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妖赶紧上前,把利斧包裹得紧紧的、严严的,尽量爬行远离,禁箍这可怕的武器。
姑娘软软、冷冷的躺卧在雷刚怀中,小手无力垂地。
到处都是她的血——神的血!
血液溅落在公子身上,也溅落在水晶洞里,恰巧就在那儿洒得最多。神血自成封印,在水晶洞外设下更强限制。
得意的公子即使利用利斧,却也不敌大量神血扑身。他烧灼扭痛,不甘的留下叫唤,从纯白化为漆黑,黑上又满是红得耀眼的血渍。
「云英。」
他惨叫着,在神血中消融。
雷刚无暇顾及其他,满心满眼只有姑娘。她的身子好冷,脸色惨白,连肌肤也白到接近透明,像是失去所有血液,连生命也随之被流失。
「醒醒、醒醒!」
他哑声呼唤,恨着自己的无能,只能袖手旁观:
「不要离开我,听见没有?醒过来,睁看眼睛看我!」
她不该定住他。
但是,如果她不定住他,他又能做什么?手上沾了她的血的大刀,能跟利斧对抗吗?
她不给他这个机会。
所以,他非得要唤醒她,好好责备一番。
雷刚摇晃着愈来愈冷的娇躯,贴附着她的脸,执意不肯放弃:
「公子说了什么,我都不在乎,那全是过去,我要你的现在跟往后。」
她不能离去,他跟她还过得不够、说得不够、爱得不够。
「你成过亲,我不在乎。」
他一字一句,说给她听。
「你嫁给谁,我不在乎。」
「你做过什么,我不在乎。」
他痛彻心肺,摩擦她冰冷的脸,说出心里最深的话:
「我只在乎你如今在不在乎我。」
离间无用,他爱她之深,情愿连魂魄都赔上。
「所以醒过来,亲口告诉我你在乎我,就像我在乎那么多——不,二分之一也好、十分之一也好、百分之一也好。」
不论多少,都好。
姑娘动也不动,随着他更深的拥抱,软软的往后倾倒,长发垂散,像要将娇小的她淹没,从此深陷在岩石里,也变成山的药。
「不许离开,山已经有药。」
他摩擦着她的手、她的脸感受不到一丝温度。
「你该治疗的是我,我太爱你,这也是一种重病,对吧?」
反覆呢喃、诉说,她始终没有反应。雪下来愈来愈浓,他的声音愈说愈哑,强壮的双臂抱着她一次次摇晃,晃得很轻很轻,就怕会弄疼她的伤。
刷——
一声轻响,落在雪地上。
是他买的珊瑚簪,比血更红。
「簪子,是要送你的。」
他用颤抖的手拿起珊瑚簪,簪在她的发上:
「我知道你戴着它会很美,所以才会买下来。醒过来瞧瞧吧,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都要跟我说一声。」
说到最后,语音微弱,他的脸埋进她的发,让发变得更湿润。
蓦地,珊瑚簪泛出光华,润润的红色光晕从发上染开,渗透进惨白的脸、双手、身躯,不但止住伤口的出血,也让她的肌肤重新变得红润,指尖恢复淡淡的粉红。
「雷刚。」她的声音很小。
他全身僵住,迟疑的抬起头,近乎胆怯的望向她的脸,多怕这是幻觉。
但她的双眼是睁开的,唇色还有些白,却噙着一丝浅浅的笑。
「我没有死。」
他的情意浸润了她,将她从濒死边缘拉回人世间。
「你这么吵,我怎么能死?」
「你伤得太重,我——」
她抬起手,掩住他的唇,保证的点点头:
「没事了。」
她轻柔的抚摸他粗糙的脸庞,没有告诉他自己已在濒死之际,听见他每一句话。「带我回木府,让左手香医治,不然伤口就要留疤了,我可不喜欢那样。」
「好!」
雷刚二话不说,抱起她离开血淋淋的雪山之下,用最快的速度,往木府的方向飞奔。
冷寂的雪地,只有一小块地方没有溅到血。
那是黑龙用身子阻挡,才没有被血沾染,一小搓的灰烬。
他没说半句话。
因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因为说了也没用。
只余灰烬,还能期望什么?
