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孟春情初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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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上辈子到底干了多少杀人放火、天理不容的勾当啊?这辈子才会有这么个浑蛋女儿?

  呜呜呜……满腹辛酸来不及宣泄,忽然一阵香味扑鼻而来,让她忘却不满。

  「什么味道?好香哦!」女儿早一步发出她的心声。

  在母子俩灰头土脸地忙了一晚,却只换来火烧厨房的下场后,这道适时而来的菜香,简直足够让她们羡慕到口水流满地。

  言孟春好笑地看着母女俩的垂涎样,顺口说:「我正在准备用餐,不介意的话可以一起来。」

  咦?叶初晴呆愕地看着他。

  这个人不是超没、没人情味,连跟她打声招呼都不屑吗?

  搬来这儿一个多礼拜了,最初礼貌性的上门拜访时,遇到的是他温文和善的三弟,没与他正式交谈,可他起码也该知道有这个芳邻的存在吧?

  在路上遇到几次,他居然完全视若无睹!又不是脖子打上石膏,点头示意一下会死啊?

  最最过分的是,今天早上算是正式对上一面了吧?他居然甩都不甩她就直接走人,都快气死她了!

  为此,她都已经决定要把他定位在冷漠无情的人种,列入拒绝往来户中了,可现在看来,这人好像没她想得那么糟耶……

  由不得她再深想,因为她那饿死鬼投胎的女儿已经大声欢呼,一马当先地冲进人家家里去了,害她丢脸得想直接撇清关系,不敢承认这个人是她女儿。

  迫不得已,她只好也跟了来。

  她已经有心理准备去接受直追猪寮水准的乱象,毕竟四个大男人住的地方,能比她的好到哪里去?

  可,错错错!根本就错到西伯利亚去了!光是客厅所呈现出的窗明几净,整洁怡人,就够她去买块豆腐一头撞死以谢天下!

  没道理,这没道理呀!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家务比她还拿手?

  想起自家的福德坑,她顿时郁卒得想哭。

  尤其在看到他温馨整洁的厨房,彷佛是活生生用来讽刺她家有如刚经历过第三次世界大战蹂躏的惨况……

  那实在只有天堂和地狱可以比拟。

  大受刺激下,她毫不怀疑她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把面线吊死自己!

  「你不吃吗?」将那锅卤鸡腿端上桌,添饭的同时,他不忘招呼她一声。

  「不吃!」她赌气地冲日而出。

  没天理啦!这真是对身为女性的她,最深的打击和耻辱。

  「噢。」言孟春也当真不去「强人所难」,迳自和洛洛分享起美食来。

  叶初晴瞪凸了眼。

  这是什么情形?

  他还真的把客人晾在一旁看他吃?

  这家伙——

  最可恶的是她那变节的女儿,养了她十年,居然不敌区区一桌菜。美食当前,就什么骨气节操都没了。她甚至敢赌,这会儿若有人要拿这桌菜来换她老妈,她也会二话不说地大喊:「成交!」

  眼看女儿一脸满足陶醉、大啖美食,彷佛没吃到这辈子就枉生为人的模样,她简直嫉妒到胃出血。

  而那个当主人的,竟鸟都不鸟她——

  「那个……嗯,我能不能请教一下,你这盘茄汁红烧鱼是怎么做的?」

  「我等一下写张食谱给你。」他连头都没抬,筷子下拨弄的正是那条让她心痛到无以复加的茄汁鱼,挑了刺将鱼肉分到洛洛碗中。

  食——谱?!

  叶初晴倒吸了口气,捧着胸口,怀疑自己会血液逆冲而死。

  他难道听不出……这是她婉转的暗示吗?他就不能顺着风向邀她一同品尝这条鱼的美味?!

  可、恶!她要收回前言,他仍然是那个没心没肺的浑蛋家伙!就知道他不安好心眼,存心气她嘛!

  而那个早在她出生时就该活活捏死的女儿!还在那儿煽风点火,撩高她吐血的欲望——

  「嗯,真是太好吃了,老妈你没吃到真是可惜,你确定不吃吗?不后悔?」

  「我、不、饿!」这话简直是从齿缝中挤出来的。「言先生,很感谢你对我女儿的照顾,等一下请记得叫她滚回来!」

  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客厅尽头,洛洛终于忍不住爆笑出声。「哈哈哈……我老妈真是太可爱了……」

  言孟春露出疑惑的眼神,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笑成这样。「发生什么事了吗?」

  笑声戛然而止。「老师不是故意捉弄我老妈?」

  「捉弄?」一句话弄得他摸不着头绪,他不记得他做了什么啊。「我为什么要捉弄她?」

  「这……哈哈哈!」洛洛又想笑了,什么都不知道就已经把老妈弄得快心脏病发了,要是有心的,那还得了?

