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抱紧夫君金大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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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鸣秀有种掉进陷阱的感觉。

  当一开始他说她对他念念难忘、情根已种时,她没有任何否认,眼下听他这一番问话,她更无法说明事实真相。

  真相就是——她确实撒了大谎,为挣脱出北陵后宫那座笼城,她谎话连篇亦能骄傲昂首。

  然事到如今,他金玄霄这根「硕大肥美」的大腿她不得不抱。

  抱紧他的金大腿才可能为自己、为娘亲和族人谋一条康庄大道,所以不能任情任性来个一翻两瞪眼。

  她于是立定,抬头挺胸,先牵唇露笑再屈膝一福,端的是自在从容,嗓声揉进甜味——

  「怎会是谎话?自那一年在苍野诡域匆匆分开,我、我心里一直很过意不去,尽管被带进北陵后宫,总一而再、再而三想起你,一方面是内疚自责,另一方面则是满满担忧,如此牵挂再牵挂,不知不觉间越发上心,才意会到待你已然不同。」

  她很怀疑两颊为什么没有着火?

  这般说谎不打草稿的情话她竟能说得如此顺溜,都不禁暗暗佩服起自己。

  「小女子当然心系于你,尤其无意间读到驻北大将军快马加鞭递进北陵王廷的军报,上头可把你猎狼族金玄霄骂了个狗血淋头,但他们越是骂你,恨你恨得牙痒痒的,越能证明你有多剽悍强大,良禽择木而栖,小女子愿化为女萝,就盼能在金大爷这棵大树上安心攀附、好好乘凉。」

  很好,她连顿住都没有,每个咬字婉转却也清脆,都没咬到自个儿舌头呢,实在是……都想给自个儿来一顿掌声叫好。

  她这一番表白像把猛狮般男人的毛也捋顺了。

  金大爷咧嘴又笑,频频颔首。「欸,没办法,说到底也是慈悲心软,你都将身家尽数托付,不让你攀着的话,本大爷于心不忍哪。」他薄红唇瓣一勾,险恶气味欲隐未隐。

  「毕竟你的清白已毁在大爷我手里,那时的一场相遇相处,我可是往你身上蹭得不少软玉温香,就算当时大爷我濒临兽化,该记得的香艳气味没一日或忘。」他伸出一指敲了敲额角穴位,表示都记在脑子里。

  「你当众表明失节于我,而究竟如何失节?我压着你又是如何亲近?本大爷全记得一清二楚……」目光深深,好看的峻唇再次往两边颊面咧了咧,语音略显沉幽道:「试问,你不追随我,还能追随谁?不紧紧巴着本大爷不放,还想巴着谁?」

  「没有的、没有的!」乐鸣秀很快地摇头否认,表明心志。「我、我只巴着金大爷你,我木灵一族愿依附你而生,就盼从此成为一家人,不分彼此,相互相助,永为同好。」

  身为一族之长的阿爹为娘亲和她搏出一条命,把一族的重责大任扣在她肩头上,尽管前途茫茫、世事难料,她却不会坐以待毙。

  老天爷都肯赏她一次重生了,她就是咬紧牙关、奋力往前,打落门牙也要和血吞!

  她不怕!

  她不能害怕!

  只是听她说得信誓旦旦,他似笑非笑睨着人的表情实令她心头一悸。

  不管他信不信她所说,亦不管他拿她当什么看,只要没一翻两瞪眼地戳破她的虚与委蛇,他们就能处在这一层假亦若真的表相下,让她厚着脸皮紧巴着他不放。像故意探她底线似,他缩短两人距离,突然朝她倾身。

  两张脸离得好近好近,他的鼻尖仅差毫厘之距就能触到她的颊,男性气息里有霜雪空谷的清冽,也带野性粗滤,那满满存在感绝无可能被忽略。

  乐鸣秀下意识抿紧唇瓣,屏息不敢放纵,内心疯狂命令自己定住不能退。

  那时被几近兽化的他抓着乱嗅乱蹭的记忆迅速浮现,想使劲儿推人的小手藏在袖底用力握住。

  不行!她自虐般憋到快没气儿了!

  她朝他瞄去,他目光显然不怀好意,她一悚,终于憋不住——

  「呼——呼啊——呼啊……」龟息大法当场破功,她顾不得女儿家的矜持,涨红脸大口、大口地呼吸吐纳。

  「我就想,你能忍到何时?」金玄霄咧嘴笑开。

  姑娘家圆圆小脸憋气憋得两颊鼓鼓、双腮通红,眸珠像两颗浸润在清水里的黑葡萄,清亮亮圆瞠着,带着戒备,却含水般可怜兮兮,猛地「破功」大口吐纳,眼角都渗出泪了,嗯……果真是只小兔儿,绝非什么狡兔,而是逗起来颇有乐趣的那种软乎乎兔子。

  他大爷不再皮笑肉不笑,这会儿确实乐了。

  「我没有……呼……没有忍,只是忘记……喘气儿。」她睁眼说瞎话的功力渐长中。

  「金大爷一下子靠得太近,那个风采迫人啊……小女子没见过什么世面,自然就有些难以消受。」

  第五章 睁眼说瞎话(2)

