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擒得暖床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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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买菜这种事,都要妳亲自负责吗?”他们从菜场离开后,鸠明夜好奇地问。

  “本来是不用,但今天正好要来这边,也就顺便了,能自己做的事,为什么要麻烦别人,厨娘要做的事也很多。”

  这么想想,在沈家帮忙的人就那几个,其中一个跑腿的小四还是个孩子。

  小四说他是个孤儿,一路乞讨到太合镇,在还剩一口气时被沈家老爷带回了家,之后就一直留在了沈家。

  每一次来这个镇上时是个晚上,之后就一直没出过门,这还是鸠明夜头一回仔细地观察这个不大的镇。

  事实上,这里比他想象的要来得热闹,也要来得安宁,中午,沈落霞带他去一间街边的小铺吃牛肉面,要不是上面的老板那张面孔太过眼熟,鸠明夜都快忘了这镇中藏有许多马贼。

  那老板不就是那天的那个叫虎六的大汉!

  虎六看了他一眼,也没理他,只把面放到沈落霞眼前时,顺便说:“头儿,这个月是二十两。”

  “知道了,比上个月好了些呢。”沈落霞点点头,“还有说了多少次,别再叫我头儿了。”

  虎六继续去作他的面,鸠明夜好奇地盯着那锅前大汉黝黑的背影,试着将他和那天凶神恶煞的人联系到一起。

  “有什么好看的,快吃,吃完了还得去别处。”沈落霞吃得很急,但动作十分秀气,“一会把银子数记在帐上。”

  “什么数?那二十两?”鸠明夜猛地醒过闷来,这就是让他记的帐啊!

  他家也是做生意的,对于记帐这种事,他已经形成固定印象,怎么也没想到街边连个顶子都没有的小摊贩,也要记帐!

  “嫌少?”

  “哪有!生意嘛,都是从少到多的!”鸠明夜低头吃面。

  “是很少,但总会好的。”沈落霞喃喃自语道,望向这条街道,这条街有数家这样的小摊贩,“前年官府改道,太合镇正位于这条路的必经之道,这里的人总会越来越多,多到只靠着赚路人的生意,也能养活自己一家老小的地步。”

  “不做马贼了?”

  “你想说劣根难改?”

  “我没那么说。”鸠明夜看到她眼中闪闪发亮,那是一种怀有无限期望的光芒,她不是在说漂亮话呢。

  只不过那晶亮的眼,放在那张消瘦的脸上,看上去格外叫人心疼。

  真怪了,他竟然会心疼?

  鸠明夜歪歪头,在战场上的这些年,他知道太多人只是为了能有一口饭而参军,然后连个名字都没来及留下,就死在了战场上。

  看惯了这种事的他,到如今还会有这种为某人某事而心疼的感觉?忽地,他笑,因为这并不是什么坏事呢。

  “鸠明夜,你知不知道自己正笑得很恶心。”

  “因为我高兴啊,而且,我还要做一件更恶心的事。”说着,他夹起面里的肉丸,在沈落霞眼前晃了晃,说:“看到没,这是我碗里的肉丸,然后我把它……放进妳的碗里!”

  肉丸掉进沈落霞的碗里,他还在旁边鼓躁着,“一定要吃掉啊,不能浪费,不然虎六会伤心的,怀疑自己手艺不行,妳要给下面人信心才是。”

  “神经。”沈落霞扫了他一眼,挟起那肉丸就咬了一口,还连吃了好几口面,吃得很带劲的样子。

  哎呦!都忘了她是在马贼群里长大的姑娘了,那可不是普通的姑娘,怎么会在乎从爷们碗里挟出的东西!

  该遗憾吗?看她为气他似地更加大口地吃着,鸠明夜笑得好开心。

  一下午,鸠明夜都跟着沈落霞在镇上各处转来转去,其实记帐的事并花不了很长时间,可沈落霞总是不能顺利回家。

  卖蔬菜的和卖水果的吵了起来,顺手都把刀抽了出来,非要拚个你死我活,她到了,也抽了刀,那两个汉子便都停了手,还一个劲地说好话陪不是。

  王家嫂子大病初愈她要去看,陈家媳妇闹着要回娘家她要去劝,她说,当年他爹带着这些人来到太合镇时,太合镇只是个被人废弃的小镇,什么都没有,这些人跟着他爹留了下来,他们都是她的家人。

  等到日头快要落下,忙得像陀螺一样的沈落霞猛地停住,转而往家赶。

  她走得很快,可后面并没有什么在追,鸠明夜跟着她莫名其妙地回了家,他都忘了自己原是打算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溜走的,结果看她走了他还拚命去追,生怕追丢了一样!

