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再拖啊!等会儿医生来,妳就休想去了。”
袁媛坚持要自己拄着拐杖走,尽管额头满是汗珠,她还是乐此不疲,在花园里踱来踱去。
玩了一会儿,她渴了,耍赖的吆喝着袁韬,“哥,去帮人家拿水,我好渴喔!”
“那我们回去好了。”随着约定的时间越近,他越不安,四处张望。
“不要,你回去拿水,我在这乖乖等你,好不好?拜托啦!”有求于人时,这妮子就像个安琪拉般可爱。
他没辙的笑笑,“好啦,我马上回来,别乱跑。”
她佯装懊恼的大声叹气,“唉!就算我想跑,也时不我予啊!”
逗得袁韬好气又好笑,心甘情愿的去拿水。
等待大哥的时候,她干脆就坐在草地上,找寻幸运的四叶草。正找得入神时,突然有人出声。
“嗨!”
她仰起头来,礼貌性的回答,“嗨!”哇!好帅的男人啊!
“妳……妳记得我吗?”他小心翼翼的探问。好不容易才等到她独处,自然要把握机会。
她怪异的假笑,“不记得。”不仅帅,神情还充满忧郁,不过泡马子的招式很蹩脚,哪有人一见面就问对方记不记得他。
这个回答吓坏裴文杰,瞧她神情又不似假装,“妳……妳以前有养过一只狗叫巧克力?”
“是啊!你怎么知道?”她的眼神从充满好感转为防范,一个劲的朝他上下打量,心里急得直嘀咕,大哥怎么还不来?这儿有个很帅的神经病骚扰她。
怎么会这样?她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神情已不若之前冷静,急得箝住她的手,“妳再想想,我是裴文杰,裴文杰,我们以前常玩在一起,妳不记得了吗?是我,是我耶。妳再仔细想想。”
“你想干什么?你认错人了吧。我根本不认识你。”他好可怕喔!大哥到底去哪儿了?
“媛媛,是我。是我啊!”
还知道她的名字!她更害怕,脸上写满了不信任,“你有话慢慢说,先放手好不好?”她挣扎着要离开,一刻也不想留下。
袁媛的态度再度刺激他,无边的恐惧席卷全身。
不行,他不准这种事情发生,媛媛,他的媛媛眼中一向只有他,如今却──
“你放手好不好?你不放手我要叫救命了。我哥他……他马上就来了。”她虚张声势的威吓他。
除了一脸惊慌,他读不出任何情感。他眼前的袁媛,对他全然陌生,甚至可以从她的表情读出嫌恶。
承受不了打击,他抱住头,继而愤怒的搥墙,力道大得吓人。
她乘机拄着拐杖远离他,背后却传来一阵“媛媛”的呼喊声。
她吓得飞快的往病房走,直到撞上一堵肉墙。
“怎么啦?怎么啦?瞧妳走得这么急。”袁韬手上的水杯泼洒一地。
只见她紧张的频频回头,“有个疯子追我。”
“什么疯子?”
“他说他叫裴文杰,还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呢!吓死我了。”袁媛一回神,又臭骂大哥一顿,“都是你太慢,你老妹我差点遇害。”
原来照过面了,袁韬帮袁媛擦汗,顺便扶她上床休息。
她惊魂未定,“亏他长得挺帅,脑子却有问题。”
“喝水吧。”
袁媛一仰而尽后,躺在病床上休憩。
妹妹的反应,把当时的状况说得一清二楚,文杰应该受到很大的刺激吧。
袁韬又突然同情起他来,幽幽的开口,“他很可怜的。”
“大哥,你认识他啊?”
“嗯,他以前有个青梅竹马,可惜他自己不争气,没能留住女朋友。”
原来如此,挺可怜的。
她突然神秘兮兮地说:“哥,我告诉你喔,他刚刚哭了,眼泪一直一直流耶!我从没看过男人哭,原来男人也是有眼泪的。”
“妳休息吧!”
袁韬借故离去,却直往花园走去。
他在那里果然看见颓丧的裴文杰,两眼通红,抖着手正在抽烟。
忏悔和赎罪都无法弥补他的错,脱轨的现实已经无法挽回。
他要了一根烟,两个男人并肩而坐。
许久,袁韬才开口,“请你原谅一个哥哥的自私,我只有一个妹妹,我认为你并不适合她。”
裴文杰没开口,静静聆听。
“我下个月要送她到美国,让她回到我爸妈身边。”
听到这句话,他僵直的身子微微一震。
“永远不回来吗?”