  他嗅着她,如他们初遇时他曾做过的那样。

  只是这一次,他「文明」许多,鼻尖并未直接贴抵在她脸肤上,还保持毫厘之距,徐缓嗅闻,辗转流连。

  反观乐鸣秀,一颗心尽管抖若筛糠,外表模样仍勉强把持住,直到男性那一股热烫气息直接吹进她耳朵里,终于激得她浑身一颤。

  男人慢悠悠道:「你把爪子搁在本大爷脑门上,用那种方法内观一个人的气与灵能,我靠近你、来来回回闻了个遍,亦可内观你这个人。」说着,他轻逸了声。「你好香……真香……」

  果然出身猎狼族,果然是狗鼻子无误!乐鸣秀忍下想硬碰硬赏他一记「铁头功」的冲动,连忙道:「我没有香,真没有啊!我蓬头垢面满身尘土,金大爷你别一直蹭过来,弄得你也灰头土脸可就过意不去了。」

  他的脸终于与她拉开一小段距离,正面相对,四目相接,他薄唇犹喰笑意。

  「饱满的血气从体内而生,灵蕴丰美,灵能滂沛,明明无形无色无味,每颗肤孔却渗出那令人愉悦的气味,是甜美干净的,是温煦纯厚的,彷佛一张口就能尝到那抹甘美……」边说边露出两排白牙,似想就这么扑上,朝最最鲜美的地方咬下。

  乐鸣秀也学他咧咧嘴,陪笑——

  「金大爷的气血与灵能也是丰美干净,也是温煦纯厚,气与灵能相辅相成,催动起来驯顺得如臂使指,剽悍到无人可敌呢!瞧啊,今日追咱们出北陵王廷的禁军侍卫们,个个胯下坐骑突然拉着不走、打还倒退,那景象小女子亲眼所见,相信全是大爷你的手笔,以灵能控兽,还一次控住那么多头,金大爷天下第一,谁也比不了你。」

  「我是第一?」他笑笑问。

  「是。」媒首一点。

  「谁也比不了我?」笑笑再问。

  「没错。」语气诚挚。

  「所以你确实喜欢我?」挑起一道眉。

  「……呃。」怎么话题突然转向。「是、是……」糟糕,有被听出心虚吗?

  「所以只想一辈子追随我?」再挑起另一道眉。

  「是!」她重整旗鼓,润嫩下巴一抬。「誓死追随,绝不后悔。」毕竟已无退路。

  金玄霄甚感欣慰般点点头,抬手抓了耳朵一下。「好。那你乖乖让本大爷吃掉,一言为定了。」

  嗄!他现下……使哪招啊?

  乐鸣秀此时的表情又变成两颊圆鼓鼓的小兔儿模样,她自个儿当然不知,但某位大爷瞧着颇欢快,面上却是不显。

  「我决定要吃掉你。」他再次重申,语调像在说「今儿个天气挺好」那般闲散寻常。

  「请问金大爷……你说的吃,是、是真吃?」难道他猎狼族还有生吃活人的事儿?乐鸣秀登时记起他与大黑狗子对付那群劫持她的恶人所使的法子,虽未全程目睹,但摆平一切后,他与大黑狗子半张脸被鲜血染红,那全是凶徒们的鲜血,明摆着是咬人了。

  金玄霄毫无停顿地回答,「当然是真吃,拆吃入腹,连骨头都不剩。」

  「你、你……我又不好吃!」仍抱着一线希望,赌他是在逗她,故意吓唬人。

  「岂会不好吃?岂能不好吃?根本是香味弥漫,香到令人内颊生津、垂涎三尺。费了好大功夫终把你带来身边,我这是从萧阳旭嘴边夺食,你若跟他,绝对是糟蹋了,幸得你还算聪明,晓得要弃暗投明,明白追随本大爷才是王道中的王道,灵能者对灵能者,你的,我的,交流交融……你说,吃掉你后,一吃再吃,你与本大爷的结果将会如何?」麦色俊颜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五官隐隐泛亮,他又抬起一手揉弄大耳。

  等等!等一下啊!

  乐鸣秀发现思绪有些跟不上。

  怔怔瞪着他发亮的脸,望进他发亮的黝瞳,感受他鼻息加促,他身上气息染得她两耳发烫、脸肤亦烫……

  她左胸房渐渐促跳起来,脑门也跟着热烫,觉得自己所以为的「吃掉」,与他所想要的「吃掉」,是否一开始的立意就大大偏差?

  「集能者对灵能者……我的,你的,交、交流交融……」她细语喃喃,努力理出一条明道。「肉躯相亲,灵能相会,取他之长,补己之短,交融深进,命在玉宫,精华相濡,得一仙身。」她喃出的这一段话,是从木灵族历代长老所记载的「部灵史」中读到的,在史载中只占着短短两页不到,轻描淡写记载灵能者与灵能者之间的结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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