  经过他所在的跨院,沈落霞吩咐人看好他后,自己急忙忙地也回了房间。

  第3章(1)

  夜半更深,鸠明夜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总在想着白天的情景。

  加上这些天从小四那套来的话,他对于这镇上马贼的印象已经完全改观,曾经他们真的是马贼没错,跟着沈落霞的父亲干着没本钱的买卖,也曾遭官府围剿,索性及时逃走,没造成太大的伤亡。

  沈落霞的父亲带着弟兄离开了山中的据点,知道回是回不去了,而另一处藏身的地方又哪是那么好找,当时的沈父已经萌生了解散这帮兄弟,各自去做正经营生的打算,明了这种吃了这顿没下顿的活,不是长久之计。

  在这样的契机下,他们发现了这座被废弃的小镇,当时官府还未修那条新路,小镇地处偏远土地又不适合耕种,镇上的人大都迁去了别处。

  马贼在这里重新安顿下来,沈父认为这是个契机,将这视为老天给他们的一次机会。

  经过三年的努力,马贼的习性未改,可很多人已经渐渐适应了,这种不能大鱼大肉,但起码得已温饱,不用整日担心自己没命回家见老婆的日子,可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的头儿,沈落霞的父亲旧病复发,在一个夜里无声无息地去了。

  沈落霞自小受父熏陶,自然而然接下了这个“头儿”的位置,但她辈分毕竟不够,帮里很多她要叫叔叔伯伯的人又怎么会服她?更别提还有部分人一直不满于这种市井小民的生活,这下,带头的人一死,这些人的不满也跟着激发出来。

  沈落霞一个年轻姑娘,凭着一股的“拗”劲,硬是挺了下来,想想还真叫人佩服。

  鸠明夜想着这姑娘,将来要如何应付这一堆堆的事,想得竟然失眠了……

  真是怪了!他从床上翻坐起来,看外面已近子时,自己仍无一丝睡意,反而起了无以名状的焦躁。

  他起身喝了杯水,越发的清醒。

  她的事与他有什么关系?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爱瞎操心了,难道真是闲出了问题?

  推开门,两个守在门外打盹的熟面孔瞇开眼皮瞧他。

  “茅厕。”他说

  他们点点头,又睡着了。

  说到底他又不是他们的敌人,说是客人还差不多,这些人对他的看守已经是走走形式,鸠明夜并没去茅厕,得到这些看守的信任,自己的脚又好得差不多了,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再留在这里,事情会大大地不妙,具体怎么不妙他也不清楚,总之就是有这种感觉。

  他本想去马房,可出了跨院,人就停住了。

  怎么会这样?他抬头看天,再望向直对他的那间屋子,这个时间,沈落霞的屋中还亮着灯?

  那窗内透出的烛光是千真万确的,光内并不见人影。

  “真是个勤奋的姑娘。”他想,她大概是在对帐之类的吧。

  他本该在乎的是,这姑娘没睡,那会不会对他的逃跑大计有影响,但实际上更吸引他的是,姑娘的房中怎么会传出呻吟?

  那声音很轻很轻,要不是他耳力不错加上此时够静,离这么远,他又怎么注意得到。

  那细声的呻吟是隐忍的痛苦,难道这就是她每晚早早回房的原因?鸠明夜自认自己的好奇心在孩童时期已经用得差不多了,可他仍忍不住朝沈落霞房前走去。

  那呻吟声越发清晰,站在她的门前,就算不用心也能听得清楚。

  “谁在外面?”凌厉的喝斥声传出。

  鸠明夜吓了一跳,没想到她还挺有精神,他能感觉到屋内人几乎是冲向门前将门打开,一双怒目能把人生吞了。

  一看是他,沈落霞动作一顿,“你在这鬼鬼祟祟做什么?”

  “我要是说我晚上睡不着,本打算偷马逃跑运动一下,但见妳屋还亮着灯,特来关心一下,妳信吗?”

  “你以为我会蠢到不把马房锁起来吗?”

  “哦,那看来省得我白跑一趟了,沈姑娘,我能问一下,妳留我在这还打算做什么吗?白天忘记问了。”

  沈落霞呼了口气,抬眼看他,打发要饭的一样,“你是鸠白秀的堂兄,鸠家人会来救你,到时我拿你为威胁要求见鸠白秀。”

  “够直接,但让我直接替妳引见不是更好?”鸠明夜挑眉。

  “简单说来,我不相信你。”她说:“你放心,我又不会伤你,除非鸠白秀不答应我的条件,现在你可以回去了。”

  “好吧,但沈姑娘妳要注意身体啊,看妳这脸色红一阵、白一阵,好像随时都要晕倒似的……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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