和一个小女孩斤斤计较,非英雄好汉所当为。况且,她也曾经陈述过一句非常有哲理的名言──绑匪向肉票勒索金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既然她是绑匪,他是肉票……咦?怎么他在心态上真的以肉票自居啦?简直是毫无天理。

  他臭著一张老脸皮,由口袋里掏出三两银子。“给你,今天只能花这么多。”“哟!三两,加饷啦?”她口气酸得可以。也好,一次拿几两,一天讨十次,十二个时辰下来收获也算可观。大体而言,她不满意但可以接受,随即偷笑著溜出客栈房间。“且慢!”他忽然阻挠她的伶俐脚步。“干嘛?反悔了?”她立刻把银子藏到背后。“起手无回大丈夫。”

  我还“有借无还大瘟生”咧!

  “我跟你去。”封大公子拎著她的衣襟出门。

  “啊?不用了啦!你一路上也辛苦得要命,我会很善良的买东西回来给你吃。”幸亏她还存著些许的良知和人性,毕竟维护肉票的健康也是绑匪应尽的义务之一。封致虚的嘴角迸出两声“嘿嘿”,充满不屑的意味。他当然明了南宫小姐极端乐意花用“他的”钱来请他吃美食。问题是,放她一个人四处乱跑,她回得来吗?他自认“封致虚”的铁招牌在大江南北已经够响叮当,不需要她再站在洛阳街头扯开高人一等的嗓门狂喊:“疯──子──虚!”替他打亮知名度。路痴!

  ※ ※ ※

  “昨天未时,探子过来向我禀报,说他在长春巷里看见你蹲在墙角吃臭豆腐。”洛阳城内人潮最汹涌的精华大街就属安福胡同,胡同里云集了各式各样的商贩,光是路旁摆出来买卖的物品就让人看花了眼,即使逛个三天三夜也不厌倦。此外,以豪美奢华闻名于南朝的会宾楼也坐落在这条宽道上。会宾楼的第三层以上好红木区隔成十来间的小雅室,只有城内的王公贵族或巨商名流才有能力在此承租下私用的雅室,接受店方专人的服侍。今天,以王大富户的名义租用下来的私人厢房,正坐著两位卓尔出众的男子。看起来年纪较轻的公子拧著两道翩飞的剑眉,但轻愤的表情并无损于他倨傲不群的潇洒劲。反之,正在调侃他的男子就显得沉敛多了,言谈之间流露出来的气度自然而然比年轻公子稳健几分。“我还以为他们看错人了。”较年长的男人朗笑出声。“你?吃臭豆腐?我居然不知道我亲爱的小弟弟对他一向痛恨到极点的豆类粮食产生了兴趣。”“否则我还能怎么办?让她一个人在街上乱逛,以她的大嗓门危害满城的百姓?”这位年轻男子自然就是封致虚。“我等于是牺牲了自己的形象和幸福而成就大家的安宁,你非但不懂得感激,反而出口取笑我,你活得不耐烦啦?闻人独傲。”口气相当哀怨不满。“孔夫子有言:做人要甘愿。”闻人独傲笑吟吟的,完全没有丝毫罪恶感。“而且愿赌服输,既然天机帮的铲灭工作在你的‘任职期限’之内,你最好认分一点,乖乖替我跑完这趟腿。”“别太透支你的好运。”他咬牙切齿地咀咒老大哥。“等我三年的‘坐监’期满,‘不得动用武力侵犯两方赌约人’的誓言就算失效了,到时候你给我走著瞧。”到时候?到时候他闻人大捕头已经不晓得消失到哪个角落去搜捕坏人,谁怕谁?闻人独傲端起酒杯,吸气饮进杯内醇美微辣的酒汁。“言归正传,今天找你出来喝酒,主要是想顺便转告你一件消息。”放下空杯时,名捕头的颊上已经换回平时惯有的端严神情。“据说南宫劳已经派出大批探子出来寻访他的宝贝女儿,你最好当心一点,接下来的路途随时有可能和他们面对面碰上。”是吗?显然南宫劳关心女儿的程度比他想像中更真切,他还以为天机帮的人大多没残留多少人性呢。“知道了,我会立刻催南宫守静离开洛阳,打道回天机帮的落脚处。”与其让天机帮的人逮住他和守静,倒不如他自动上山去攻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好歹也坐收先声夺人的气势。他的心念直觉转到南宫守静上头。她实在心直口快得离谱,一点心眼都没有,他们也不过才相处将近一个月而已,她却已明显对他产生死心塌地的信赖感。假如她获悉他前往天机帮,是为了消灭她的爹爹、兄弟、朋友、叔伯,她将会有什么反应?而且,该死的,他越来越容易忽略一件事:她也是天机帮的一分子,而所有天机帮的成员都名列他的“夺命黑名单”上。届时,他该不该下手取她性命?“疯子虚!疯子虚!”独特的尖锐嗓门从一楼食堂直直响透整栋客栈的各个角落。“想”曹操,曹操到。债主大人来啦!他垮下凄惨兮兮的俊脸。