  她得更正先前的想法了,她这个导师很好玩,非常、非常的好玩!

  「看自己的妈妈被捉弄会很好笑吗?」他忍不住开始同情起那位叶小姐了,有这样的女儿真的好可怜。

  洛洛耸耸肩。「增添生活乐趣嘛!」

  这一刻,言孟春突然有些明白叶初晴那种想哭又想死的心情了。

  他当下决定不在这个令人头痛的话题中打转,改口道:「叶洛希——」

  「不用客气,老师喊我洛洛就可以了。」

  「好,洛洛。你慢慢吃,老师有事跟你谈。」

  「老师请说。」嘴里扒饭,手里啃着大鸡腿,忙得不亦乐乎,好似八百辈子没吃过东西。

  呜呜!真是让人感动的味道,天晓得她有多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没想到老师一介大男人,厨艺居然这么棒,他真的会害全天下的女人羞愧得集体自杀。

  「我看过你入学测验的成绩了,以你的能力,上T大都没问题,为什么要勉强自己读国中?」

  他想过千百种的可能性,但,绝绝对对没设想过这一个——

  「因为这是离家最近的一所学校了。」

  言孟春差点噎死!

  那如果此刻离家最近的是幼稚园呢?

  天才儿童的思考模式果然不是正常人能理解的。

  「恕老师慧根不够,可以讲得更清楚一点吗?」

  洛洛不置可否的点了下头。「南部大学没几间看得上眼的,读国中或高中对我来讲没什么差别,挑间离家最近的比较方便——」停了下,懒懒地补充。「虽然努力迁就过后,老妈还是有本事迷路。」

  言孟春假装没听到最后一句。「那为什么不北上?我相信你有能力照顾自己的。」

  「我是有,但老妈没有。」

  「嗯?」这又是何解?

  「老师也看到啦,要是没我在身边,老妈肯定不出三个月就把自己给弄疯了。」

  可……他也不认为在发生火灾时,逃命工夫不落人后的她,会有什么实质上的帮助。

  「相信我,老师!今天要不是有我在,火现在已经烧到你家了。」

  言孟春怔怔然,无言以对。

  这小孩……对母亲看似没大没小,满口嘲弄,但惦念关怀的心,却不比任何人少,谁会料想得到,她是因为放心不下母亲,才牵绊住自己的步伐与理想?

  「这样——不觉得可惜?」

  「还好啦,反正学校、水远在那里,晚几年去读无所谓。」

  言孟春沉默了会儿。「从今天开始,你在课余的时间过来找我,我另外教你其他的东西。至于上课时间,只要你乖乖坐在教室里,在不妨碍课堂秩序的原则下,你可以做你自己的事。其他任课老师那里,我会去替你沟通。你只要记住,不准因为无聊,就跷任何一堂课,知道吗?」

  哇!这老师真神耶!连她上没三天课,就会因为无聊而跷课、四处溜达的行为都算准了。

  她开始有点明白,这个看来温温吞吞、好欺负得要死的老师,为什么她那班 「群英聚集」的同学却都这么服他了。

  原因无他,言老师懂得因材施教嘛!

  「如果老师有教大学生的能力,为什么也和我一样愿意屈就于这所小国中呢?」她眨眨清眸反问。

  言孟春微愕,然后笑了。不该忘了的,这女孩慧黠机敏,不是一般十岁稚童可比拟的。

  「我认为国中阶段的孩子,可塑性最高,未来人生如何,端看这段非常时期,我不想让那些孩子有迷途的可能。未必得要多有出息,只要是不违反社会规范的志向,我都鼓励他们往自己想要的人生去尝试、发展。」所以,他才会年年自告奋勇,接下全校师生眼中最头疼麻烦的班级。

  「哇,普度众生耶!」真有地藏王菩萨的精神。

  言孟春揉了揉她的发。就某方面而言,她有成年人的思想,所以他也不拿她当孩子哄。

  「我都说这么多了,你的意思呢?」

  洛洛偏头想了一下。「有老师亲手做的美食可以吃吗?」

  「美食?」是不是全世界的天才儿童,思维都转得比喷射机还快?他一下子无法由课业到美食连贯起来。

  「当然啊!如果天天都有这种吃了让人觉得此生无憾的食物,我绝对每天下课都找老师报到。」别说上课了,要她抱着老师的大腿亲吻都没问题。

  言孟春张口结舌。

  这什么情形?区区四菜一汤,就这样收服了一个刁钻古怪的天才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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