“是!不回来了。”说完,袁韬站起身踩熄香烟。
裴文杰说道:“帮我联络美国那个案子。我愿意去。”
“好!”
第六章
两年后
“裴先生,飞机已经抵达台湾。”面貌姣好、具亲和力的空中小姐轻轻推了推沉睡中的男人。她可是牺牲了几瓶名贵的香水,才交换到唤醒他的荣耀。
在天上飞久了,眼睛难免长在头顶上,瞧不起地面上庸俗的男人,现在看见好的出路,谁能不把握。
生意人势利精明不好应付,企业家第二代都由长辈操控,因此有才华又自由独立的男人才吃香。尤其裴文杰家世好、教育程度高,难得的是长得又帅,美国时代杂志还报导过他与美国CNN新闻小组深入战区所做的一系列报导,由他负责掌镜,因此得到最高摄影大奖的殊荣。
裴文杰睁开眼,揉了揉堆在眉宇间的疲惫,还不吝啬的给了空中小姐一个致命的笑容,“谢谢妳。”
他提起简单的行李,步下飞机。
踏出桃园中正机场的那一刻,阳光刺眼的照射在一身全黑的他身上。
旁人不约而同的把目光移转至他身上,成熟理性的气质,拥有一身结实肌肉的体格,展现自己不羁气质的穿著品味,淡淡的散发危险的味道。
两年的放逐,让他经历了艰辛的淬炼与洗礼,他的男性魅力不断影显。从事自己喜欢的行业,专注地全心投入,令他浑身上下充斥着自信。
混血儿的外表,使他看起来像个土生土长的西方人,殊不知他是道地的台湾人。
台湾!他魂萦梦牵的地方。
他把玩着胸前的银制项链,里头有一张女孩笑靥如花的照片。
媛媛,她可好?
两年前离去的那个夜晚,他如行尸走肉般浑浑噩噩,有着自虐的倾向。
在那枪林弹雨的日子里,他不要命的拍摄每一张真实的照片,为了忘却痛苦,他忘情于工作。
一同前去的同事屡次为他捏冷汗,他更多次为了摄取镜头,与手中持枪的游击队发生争执。他的腿断过不计其数,有一次子弹还朝他近距离射击,射穿左手臂,背腹上的创伤更不用说。
几次囚禁在敌人的水牢里,发着高烧,却都能躲过死神的召唤,而支撑他的意念就是为了再见她甜美的小脸一面。
他好想念她,想到心都揪起来发疼。临走前想用工作冲淡记忆,却发现她的影像早已烙印在胸口,与血肉融为身体的一部分。
躺在无垠的夜空和一弯明月下的草原上,他总要想着她的面容才能入睡。
完成这项工作后,他又马不停蹄的赶到非洲,拍摄另一系列作品,以工作来麻痹自己思念的心。
结果两年的时间证明,媛媛仍旧是他的心头肉。
然而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勇气去破坏她安静的生活,遥远的思念是他对自己永无止尽的赎罪。
他跟袁韬一笑泯千仇,目前仍持续联络,所谈的除了工作便是生活上的心得。唯独媛媛的事,总是轻描淡写的带过。
呵!仍旧是地雷区啊!
他本来并不打算回到台湾,因为公司替他安排了另一项工作,必须到日本取景,而且急迫。因为他临时想整理一些以前的旧作到大学演讲,才会有这次短暂的过境。
回到家后,梳洗一番,顺便翻出了之前的作品,整理了一整个下午。晚上到老友洪彤家吃晚餐。
两年前的风波早已平息,每天的新闻多不胜数,人们早忘记息影的洪彤是何许人也。新人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现在有时走在路上,也没人认得。
她并没有结婚,与继父也是现在的同居人住在郊区,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当年的爱情革命成功,现在的她是幸福的。
饭后,温文儒雅的学者丈夫洗碗,由她陪他这位稀客聊天。
伴着满月,安静到只有虫鸣声的花园,舒服惬意得让他不想开口。
“有没有试着去看你的小公主?”息影的她,一身朴素仍然难掩美丽光华。
他摇头,啜了口茶。
“不爱了吗?”
“怎么可能?一旦独处,脑中充塞的全是她的身影,有增无减。”
“何不学我放手一搏。牺牲一定难免,但价值无穷。”她以过来人的口吻给他建议。
他低笑,“小姐,妳幸运有如天助,佳缘天定。我呢?注定劳碌一生,奔波命啊!”他伸懒腰。
“有机会再见的话,你会再试一次吗?”
无可奉告!绝不是吝啬,是未到关头,他也无法拿捏得准,既期待又怕再次受打击。
可笑吧!经历过无数险恶,却恐惧她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