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坏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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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我怎么会这么衰,遇上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

  「长痛不如短痛,求你成全我。」

  「想跟那个男人走,我死都不会答应!」

  「我爱他!」

  「该死,我爱你!」

  坐在家门外的石阶上,听屋里父母吵得不可开交,含着隔壁阿婆给的糖,姚若琳接受三姑六婆同情的目光。

  她很好奇,爱是什么?让人不快乐。

  十二岁,父母离异,悲伤的父亲远走他乡,母亲急急改嫁,她转读寄宿学校。

  由于性格孤僻,受同学排挤,无人安慰,她开始嗜吃甜食发泄。

  一度胖到九十公斤,受尽嘲讽,更无地自容。

  臃肿又孤僻,连她都讨厌这样的自己,却没想到有人喜欢她。

  十五岁那年,比她高一届的学长,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像神一样的存在,暗恋他的女生无数,结果……他却选中她。

  她永远记得那一日,他深情款款的走到她面前,问她愿不愿意跟他做朋友,参加三日后他的生日派对。

  她欣喜若狂,断食三天,散尽平日省吃俭用省下的零用钱,在售货小姐异样的目光下,买了只有梦里才敢想的碎花洋装。

  这般盛装打扮,只希望他能看到她的努力。

  为了他,她愿意改变。

  她渴望被爱,也渴望爱人,渴望冲破父母婚姻的阴影,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可是,那个给她希望的男生,却用最残忍的方式将她撕碎……

  十五岁的夏天在她生命中刻划下这样的烙印。

  爱是背叛、伤害、痛苦。

  爱是愚蠢的游戏、欺骗、仇恨。

  爱是伤心、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爱这个词,与她绝缘。

  第1章(1)

  姚若琳,二十五岁,担任知名广告公司客户经理。

  底下一干人马听她指挥,做事以强势俐落出名。

  月领高薪,自信干练,却也冷漠世故。

  她在商场上所向披靡,业界都知道智联广告的姚若琳是个传奇,和她合作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不管再刁难的广告主,到她手里都被打理得服服帖帖。

  追求她的人无数,她是否单身尚且是谜,由于接触的行业广泛,她身边总有各式各样的男人,政界明星、知名律师、企业小开、着名摄影师、新近时尚名模……五花八门让人看得眼花撩乱。

  据说,她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做得一手可以媲美五星级饭店大厨的好菜。

  据说,她懂五国语言,还拥有空手道黑带四段的资格。

  据说,她兴趣广泛,所有男人感兴趣的话题她都能侃侃而谈。

  据说,大部分的男人都会对她一见钟情。

  如此完美的女人,应该很难追吧。

  NONONO,据说姚若琳很好追,真的,只要你跑去对她说「我爱你」,她就会点头跟你交往。

  不仅很好追,简直就是不用追。

  「我爱你」三个字像是姚若琳的魔咒,只要说,她就会答应。

  追求她的人无数,「大家乐俱乐部」里的赌金不断翻倍,公子哥前仆后继,谁能娶到谁就赢。

  但是,至今为止,任何一个和姚若琳交往过的男人,都啐得要死。

  这些男人个个铩羽而归,和她最长的关系也仅维持三个月。

  据说,交往一个月,你会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交往两个月,会开始怀疑自己的智商;交往三个月,你会开始怀疑活着还有意义,人生的价值到底在哪里?

