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霸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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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老天爷,是天崩地裂、世界末日了吗?

  魔音传脑呀!

  诸葛极承的脸黑了大半,叹了叹,忍无可忍,脸色更黑了。

  “小小!”

  “琅啊,阿琅啊……阿琅……”对他的百般忍耐,徐佑笙视而不见,兀自伤心难过。

  “唉,你也稍微控制一点行吗?”忍了大半天,他还是忍不住开口喝止了。

  这死拓跋是出猎到哪儿去了?难道他没感应到小小的伤吗?

  “我又没怎样!”扁扁嘴,她吸着鼻,吸咽不已。“人家我只是舍不得嘛。”

  “你的舍不得已经持续挺久一段时间了。”他臭着张脸提醒她。

  “我……我想阿琅嘛!”

  如果不是她的魔音传脑惹人心烦,阿琅的离开,他也是满心怅然。问题是,小小表达不舍的方式严重减缩了他的心有戚戚焉。

  “没想到他倒是走得相当干脆。”’这点,诸葛极承有着无限佩服。

  “要不还能怎样?若他不走,就得你走了啦。”拭了又拭,就是拭不断汹涌的泪水。

  多不舍呀,那么好的一个男人……撇开心爱的拓跋不说,阿琅足以称得上是洪武年间的最后一个好男人。瞟了眼一脸无可奈何的诸葛极承,她有些不甘愿的将他也列上好男人名单。

  好歹他曾是同生死、共患难的拜把兄弟……好吧、好吧,她无法昧着良心说好朋友的坏话。

  虽然诸葛没有张帅得会让人脸红心跳的脸皮。

  呃,这一点,她承认自己的评价有失公允,因为自从遇上拓跋,全天下的男人都成了王二麻子。但除了长相这一项外,脑子灵活的诸葛还拥有张能言善道的嘴皮子及玩世不恭的滑溜性子,而这让他愈来愈像油腔滑调的登徒子。

  可宰好,他的改变虽让人不满意,但睁只眼。闭只眼,还算勉强能接受,不像阿契,从头到脚都是一个死样子,粗暴又骡儿性子,看了就教人咬牙切齿的想将他劈成三段喂阿默吃了了事。

  啧,嫌弃再多,总归的结论是,四个男人,三种范本;拓跋某及于应琅是最佳成品,请葛极承呢,是略带缺陷美的理疵品,而寒契那家伙……就是坏男人的标准典范!

  “喂,说真格儿的,如果有这么一天,你舍得我走吗?”想到这段时间来,她跟阿琅培养出来的良好默契及交情,他顿觉好奇。

  二选一,她会偏心谁呢?

  “哦,我都难过死了,你还存心问我选鱼还是熊掌!”噙着泪,她不觉埋怨。

  “是呀、是呀。”啧啧舌,他摇头晃脑。“我知道对你而言,这是两难的选择,所以,我只是随口问问。”赶忙澄清,以免泡在泪水中的她勾出更多的伤春悲秋。

  谁教他与阿琅两人的关系是前世今生,两虎不能容在一山。

  虽然严格说来,他勉强算得上是鸠占鹊巢,若不是强拿天意的不可抗拒当理由,还真是无法原谅自己的恶毒行径呢。

  “我想念阿琅。”

  “你的意思是,宁愿阿琅留下来,叫我滚蛋?!”微眯眼,诸葛极承不怀好意的斜脱着她的依依不舍。

  哦,诸葛这该被杀千刀的坏家伙……涂佑笙恨恨的目瞪着他。

  “不讲话呀?那就代表你是默认!”

  “那当然。”

  闻言,他夸张的捧着胸口,皱着眉头。“小小,你愈来愈懂得如何刺伤一个男人的心了。”

  “忠言逆耳呀,最起码,阿琅不像你这么油腔滑调。”想来,阿琅的好真是说也说不尽。

  “瞧你说得这么笃定,他不会油腔滑调?”唇角一撇,他不掩得意的提醒她。“哈,别忘了,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你管我,我就是想念他。”给他这么一激,涂佑笙的愁绪倒真是敛起了七八分。

  阿琅得离开这儿、这个年代,是无法更改的轮回,虽然她不舍到了极点,但是又何奈,她一个小小的凡人怎么争得过无法预知的奥妙生命呢!

  “小声点行吗?全世界的人都听到你的话啦。”挖了挖耳朵,他不忘揶揄她几句。“真该将那台V8留下来的,你刚刚那种万般不舍的模样如果让拓跋瞧见,铁定让他捶心肝捶到内出血。”

  “你少咒他。”

  “呵呵,这么快就将胳臂弯到他那儿去了。”

  诸葛极承玩心大起地朝她挤眉弄眼。“你不是说被他这种人爱到是倒霉吗?”