她剩下的只有一小片的鳞。
过了许久,他以指尖小心的沾起那片红鳞,压入额上,让红鳞覆盖在原本的黑
鳞上。这么一来,永远都无法取下——
他也不想取下。
萧瑟的风雪来袭,黑龙望着灰烬被吹散,直到完全看不见后才站起身来,转身离开失去她的地方,穿过山林,回到黑龙潭深处。
从今之后,再也没有红鲤鱼能陪伴他。
【全书完】
后记
炎暑 典心
各位读者,好久不见。
嗯,出现「好久」两次,就知道该要欠揍了(掩护姿势ing)。相隔数月才熬出这本卷二,跟往年相比实在怠惰许多,请各位善良的读者原谅不才在下区区胖鲸鱼阿心仔我,没抓好写作速度,让大家久等了。
想当初交稿的时候,」君编辑大人立刻发了一个网页给我,是「魔戒」里名剑剌针的拍卖网页。
先前跟同为宅宅好友的提起,当年「魔戒」三部曲席卷全球时,阿心仔迷得乱七八糟,买了限定版、内刻精灵文的魔戒。在第三部完结篇上映时,还买到台湾仅有几场的「魔戒」马拉松场次。
内容是前一、二部的导演版,加上第三部首映,我跟好友圣堂教母一起去看,接连看了十一个半小时,中间虽有短暂放风,可以觅食喝水,但是连坐十一个半小时,我到第三部时已是坐立难安,因为久坐的不舒适而很难专心。
啊,话题绕好远……(谜之音:回题~回题~回题~)
总之,我想要买一把剌针剑,」君编辑大人帮我留心到了。
{君编编:你看!刺针大拍卖。
阿心仔:嗯……(是暗示我买刺针自戕谢罪吗吗吗吗吗吗吗?)
{君编编:你有魔戒,跟刺针配一套,这样就可以出发去末日火山了。阿心仔:呃……温泉谷?
因为罪孽深重,所以一时之间实在难以分辨是宅宅相惜,还是丁君编辑大人要我去跳火山,看看烈火能不能洗去我拖稿恶习。(谜之音:还是没回题~还是没回题~还是没回题~)
最后,阿心仔没去末日火山,意思意思的中暑倒地。
写卷二时,气候渐渐热起来。
砚城里却是四季如春,且故事发生的时序是深秋入冬之际,真让我羡慕起居住在里头的角色们,不必被酷暑煎熬。
尤其是呀呀老师绘制的封面,夫人一副透心凉的模样,真教人羡慕啊!
书中地理环境等等,都是我游历过的地点,写着写着就有股冲动,想抓起行囊飞奔到当地,享受舒适宜人的凉夏,打开木头窗户,就有凉风吹入,盖着薄被、抱着鲸鱼抱枕,舒舒服服的睡觉——
君编编:你是想去睡觉?
阿心仔:不不不,是去工作!工作!工作!我说错了!
再异想天开一些,能搬进书里的砚城居住,那也能生活得精彩剌激,只不过胆子要大一些,再加上运气要好,半夜不能出门,虽然没有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商店,但是非常有趣。
可以调戏一下黑龙(黑龙:找死!)
跟姑娘喝茶(黑龙:替我要鳞片!)
找雷刚谈心(黑龙:你会死很快!)
逃给公子追(阿心仔:黑龙,怎么不说话?黑龙:没兴趣跟死人说话。)
在卷二里,成魔的公子有入魔的原因,也揭示些许姑娘的来历,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疑问,在往后都会一一揭露。
用短篇来诉说一个大型故事,是很有趣的经验,在主要情节之外,有许多的旁枝细节,慢慢的累积铺陈,感觉有点像是在盖房子,或是挑战叠叠乐,要更小心的累积,成就感也更强。
说到新尝试,不得不提2013年的二月时,第一次办的签名会。
那是南港展览馆(君编编:南港展览馆不是世贸二馆喔,啾啾~阿心仔:啊,我立刻修改!)啊,是世贸二馆最后一次使用,选在今年办,也挺有意义的。
虽然,一直到签名会前的最后几分钟,心中还是很忐忑,连上台的时候都在发抖,但是工作人员的安排周全、可爱主持人小A的专业,还有明明已经超出签名名额,还在舞台场外鼓掌、大声支持我的读者们,都让我感动不已。
其实,当时我是很想哭的。
不是被吓哭,而是因为深深的感动。
能够写作,真的好幸福。
谢谢你们远道而来,最远居然有从英国飞回来台湾的,让我好心疼,只能给她一个拥抱,实在不知该说什么。
为了不让大家往后久等,我会克服胆怯,努力多参加这类的活动,增加跟你们的互动,不会再让你们等那么久了,希望能多跟大家见面。
不过,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在会场听到那句话,还是很受打击。哪句话呢?当然就是那句——
我、从、小、看、你、的、书、长、大、的!
呜呜呜呜呜,虽然是事实,但是听到的时候,还是很想喷泪啊。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