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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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体来说,这本《挽香》等于是在我体弱气虚时完成,整个精神状况几乎糟到十八层地狱去,直到现在,元宵节当日,《挽香》完稿了,我边写后记,也还一直不停地在咳──唉,等会儿又要去看医生了。

  所以说,如果各位对这本书不满意,请海涵;如果喜欢得不得了,那么,别忘了多感动一下,这是我写作三年以来,写得最痛苦的一次。

  当然,也包括你,雅惠。我可是在约定期限之前乖乖交稿了,知道你很「哈」朱玄隶,没太破坏他的形象,也不忍心让你催稿,这些日子以来,我那股不分日夜的赶稿劲儿,看得我老妈都很心疼呢!多少感动一下吧!

  再来,有点杂事交代一下。

  上回在《忘忧情醉》中,随笔提上一句寄感言,送小说的想法,没想到你们会这么热情地参与,如果目前为止,你们还没收到书,别紧张,那是正常的,因为我都还没寄。

  不要急嘛,你们也知道人家赶稿都没时间了,哪有闲工夫处理这些事?再给我一点时间,好吗?

  其实,你们来信所写的感言,未必要写得多动人,我想抓的,只是那一份感动,那一份共鸣,就算是批评,只要中肯,雨晴还是感谢你的用心,至少你们曾认真看过我的书,知晓其中利弊。

  就像尘枫小读者说,她对唐逸农对语嫣讲的那段话:嫣儿,我将心给了你,你要好好捧着、小心护着,千万别摔疼了它,知道吗──有着很深的感动,她觉得,那是整本书的灵魂,也看出了作者的用心。

  是的,虽然这段话用有点哄孩子的笔法在写,但是写到这里时,我确切地为它而动容。

  其实还有一点,我没有很明白地点出,想等读者们来举一反三,但是到现在都没人发现,我便直说了吧。

  小时候,唐逸农不是送了毛毛虫给语嫣吗?他在等毛毛虫变成蝴蝶时,捕捉她灿亮的笑颜。

  其实,他们之间的感情,又何尝不是正如毛毛虫的蜕变?语嫣曾因它不起眼的表象而看不清蕴藏于内在的美丽,直到它破茧而出,在天际舞出耀眼璀璨的光辉,她才恍然明白,她所拥有的,是何等珍贵的瑰宝。

  这回的来信,绝大部分提的都是《忘忧情醉》,我真的没料到它会这般深受各位喜爱,若有其它较为值得一提的,咱们下回再慢慢聊吧!

  噢,对了,淑芬,你的信我收到了,你寄来的宜兰名产我也收到了,幸好,出版社转信速度快,尚未过期,如今,鸭肉扁已经进了我每一位家人的肚子,而牛舌饼……呜,可怜的雨晴只抢到两块碎屑。

  真讨厌,刚好喉咙痛得半死,东西都吃不下,只好便宜了我那个饿死鬼投胎的宝贝蛋弟弟了。

  还有哦,你釽原G本七天半完成、悲到最高点的书……哈、哈!听到我坏心的笑声了没有?我要是不告诉你,你找得到才怪咧,因为──

  佛曰:不可说。

  慢慢找吧,记得小脑袋要转个弯,狡兔通常有三窟,这样了了吧?

  什么?不了?唉,朽木不可雕,本人也爱莫能助了,自己保重吧!

  如果没意外,下响应是朱允尘和秦云铮爱恨交织的恼人情事。就这样了,拜!

  想要写信给我的话,请寄高雄邮政第34─45号信箱。(之前刊出的信箱是错误的,这回才是正确的,别寄错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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