  据说,这个女人有着花一样的外表,冰山一样冷酷的心。

  据说,她拥有维纳斯一样的妩媚,却像梅杜莎一样阴险狠毒。

  据说,她会一刀一刀凌迟你,看你苟延残喘的同时,狠狠的践踏你、嘲笑你。

  据说、据说……

  关于她的据说实在太多,大家乐俱乐部里的赌金已经高达一千万,却再无人挑战。

  姚若琳,成了很多男人,无法言说的,痛。

  大家乐俱乐部

  林志文在女朋友包下的豪华包厢里,请所有认识的朋友、同事歌。

  「来来来,大家尽情喝、尽情唱,今天是我林志文一生中最特别的日子。」

  喝到尽兴,他举杯高声招呼。

  「听说他女朋友很有钱。」

  「我见过,开进口跑车送林志文来上班,穿香奈儿套装,超漂亮的。」

  「怎会喜欢上他?真奇怪。」

  「我也纳闷,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

  「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疾?」

  「嘘!这种事不好乱说。」

  「怕什么,反正人又还没来,明明作东请客,主人比客人晚到,未免架子太大了吧。」

  「有得吃、有得唱,你管那么多干啥?蔡依林的歌来了,我要唱……」

  这边,林志文已经被灌得微醉,手机响,他接起来。

  「喂,若琳,你快到了?哦哦,没关系,我们在玩……你慢慢来……嗯。」

  挂掉电话,一旁的同事揶揄他。

  「怎么,不会不来了吧?」

  「哪有,她快到了,要我们先玩。」他为女朋友解释。

  「小林,别怪我没提醒你,这种高水准的女生,会真心和我们这种无名小卒谈恋爱?我见过她送你来公司,拿你一个月的薪资,还抵不上她跑车的一个轮胎。」

  林志文听了汗颜,不住点头,「知道、知道,可若琳对我是真心的,她不是那种人。」

  「你又知道了?你们才认识三个月而已,如此短的时间,怎么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

  「不只三个月。」他低下头,小声道:「准确的说,我们认识十年多了。」

  「欸?」同事惊讶,「十年?不是才交往三个月嘛。」

  「是才交往三个月,可我们十年前就认识了,那时候……」

  看着手里的啤酒,林志文陷入回忆—

  当年他是校园风云人物,倒追他的女生可以绕操场一圈。

  姚若琳是谁?他生日前三天,死党指给他看。

  一个胖到差不多两个他,孤僻、被人排斥的女孩,呆呆的一个人站在操场外的栏杆,看起来无所事事的样子。

  死党赌他不敢邀请她参加生日派对。

  为了不失面子,他走过去发出邀请,却没想到她一口就答应了。

  那双充满惊喜、感动和期待的眼睛,让他有些不安。

  已经赌了就不能反悔。

  三天后,他硬着头皮将她带去派对,看她精心打扮后却更令人惊心,果真被一群嘴巴不饶人的死党嘲笑。

  然后她一个人躲在角落喝闷酒,本想道歉安慰她的,却又被死党拉开。

  等他再找她时,她已不见了。

  第二天到学校,听说她转学,他觉得过意不去,想过去找她道歉,可这个念头很快就被别的事冲淡。

  从此失去联系。

  不过,命运就是这么奇妙。

  三个月前,他在咖啡厅游说客户买保险,那个月的业绩还差几万块,他做得很辛苦。

  结果却遇到姚若琳,他几乎认不出她来。

  她完全变了个人,漂亮干练,穿名牌套装,从进口跑车上下来,整个人好像从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模特儿。

  她看到他,走过来,没有迟疑的喊出他的名字。

  好像早已忘记曾经他对她做过的恶作剧。

  她微笑地冲着他打招呼,留名片给他,拜托他一定要联系她,说她对他始终念念不忘,还喜欢着他。

  他欣喜若狂。

  十年后的今天,两人命运调转,她变得漂亮自信能干,而他只是个拉保险的业务员,没想到她不计前嫌,依然喜欢他。

  起初他也不相信,虽然感动,但还不至于昏了头。

  但三个月来,她对他无微不至,买高级的手工西装送他,帮他付房租、介绍他客户,替他做好吃到爆的营养便当,甚至包下大家乐俱乐部的VIP包厢帮他庆生,让他请所有朋友过来同欢,扬眉吐气一番。

  他大受感动,决定今晚向她求婚。

  胸前的口袋装着用一个月薪资买来的戒指,虽然小,可却代表他的心意,他会向她发誓,这辈子绝不再辜负她,努力工作,成为配得上她的男人。

  门被推开,一个娇小又干练的女人走进来。

  她长发微卷,眉清唇红,肤白胜雪,穿一袭雪白香奈儿套装,脚踩红色高跟鞋,彷佛女神驾到。

  顿时,包厢里所有人安静了,歌也不唱、酒也不喝,呆呆的看着她。

  女人忍不住低呼,她身材好棒,发型超好看,衣着怎么那么时髦,连表情都与众不同。

  男人忍不住扼腕,这样一个尤物怎会喜欢林志文,简直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抱歉,路上塞车,让大家久等了。」

  姚若琳巧笑倩兮,美目顾盼,慢慢走到林志文身前,凑上去蜻蜓点水,在他脸颊落下一吻。

  「生日快乐。」

  众人惊呼起哄,林志文羞赧,略微紧张的抱了抱她道:「谢谢你,若琳,真的谢谢你。」

  「跟我还客气。」她娇笑着轻捶他,惹得众人再度欢呼。「来、来、来,我来晚了,先自罚三杯。」

  她走到桌前,拿起啤酒倒好三杯。

  「你还没吃饭,别这样喝,会喝醉。」林志文柔声劝她。

  「哟哟哟,还没结婚就这么护老婆,那以后不就是妻管严。」有人揶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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