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弃妃秘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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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1)

  月亮斜挂天际,一抹鱼肚白在远方现形,几声公鸡啼鸣,催起朝暾脚步。

  周旭镛将小厮遣开,他接过梳子,亲手帮李萱打理发辫,他垂着浓眉,眼底压着沉郁,胸口沉沉的,几乎喘不过气。

  李萱略略回头,向他望去。

  二少爷年纪很轻,却身形高大、仪表出众,在人群中显得格外醒目。

  他的面孔白皙如玉,黑色的瞳孔反射出淡淡的光泽,晶莹剔透,宛若毫无瑕疵的黑色宝石,美得连女子也要为之赞叹。

  “二少爷,你怎么了?”

  李萱开口,满脸满眼全是笑意。

  李萱是王府的家生子,虽说身分是奴,但信王府里上下全拿她当小姐看待,因为她聪明可爱、天真烂漫,也因为她得王爷、王妃的眼缘,更因为几个少爷都喜欢她。

  “没事,昨晚睡得好吗?”

  周旭镛随口找话敷衍。

  此次随父亲出京办差,身边没带丫头,只带了李萱随身伺候,她做事细心谨慎,虽是个小丫头,却比十五、六岁的丫头还顶用。

  周旭镛对她的依赖是从小便养成的,小时候他不爱念书,只喜欢舞刀弄枪,谁劝都没用。

  信王为此颇感头痛,训道:“马背上立国,马背下治国,如今四海昇平、边关无战事,当武官没前途,你得多学些治国本事。”

  信王妃也说:“就算你要走武官之路,也得认字习兵法,空有一身蛮力,不懂兵法阵式,只能当个马前卒。”

  偏偏周旭镛是那种心中自有主意又带点反骨的孩子,人家越是要他往东,他偏要往西行。

  他想,日后了不起找个会认字、看得懂兵法的人当军师,给自己参谋参谋,不就解决了?因此爹娘师傅的话,半点都入不了他的耳。

  那时才七岁的他,认不来二十个大字,倒是骑马射箭、拳脚武功无一不精通,因此气焰更盛,认为不念书也没什么大不了。

  直到才三岁的小李萱,路都还没走稳,就能背着手摇头晃脑地在信王妃面前背诗,逗得满屋子大人呵呵笑不停,周旭镛知道有个小丫头连毛笔都不会拿,认的字却比自己多上十数倍,人人都夸她绝顶聪明后,他便有了那么股不服气。

  他虽不爱念书,可性子是极骄傲、不认输的,回房后,他找了大哥周敬镛要来字帖,用拿惯大刀、长满茧子的手握住毛笔,一笔一笔认真描,然后再背上几首诗,跑到父王母妃跟前显摆。

  当他看见父母亲眼底熠熠的光芒时,乐了!

  从那以后他便时时与李萱较劲,比背诗、比认字、比文章,那丫头明明比自己小四岁,却总是学得比他快一点,迫得他不得不卯足劲,一路拚命往前追。

  刚开始,周旭镛确实是凭藉着不服输的傲气在学习,可后来时久日深,对于学问,他也产生出几分兴趣。

  于是信王、信王妃更加疼惜李萱,经常让她在周旭镛跟前晃,让她来刺激儿子念书,王府里聘来师傅教导几个小少爷学问,也没落下李萱,他们在最前面摆上小桌小椅,还给她配了个小丫头。

  看着她一张粉嫩粉嫩的小脸,摇头晃脑的装大人,听她清脆悦耳的嗓音背着之乎者也,不只周旭镛,便是他的哥哥弟弟们也都喜欢李萱,喜欢得紧。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周旭镛和李萱两个总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形影不离。

  如今李萱已经十二岁,满腹才华令人艳羡,师傅经常捻着胡子说:“李萱若能参加秋闱,拿个进士非难事。”

  而周旭镛则成了文武全才,是当今皇帝最看重疼爱的孙子,他叮嘱信王爷与谋士商议国事时,把周旭镛给带在身旁,让他多听听、多学学。

  话虽没说白,却也让父子俩明白,皇帝这是瞧他入眼了。

  “二少爷,你不开心?”

  李萱没理会周旭镛的敷衍,转过头再次追问。

  “没有。”

  嘴上说没有,但周旭镛的脸色却又沉了几分。

  他沉静的眸子回望李萱,她的面容素净而清丽,宛如一朵出水芙蓉,才小小年纪已经美得不可方物,若待日后身形长开,定让男子趋之若鹜。

  周旭镛长长地吐了口气,脸色微白,望住她的眸子有些阴晴不定。

  她那样聪明,绝对明白自己将面对什么,可她不哭不闹、不吵不争,只是因为……因为她身为奴仆,忠字压在头上,再多的不愿,也只能笑着受下吧?