  “疯子虚,你看这是什么?”

  轰隆!雅室的小木扉分开一条空道,红润如梅子的俏脸蛋闪现在他们眼前,跳动的黑眸烁亮著毋庸置疑的欢悦。“阁下又有什么新发现了?”他强打起精神迎合她的好心情。“你看,蟋蟀耶!”天上的太阳彷佛钻进她的眼睛里。她兴匆匆地递过拳头大小的竹笼到他面前,里头关著一只乌漆抹黑的虫子。“刚才我在客栈门口观赏斗蟋蟀的比赛,每一只都好厉害哟!尤其是这只黑将军,它连续斗倒三只对手,没有其他蟋蟀打得过它,简直就是大内第一高手,所以我立刻掏银子把它买下来。”“你花了多少银子买这只虫子?”他不太确定自己希望获得答案。“就是你一大早固定捐献上来的绑匪零用金呀!三两。”她回答得理所当然。“什么?!你花了三两银子买一只小黑虫?”“黑将军才不是普通的虫子,它是排名天下第一的厉害蟋蟀。”她的欢乐气息登时馁了。难道他不喜欢?她以为男人对这种斗鸡、斗猫、斗蟋蟀的把戏都很感兴趣的。“你到底明不明白何谓民间疾苦?三两银子足以供给黄河水灾的百姓添置两条暖身的棉被,足够让寻常叫化子七、八天不用出门讨饭,足够替你购下一套质料不差的宫装罗裙,足够……总之足够做出一百件更有意义的大事。”而她,南宫守静姑娘,居然一出手就是三两银子──只为了一只用力揉捏就会死翘翘的小虫子。“我觉得它很好玩嘛!白天能打架,晚上又会唱歌,起码比你多了一项功能,你……你干嘛凶巴巴的?”眼里的太阳迅速下山,黑夜的阴霾取代了喜心翻倒的光彩。这样就嘟起嘴巴了?她也未免太敏感了,他也不过才说她几句,大部分指责的话甚至还念在心里咧!该死!她为何用这种充满了失望、委屈、伤心的眼光瞄他?他又没做错什么,行事不正确的人是她耶,他出言教导她俭朴的必要性是基于善良的心态,她干嘛用这种眼光看他?看得他都……都……都心软了。唉!还是投降吧。“罢了,算我怕了你,讨债鬼。”下回骂人的时候,他得千万记住不能看向她的眼睛。守静不答话,嘴角仍然撇下来,眼睑半合,一副好委屈、好可怜的模样。“你干嘛装出这种脸,我又不是在凶你。”谎言自动冒出他嘴巴,甚至不必劳烦大脑下达命令。她仍然不动声色,显然她也察觉出他的言不由衷。“真的嘛!我不是在凶你,而是……”杀千刀的!她能不能收起那副快哭的表情?“其实我在称赞你干得好,三两银子就买到一只天下无敌的蟋蟀,旁人都做不到呢!”“真的?”旭日再度东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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