  “反正我几百年前就已经倒霉过了,既然注定要倒霉永生永世,干么要浪费力气去逃避这项事实。”

  “哟,你倒满能认清事实的嘛。”

  “爱情能使人成长,你没听过吗?”颊上垂泪,她理直气壮的朝他撇撇嘴角。“说真格儿的,你呢,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样。”耸耸肩,他应得相当无所谓。

  阿琅临走前是曾说过,想要回二十世纪,或许可能,但得看机缘,问题是,即使机缘来了,他也不想离开。

  未将早已作好的决定说出口,性急的涂佑笙已经问了。

  “如果真有机会的话,你要不要回去?”

  “不了。”说时,眼里掠过一抹浅浅的怅然。

  “反正我在那儿也没亲人,要说留恋的人也没几个,又何必冒这个险。”

  “你舍得呀?”

  “你不就舍得了。”

  “可是,我在这儿有个亲密爱人。”毗牙咧齿,她笑得奸诈。

  这才是她质疑的主因。亲密爱人,她有,而他诸葛大爷呢,没——有——呀!

  “笨哪你,我不会在这儿‘就地取材’呀!”他笑得信心满满。

  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留在哪儿还不都一样。

  “就地取材?”脑中灵光一闪,她朝诸葛极承笑得暧昧。“听起来,你的就地取材似乎有点谱了?”

  “呵呵。”

  “是不是吗?”她很好奇。

  “这缘份的事谁知道。”见她挑起眉头,正待他好心的详加说明,忽闻窗外传来阵阵聒噪嘻笑,他心一动,不由自主的也绽出微笑。

  快乐的清脆嗓音一串一串扬起,似乎无止无休,不知道这小母老虎又唬弄谁了?

  他下意识地走到敞开的窗边,带笑的精眸循声望去,瞥见苗杏果健美的小身子蹦蹦跳跳地窜越院子,像在逃命,溜得疾速。在她身后,阿茂的哥哥满脸盛怒,拉着哭哭啼啼的弟弟追着,一副非得讨回公道不可的拼命模样,见这光景,诸葛极承不禁笑出了声。

  看来,可怜的阿茂又吃了个大闷亏!

  掩不住的笑意自唇畔溢出阵阵,直到看不见专心在追赶中的三人,他才将领线重新拉回涂佑笙脸上。

  是呀,他怎舍得离开这儿,这里除了没有科技产品外,什么都不缺。甚至,还有个免费的开心果让他揉捏要弄外加欺负呢!

  全村落的人都知道阿茂他娘事事能干,也泼辣得无人可敌,偏就是拿自己的小儿子没皮条;可小杏果年纪虽小,却古灵精怪得教人头疼,轻而易举的便将阿茂整得七荤八素,让外强中干的阿茂敢怒不敢言,然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他只须一只手指头便足以欺压小杏果这只小母老虎……

  呵呵,这岂不是大自然食物链的另番新解呀!

  ··································

  眉开眼笑,苗杏果那双浑圆晶亮的黑眸闪烁着由衷的赞赏,须臾不离的盯着油光墨亮的胜利大蟋蟀。

  “我赢了!”这下子,大意失荆州的阿茂铁定气黑了脸。

  “才不是你赢了,是番王将军打胜的仗。”已略显男人味的阿茂恨声言道。

  这臭番王将军,枉费他绞尽脑汁的替它取了个这么雄赳赳、气昂昂的响亮尊号,怎么,是存心气死他这前任主子不成?这么争气做什么?啐,铁定是战前才刚跟哪只淫荡的母蟋蟀缠绵一番,才这般能打耐战。

  若早知道辛苦将它扑来的下场是拱手让人,绝对在见到它的第一眼,就将它一脚踩个稀巴烂。

  “没错,是番王将军打的胜仗,可你别忘啦,番王将军代表的不正是我!”完了啦,她愈来愈喜欢看阿茂吃瘪时的蠢样子。“可爱的番王将军,不枉我辛辛苦苦的去挖地瓜、采石莲花来伺候你。苗杏果呵呵笑得开怀。

  “待会儿再拿一堆新鲜玉米糕赏你。”触了触它丑陋的大头,再逗逗那双强壮有力的后腿,见它仿“啐,臭番王将军!”小杏果愈夸,他胸口愈是揪紧。

  那是他花了近一个时辰才扑到的蟋蟀王耶,只不过是脑筋一时失常,就让小杏果乘机坐收渔翁之利。

  好恨!真恨自己的一时不察。

  “没关系,再怎么臭,它仍旧是我可爱的番王将军。”败军之将的极冷之讽。她能理解阿茂的不甘心。

  “臭番王,死番王。”恨声咕哝,他决定不再锦上添花,替它多加将军两个字。

  “你给我客气一点。”倏地嘟起了红艳小嘴,苗杏果很被的挥开他虽恨却仍带不舍的大手。“阿茂,不淮你碰我的番王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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