  他眼中流露出同情与不忍,浓浓的不舍强压在心头。

  日前他与父王出京办差,临行,皇帝召他和父王到殿前,细细叮嘱。

  碇州是历国与大周的边界,近年来,历国年年上贡,要求两国通商,朝中老臣多数持反对意见,却有不少新进臣子上奏表分析通商之利,皇帝诸多考量后便派遣他们出这趟皇差。

  然昨日京城却来了八百里加急快报,身子向来健壮的皇帝竟突传病情沉痾,消息一出,父子惊愕不已,连夜准备返京。

  皇帝身边有五子,长子代王为慧妃所出,性子暴躁、好大喜功,经常传出虐下之事,为此皇帝曾经几番训斥,亦不见其改。

  二子儒王亦为慧妃所出,好文风流,于朝堂之事漠不关心。

  三子即为周旭镛之父信王,为皇后所出,小时候身子骨不佳,只能待在屋里念书,但在太医悉心诊治后逐渐恢复,他有满肚子学问,满心治国想望,如今朝堂中人人都晓得皇帝有意立信王为东宫太子。

  四子昏昧、五子平庸,其母身分卑下,不为皇帝与百官看重。

  因此朝臣们心底清明,待帝王驾崩,王位必属信王所有,可谁都没想到,好端端的,皇帝怎会突然病重?

  尽管信王父子远离京城,却不难猜出当中阴谋,代王早有不臣之心,他在朝中结党、凝集势力,这些年明里暗里对信王下的绊子多了,如今选在此刻起事,定是早有准备。

  周旭镛痛恨这种事,寻常家族中,兄弟阋墙、争产夺位,用的是手段心计,而皇位相争却要用人命、鲜血来交换,历代以来,哪张龙椅下方没有垫着无数白骨冤魂?

  他不懂,王位有那样诱人?值得父子、兄弟这般粉墨登场,轮番演出不止歇的闹剧?他怨愤、他痛恶,五官在焦灼狂怒中扭曲,额头青筋毕露,不由自主的攥紧拳头。

  要抢要夺,是那些野心家的事,凭什么要把李萱给拉进泥淖中?他的心,狠狠地抽痛着,要是他多点能耐、要是他多几分本事,他就可以带着李萱远远的躲开这场祸事,但……他不行……

  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一刻他这样自厌过。

  见他这般抑郁,李萱也蹙紧了眉心,对着镜子打量自己身上的衣物,那是周旭镛的衣裳,昨儿个连夜改小,今日已穿在她身上。

  她原是不解,但经过一番思索,聪慧如她怎会解答不出疑惑?

  看来王爷是打算让她和此次也同行的爹爹假冒成王爷和二少爷,驱车入京掩人耳目,好混淆那些准备在半路拦截他们的匪徒,替王爷争取更多的时间吧。

  而二少爷那样生气,肯定是因为他无法反驳王爷,因为忠义仁孝那把大刀横在头顶上,迫得他只得低头合作,对吧?

  二少爷是个不肯屈膝的男子,王爷定然花了大把精力说服他吧。

  李萱说不出心里头那股滋味,像是酱醋糖盐全搅在一块儿,十分复杂。

  她怕不怕?当然害怕!她想不想逃?当然想逃!

  但是迫得二少爷低头的那把大刀,一样横在她与爹爹的头上,忠义仁孝几个字,足以让天底下的百姓乖乖交出自己的性命。

  所以爹爹对她说:“天地间本是有舍有得,若人人都不肯为国家、为朝廷奉献,千万百姓怎能谋得四季平安?”

  所以信王爷选择把国家摆在第一位,而她和爹爹、二少爷没有选择权,只能以身配合。

  李萱虽然不懂朝事,却也明白若是让代王坐上那把龙椅,天地会乱、百姓将流离失所,那是个残暴的主,尚未入主东宫便日日上书,想领军百万踏破邻邦四国,名垂青史。

  代王想以战功称霸朝堂,若他是个有才能的也就罢了,偏偏是个只会说虚话的空壳子。

  之前边关大乱,他毛遂自荐领十万大军出征对付两万敌军,竟还打了个大败结局,幸好汪将军临危授命,勉强挽回局面,这种好大喜功的男人竟还天天把拓土开疆挂在嘴边,自比开国太祖威武。

  无识人之明已是可悲,连识己之明都没有,倘若代王真的登上王位,定是大周的悲哀。

  所以她很害怕却没有权利逃跑,即使从今尔后便是天人永隔。

  李萱微翘的长睫毛文风不动,秀美的脸庞笑得很是温柔,微眯起双眸,既然改变不了眼前的路,也只能蒙着头一路走到底,不管是对或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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